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安井食品(603345):安井食品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安井食品:安井食品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45 公司简称:安井食品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鸣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惠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将受到外界环境和实际经营变化的影响,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74,997,219.19元,同比增长35.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437,089.29元,同比增长30.35%。公司加强产品销售推广,加大渠道开发,安井主业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子公司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安井冻品先生供应链有限公司、Oriental Food Express Limited均给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带来增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3,400,723.49元,同比增长301.05%,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较多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009,509,486.56元,同比增长117.00%;总资产14,061,266,232.28元,同比增长60.3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影响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近些年来我国政策鼓励冷链物流建设,加快基层冷库、冷藏车等设备的投建,为速冻食品行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以及流通、消费冷链的形成,消费者对品牌知名度高、品质好、方便性强的速冻食品消费支出逐渐加大。 餐饮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饮食习惯的改变,也为速冻食品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餐饮企业降本增效的迫切需求和家庭消费者对健康便捷类食品的需要及消费场景不断丰富、增加,市场对于预制菜肴的接受度不断提升。预制菜肴行业进入快速成长期,产品形态也更加多样化。 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的速冻食品消费量存在较大差距。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社会分工细化,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使速冻食品被越来越多人接受并成为日常饮食的一部分,我国对速冻食品的消费需求将逐渐与发达国家靠拢,未来市场空间较大。 (二)报告期内行业情况 因国内2022年3-4月疫情因素,华东等地物流运输在此期间出现运力不足、运费大幅增长的情况,加之部分区域餐饮休闲渠道关闭、消费市场不振,公司传统B端速冻肉制品、速冻鱼糜制品的销售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另一方面,以面米产品、菜肴产品、C端锁鲜装系列中高端火锅料产品为代表的家庭端消费受疫情影响推动,家庭类消费场景及消费频次增加,消费者对于速冻食品,特别是主食类面米产品和菜肴类产品的接受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高,消费习惯及理念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积极表现。随着国家加强物流运力保障以及疫情形势的缓解,5月起公司各品类产品的市场需求逐步恢复正常。目前餐饮市场整体呈现缓慢恢复的态势,但居民消费能力减弱及消费意愿不强的影响仍然存在。 今年以来我国小龙虾产业整体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势头,全产业链和集群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联合编写发布的《中国小龙虾产业发展报告(2022)》显示,2021年我国小龙虾总产值达4222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以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发展整体向好。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宏业作为国内小龙虾加工头部企业,凭借长期积累的行业经验和产业优势,在把控原材料价格、保障生产供应的同时不断开拓餐饮、新零售渠道,特别是以盒马、叮咚买菜为代表的社区团购平台,取得了良好的市场表现。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速冻火锅料制品(以速冻鱼糜制品、速冻肉制品为主)和速冻面米制品、速冻菜肴制品等速冻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行业内产品线较为丰富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以华东地区为中心并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逐步成长为国内最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速冻食品企业之一。 (三)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经营“安井”、“冻品先生”、“安井小厨”等品牌的速冻食品,包括鱼豆腐、Q鱼板、仿蟹柳等速冻鱼糜制品;撒尿肉丸、亲亲肠、霞迷饺等速冻肉制品;手抓饼、烧卖、奶香馒头等速冻面米制品;小龙虾(龙虾尾、调味小龙虾、龙虾仁等)、蛋饺、虾滑、千夜豆腐、酥肉、酸菜鱼、藕盒等速冻菜肴制品。目前公司共有速冻食品超400个产品。 (四)公司的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当期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通过采购订单来进行采购。公司原辅材料采购主要分鱼糜、肉类、粉类等大宗商品,以及蔬菜、添加剂、调味品等小额物料两大类。为了确保原材料采购质量,公司制定了详细的供应商评审流程。在货款结算方面,公司在采购合同中订立了结算条款,规定公司在收取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的一定信用期内,按照议定价格结算并支付货款。 (五)公司的生产模式 公司营销中心下设营运部门,由营运总监根据销售预测、订单情况、产品库存等,每月定期召开“产销协调会”,各子公司生产部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设备及一线员工人数及产品库存信息等情况,及时调整生产周计划,并经工厂总经理、营运总监审批确认、安排生产等相关部门进行生产、质检、入库等程序。 (六)公司的销售模式 1、经销模式 公司自设立至今,建立了适合自身发展的经销模式,其基本特点表现为在以“贴身支持”(主要形式为:帮助经销商开拓C端超市、菜场等终端,协助经销商开设线上直播间等新兴营商模式。)为核心的基础上实施经销商选择、经销商管理、经销商支持、经销商反馈。 2、商超模式 公司针对商超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基于供销合同的标准销售,即依据合同约定的采购订单进行发货,并按约定进行对账结算;另一种是寄售代销,即依照代销合同分期送货,公司根据商超提供的代销清单进行收入确认。 目前,公司产品在国内的商超客户主要包括大润发、永辉、沃尔玛、苏果、物美、家乐福、华润万家、联华华商、河南大张、中百、天虹、家家悦、大统华、步步高、郑州丹尼斯、新华都、世纪联华、麦德龙、南阳万德隆、盒马鲜生等连锁大卖场。随着线上平台赋能各商超系统,公司同步加强商超线上销售拓展,积极参与各大商超的直播带货活动。 3、特通直营模式 特通直营渠道模式的目标客户主要覆盖休闲食品、大型连锁餐饮、酒店、中大型企业团购等领域。随着公司产品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加速拓展,安井产品的品牌、质量逐步取得终端消费者的认可,也带动了餐饮等特通渠道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青睐。目前,公司与包括呷哺呷哺、海底捞、彤德莱、永和大王等在内的国内多家餐饮客户,与湖北旭乐、浙江瑞松、浙江渔福等休闲食品类上市公司上游供应链企业,及锅圈食汇等新零售客户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开拓和巩固原有渠道的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和尝试新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模式,包括礼品提货券、电子提货券和各类新型直营模式等,通过定制化产品和高端礼盒力求打造公司面向全国范围内大机构大企业和B端大客户的特通直营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利用信息数字化优势打造了“私享汇”会员制线上商城,旨在逐步利用全国化企业的规模优势,扩大直营一件代发业务规模,同时利用全国化布点,在控制物流费用的同时着力拓展直营新零售渠道。 4、电商模式 公司积极挖掘新阵地、新客群、新模式,在兴趣电商领域与东方甄选等达人账号合作加速抢滩抖音、快手平台,聚焦“货找人”思维进行场景营销;通过布局达人+品牌自播+明星带货的方式,搭建“安井”直播账号矩阵,同时以兴趣电商赋能,实现品牌破圈和销售额增长。公司在京东、天猫等平台电商也继续深挖潜力、拓展品类。公司同朴朴超市等社区团购平台出品联名产品,获得平台推广流量倾斜。兴趣电商、传统电商与新零售的互动融合及协同发展,成为公司电商(线上)业务发展的重要机遇与动力。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传承中华美食、传递健康快乐”的企业使命,“责任,正道,行动,共赢”的企业价值观,“食以民为天”的经营理念及“马上去做,用心去做”的企业作风,按照火锅料、面米制品、预制菜肴三大品类“三路并进,全渠发力”的经营战略,坚持“高质中高价”的销售定价策略,利用规模化生产优势及全国化布局,不断提升安井产品质量,提高品牌美誉度和企业竞争力。 公司坚持“市场导向+技术创新”的经营思路,坚持“及时跟进、持续改进、适度创新”的研发理念,以生产工艺专业化、食品质量安全性为经营目标,并以此推动研发工作的开展。目前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农业农村部冷冻调理水产品加工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冷冻调理水产品加工分中心,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每年不断推出多种新品。公司已和江南大学等国内多个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关系,陆续主持了科技部“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子课题、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子任务、自然资源部“十二五”、“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推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原有系统基础,应对营销、采购、财务内控等多个业务场景的不同需求,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 营销方面成功上线OMS订单管理系统,通过对接商超系统订单等业务接口,进一步提升卖场系统对接能力,加快业务响应速度。上线银企互联、财务自动化开票,实现财务收款、开票方面自动化提升;上线CRM私域线上直播,应用到各个大区经销商会议及内部培训。采购方面成功引入SRM供应商管理软件,促进完善供应商引入流程,提高供应商管理效率,实现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内外协同效率。财务方面成功上线差旅费控一体化平台,改善和优化企业报销流程体验。内控方面成功引入印章管控平台对接现有审批系统,确保集团范围内公司用印管控合理。信息网络安全建设方面,引入安全渗透测试、SDWAN、CDP、APM等,较好地保障了业务运转稳定性。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按照火锅料、面米制品、预制菜肴三大品类“三路并进,全渠发力”的经营战略和“BC兼顾、全渠发力”的渠道策略组合模式,全面提升全渠道大单品竞争力,不断提高速冻食品市场占有率。与此同时,公司不断优化商业模式,通过“主食发力、主菜上市”的产品策略、视觉营销的品牌宣传模式、高质中高价的产品定价模式、“销地产”的生产基地建设模式以及“产地研”的研发模式,并坚持贯彻“马上去做、用心去做”的企业执行文化,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日渐提高,规模效应逐步释放,行业地位不断提升。 2022年3月,公司顺利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7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落地,奠定了公司下一步战略发展的基石,为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提供了有力保障,亦是安井实现“20年后再出发”战略的重要里程碑。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自产+并购+OEM”的策略继续深化预制菜领域布局。公司设立的“安井小厨”预制菜事业部以自研自产为主,通过现有厂房改造和新建产能,按照“B端为主,BC兼顾”模式聚焦调理类菜肴,报告期内安井小厨已陆续推出了小酥肉、荷香糯米鸡、炸霞糕等品项,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子公司冻品先生和新宏业的业务亦有稳步增长,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持续提高,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48,884,872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1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74,555,941.7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39,981,864.5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4,574,077.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123号)。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2、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额约10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项目可研报告测算为准)投资安井预制菜肴生产项目。同日,公司与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书》。该项目由安井食品持有90%股权,肖华兵持有10%股权。2022年3月15日,新公司洪湖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3、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4,400万元分两步收购柳忠虎及柳静合计持有的新柳伍70%股权。同日,公司与柳忠虎及柳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第一步将以人民币36,800万元购买柳忠虎和柳静分别持有的新柳伍35.4545%、4.5455%股权,第一步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柳伍40%股权。在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公司第二步将以人民币27,600万元购买柳忠虎持有的新柳伍30%股权,第二步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新柳伍7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第一步收购。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涨幅较营业收入涨幅高,主要系报告期内人工及折旧等费用增加、运费增加影响,及新增品类小龙虾等行业毛利较低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50.32%,主要系职工薪酬、社保福利、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增加,另根据新宏业的投资协议对超额完成的业绩计提奖励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下降较多,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较多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影响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5,474,004.0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七、3 长期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额约10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项目可研报告测算为准)投资安井预制菜肴生产项目。同日,公司与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书》。该项目由安井食品持有90%股权,肖华兵持有10%股权。2022年3月15日,新公司洪湖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②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4,400万元分两步收购柳忠虎及柳静合计持有的新柳伍70%股权。同日,公司与柳忠虎及柳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第一步将以人民币36,800万元购买柳忠虎和柳静分别持有的新柳伍食品35.4545%、4.5455%股权,第一步收购完成后公司元购买柳忠虎持有的新柳伍30%股权,第二步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新柳伍7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第一步收购。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无锡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 无锡民生成立于2005年12月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加工、生产;粮食、蔬菜、水果、禽畜产品、水产品的储藏;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无锡民生资产总额111,511.58万元,净资产71,684.49万元,2022年1-6月净利润2,565.42万元。 2、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安井营销成立于2007年11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1,2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水产品的销售与加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安井营销资产总额283,655.62万元,净资产84,448.43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424,356.55万元,营业利润17,752.09万元,净利润13,272.32万元。 3、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泰州安井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6,049.38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速冻食品、豆制品(产品类别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包装材料、冷冻禽畜肉、冷冻鱼糜、冷冻水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泰州安井资产总额174,964.59万元,净资产125,801.22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63,536.11万元,营业利润7,238.35万元,净利润6,810.99万元。 4、香港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香港安井成立于2012年2月24日,注册资本美元4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无锡民生3.16%出资额。经营范围:速冻食品销售及配套产业投资。 截至2022年6月30日,香港安井资产总额3,535.44万元,净资产3,535.44万元,2022年1-6月净利润106.65万元。 5、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辽宁安井成立于201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8,6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速冻食品;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种子)、水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食品销售服务、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辽宁安井资产总额182,441.55万元,净资产85,195.42万元,2022年1-6月净利润4,471.91万元。 6、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安井成立于2016年5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销售服务、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四川安井资产总额90,356.89万元,净资产58,078.41万元,2022年1-6月净利润2,898.75万元。 7、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湖北安井成立于2017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销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销售;水产品冷冻加工、销售;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销售;水产饲料制造、销售;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销售;收购农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含食品仓储);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2年6月30日,湖北安井资产总额56,197.89万元,净资产47,729.78万元,2022年1-6月净利润602.71万元。 8、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安井成立于2018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鱼糜制品加工;水产品及制品加工;米面制品加工;鸡鸭肉猪肉及牛羊肉调理品加工;成品和半成品菜肴加工;收购农副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河南安井资产总额159,204.56万元,净资产70,242.84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43,907.95万元,营业利润3,796.66万元,净利润6,178.23万元。 9、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安井成立于2020年5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食品经营;食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广东安井资产总额80,067.49万元,净资产50,110.42万元,2022年1-6月净利润185.69万元。 10、鞍山安润食品有限公司 鞍山安润成立于2020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饲料生产,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生产线管理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鞍山安润资产总额2,376.56万元,净资产2,374.39万元,2022年1-6月净利润-34.94万元。 11、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安井成立于2021年4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6月30日,山东安井资产总额107,646.34万元,净资产40,194.45万元,2022年1-6月净利润244.44万元。 12、湖北安润食品有限公司 湖北安润成立于2021年4月1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生产线管理服务;水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湖北安润资产总额3,412.52万元,净资产2,137.98万元,2022年1-6月净利润143.07万元。 13、厦门安井冻品先生供应链有限公司 冻品先生成立于2020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生产线管理服务;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鲜肉批发;鲜蛋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新鲜蔬菜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进出口代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6月30日,冻品先生资产总额14,170.71万元,净资产7,610.74万元,2022年1-6月净利润278.79万元。 14、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新宏业成立于2017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0%的股份。 经营范围: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水产制品(即食水产品、风味熟制水产品)、调味品、鱼排粉、虾壳粉、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风味鱼制品)的生产、销售;水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2年6月30日,新宏业资产总额150,361.80万元,净资产61,911.26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91,081.83万元,营业利润6,476.45万元,净利润6,139.91万元。 15、洪湖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洪湖安井成立于2022年3月15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0%的股份。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6月30日,洪湖安井资产总额7,222.49万元,净资产7,220.70万元,2022年1-6月净利润-1.52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食品安全风险:采购、生产及流通环节可能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原料如鱼糜、肉类、粉类及其他辅料等,企业层面无法完全管控;冷链储运和终端销售等工厂之外的流通环节温度波动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也无法完全杜绝;另外,同行其他企业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也会波及本企业;还有行业中间产品标准缺失及上下游行业标准不统一也会导致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2、成本上涨的风险:近年来,肉类、粉类、分离蛋白、油脂类、包材类成本上涨,单位产品运费增加,员工工资刚性上涨等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不断增加,虽然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增效措施控制了成本上升,但无法完全抵消通胀给企业效益带来的压力。 3、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战争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此类不可抗力的发生可能还会给公司增加额外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泰州安井为市级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废水),辽宁安井为市级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废水)。 泰州安井排污信息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污水处理:泰州安井、辽宁安井废水处理技术采用物理处理与生化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泰州安井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2500吨/天,辽宁安井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500吨/天,主要治理设备、设施包括旋转筛、气浮、生化处理系统及配套加药系统、在线监控等。公司及泰州安井、辽宁安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正常,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环评批复中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泰州安井、辽宁安井在建设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建设项目严格按环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配套相应的环保治理设备设施,项目竣工严格按规定进行调试、验收监测,同时委托第三方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泰州安井由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出具了项目验收报告,辽宁安井由台安县生态环境局出具了项目验收报告。 泰州安井、辽宁安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定等相关制度和规定。泰州安井持有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辽宁安井持有台安县生态环境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均未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泰州安井已完成《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备案到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辽宁安井已完成《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备案到台安县生态环境局。泰州安井、辽宁安井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及演练,切实提高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泰州安井、辽宁安井的环境自行监测方式分为手工和自动监测相结合。手工监测分为污水站自行监测和委托第三方监测;自动监测主要是在污染物(废水)排放口安装自动在线检测仪,由第三方负责运维,泰州安井检测数据与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实时联网,辽宁安井检测数据与台安县生态环境局实时联网。泰州安井、辽宁安井分别委托南京星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聚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报告期内泰州安井、辽宁安井废水监测结果均达标。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国力民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若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股东刘鸣鸣、张清苗、黄建联、黄清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国力民生、实际控制人章高路先生已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如下: (1)本公司(本人)今后不会通过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 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安井食品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如有此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安井食品所有;如果本公司(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安井食品构成竞 争的情况,安井食品有权随时要求本公司(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本人)给予安井食品对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及正常交易原则的基础上确定;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赔偿安井食品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 备注3:国力民生、刘鸣鸣、张清苗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上市前上述股东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其持有股份的意向及减持股份的计划如下:①国力民生及刘鸣鸣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 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②张清苗未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背个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发行人二级市场 的交易表现并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③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能够及 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且在发布减持股份提示性公告前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④国力民 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个会计年度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5%。⑤刘鸣鸣及张清苗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同时满足本人在 任职期间,本人承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备注4: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1)公司: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