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国美通讯(600898):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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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8:51:1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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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美通讯: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98 公司简称:国美通讯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宋林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晨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此报告中所涉及的行业前景、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2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
|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
章的会计报表;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
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国美通讯、三联商社、公司、本公司 | 指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三联商社股
份有限公司” |
山东龙脊岛、控股股东 | 指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战圣、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 指 | 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 |
国美零售 | 指 | 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 |
山东大中 | 指 | 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
济南国美 | 指 | 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国美电器 | 指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国美控股集团 | 指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美昊投资 | 指 | 北京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德景电子 | 指 |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京美电子 | 指 | 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德恳电子 | 指 | 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国美通讯 | 指 |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济联京美 | 指 | 济南济联京美经贸有限公司 |
上海爱优威 | 指 | 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联美智科 | 指 | 北京联美智科商业有限公司 |
大华会计师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三联集团 | 指 |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三联商务 | 指 | 山东三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三联家电配
送中心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期、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美通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ome Telecom Equipmen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MT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宋林林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邵杰 | 王伟静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 12号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 12号 |
电话 | 0531-81675202、81675201 | 0531-81675202、81675201 |
传真 | 0531-81675202 | 0531-81675202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河南省郑州市南阳路2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50011 |
公司网址 | www.gomecomm.com.cn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美通讯 | 600898 | ST美讯、*ST美讯、国美通讯、三联商
社、ST三联、*ST三联、郑百文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赵金、刘生刚 |
报告期内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的保
荐机构 | 名称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琦、王新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2022年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9,309,616.11 | 88,454,089.99 | -10.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217,932.12 | -11,794,140.74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25,484,423.08 | -12,864,084.44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31,904.95 | -336,965,619.84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4,455,357.50 | 129,647,970.52 | -19.43 |
总资产 | 580,796,023.51 | 619,396,061.34 | -6.2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84 | -0.046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84 | -0.046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0893 | -0.0509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55 | -179.0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21.77 | -195.27 | 不适用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
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129.0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152.3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406,757.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646.7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492.7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7,135.25 | |
合计 | 266,490.96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行业情况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成为新消费增量背后的主要推动力,智能终端作为数字经济落地的产品形态,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多领域智能化需求的升级,终端形态实现多样化发展,除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车载设备、虚拟现实设备等新兴电子产品外,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拓展了终端产品的应用范围和产业边界,如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教育等。新的消费习惯和业态模式赋予智能终端更大的发展空间。
经过多年的知识技术积累,OEM厂商在生产工艺水平和设计创新能力方面的水平得到提升,但由于 OEM生产厂商不负责研发、采购和销售等流程,因此产品毛利率不高,OEM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整体规模不大。为谋求更高的利润,只能通过参与产品设计环节来争取更多ODM订单。
智能终端 ODM行业呈现加速集中化趋势,在存量竞争的大背景下,叠加国际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对 ODM厂商的研发实力和上下游产业链提出更高的要求,ODM行业洗牌加快。
根据国家统计局 2022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行业数据,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7.7%,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6.6%。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系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对讲机、扫码机、电子价签、智能电表、智能模块、智能可穿戴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等,以 ODM和 OEM为业务经营模式。
1、ODM业务的经营模式
在移动通讯终端领域内,接受客户委托,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交付,主要产品包括整机产品和行业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等。在该模式下,根据客户的要求,获得客户订单,并确定采购和生产计划,由采购部、计划部实施采购、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产品经检验合格后交付客户。
2、OEM业务的经营模式
OEM的业务模式为定牌生产合作。公司接受客户的订单和授权,按照客户的设计和功能品质要求进行组织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公司提供产品制造服务。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链及质量控制优势:公司具备较为完整的智能终端产品研产销产业链,业务体系涵盖了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材料采购、加工生产及市场销售各个环节;具备多年移动通讯设备生产经验,组建了完善的质量体系,覆盖立项、研发、采购、生产、检测、售后服务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
2、市场基础及客户资源优势:在整体制造体系升级的行业背景下,公司保持移动通讯设备制造领域的优势和经验,拓展多种智能终端产品,已经与中国移动、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七十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等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
3、募投项目聚力产业升级优势:随着智能终端生产线智能化募投项目的开展,有助于提升公司产线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水平,进一步获取优质客户资源;另一方面,公司健全完善内部生产经营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实现企业降本促效。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930.96万元,同比减少 914.45万元,降幅 10.34%。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制造业务收入,移动通讯业务上半年实现收入 7,496.65万元,较同期减少 10.22%。
本期实现综合毛利额-11.09万元,较同期毛利额减少 797.71万元;毛利率-0.14%,较同期毛利率下降 9.03个百分点。
本期发生费用总额 2,689.29万元,较同期费用 3,120.16万元减少 430.87万元,降幅13.81%。本期公司费用减少,主要是因公司加强费用开支管理,管理费用较同期减少 346.33万元。本期费用率 33.91%,较同期费用率 35.27%减少 1.36个百分点。
2022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 2,521.79万元,同期亏损 1,179.41万元,亏损增加 1,342.38万元。
2022年上半年亏损主要为受疫情影响,公司制造业务订单不足,业务规模较低,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低,业务盈利能力不足以弥补公司整体的各项费用支出,导致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9,309,616.11 | 88,454,089.99 | -10.34 |
营业成本 | 79,420,517.31 | 80,587,894.35 | -1.45 |
销售费用 | 1,705,043.27 | 1,943,382.56 | -12.26 |
管理费用 | 16,935,800.44 | 20,399,085.25 | -16.98 |
财务费用 | 4,666,069.39 | 4,589,704.12 | 1.66 |
研发费用 | 3,585,969.33 | 4,269,391.43 | -16.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31,904.95 | -336,965,619.8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74,777.62 | 137,072,191.7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30,870.68 | 172,072,199.72 | -95.4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疫情影响,公司制造业务订单同比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减少相应成本降低。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费用节控,本期差旅费及维修费等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费用节控,本期中介机构咨询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基本与同期持平。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严格研发项目立项审批,各项投入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净支出减少,主要为本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同时支付的税款及费用欠款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期收到原子公司济联京美股权转让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核准后募集资金到位。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92,459,278.82 | 15.92 | 149,371,048.47 | 24.12 | -38.10 | 本期支付货款致银行存款减少 |
应收票据 | 41,042,497.21 | 7.07 | 25,940,480.82 | 4.19 | 58.22 | 本期公司减少票据贴现导致应收票据增加 |
应收账款 | 149,738,289.47 | 25.78 | 96,341,059.52 | 15.55 | 55.43 | 本期部分客户回款受疫情影响导致应收账
款增加。 |
预付款项 | 1,172,725.57 | 0.20 | 5,694,303.45 | 0.92 | -79.41 | 前期预付款退回或到货 |
其他非流动
资产 | 21,762,322.01 | 3.75 | 46,598,201.50 | 7.52 | -53.30 | 本期公司收到部分增值税留抵退税 |
应付票据 | 16,755,793.86 | 2.88 | 24,271,403.17 | 3.92 | -30.96 | 期初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本期签发银行承兑
汇票较期初减少 |
应交税费 | 1,816,337.43 | 0.31 | 1,092,532.65 | 0.18 | 66.25 | 应交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增加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546,529.28 | 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及海关保证金、被冻结银行存款 |
应收票据 | 18,766,494.68 | 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53,729,794.48 | 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 |
无形资产 | 9,517,222.40 | 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85,560,040.84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
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持股
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2022年上
半年
营业收入 | 2022年
上半年
净利润 |
嘉兴
京美
电子
科技
有限
公 司 | 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通信设备
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信息安全设备
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玩具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五金产品
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
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机
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相机及器
材销售;电池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特种陶瓷制品销
售;农副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
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
产;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 7,528.43 | 100% | 25,988.08 | 5,125.10 | 2,854.45 | -728.59 |
惠州
德恳
电子
科技
有限
公 司 | 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手机、计算机配件、计算机网络设备、
监控设备、汽车零部件、电子元器件、智能电表、音箱、蓝牙耳
机、智能玩具、智能家居、智能设备、线路板的技术开发、生
产、加工、测试及销售;电子产品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
件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贴片生产设备及检
测设备租赁;厂房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 | 100% | 10,257.49 | -2,696.72 | 3,643.27 | -322.39 |
国美
通讯
(浙
江)有
限公
司 | 移动通讯及终端设备、智能网络控制设备、计算机辅助设备、
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计算机整机、印刷线路板的研发、制造、
加工、销售;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研发、销售;安防工程、
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家用电器、五金产品、电线电缆、电气设
备、电子产品、乐器、通讯器材、照相器材、照明器材、厨房用
具、卫生洁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日用百货、家庭用品、针
纺织品、汽车配件、电子出版物、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
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家用电器安装、维修;机械 | 80,000 | 51% | 30,570.51 | 13,287.66 | 2,755.93 | -906.49 |
| 设备维修;受委托从事移动业务市场销售及技术服务的代理;
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贸易信息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财务咨询(以上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仓储服务;装卸
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 |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将面临与该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风险
公司所属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是国家鼓励与重点扶持的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政策性文件都将该行业纳入政策鼓励类范畴。若未来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有关产业政策的调整导致通信设备行业的需求放缓,则对通讯产品的需求增长也可能相应放缓,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移动终端制造领域竞争激烈,彼此之间竞争与合作并存,当订单众多、自身生产能力不足或者竞争对手的产品具有成本优势时,会将订单或部分生产环节以外协生产的方式由竞争对手代为生产,但总体而言仍为竞争关系居多。未来,公司如果在技术和产品研发、品质管控、成本控制、产能匹配等方面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变化,不能保持服务核心客户的竞争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将面临订单不足、甚至客户流失的经营风险。
3、专业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从事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业务的发展与公司所拥有的专业人才数量和素质紧密相关。随着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市场对技术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在当前开放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核心技术人才拥有更多的职业选择机会,若公司的发展和人才政策无法持续吸引和保留发展所需的技术人才,将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风险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 14.39亿元,实收股本为 2.85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5、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业务规模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同时缺乏核心的自研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较薄,倘若未来行业竞争加剧、成本上升或者产品出货量萎缩,行业整体毛利率将受到挤压,进而影响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或者若在新兴领域的布局失败,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
度股东大
会 | 2022年5月
1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
w.sse.com.cn)
《国美通讯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
21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临 2022-27
号) | 2022年 5月
18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 2021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
于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1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
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1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6、关于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
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8、关于
公司续聘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9、关于公司 2022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10、关于公司与国美电器、国
美控股集团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12、关于公司修订《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13、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7月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晓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断加强安全和环境管理,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在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京美电子和徳恳电子按照相关环保要求,登记备案排污信息;工厂产线设置环保设备,定期进行三废检测。德恳电子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和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环保责任,公司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生产安全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相关制度文件,并严格要求落实。同时,公司实施危险废物固定场所储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 关于保
持上市
公司独
立性的
承诺函 | 山东龙脊
岛;北京
战圣 | 山东龙脊岛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在其签署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
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
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
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
营。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
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
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
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
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 | 2021年 6月 11日,山
东龙脊岛认购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作出该承
诺。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
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
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
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
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
其他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如违反上述承
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 | | | |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 | 减少和
规范关
联交易
的承诺 | 山东龙脊
岛;北京
战圣;国
美零售控
股有限公
司 |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发生关联
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
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上市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6年 9月 5日首次作
出;2020年 6月 17日、
9月 23日、11月 2日因
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
作出该承诺。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关于避
免与上
市公司
同业竞
争的承
诺 | 山东龙脊
岛;北京
战圣;实
控人黄光
裕先生 |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上市公司
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生产经营或类似业务。2、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
公司/企业/组织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
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
营或类似业务。3、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将来成立之承诺人控制
的公司/企业/组织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
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
营或类似业务。4、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
组织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
公司。5、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上市公
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经营信息、业务流
程、采购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6年 9月 5日首次
作出;2020年 6月 17
日、9月 23日、11月
2日因公司开展重大资
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继续作出该承诺。长
期有效 | 否 | 是 | | |
与再融资
相关的承
诺 | 股份限
售 | 山东龙脊
岛 | 本公司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上述承诺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符,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20年 9月 23日作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有效。 | 是 | 是 | |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1、兴业银行借款纠纷诉讼案件: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分行因金融借款纠纷,于 2007年 9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三联配送及本公司,诉讼标的额为 4,000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
2009年 3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8)鲁商终
字第 404号,判决本公司在兴业银行济南分行未实现的债权数额范
围内,向其承担质押票据项下款项的兑付责任。2009年 5月该案
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截止 2009年 10月,公司因此案被扣划资金累
计 4,142万元。2010年 7月,兴业银行济南分行以该案项下借款尚
欠部分利息未执行为由,申请查封了公司位于济南市趵突泉北路
12号的地上一层房产。2011年 3月,公司再交付济南市中级人民
法院 10万元执行款,被查封房产已解除查封。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 2009
年 3月 31日、5月 8
日、7月 18日、8月 29
日、8月 31日、10月 31
日、2010年 9月 28日、
2011 年 2月 25日、3月
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或查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www.sse.com.cn |
2、泸州壹捌壹玖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2019年 6月 21日,公司
收到法院送达起诉状、传票等资料,原告泸州市壹捌壹玖科技有限
公司(下称“泸州壹捌壹玖”)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
联美智科,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联美智科立即履行双方签订的《商品
订购单》项下未支付尾款部分手机的提货义务,并支付余欠货款、
预付款违约金、逾期提货部分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样机款、认证费、
模具费等,共计 1,648.96万元。公司已对预付泸州壹捌壹玖 619万
元货款全额计提减值损失。2021年 3月 2日一审判决:1、解除双
方签署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及《商品订购单》;2、联美智科
支付样机款 52.25万元、认证费 1.8万元及模具费 45.48万元,合
计 99.43万元;3、泸州壹捌壹玖返还联美智科货款 435.47万元及
手机 1,800部;4、驳回泸州壹捌壹玖、联美智科的其他诉讼请
求。2021年 3月,泸州壹捌壹玖和联美智科均提出上诉。2021年
8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月,联美智科向法院申请
对泸州壹捌壹玖采取强执措施。2022年 2月 15日,收到执行款项
40.68万元。2022年 6月,联美智科向法院申请追加泸州壹捌壹玖
的两位自然人股东为被执行人。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 2019
年 6月 25日、2019年
10月 16日、2021年 3
月 3日、2021年 3月 23
日、2021年 8月 11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的相关公
告,或查询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
www.sse.com.cn |
3、黄泽伟诉德景电子及公司诉讼案:2021年 8月 16日,公司收
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浙 04民初 57号和
58号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原告黄泽伟(系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因保证合同纠纷起诉德景电子、美昊投资、沙翔、北京战
圣、山东龙脊岛及公司,要求六名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货款的本
金、滞纳金及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14,555.41万元(下称“57号案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18日、2021年 9
月 23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
的相关公告,或查询公 |
件”);同时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起诉德景电子、美昊投资和公
司,请求撤销德景电子将持有的京美电子和徳恳电子 100%股权转
让给国美通讯的交易、撤销国美通讯向美昊投资出售持有的德景电
子 100%股权的交易(下称“58号案件”)。2021年 9月 22日,公
司收到 57号案件的《撤销部分被告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申
请书》和 58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针对 57号案件,原告黄泽
伟增加“申请撤销被告一德景电子将持有的京美电子和德恳电子
100%股权转让给被告三国美通讯的交易”的诉讼请求,同时申请撤
销对美昊投资、北京战圣、山东龙脊岛的起诉;针对 58号案件,
原告黄泽伟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嘉兴中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
2022年 6月 2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等法
律文书,被告申请诉前保全,公司因此案实际被冻结资金 36.27万
元。该案已分别于 2021年 12月 28日、2022年 7月 13日开庭审
理,尚未判决。 |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sse.com.cn |
4、大连龙宁诉德恳电子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年 7月 18日,公司
全资子公司德恳电子收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
(2022)粤 1302民初 10337号案件的传票、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原
告大连龙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龙宁”)因买卖合同纠纷起
诉德恳电子,要求德恳电子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 1,636.11万元,及
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81.81万元(暂计至 2022年 4月 1日);由德恳
电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披露日,德恳电子因此案实际被
冻结资金 208.90万元。此案将于 2022年 8月 26日开庭审理。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 2022
年 7月 19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的
相关公告,或查询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sse.com.cn |
5、江西兴泰诉京美电子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年 8月 11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美电子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
浙 0402民初 4607号案件的传票、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原告江西兴
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兴泰”)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京美电
子及公司,要求京美电子支付货款人民币 1,383.23万元及逾期付款
利息 38.47万元(暂计至 2022年 7月 21日)、成品库存损失 280.97
万元及呆滞原材料损失 30.99万元;国美通讯对京美电子的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京美电子及公司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因
上述诉讼,江西兴泰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了京美电子名
下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太路 1052号 1-6号楼房产。此案将于
2022年 9月 13日开庭审理。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 2022
年 8月 12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的
相关公告,或查询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sse.com.cn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 | | | | | | |
起诉
(申请)
方 | 应诉(被申
请)方 | 承担连
带责任
方 | 诉讼仲
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
裁)涉及
金额 | 诉讼(仲
裁)是否形
成预计负
债及金额 | 诉讼(仲
裁)进展
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情况 |
长沙海
格北斗
信息技
术有限
公司 | 被告 1:德景
电子;被告
2:国美通
讯;被告 3:
美昊投资 | | 服务合
同纠纷 | 2020年 8月,原告诉三被告,
要求法院判令:1、被告 1支付
合同价款及利息合计 553.7万
元;2、被告 2、3对被告 1的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
案的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 553.70 | 否 | 结案 | 2021年 10月 26日,一审判
决:1、德景电子支付原告合
同价款 490.6万元及逾期付款
利息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
请求。德景电子及长沙海格
均向法院提起上。2022年 3
月 9日二审开庭审理。2022
年 5月 31日二审判决,驳回
上诉,维持原判。 | 公司不承
担任何责
任 |
友尚香
港有限
公司 | 被告 1:香港
德景;被告
2:国美通
讯;被告 3:
德景电子;被
告 4:美昊投
资 | | 买卖合
同纠纷 | 2021年 12月,原告诉被告要
求判令:1、香港德景向原告支
付货款 499.09万元人民币及利
息损失暂为人民币 86.42万
元。2、香港德景向原告支付本
案律师费、公证费、翻译费及
担保费合计 6.55万元。3、公
司、德景电子、美昊投资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 592.07 | 否 | 一审 | 尚未开庭审理。 | |
李帆 | 上海爱优威 | | 劳动合
同纠纷 | 2020年 12月,申请人提起仲
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4.49万
元。 | 34.49 | 否 | 再审 | 2021年 1月 26日仲裁裁决:
对李帆仲裁请求事项不予支
持。李帆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 6月,一审判决上海 | 涉案款项
已支付完
毕 |
| | | | | | | | 爱优威支付李帆经济补偿金
34.49万元。上海爱优威提起
上诉。2021年 12月,二审判
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
决。2022年 2月,上海爱优
威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
出再审。 | |
谭玉娟 | 上海爱优威 | | 劳动合
同纠纷 | 2022年 2月,申请人提起仲裁,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1、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期间工资差额0.60万元;2、2021
年度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 1.01
万元;3、2021年 2月 27日休
息日加班工资 0.16万;4、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0.17万
元。 | 12.45 | 否 | 一审 | 2022年 7月 26日仲裁裁决:
1、支付谭玉娟 2021年 1月 1
日至 2021年 12月 24日工资
差额 0.60万元;2、2021年
度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0.94万
元;3、2021年 2月 27日、
28日加班工资 0.16万元;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0.17万元。2022年 8月 5
日,上海爱优威向法院提起
上诉,该案进入法院一审阶
段。 | |
廖碧华 | 德恳电子 | | 劳动合
同纠纷 | 2022年 7月,申请人提起仲裁,
要求如下:1、确认廖碧华与德
恳电子劳动关系于 2022年 6月
10日解除;2、德恳电子支付已
休 159天产假工资差额 2.09万
元、未休产假 49天期间的产假
工资 0.96万元、加班工资 2.25
万元、未休年假工资 0.16万元
和经济补偿金 3.52万元。 | 9.00 | 否 | 仲裁 | 2022年 8月 19日开庭。 |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北
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国美”)续签《商标使
用许可合同》,由北京国美授权公司在手机以及其他
通讯产品、电子设备等授权范围内继续无偿使用“国
美”相关商标,许可期限截至 2024年 11月 1日。 | 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月 30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决
议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关联
交易
类别 | 按劳务
进一步
划分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22年上半
年实际发生
金额(不含
税) | 审议程
序 |
出租
物业 | 出租房
屋/物业 | 山东大
中 | 公司转租赁济南高新店物业 | 369.64 | 2016年
年度股
东大会 |
商品
销售 | 销售
商品 | 国美电
器、国
美控股
集团及
关联方 | 公司与国美电器、国美控股集团签订
《销售框架协议》,本协议项下,国美
通讯向国美电器及国美控股集团销售其
业务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商品,包括但不
限于智能移动终端设备、电子产品、小
家电、配件以及其他经营业务范围内的
产品;同时国美通讯向国美电器及国美
控股集团提供与销售产品相关的软件开
发、技术服务等服务。 | 7.31 | 2021年
年度股
东大会 |
收入类合计 | 376.95 | / | | | |
1、 公司终止经营家电零售业务后,对原承租门店物业进行清理。因济南高新店物业方不同意解约,为避免造成公司损失,经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该物业转租赁给山东大中。租赁期限自 2017年 1月 10日起至 2031年 9月 30日止,租金每五年递增一次,自2022年 1月 14日起,租金 829.61万元/年(含税)。
2、 经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国美电器、国美控股集团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总金额(含税)在 2022-2024三个年度分别不超过 3亿元、5亿元、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未超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授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 | | | | | | | | | |
担保方 | 担保方
与上市
公司的
关系 | 被担保
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
生日期
(协议签
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
情况 | 担保物
(如
有) |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 担保是
否逾期 | 担保逾期
金额 | 反担保
情况 |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 | | | | | | |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790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6,710 | | | | | | | | | | | |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 | | | | | | | | | |
担保总额(A+B) | 6,710 | | | | | | | | | | | |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4.24 | | | | | |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 | |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 | | | | | | |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金额(D) | 1,000 | | | | | | | | | | | |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487.23 | | | | | | | | | | |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487.23 | | | | | | | | | | | |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连带责任担保 | | | | | | | | | | | | | |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为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上市公
司合并报表体系内的担保业务。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美电子、德恳电子为浙江国美通讯与嘉兴银行科技支行
在2020年9月8日至2022年11月25日期间开展的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提供3,300万元的全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