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恒铭达(002947):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9:16:48 中财网

原标题:恒铭达:2022年半年度报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97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荆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之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秀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相关风险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1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0
第六节重要事项..................................................................................................................................................2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4
第十节财务报告..................................................................................................................................................5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恒铭达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恒铭达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恒世城恒世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华阳通深圳市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州华阳通惠州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艾塔极东莞艾塔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恒铭达持股51%
恒铭达研究院深圳恒铭达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阳通持股100%
葳城达葳城达电子科技(越南)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世城持股100%
铜陵寅彪铜陵寅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恒铭达新技术研发(北京)恒铭达新技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恒铭达北京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恒世达深圳市恒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上海崴城上海崴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恒世丰铜陵恒世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惠州包材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智能穿戴设备应用穿戴式技术对日常穿戴进行智能化设计、开发出可以穿戴的设备的总 称,如手表、手环、眼镜、服饰等
模切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利用模切、贴合和分切设备,将一种或多种材料(如 胶带、保护膜、泡棉、金属箔片、吸波材、覆铜板、石墨片、导电布、导 电胶等材料)进行组合、模切,形成预定规格零部件的工艺
消费电子围绕着消费者应用而设计的与生活、工作、娱乐息息相关的电子类产品, 最终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资讯、享受娱乐的目的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影音设备等电子产品及其 组件中实现粘贴、固定、屏蔽、绝缘、缓冲、散热、防尘、防护、宣传、 引导等特定功能的器件,主要利用铜箔、铝箔、吸波材、覆铜板、石墨 片、保护膜、泡棉、胶带、导电布、导电胶、离型材料等金属或非金属材 料通过模切、贴合等工艺加工而成
保荐人、保荐机构、国金证 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伦、公司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公司章程》《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控股股东荆世平
实际控制人荆世平、夏琛、荆京平、荆江及荆天平
一致行动人荆世平、夏琛、荆京平、荆江及荆天平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恒铭达股票代码00294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恒铭达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uzhouHengmingdaElectronic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HM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荆天平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荆京平王昊璐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电话0512-576556680512-57655668
传真0512-368282750512-3682827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85,985,224.40362,971,060.896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81,331,119.9033,402,664.8814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75,104,423.2722,497,021.66233.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169,931,790.7720,909,002.52712.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60.161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161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4%2.59%2.0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205,872,046.082,195,187,015.16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1,737,191,970.001,710,608,949.661.5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24,073.6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8,221,062.23主要系现金管理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2,016,849.18 
减:所得税影响额1,101,492.9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7.09 
合计6,226,696.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为消费电子产品提供高附加值精密功能性器件、精密结构件的科技企业,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研发优
势、丰富的生产经验、创新的生产工艺、高精密与高品质的产品及快速响应能力,能够参与终端品牌客户产品的研发环
节,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消费电子防护产品、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等产品的设计研发、材料选型、产品试
制和测试、批量生产、及时配送、后续跟踪服务等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
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不断改进生产设备,优化精密模具设计,创新工艺流程,公司实现了原材料复合、模
切、转贴、排废等多种工艺流程的一体化作业,有效提高了设备的生产效率、原材料的利用率及产品良率,降低了生产
成本,提高了产品品质与市场竞争力。

公司拥有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直接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上游产业链的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产
品最终应用于多家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整体景气度良好,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顺利,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研发和技术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的革新、产品创新及与客户的紧密配合,在建立完善研发体系的基础上,培养了一
支专业结构合理、研发经验丰富、梯队建设完善的技术研发团队,能够针对研发、生产实践中的各项技术展开深入研究
和试验,具备多个研发项目并行开展的实力,快速响应客户对新产品研发的需求。同时,公司已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实
用新型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对产品的关键技术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使得公司产品的技术优势得到了保护,在竞
争中占据先机。

(二)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的成本控制优势主要来自于自主研发与自主改进设备、自主研发自动化控制系统、生产的规模效应所带来的营运
成本的下降与产品良率的提高。公司通过生产设备的自主研发与自主改进、自动化控制系统、在产品设计阶段,对设计
方案进行动态优化,使设计研发的产品在满足边界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省材料,从而在设计阶段为成本控制奠
定基础;在产品规模化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开料进行合理优化,尽量减少边角料带来的浪费;通过生产技术与生产工
艺的优化,提高产品良率,将不良品带来的原材料浪费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产品作为消费电子产品生产供应链中的重要一环,在生产过程中,公司能够高效满足客户产品的研发设计、交货
周期、产量供应等需求,并根据实际生产中的具体情况,提供包括方案变更、订单调整在内的各项技术支持;在产品革
新时,公司能够快速实现新品部件的配套创新、功能升级、批量生产,以保证终端新品安全、稳定地成为行业标杆,快
速抢占市场。因此,通过对前沿技术的掌握度,对行业趋势的敏感性,对上下游厂商沟通协作的把控力,公司能够在短
时间内实现新产品的研发、迭代与生产,保障客户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及时、可靠,这一快速响应能力是公司竞争力
的重要体现,也是客户选择供应商的重要标准之一。

(四)业务模式优势
公司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实力,能够直接参与终端客户产品的研发。公司对原材料具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向客户提供
更好的产品方案,也能够为供应商提供增值服务。

(五)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较强的设计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快速响应能力、诚信经营等优势,得到了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产品
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及组件生产商的好评和信赖,通过了严格的认证体系,并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
系,形成了较强的品牌优势。公司通过与知名客户之间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在原有产品和领域保持良好合作的基础上,
不断在新产品、新项目上开展合作。

(六)产品质量与良率优势
公司产品作为消费电子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知名消费电子品牌终端品牌商对其产品功能、质量、品牌维护要求较高,
因此对于功能性器件供应商的选择十分谨慎,非常注重供应商产品的品质与持续的品质管理。通过多年的生产经营经验
积累,公司建立了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强调预付控制和过程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对供应商的选择、用料、产
线质量、成品、出货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全面的质量管控,保证较高的产品质量与良率,确保产品满足客户要求。此
外,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国际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及
质量控制,进一步保障了产品质量与良率。

(七)客户定位优势
在与行业高端客户的合作过程中,公司在产品设计、产品研发、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客户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高端客户相对于中低端客户而言,技术更新速度更快、创新能力更强,在持续给公司带来新的业务需求、提供
相对较高利润空间的同时,不断推动公司的技术革新、工艺创新与质量管控能力的不断提升。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585,985,224.40362,971,060.8961.44%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 长所致
营业成本429,813,381.18259,470,343.9065.65%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 长所致
销售费用14,734,806.4413,637,958.178.04% 
管理费用31,462,649.3429,402,389.327.01% 
财务费用-22,911,410.311,675,595.16-1,467.36%主要系本期外币汇率 波动影响所致
所得税费用14,565,911.715,824,576.19150.08%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 所致
研发投入31,150,640.5526,926,494.2515.69%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 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69,931,790.7720,909,002.52712.72%主要系本期业务增长 及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919,954.98334,546,572.36-100.87%主要系本期利用闲置 资金理财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64,489,064.48-88,684,352.76-27.28%主要系公司分配股 利、回购公司股票所 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109,457,367.97264,822,534.14-58.67%主要系本期将闲置资 金进行保本理财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585,985,224.40100%362,971,060.89100%61.44%
分行业     
制造业576,468,024.8598.38%350,169,196.4996.47%64.63%
其他业务收入9,517,199.551.62%12,801,864.403.53%-25.66%
分产品     
手机类产品239,106,976.6240.80%73,005,564.4320.11%227.52%
平板电脑类产品65,560,526.2611.19%100,676,630.1927.74%-34.88%
手表及其他消费 电子类产品138,346,171.5423.61%68,991,092.9519.01%100.53%
通信机柜等133,454,350.4322.78%107,495,908.9229.62%24.15%
材料及其他9,517,199.551.62%12,801,864.403.53%-25.66%
分地区     
内销246,981,878.2842.15%156,979,601.1243.25%57.33%
外销339,003,346.1257.85%205,991,459.7756.75%64.57%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制造业576,468,024.85422,087,114.5826.78%64.63%70.36%-2.46%
分产品      
手机功能性器件239,106,976.62183,554,863.1423.23%227.52%215.27%2.98%
平板功能性器件65,560,526.2637,001,296.2243.56%-34.88%-38.63%3.45%
手表、其他消费 电子功能性器件138,346,171.5480,135,387.2942.08%100.53%81.11%6.21%
通信机柜等133,454,350.43121,395,567.939.04%24.15%42.82%-11.89%
分地区      
内销237,464,678.73182,477,920.9023.16%64.70%80.75%-6.82%
外销339,003,346.12239,609,193.6929.32%64.57%63.22%0.5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8,221,062.238.62%公司结构性存款形成的投资收益
资产减值-17,853,092.57-18.71%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营业外收入1,000.000.00% 
营业外支出2,016,849.182.11%主要系对外捐赠及非流动资产报 废损失
信用减值8,569,091.818.98%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494,104,150.1322.40%385,651,378.0617.57%4.83%主要系本期应 收款收回从而 使得货币资金 占总资产的比 重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409,207,070.8618.55%591,475,038.3826.94%-8.39%主要系本期应 收款项收回所 致
存货219,572,462.939.95%207,487,137.639.45%0.50%主要系公司为 了满足日益增 长的订单需求 备货所致
固定资产221,278,535.4410.03%234,830,074.6210.70%-0.67% 
在建工程46,491,038.572.11%31,967,010.471.46%0.65%主要系本期厂 房工程增加所 致
使用权资产101,167,479.324.59%15,738,463.320.72%3.87%主要系本期新 增厂房租赁所 致
短期借款  3,149,100.000.14%-0.14%主要系本期归 还借款所致
合同负债426,663.150.02%594,191.840.03%-0.01% 
租赁负债78,286,570.253.55%5,803,162.330.26%3.29%主要系本期新 增厂房租赁所 致
无形资产72,187,810.883.27%73,014,660.083.33%-0.06%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存放于银行的承兑汇票保证金994,500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 年份募集 方式募集资金 总额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19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52,627.112,097.6427,424.75000.00%29,829.55专户存 储及现 金管理29,829.5 5
2021非公 开发 行股 票34,509.21,575.6712,269.66000.00%22,843.18专户存 储及现 金管理 
合计--87,136.313,673.3139,694.41000.00%52,672.73--29,829.5 5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 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地点由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变更为“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并使用募 集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募投项目。 本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募投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 产”的实施主体由“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惠州恒铭达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现有生产车间技改”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 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 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27号)。以上资金于2019年3月18日置换完毕。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 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1年 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 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实 际余额为27,3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21,500.00万元。 5.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 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改为2022年1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建设发展用地不断扩张,基于业务布局统筹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 行了优化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优化后,其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使得公 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 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月31日延期至2022年7月31 日。 本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22年7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0月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 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6.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 为提升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36740)内的募集资金本 息余额全部转入华夏银行昆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63785),并注销上述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账号12459000000536740账户已注销,账号12459000000563785账户已启用, 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调整后 投资总 额(1)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是否 达到 预计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资金投 向分变更)  额(2)= (2)/(1)状态日 期 效益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子材 料与器 件升级 及产业 化项目52,627. 1152,627. 112,097.6 427,424. 7552.11%2022年 10月31 日3,125.04
昆山市 毛许路 电子材 料及器 件、结 构件产 业化项 目(二 期)24,509. 224,509. 21,575.6 72,269.6 69.26%2022年 12月31 日 不适 用
补充流 动资金10,00010,000 10,000100.00%  不适 用
承诺投 资项目 小计--87,136. 3187,136. 313,673.3 139,694. 41----3,125.04----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87,136. 3187,136. 313,673.3 139,694. 41----3,125.04----
未达到 计划进 度或预 计收益 的情况 和原因 (分具 体项 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系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取得时间 晚于预期以及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使得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         
项目可 行性发 生重大 变化的 情况说 明         
超募资 金的金 额、用 途及使 用进展 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地点 变更情 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在原来基础上增加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实施主体增加惠 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募集资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金投资 项目实 施方式 调整情 况因原有规划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募投项目的需求,为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昆山市 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募投项目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先 期投入 及置换 情况适用
 先期投入金额337.57万元,2019年度募集资金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 募集资 金暂时 补充流 动资金 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 施出现 募集资 金结余 的金额 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 用的募 集资金 用途及 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购买结构性存款等
募集资 金使用 及披露 中存在 的问题 或其他 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惠州恒铭 达电子科 技有限公 司子公司消费电子功能 性器件、消费 电子防护产品 等产品的设 计、研发、生 产、销售85,000,0 00.00324,047,3 75.23267,442,9 87.36113,584,5 20.5214,920,6 00.5212,659,586 .78
恒世城 (香港) 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子公司电子、绝缘、 光学、纸制 品、纳米等材 料及器件;精 密结构件的进 出口贸易20,571,2 00.0045,083,43 2.1113,542,19 1.3638,545,59 2.99960,195. 51960,195.51
深圳市华 阳通机电 有限公司子公司通信机柜的生 产和销售;机 械、电器产品 的技术开发和 购销;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 出口14,506,2 20.00303,219,1 19.77114,492,1 64.48133,407,0 54.171,833,66 9.60- 149,377.04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铜陵寅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影响较小。
恒铭达新技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影响较小。
北京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影响较小。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
市场基础和经济效益,但金额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且项目实施与未来行业竞争情况、市场供求状况、技术进步等因
素密切相关,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则可能面临无法按既定计划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对此,
公司将审慎运用募集资金,全面关注市场及技术动态,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水平以及产出质量,以此降低募投
项目实施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出口、原材料进口以美元结算,汇兑损益对公司的业绩情况造成了影响,随着公司业务的发
展,若公司进出口额进一步增加,且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公司则可能面临由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和研究国际外汇市场的发展动态,通过合理规划外币现汇存款规模,抓住有
利时机进行结汇,有效控制外币应收账款的回收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币交易比例等措施,从整体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业绩的影响。

3.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所属的消费电子行业在生产研发上依托于跨国产业链的协同作业,在销售推广上面向全球市场,如疫情在世界范
围内无法快速结束,则仍然有可能会对产业发展造成压力。对此,公司将持续严正对待疫情防护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健
康保障以及厂区的卫生防控,保证劳动环境的稳定安全,同时保持积极拓展本土业务的节奏,降低疫情所引发国际商贸
不便的影响。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52.67%2022年02月08日2022年02月0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 m.cn),公告编 号:2022-020
2021年度股东 大会年度股东大会52.66%2022年03月14日2022年03月15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 m.cn),公告编 号:2022-054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维护股东、员工、合作伙伴、当地社会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时刻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关注
劳动者的生产安全及职业发展需求,贯彻监管要求,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效果和治理水平,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坚定合法合规运营的基础上,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加强
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障投资者能够获得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

在员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以《劳动法》为依托,全力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持续构建和谐劳资关系,锐意增强企业
向心力。公司确保人力资源政策符合法规和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确保员工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公司定期举办各类型
培训及讲座,通过科学的股权激励计划、考核体系与晋升制度助力员工的职业发展与成长。公司严格把控办公环境、生
活区域的卫生与安全,保障员工健康。

在合作伙伴权益保护方面,公司秉持着坚定的商业道德与合规意识,以保障客户及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凭
借完整的销售出货体系及供应商管理体系,为与业务伙伴长期的合作发展奠定了基础,有效杜绝了商业贿赂、不道德交
易等风险。

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公司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报告期内积极协调资源、全力投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护救助
工作中。2022年4月,苏州周边城市疫情处于高位流行,防控形势严峻,在捐赠防疫物资的同时,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
召,在公司内部招募30名志愿者前往当地社区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并收到巴城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的感谢信。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荆世 平《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在 发行前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作为公司 董事长,在上 述法定或自愿 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 的25%;若在 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在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 后6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所持股 票在上述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 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2018年03月 12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正常履行
   价,本人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将自动延 长6个月。如 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 价相应调整。 本人将遵守中 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 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的相关 规定。   
 实际控制人夏 琛、荆京平、 荆江《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在 发行前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作为公司 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在上 述法定或自愿 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 的25%;若在 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在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 后6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所持股2018年06月 20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正常履行
   票在上述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 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将自动延 长6个月。如 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 价相应调整。 本人将遵守中 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 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的相关 规定。   
 股东恒世达、 上海崴城、恒 世丰《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本企业作为恒 铭达的股东, 自恒铭达股票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在 发行前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 恒铭达股份, 也不由恒铭达 回购该部分股 份。若本企业 所持股票在上 述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 后6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2017年09月 19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正常履行
   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 企业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 将自动延长6 个月。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相 应调整。   
 公司《关于股价稳 定措施的承 诺》1、在达到触 发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条件的 情况下,公司 将在10个交 易日内提出稳 定股价预案并 公告,并及时 披露稳定股价 措施的审议和 实施情况。公 司股东大会对 实施回购股票 作出决议,必 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2/3以 上通过。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实施回购股票 的议案后公司 将依法履行相 应的公告、备 案及通知债权 人等义务。在 满足法定条件 下依照决议通 过的实施回购 股票的议案中 所规定的价格 区间、期限实 施回购;2、 在实施上述回 购计划过程 中,如连续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均 高于每股净资 产,则公司可 中止实施股份 回购计划。公 司中止实施股 份回购计划 后,如自公司 上市后36个 月内再次达到2017年09月 19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正常履行
   股价稳定措施 的启动条件, 则公司应继续 实施上述股份 回购计划;单 次实施回购股 票完毕或终止 后,本次回购 的公司股票应 在实施完毕或 终止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启 动注销程序, 并及时办理减 资手续。公司 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原 则上不低于 1,000万元; 3、如公司未 履行上述回购 股份的承诺, 则公司将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 歉;4、公司 上市后36个 月内,若公司 新聘任董事 (不含独立董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将 确保该等人员 履行公司上市 时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已作出的相应 承诺;5、公 司股价稳定措 施的实施,不 得导致公司不 符合法定上市 条件。   
 控股股东荆世 平《关于股价稳 定措施的承 诺》1、本人将在 触发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票 的条件之日起 30个交易日内 向公司提交增 持公司股票的 方案并由公司2017年09月 19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正常履行
   公告。在实施 上述增持计划 过程中,如连 续5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收盘 价均高于每股 净资产,则本 人可中止实施 股份增持计 划。本人中止 实施股份增持 计划后,如自 公司上市后36 个月内再次达 到股价稳定措 施的启动条 件,则本人应 继续实施上述 股份增持计 划。本人用于 增持股份的资 金原则上不低 于1,000万 元;2、本人 在股份增持完 成后的6个月 内将不出售所 增持的股份, 增持股份的行 为应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 备忘录的要 求;3、公司 上市后36个 月内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每股净 资产的情形, 且公司拟通过 回购公司股票 的方式稳定公 司股价,本人 承诺就公司股 份回购方案以 本人的董事 (如有)身份 在董事会上投 赞成票,并以 所拥有的全部 表决票数在股 东大会上投赞 成票;4、如 本人未履行上   
   述增持股份的 承诺,则公司 可将本人股份 增持义务触发 当年及其后一 个年度公司应 付本人的现金 分红予以扣 留,直至本人 履行承诺为 止;如本人未 履行承诺,本 人愿依法承担 相应的责任; 5、本人股价 稳定措施的实 施,不得导致 公司不符合法 定上市条件, 同时不能迫使 本人作为控股 股东履行要约 收购义务。   
 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 定措施的承 诺》1、本人将在 触发增持股票 的条件之日起 30个交易日起 增持公司股 份,用于增持 股份的金额不 低于本人上一 年度于公司取 得薪酬及现金 分红总额的 80%,不高于 本人上一年度 于公司取得薪 酬及现金分红 总额的100%。 但在上述期间 内如果公司股 票连续5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格均高于公司 最近一年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 产,本人可中 止实施增持计 划;2、本人 在股份增持完 成后的6个月 内将不出售所 增持的股份, 增持股份的行 为应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深圳2017年09月 19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正常履行
   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 备忘录的要 求;3、公司 上市后36个 月内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每股净 资产的情形, 且公司拟通过 回购公司股票 的方式稳定公 司股价,本人 承诺就公司股 份回购方案以 本人的董事 (如有)身份 在董事会上投 赞成票,并以 所拥有的全部 表决票数(如 有)在股东大 会上投赞成 票;4、如本 人未履行上述 增持股份的承 诺,则公司可 将本人股份增 持义务触发当 年及其后一个 年度公司应付 本人薪酬及现 金分红总额的 80%予以扣 留,直至本人 履行承诺为 止;如本人未 履行承诺,本 人愿依法承担 相应的责任。   
 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承 诺》1、承诺不无 偿或以不公平 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 益;2、承诺 对本人的职务 消费行为进行 约束;3、承 诺不动用公司 资产从事与本 人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4、 股票发行完成2017年09月 19日自签署承诺之 日起正常履行
   后,董事会或 薪酬委员会将 制定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 钩的薪酬制 度;5、如公 司未来实施股 权激励方案, 本人承诺未来 股权激励方案 的行权条件将 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 履行公司制定 的有关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以 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的承诺, 若本人违反该 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 者投资者的补 偿责任及监管 机构的相应处 罚。   
 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荆世 平、夏琛、荆 京平《持股意向、 减持意向的承 诺》1、本人拟长 期持有公司股 票;2、如果 锁定期满后, 本人拟减持股 票的,将认真 遵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 东减持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 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 本运作的需 要,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 划;3、本人 减持公司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2018年06月 20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正常履行
   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 等;4、若本 人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 价相应调整; 5、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本 人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数 量合计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本 人所持股份总 数的20%。因 公司进行分 派、减资缩股 等导致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变 化的,可转让 股份额度相应 变更;6、本 人减持股份 前,将提前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并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 务,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 外;本人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股份 的,在首次卖 出的15个交 易日前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 告减持计划, 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后予 以公告;7、 本人采取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的, 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 不 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   
   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 的,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 2%;一致行动 期限内,上述 减持股份数量 本人与本人的 一致行动人合 并计算;8、 本人自通过协 议方式转让股 份不再具有大 股东(即控股 股东或持股5% 以上股东)身 份之日起六个 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 式继续减持股 份的,仍遵守 本承诺第6条 及第7条中关 于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的承 诺;9、若本 人违反承诺, 本人当年度及 以后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 中应享有的现 金分红暂不分 配直至本人履 行完本承诺为 止。   
 公司持股5%以 下股东、实际 控制人荆江《持股意向、 减持意 向的承诺》1、本人拟长 期持有公司股 票;2、如果 锁定期满后, 本人拟减持股 票的,将认真 遵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 东减持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 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 本运作的需 要,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 划;3、本人 减持公司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2018年06月 20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正常履行
   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协议 转让方式等; 4、若本人所 持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相 应调整;5、 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本人减 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本人所 持股份总数的 20%。因公司 进行分派、减 资缩股等导致 本人所持公司 股份变化的, 可转让股份额 度相应变更; 6、本人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股份 的,在首次卖 出的15个交 易日前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 告减持计划, 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后予 以公告;7、 本人采取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的, 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 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 的,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 2%;一致行动   
   期限内,上述 减持股份数量 本人与本人的 一致行动人合 并计算;8、 本人自采取协 议转让方式减 持之日起六个 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 式继续减持股 份的,仍遵守 本承诺第6条 及第7条中关 于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的承 诺;9、若本 人违反承诺, 本人当年度及 以后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 中应享有的现 金分红暂不分 配直至本人履 行完本承诺为 止。   
 持股5%以上的 机构股东恒世 达《持股意向、 减持意 向的承诺》1、如果锁定 期满后,本机 构拟减持股票 的,将认真遵 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 东减持的相关 规定;2、本 机构减持公司 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 定,具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 3、若本机构 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如遇 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 价相应调整; 4、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本 机构减持所持2017年09月 19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正常履行
   有的公司股份 数量合计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 本机构所持股 份总数的 50%。因公司 进行分派、减 资缩股等导致 本机构所持公 司股份变化 的,可转让股 份额度相应变 更;5、本机 构减持公司股 份前,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并按 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 务,本机构持 有公司股份低 于5%以下时除 外;本机构通 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股份 的,在首次卖 出的15个交 易日前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 告减持计划, 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后予 以公告;6、 本机构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 的,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 的1%;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的,在 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2%; 7、本机构自 通过协议方式 转让股份不再 具有大股东 (即控股股东 或持股5%以上   
   股东)身份之 日起六个月 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 继续减持股份 的,仍遵守本 承诺第5条及 第6条中关于 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的承诺; 8、若本机构 违反承诺,本 机构当年度及 以后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 中应享有的现 金分红暂不分 配直至本机构 履行完本承诺 为止。   
 持股5%以下的 股东上海崴 城、恒世丰《持股意向、 减持意 向的承诺》1、如果锁定 期满后,本机 构拟减持股票 的,将认真遵 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 东减持的相关 规定;2、若 本机构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 价,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相应 调整;3、锁 定期满后两年 内,本机构减 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本机构 所持股份总数 的50%,因公 司进行分派、 减资缩股等导 致本机构所持 公司股份变化 的,可转让股 份额度相应变 更;4、本机 构采取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的,在 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2017年09月 19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正常履行
   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 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 的,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 2%;5、本机 构自采取协议 转让方式减持 之日起六个月 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 继续减持股份 的,仍遵守本 承诺第4条中 关于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的承 诺;6、若本 机构违反承 诺,本机构当 年度及以后年 度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中应享 有的现金分红 暂不分配直至 本机构履行完 本承诺为止。   
 持股5%以下的 股东张猛、常 文光、王雷、 深创投、海通 开元、前海基 金、赣州超逸《持股意向、 减持意向的承 诺》1、如果锁定 期满后,本人 (本机构)拟 减持股票的, 将认真遵守中 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股东减持 的相关规定; 2、本人(本 机构)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 的,在任意连 续九十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 的1%;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的,在 任意连续九十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2%; 3、本人(本2017年09月 19日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正常履行
   机构)自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之日起六 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继续减持 股份的,仍遵 守本承诺第2 条中关于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 的相关承诺; 4、若本人 (本机构)违 反承诺,本人 (本机构)当 年度及以后年 度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中应享 有的现金分红 暂不分配直至 本人(本机 构)履行完本 承诺为止。   
 控股股东荆世 平、实际控制 人荆世平、夏 琛、荆京平、 荆江、荆天平《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1、本人及本 人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目前不 存在与恒铭达 构成竞争业务 的情形;2、 未来本人及本 人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会经 营任何与恒铭 达经营的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经营实体; 3、本人及本 人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未来从 任何第三方获 得的任何商业 机会与恒铭达 所从事的业务 有竞争,则本 人将立即通知 恒铭达,在征 得第三方允诺 后,尽力将该 商业机会给予 恒铭达;4、 本人不会向与 恒铭达存在竞 争性业务的公 司、企业或其 他经营实体提 供资金、技2018年06月 20日自签署之日起正常履行
   术、销售渠 道、客户信息 支持;5、如 恒铭达未来拓 展其业务范 围,与本人及 本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产生 或可能产生同 业竞争情形, 本人及本人所 控制的企业将 及时采取以下 措施避免竞 争:(1)停 止生产经营构 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产 品或业务; (2)将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 依法注入到恒 铭达;(3) 将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的第三 方;6、本人 保证不利用恒 铭达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的身份损害 恒铭达及其中 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7、如 本人违反上述 承诺,则因此 而取得的相关 收益将全部归 恒铭达所有; 如本人未将相 关收益上缴公 司,则本人当 年度及以后年 度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中应享 有的现金分红 暂不分配直至 本人履行完本 承诺为止。   
 公司控股股东 荆世平、实际 控制人荆世 平、夏琛、荆 京平、荆江及 荆天平《关于减少及 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1、不存在控 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控制 的其他企业占 用恒铭达资 金、资产或其 他资源,且截2018年06月 20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
   止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仍未予 以归还或规范 的情形;2、 现在及将来除 必要的经营性 资金往来外, 本人将杜绝占 用公司资金、 资产的行为; 3、本人将尽 量避免或减少 本人及本人所 控制的企业与 恒铭达之间产 生关联交易事 项。若本人及 本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与公 司发生不可避 免的关联交 易,将在平 等、自愿的基 础上,按照公 平、公允和等 价有偿的原则 进行,交易价 格将按照市场 公认的合理价 格确定;4、 本人将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中 关于关联交易 事项的回避表 决规定,所涉 及的关联交易 均将按照前述 规定的决策程 序进行,并将 履行合法程 序,及时对关 联交易事项进 行信息披露; 5、本人承诺 不会利用关联 交易转移、输 送利润,不会 通过公司的经 营决策权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 益;6、本人 承诺对违背上 述承诺或未履 行上述承诺而 给公司、其他   
   股东造成的损 失进行赔偿; 如本人未向公 司履行赔偿责 任,则本人当 年度及以后年 度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中应享 有的现金分红 暂不分配直至 本人履行完本 承诺为止; 7、上述承诺 持续有效。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兴全恒益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国 农业银行-兴 全沪深300指 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尚 喜斌、上海琦 轩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琦轩 乘时顺势3号 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吴玉 娜、吴瑕、 UBSAG、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 欧潜力价值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欧价 值发现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 金、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欧价 值智选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欧恒利 三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欧 基金-农业银 行-中国太平 洋人寿股票相 对收益型产品 (保额分红)《股份锁定承 诺函》本人/本公司 将遵循《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和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以及 本人/本公司 与苏州恒铭达 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 的《苏州恒铭 达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 之股份认购协 议》的有关约 定,自苏州恒 铭达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新增股 份上市首日起 六个月内不转 让所认购的新 股。2021年08月 11日自股票上市之 日起6个月内履行完毕
 委托投资计划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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