[中报]泰坦股份(003036):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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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8:28:5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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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泰坦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简称:泰坦股份
股票代码:003036
二〇二二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宥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孟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小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 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泰坦股份、本公司或公司 | 指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泰坦科技 | 指 | 新昌县泰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泰坦投资 | 指 | 绍兴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 融泰投资 | 指 | 新昌县融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 艾达斯 | 指 | 新昌县艾达斯染整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阿克苏普美 | 指 | 阿克苏普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融君科技 | 指 | 浙江融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纺织机械、纺机 | 指 | 将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加工成为纺织品所需要的各类机械设备 |
| 转杯纺纱机 | 指 |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又称气流纺纱机,通过高速回转的转杯及杯内负压完
成纤维输送、凝聚、并合、倍捻成纱的一种新型纺纱设备,由多个纺纱单
元联接组合而成 |
| 剑杆织机 | 指 |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以剑杆和剑头组成引纬器进行引纬的织造机械 |
| 倍捻机 | 指 |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锭子每一转给纱线加上两个捻回的一种倍捻设备,由
多个倍捻锭子组合而成,倍捻效率比传统倍捻设备成倍提高 |
| 伺服电机 | 指 | 在伺服系统中控制机械元件运转的发动机,是一种补助马达间接变速装置 |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 1月 1日-2022年 6月 30日 |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 6月 30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泰坦股份 | 股票代码 | 003036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泰坦股份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ejiang Taitan Co.,Ltd.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宥融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22,808,877.07 | 505,629,764.28 | 62.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910,669.55 | 28,520,250.32 | 113.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 55,193,214.02 | 25,807,174.86 | 113.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5,490,072.27 | -155,826,790.40 | 174.1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14 | 10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14 | 10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0% | 2.72% | 2.48%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13,662,694.20 | 2,075,814,627.54 | 11.4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91,104,625.13 | 1,141,984,470.75 | 4.30%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8,606.2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00,884.04 | |
| 债务重组损益 | -266,000.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96,832.61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85,398.29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3,850.67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31,880.79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0,235.53 | |
| 合计 | 5,717,455.5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通过加大纺织智能装备的研发,不断发展智能化、自动化、数
字化、高效、低能耗的纺织装备,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专业领域的智能制造系统化产品。同时,借助纺织机械管理和技
术经验,横向发展了物流分拣设备;纵向延伸了特种纱线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纺纱设备、织造设备等系列产品,其中纺纱设备主要包括转杯纺纱机、倍捻机、自动络筒机等产品,
织造设备主要包括剑杆织机、喷气织机等产品。经过二十余年的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的专利 140余项,研发的主要产品技术性能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不断向多元化、系列化与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具体可分为常规专用件采购、定制化外协专用件采购和委托加工三种,具体情况如下: (1)常规专用件采购
常规专用件采购是指市场可以充分提供的,企业提出性能需求后即可以市场价格采购的专用件。常规专用件除包括电
控系统、轴承、电机及部分高端进口元器件外,还包括螺丝、螺母、钢材等。常规专用件主要由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常
规专用件采购是公司的主要采购模式之一。
(2)定制化外协采购
定制化外协采购是指由公司提供技术图纸、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后,供应商自行购买材料,以“材料成本+加工费”作为
定价基础的定制化采购模式。定制化外协采购专用件一般由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技术图纸、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商依
据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切割、焊接、铸造等工序。公司主要通过这种方式采购箱体、壳体、轴类等定制化零部件。在此
模式下,公司保有关键工序和关键技术,相关供应商仅在单个零件的生产中发挥优势。上述采购一般由各事业部自行采购
完成。
(3)委托加工
公司委托加工指由公司提供主要材料,外发给供应商完成某个或几个工序后回公司用于继续生产,公司与供应商以加
工费进行结算的采购模式。公司委托加工的工序主要为部件的零星附属工序,不涉及关键工序和关键技术。公司委托加工
原因主要是该类工序需求量较小,价值不高,公司出于成本效益考虑将该类工序委托给供应商进行加工。公司对委托加工
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2、生产模式
公司按客户订单组织生产,生产过程包括研发设计、整机总装及检验检测等环节。各生产部按照销售部的订单要求,
根据技术研发中心的设计成果,组织安排各生产事业部进行生产。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研发方向包括技术设计、机械
设计和控制系统设计等方面。公司的产品生产按事业部制有序进行,公司生产部下设新型纺纱机械制造事业部、剑杆织机
制造事业部、加捻机械制造事业部、自动络筒机制造事业部及喷气织机制造事业部,各事业部负责相应产品的整机总装和
检验检测。
公司主要产品为纺织机械产品,客户可自主选择设备的配置。公司可根据客户要求采购不同质量、产地的零部件进行
装配,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购机需求。配置定制化选择、研发设计、零部件及原材料品质控制、整套设备总装、专业调试
和产品质量检验共同构成了生产过程的核心环节。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其中直销分为向客户直接直销和代理直销。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采用直接直销
方式,境外销售主要采用代理直销方式,代理直销客户主要分布在印度和土耳其等。代理直销方式下,客户资源和售后服
务由当地代理商负责提供,公司直接向最终客户销售商品并收取货款,同时按合同向代理商支付佣金。经销模式即公司与
经销商签订买卖合同,形成买断式销售,经销收入较少,客户群体以境外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以直接直销为主,转杯纺纱机、剑杆织机、倍捻机等均采用此种模式销售,产品市场广泛。考虑
到销售的经济性和适应性,外销以代理直销为主,向印度市场销售剑杆织机和转杯纺纱机及向土耳其销售倍捻机时主要采
取此种方式。
公司营销中心和国际贸易部分别负责国内外销售,协助售后服务;承担国内外市场开拓、市场信息收集与分析、业务
销售关系建立、承接并跟踪订单、配合各事业部售后服务等职责。
(三)行业格局及发展趋势
1、纺织机械行业竞争格局
全球纺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地主要集中在欧洲和亚洲。欧洲纺织机械产量最大,主要以德国、意大利、瑞士等国为
主,亚洲是以日本、中国为主。从技术水平来看,德国、日本、意大利、瑞士等国为研制纺织机械的传统强国。随着中国
设备制造水平的迅速提升,中国在全球纺织机械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中占据愈加重要的地位。纺织机械是中国纺织工业转变
与革新的基础,是使中国纺织工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关键,是中国从纺织大国发展为纺织强国的重要基
石。
2、纺织机械行业发展趋势
当前全球纺织机械行业聚焦于科技创新和新技术的推广,纺织机械的电子数控技术、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高
端配件制造技术及在线控制技术等均得到了大幅提高,整个行业呈现高速化、高效化、用工少和低能耗的发展趋势。
全球纺织产业经历了由欧美向亚洲、拉美的迁移过程,在亚洲内部也经历了从日韩向中国再向东南亚、南亚、中亚的
逐步扩散进程。产业转移必然伴随着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投入,有望带来地区纺织机械新增购置需求增长空间,这为我国纺
机出口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
(四)公司的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在全球纺织机械市场,占据全球领先地位的纺织机械设备制造商主要来自德国、日本、瑞士、意大利、比利时、中国
等国。由于纺织机械细分产品类型非常多,各企业在不同细分领域拥有自己的优势产品。
公司是我国纺织机械行业的主要企业之一。截至 2021年,我国纺织机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数量为 673家,市场竞争
较为充分。在市场占有率方面,若按照纺织机械协会《2021年度纺织机械行业经济运行报告》公布市场销售数据(转杯纺
纱机销售头数、剑杆织机销售台数)测算,结果如下:2021年度,公司主要产品转杯纺纱机及剑杆织机在国内市场的市场
占有率较高,分别约为 43.13%及 16.64%。(纺织机械协会一般按年度发布报告)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创新优势
技术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公司坚持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的研发方向,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研发的主要产品技术性能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并形成了规模化销售,实现了“进口替代”并走向全
球市场。
纺织机械对技术水平和精度要求很高。首先,公司通过研制过程中的硬件支持和软件模拟,有效提高产品的精密度、
稳定性和可靠性;其次,公司建立了由研究院、五大事业部技术科、生产车间技术小组联合组成的三级技术创新开发体系
并同时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校进行技术合作和行业间的技术交流,曾承担国家发改委“国家新型纺织机械重大技术装备”专项、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高档数字化纺织装备研发与产业化”等项目。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积累,公司目前拥有国内专利 140余项,掌握了“织机传动机构”、“电子行星绞边装置的交流伺
服电机控制电路”、“大扭矩寻纬装置”、“织机变速织造技术”及“槽筒制造技术”等众多关键技术,自主创新的技术优势明显。
(二)市场规模优势
公司深耕高端纺织装备制造市场,助力纺织业打造智能工厂,产品以进口替代为主。公司拥有一支深谙行业动态的成
熟管理团队,能够以前瞻视角把握市场需求,快速布局新产品研发,并转化成市场领先优势。公司注重以技术创新强化产
品研发优势,以产品研发、营销服务塑造品牌优势,公司产品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客户认同度高。“泰坦”牌商标被评定
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公司的转杯纺纱机、高速剑杆织机等各类纺机产品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并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
牌形象,提升了品牌的竞争力。
(三)人才优势
纺织机械涉及光、机、电、液、气等多个专业,需要熟悉机械设计、机械制造、纺织工艺、自动化控制等专业技术的
复合型人才。同时,研发人员的数量和研发能力决定了产品的开发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营销
人员在了解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同时,还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满足其需要。
公司经过长期的筛选和培养,不仅拥有了一批熟练的生产人员、经验丰富的技术及研发人员、复合型的营销和售后服
务人员,而且还拥有一支深谙行业动态、专注高端纺机 20余年的管理团队。
(四)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已通过 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依据体系要求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
环保管理制度。公司对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实施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与控制,可高效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
性。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机制和供应商管理体系。作为纺机整机生产厂家,公司贯彻“优中选优”、“一品多厂”的原则,
通过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保能力、工艺能力、财务保障和安环设施等进行综合测评,已经建立了一套从供应商选择、
定制、制作、检验和物流等完善的零部件选购供应体系,拥有一批质量好、技术稳定的长期合作伙伴。目前,公司与五百
余家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中包括法国史陶比尔、瑞士洛菲兄弟等国际知名纺织机械配件供应商。长期稳定的
供应商和优秀的品质性能为公司产品质量的可靠性提供了保障。
综上,公司产品优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铸就品牌,提升了公司的美誉度和行业内的知名度,为公司市场份额的进一步
扩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优势
公司持续推进“制造+服务”的战略转型,以营销中心为核心、各事业部为基础,建立了一支高效的营销和售后服务团队,
形成了以浙江为中心,向广东、山东等沿海地区辐射,并向全国发散的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
此外,公司建立了一支专业技术强、素质高、反应速度快的客服队伍,这奠定了为客户提供长期服务的基础。未来,
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加强营销与服务体系的建设,力求形成新的营销服务方式,打造先进的、更为完善的营销网络系
统,增强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服务能力,提高营销服务能力和水平,巩固和提高现有的市场地位。
(六)产业聚集区位优势
纺织机械生产工艺复杂、涉及的零部件种类和数量众多,单个企业一般无法完成全套产品的加工,需要大量对外采购,
整个过程涉及的供应商较多。公司所在地绍兴地区纺机企业及纺织企业众多,受此影响,周边产业配套齐全,给公司采购
带来了便利。为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公司对供应商和外购生产企业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公司与上游供
应商建立连续、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822,808,877.07 | 505,629,764.28 | 62.73% | 主要系境外销售:公司持续加强境外市
场开拓力度,较好的把握住了自 2021年
初以来境外市场对纺机的旺盛需求,境
外市场订单持续增长;境内销售:纺机
订单稳步增长,同时公司的纺织纱线和
物流设备在本期产销两旺,收入实现较
快增长。 |
| 营业成本 | 663,099,795.35 | 429,995,344.90 | 54.21% | 主要系随着销售收入增多,营业成本随
之增加。 |
| 销售费用 | 28,672,911.07 | 8,600,030.33 | 233.40% | 主要系随着销售收入增多,销售费用随
之增加。 |
| 管理费用 | 28,344,346.76 | 18,434,323.29 | 53.76% | |
| 财务费用 | -13,343,277.54 | -3,853,612.83 | 246.25% | 主要系公司 2022年上半年持有的美元货
币资金较多,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贬值
较多,增加了汇兑收益。 |
| 所得税费用 | 11,744,779.26 | 2,499,200.03 | 369.94% | 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较多,毛利率同比
有所回升,利润总额增加较多。 |
| 研发投入 | 19,669,210.70 | 16,221,071.94 | 21.26%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15,490,072.27 | -155,826,790.40 | 174.11% | 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较多,收到的货款
增加,同时公司基本延续了 2021年度对
供应商的付款模式和结算周期。 |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42,531,885.38 | -160,163,338.66 | 126.56% |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回部分银行理财产
品。 |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9,878,604.62 | 250,562,982.62 | -103.94% | 主要系公司 2021年 1月首发上市募集资
金净额 25,277.25万元,同时本期支付
2021年度股利和取得银行短期借款。 |
|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 158,411,494.15 | -64,998,344.18 | 343.72% | 系受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
共同影响。 |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822,808,877.07 | 100% | 505,629,764.28 | 100% | 62.73% |
| 分行业 | | | | | |
| 纺织机械设备 | 652,998,633.50 | 79.36% | 424,375,959.78 | 83.93% | 53.87% |
| 其他 | 169,810,243.57 | 20.64% | 81,253,804.50 | 16.07% | 108.99% |
| 分产品 | | | | | |
| 纺纱设备 | 494,627,919.41 | 60.11% | 236,277,452.36 | 46.73% | 109.34% |
| 织造设备 | 158,370,714.09 | 19.25% | 188,098,507.42 | 37.20% | -15.80% |
| 物流自动化设备 | 10,339,457.61 | 1.26% | 1,032,047.00 | 0.20% | 901.84% |
| 纺织纱线 | 133,639,274.35 | 16.24% | 72,460,207.81 | 14.33% | 84.43% |
| 配件及其他 | 25,831,511.61 | 3.14% | 7,761,549.69 | 1.54% | 232.81% |
| 分地区 | | | | | |
| 境内 | 551,483,216.04 | 67.02% | 405,516,811.46 | 80.20% | 36.00% |
| 境外 | 271,325,661.03 | 32.98% | 100,112,952.82 | 19.80% | 171.02%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 | | | |
| 纺织机械设备 | 652,998,633.50 | 496,564,972.71 | 23.96% | 53.87% | 41.07% | 6.90% |
| 分产品 | | | | | | |
| 纺纱设备 | 494,627,919.41 | 372,248,438.96 | 24.74% | 109.34% | 89.62% | 7.83% |
| 织造设备 | 158,370,714.09 | 124,316,533.75 | 21.50% | -15.80% | -20.14% | 4.26% |
| 纺织纱线 | 133,639,274.35 | 131,592,981.75 | 1.53% | 84.43% | 91.97% | -3.87% |
| 分地区 | | | | | | |
| 境内 | 551,483,216.04 | 469,180,092.87 | 14.92% | 36.00% | 34.02% | 1.25% |
| 境外 | 271,325,661.03 | 193,919,702.48 | 28.53% | 171.02% | 142.65% | 8.3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纺织机械设备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53.87%,其中:主要产品纺纱设备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109.34%。主要系 2022年上半年
境外订单持续增加,需求旺盛,境外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同时国内纺机订单稳中有升,纺织纱线和物流设备产销两旺,收
入实现较多增长。
物流自动化设备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901.84%,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融君科技物流自动化设备本期单个订单实现收入较大。
纺织纱线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84.43%,主要系控股子公司阿克苏普美产销两旺,实现销售收入增加。
配件及其他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232.81%,主要系 2022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增加,与纺机配套的配件收入相应增加。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
| 货币资金 | 632,363,555.49 | 27.33% | 469,308,942.42 | 22.61% | 4.72% | |
| 应收账款 | 607,107,780.82 | 26.24% | 522,168,652.08 | 25.15% | 1.09% | |
| 合同资产 | 5,054,306.38 | 0.22% | 5,382,911.38 | 0.26% | -0.04% | |
| 存货 | 297,989,117.16 | 12.88% | 268,393,660.67 | 12.93% | -0.05%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068,076.46 | 0.52% | 12,291,325.72 | 0.59% | -0.07%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77,976.53 | 0.10% | 2,421,681.39 | 0.12% | -0.02% | |
| 固定资产 | 126,339,526.12 | 5.46% | 118,843,170.38 | 5.73% | -0.27% | |
| 在建工程 | 42,696,501.85 | 1.85% | 40,971,287.48 | 1.97% | -0.12% | |
| 使用权资产 | 4,628,360.47 | 0.20% | 4,809,280.06 | 0.23% | -0.03% | |
| 短期借款 | 16,300,000.00 | 0.70% | 9,800,000.00 | 0.47% | 0.23% | |
| 合同负债 | 134,088,915.78 | 5.80% | 130,923,702.41 | 6.31% | -0.51% | |
| 租赁负债 | 5,551,196.50 | 0.24% | 5,424,504.08 | 0.26% | -0.02%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
允价值
变动损
益 |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
计提
的减
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1.交易性金融资
产(不含衍生金
融资产) | 152,099,311.77 | 3,500.00 | | | 200,000,000.00 | 253,896,144.38 | 1,796,832.61 | 100,003,500.00 |
| 2.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 3.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
| 4.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 38,351,856.00 | | 4,425,276.27 | | | | | 42,777,132.27 |
| 金融资产小计 | 190,451,167.77 | 3,500.00 | 4,425,276.27 | | 200,000,000.00 | 253,896,144.38 | 1,796,832.61 | 142,780,632.27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上述合计 | 190,451,167.77 | 3,500.00 | 4,425,276.27 | | 200,000,000.00 | 253,896,144.38 | 1,796,832.61 | 142,780,632.27 |
| 金融负债 | | | | | | | |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128,328,413.79 | 买方信贷业务保证金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应收票据 | 300,947,702.89 | 质押 |
| 固定资产 | 90,898,596.39 | 抵押借款 |
| 无形资产 | 2,825,038.47 | 抵押借款 |
| 合计 | 522,999,751.54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
年份 | 募集
方式 | 募集资
金总额 |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 |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
| 2021 | 公开
发行 | 30,888 | 1,074.90 | 16,155.92 | 0.00 | 0.00 | 0.00 | 15,268.77 | 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低、
有保本承诺且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的投资产品,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 合计 | -- | 30,888 | 1,074.90 | 16,155.92 | 0.00 | 0.00 | 0.00% | 15,268.77 | -- | 0.0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8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107,493.50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772,506.50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61,559,238.46 元(含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为 152,687,665.25 元。 | | | | | | | | | |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1、智能纺机
装备制造基
地建设项目 | 否 | 36,956.9 | 19,477.25 | 738.00 | 4,971.88 | 25.53% | 2023年12月
31日 | | 不适用 | 否 |
| 2、营销网络
信息化平台
项目 | 否 | 3,998 | 800 | 336.90 | 573.29 | 71.66% | 2023年01月
31日 |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
资金 | 否 | 5,000 | 5,000 | | 5,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 -- | 45,954.9 | 25,277.25 | 1,074.90 | 10,545.17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无 | | | | | | | | | | |
| 合计 | -- | 45,954.9 | 25,277.25 | 1,074.90 | 10,545.17 | -- | -- | 0 | -- | -- |
|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 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由于杭绍台高速出口景观工程建设,要求进行规划退让,原地块围墙
退建等原因,车间二、车间一建设进度略有影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目前的施工进度,经过审慎评
估,将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3年 12月,并于 2022年 4月 7日
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
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 | 不适用 | | | | | | | | | |
| 况 |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 适用 |
| | 公司董事会于 2021年 3月 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使用募集资金 41,673,405.52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34,471,572.4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 7,201,833.12元,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
|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 2022
年 3月 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
|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 无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新冠疫情在国内已基本稳定,但国外疫情仍然处于反复状态。虽然各国政府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新冠疫情发展、降
低疫情对经济影响,但是对宏观经济及国际贸易最终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计。
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出现反复,不排除防控措施的实施对行业供应链条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导
致公司业绩下滑。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下游行业波动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行业为纺织行业,纺织企业主要应用公司产品对棉、麻、毛纺、化
纤等原材料进行纺纱、织造。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与下游纺织行业的发展和景气状况有较强的联动性。
纺织行业面临着国内外经济增长波动、原材料及劳动力成本上升、汇率波动、内外需求放缓、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利因
素,虽然纺织行业景气指数、纺织品服装内外销情况等数据表明纺织行业整体复苏明显,但是随着纺织行业人工成本逐年
递增,以及国际贸易不确定因素等诸多影响,均可能严重影响纺织行业的景气程度。若下游行业景气指数增长放缓,将会
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则公司将不能顺利实现预期增长,公司面临业绩波动的风险。
3、公司海外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目前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产品已进入印度、土耳其、越南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除 2020年受疫情影响外,近几年境
外销售收入逐年增高。未来几年内,公司将重点开拓印度、土耳其、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剑杆织机、转杯纺纱机等
市场,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逐步尝试在部分国家设立办事处扩大销售规模。
受新冠疫情影响,同时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公司的海外市场拓展将面临贸易政策及政治关系等不
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因此存在海外市场拓展的风险。
4、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货周期导致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标准通用件、控制系统部件、非标准零部件、纺机专件、钢材及其他金属材
料等。大宗材料类价格与钢材价格相关,钢材价格的波动会影响公司各类原材料的价格变化,进而加大公司的成本控制难
度。由于公司销售订单的签署与原材料采购难以完全保持同步,若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且产品销售价格调
整滞后,则不利于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采购模式主要包括常规专用件采购、定制化外协采购。由于机械制造行业分工的特点,同时也为了弥补公司零部件
产能不足,公司定制化外协采购部分专用件。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虽然公司对采
购过程进行严格管理,针对供应商的选择及其供应产品质量的检验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严格的规定和规范,但不排除出
现供应商产品的质量和供货周期不能达到公司要求的可能性,对公司最终产品的质量和生产周期造成负面影响。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
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5.01% | 2022年 01月
28日 | 2022年 02月
07日 | 1、《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5、《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议案》;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
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8、《关于未
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9、《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
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11、《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75.01% | 2022年 04月
11日 | 2022年 04月
12日 | 1、《关于审议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 2021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公司
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
审议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关
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
于审议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
保责任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吕慧莲 | 财务总监 | 解聘 | 2022年 04月 27日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 潘孟平 | 财务总监 | 聘任 | 2022年 04月 27日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核,公司董事会同意
聘任潘孟平先生为公
司财务总监。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无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污染物为机械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和噪音,
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形。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实际控制人
陈其新、陈
宥融 | 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
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
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在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申报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21年01
月28日 | 60个月 | 履行中 |
| | 控股股东泰
坦投资、股
东融泰投资 | 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
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
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21年01
月28日 | 60个月 | 履行中 |
| | 赵略、吕慧
莲、车达
明、吕志
新、潘晓霄 | 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
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
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在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申报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21年01
月28日 | 36个月 | 履行中 |
| | 于克、张国
东、张明法 | 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3、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50%。 | 2021年01
月28日 | 12个月 | 履行中 |
| | 王亚萍、赵
拓 | 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和赵略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公司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 2021年01
月28日 | 36个月 | 履行中 |
| | | | 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在赵略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
不因赵略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除上述
承诺的履行。若赵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赵略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在赵略申报离
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本人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 | |
| | 泰坦股份、
泰坦投资、
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
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陈其新、赵
略、陈宥
融、吕慧
莲、车达
明、潘晓
霄、吕志新 | IPO 稳定股
价承诺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
整,下同),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
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
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
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
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
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
认可的方式。(二)稳定股价措施启动程
序: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5个交易日内制
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
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
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
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
况予以公告。(三)稳定股价方案的重启与
终止情形:在公司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
间内,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已
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自股价稳定
方案公告之日起 3个月内股价稳定方案终止
的条件仍未能实现,或出现稳定股价措施终
止后如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情 | 2021年01
月28日 | 36个月 | 履行中 |
| | | | 况,则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但如启动条
件在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计划后 3个月内再次发
生的,则免除上述人员的增持义务,公司直
接采取回购股份及其他措施稳定股价。在公
司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或者重新启
动稳定股价措施期间,若继续回购或增持公
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
诺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四)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和承诺约束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发行人承诺:在触发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后 5个交易日内,公
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
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等因素
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启动股份回购并制定股份
回购计划,并在 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
会,对股份回购计划中有关回购股份的数
量、价格、方式、权限及终止条件等进行审
议,在形成决议后及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
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
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
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回购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
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若公司董事会未履行相关
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将暂停向未履行承诺的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
履行相关承诺为止。公司全体董事同时承
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
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相关
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泰坦投资同时
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
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相
关决议投赞成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泰坦投资承诺:将在触
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5个交易日
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
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公司公告之日
起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价格原则
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增持金额累计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 | | | |
| | | | 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的二分之一(税后),公
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
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公司控股股东泰坦投资未能履行稳定公司
股价的承诺,则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或
应当公告之日起 3个月届满后扣减对公司控
股股东泰坦投资的现金分红(税后),直至
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上
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取得的现金分红(税
后),该等扣减金额归公司所有;如因其未
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投资者损
失的,泰坦投资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
失。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
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公司
公告之日起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
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该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
度从公司实际领取薪酬(税后)总额的三分
之一,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
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行为
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
于未来新聘的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或直接或间
接获取现金分红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未
来新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
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
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如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
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
或应当公告之日起 3个月届满后扣减相关当
事人每月薪酬(税后)的三分之一,直至累
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上一
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取得薪酬(税后)总额的
三分之一,该等扣减金额归公司所有;如因 | | | |
| | | | 其未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投资
者损失的,该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 | | | |
| | 泰坦股份 | 对公司 IPO
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
的措施及承
诺 | (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为填补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
回报减少,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
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
努力减少因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
摊薄的影响,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具体措
施如下:1、坚持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公司将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积
累、巩固目前技术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
大研发投入、壮大研发队伍,通过不断的技
术创新,积极发展转杯纺纱机和高速剑杆织
机,重点研发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智能化
的新一代高端纺织机械,将公司打造成为纺
织设备国际主流供应商。在坚持技术创新,
拓展产品、客户、市场外延的同时,公司着
眼于客户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实现大众
市场与细分市场的兼顾。通过坚持技术创新
和加快业务拓展,公司努力巩固和提升市场
地位与竞争能力,增强客户粘性,强化公司
议价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2、进一
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坚持现有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公司将推
行更加全面的精细化管理措施,通过认真梳
理生产、经营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降低各个
环节之间的协调成本和能源、资源消耗,通
过挖潜改造,进一步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
用。通过优化资本结构,综合运用多种融资
手段,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公司
将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薪酬和激励机制,
通过外部招聘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实
现人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最大限
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
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
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
的经营业绩。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并加强募
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
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同时,严格
募投项目建设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
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投产发挥经济效益,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 | 化投资者回报。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
《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
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严格执行相
关利润分配政策,并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
自身经营情况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
化投资者回报。 | | | |
| | 泰坦投资、
实际控制人
陈其新、陈
宥融 | 对公司 IPO
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
的措施及承
诺 | 发行人控股股东泰坦投资、实际控制人承
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公司利益。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陈
其新、赵
略、陈宥
融、吕慧
莲、车达
明、潘晓
霄、吕志
新、李旭
冬、王瑾 | 对公司 IPO
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
的措施及承
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
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
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拟公布
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
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
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泰坦股份 | 关于上市申
报文件真实
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
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发
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
起的30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召开董事会制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 | 订并公告回购新股的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股
票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新股
回购计划还应经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发行
人在股票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6个月(“回
购期”)内以市场价格完成回购,且股票回
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同期同档次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所对应利
息;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
相应进行调整。如发行人未能履行上述股份
回购义务,则由发行人控股股东履行上述义
务。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发行人将根据法律
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 | | | |
| | 泰坦投资 | 关于上市申
报文件真实
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
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将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公开发售的股票,并将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发
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
起的30个交易日内制定本企业公开发售股票
的回购方案,包括回购股票数量、价格区
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由发行人予以公
告。将在股票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6个月内
以市场价格完成回购,且股票回购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加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
次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所对应利息;发行人上
市后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票回购价格及
回购股票数量相应进行调整。首次公开发行
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投资
者损失。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陈其
新、赵略、
陈宥融、吕
慧莲、车达 | 关于上市申
报文件真实
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
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与发行人及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投资者
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明、潘晓
霄、吕志
新、李旭
冬、王瑾 | | | | | |
| | 泰坦股份 | 关于未履行
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的承
诺 | 1、若发行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
关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2、若因发行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向投资者依
法赔偿相关损失。3、发行人将对出现该等未
履行承诺行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若该
等人员在公司领酬)等措施。若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
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未
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则发行人将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未能履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泰坦投资 | 关于未履行
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的承
诺 | 1、若泰坦投资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
关承诺事项,泰坦投资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2、若因泰坦投资未履行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泰坦投资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若
泰坦投资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
扣减泰坦投资未来获得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
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泰坦投资未承
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泰坦投资不得转让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若泰坦投资因未履行
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泰坦投资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
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
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在
泰坦投资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发行人
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则泰坦投资承诺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泰坦投资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泰坦投资未能履行、确已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泰坦投资将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 | 及时、充分披露泰坦投资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 | | |
| | 实际控制人
陈其新、陈
宥融 | 关于未履行
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的承
诺 | 1、若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
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2、若因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若本人未承担前述赔
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未来获得分配
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
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得
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若本人因未履
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
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
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在本
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
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则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
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则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人
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陈其新、赵
略、陈宥
融、吕慧
莲、车达
明、潘晓
霄、吕志
新、李旭
冬、王瑾、
于克、张国
东 | 关于未履行
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的承
诺 |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
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
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
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3、若上述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得收益
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
指定账户。4、若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 | 或者其他投资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 | | |
| |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及公司
所有董事
(除独立董
事外)、监
事、高级管
理人员:泰
坦投资、陈
其新、赵
略、陈宥
融、吕慧
莲、车达
明、潘晓
霄、吕志
新、于克、
张国东 | 关于避免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人)承诺减少和规范与发行人
发生的关联交易。2、如本公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发行人
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
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
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的
程序和方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平合
理交易。3、涉及到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公司(本人)在
发行人中的地位,为本公司(本人)在与发
行人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公司独立董
事:李旭
冬、王瑾 | 关于避免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 | 1、为保持独立性,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不
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2、在担任发行人独
立董事期间及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六个月
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3、愿意承担因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
失。 | 2021年01
月28日 | 在担任公
司独立董
事期间及
辞去独立
董事职务
后六个月
内 | 履行中 |
| | 泰坦股份 | 关于避免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 |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等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2、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
的公允性、程序的合规性,最大承担的保护
其他股东利益。3、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
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
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 | 1、本公司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存
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控股股东泰
坦投资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与利
益冲突的承
诺 | 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公司
愿意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来
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
发行人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3、本公
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
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
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
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中指派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4、未
来如有在发行人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
机会,本公司将介绍给发行人;对发行人已
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公司将在
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发行人相同或
相似。5、如未来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拟进行
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公司将
行使否决权,避免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不
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发行人的利
益。6、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 |
| | 实际控制人
陈其新、陈
宥融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与利
益冲突的承
诺 | 1、本人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存在
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本人的配偶、父母
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
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
子女配偶的父母,目前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
人愿意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来
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
发行人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3、本人
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
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
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4、未来
如有在发行人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
会,本人将介绍给发行人;对发行人已进行
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将在投资方
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
5、如未来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拟进行与发行人
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人将行使否决
权,避免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不与发行人
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发行人的利益。6、本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 | 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
辞去公司职务后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
承诺;7、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 |
| | 公司实际控
制人陈其
新、陈宥融 | 其他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其新、陈宥融郑重承诺:"
如果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
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对其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员工社会
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基本
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本人将按主
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股份公司补缴,并
承担相关费用。"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公司人实际
控制人、控
股股东:陈
其新、陈宥
融、泰坦投
资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其新、陈宥融、控股股
东泰坦投资承诺:"如泰坦股份的房产(包括
办公楼、厂房和宿舍及临时棚屋)根据主管
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则本人/本公司愿意
在无需泰坦股份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
泰坦股份所有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并
弥补其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
失。若因房屋没有权属证明而受到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本人/本公司愿意在无需泰坦股
份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罚款。若
因房屋没有权属证明的情况而造成泰坦股份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本人/本公司愿意无需
泰坦股份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违约
金、赔偿金等。同时,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
任何因没有房屋权属证而给泰坦股份造成的
任何经济损失。"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主
要股东 | 其他承诺 |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
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
形式占用发行人资金,不与发行人发生非经
营性资金往来。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控股股东泰
坦投资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泰坦投资承诺:"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
4,994.18万元,若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存在的买方信贷客户违约,被相关业务
银行要求划转保证金、代偿货款或者直接要
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履行偿债义务,本公
司将支付相关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确保买方信贷业务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截至2020年6月30日,泰坦投资(母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 | 公司报表)总资产 25,795.98万元、净资产
25,791.70万元、货币资金为 4,560.65万
元,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如若买方信贷业务
客户违约,发行人需按照银行要求履行代偿
义务时,控股股东泰坦投资将代为承担担保
责任、履行还款义务,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 | | |
| | 实际控制
人:陈其
新、陈宥
融、 | 其他承诺 | 历史沿革中未出资资产的相关承诺:2020年
12月10日,实际控制人出具确认函和承诺:
本人确认:职工持股协会目前所持有并管理
的资产主要为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
司的资产和股权,最终归属于原泰坦纺机总
厂劳动者集体所有;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
职工持股协会的具体经营,未来如职工持股
协会或该部分资产需要进行改制、量化、分
割、分配和处置等,本人将遵循有关历史文
件、法律法规和政府意见等,遵守政府指
导,保证不损害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如因
泰坦股份历史沿革、集体企业改制、历次量
化、集体资产分配处置相关事项出现纠纷,
发行人产生赔偿责任,将由实际控制人个人
承担,不给发行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 2021年01
月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 是 | | | | | |
|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 不适用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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