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神通科技(605228):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神通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228 公司简称:神通科技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方立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迎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栋钱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包含若干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业务发展、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当前能够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所做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下游客户受新冠疫情影响,需求出现了较大下降,相应对公司业绩产生了较大影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说明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的基础,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发展的必要因素,同时其发展深受汽车行业整体销量影响。2022年上半年,我国汽车行业面临供给冲击、需求收缩、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行业各方面通力协作,奋发有为,共同推动我国汽车产业走出低谷,目前汽车产销已全面恢复到正常水平。 上半年汽车生产供给受到了芯片短缺、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特别是 3月中下旬以来吉林、上海等地区新冠疫情的多点暴发,对我国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造成严重冲击。3月中下旬至 4月,汽车产销出现断崖式下降,对于行业稳增长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面对行业遇到的困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加快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物流畅通,有效缓解了因疫情带来的危机。5月中下旬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连续通过了一系列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举措,其中购置税减半政策更是极大的激发了市场活力,加之多个省、市、地区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行业企业也积极作为,加大了市场推广和营销力度。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汽车行业已经走出 4月份的最低谷,6月产销表现更是好于历史同期。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49.9万辆和 250.2万辆,环比分别增长29.7%和 34.4%,同比分别增长 28.2%和 23.8%。 展望下半年,虽然当前行业经济运行中还有一些困难和制约,如芯片短缺问题依然存在、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总体仍维持高位,俄乌冲突引发的能源价格高企,以及国际局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在国务院出台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促进消费的细则持续落地见效的激励下,我国宏观经济将保持稳定增长,市场消费信心也将明显回复,购置税减半政策的效果还会持续显现,乘用车市场回暖势头也会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势头。 综合对全年汽车市场判断,预计 2022年我国汽车销量有望达到 2700万辆,同比增长 3%左右。其中:乘用车销量预计 2300万辆,同比增长 7%左右;商用车销量预计 400万辆,同比下降16%左右;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 550万辆,同比增长 56%以上。 (上述信息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22年上半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二)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非金属部件及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动力系统零部件、饰件系统零部件和模具类产品等。其中,动力系统零部件包括进气系统、润滑系统、正时系统等产品,饰件系统零部件包括门护板类、仪表板类、车身饰件等产品。 (三)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分为与整车厂同步研发和自主研发两种。与整车厂同步研发模式下,公司根据整车厂要求进行研发立项并组织研发人员设计产品方案,由整车厂技术部门对公司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进行核定,评审通过后,公司再进行产品及生产工艺的具体设计和生产。自主研发模式下,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方向和客户潜在需求,结合市场调研情况,提前对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进行研发整合,与上游材料、设备、模具供应商,如杜邦、BASF、ENGEL等展开了良好的合作,充分了解各个行业最新的技术发展方向,就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开展战略合作,促进最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转换。 公司以技术中心为核心,建有战略研发团队专项负责新技术或新产品的论证、立项、设计和开发工作以满足客户的潜在需求。公司对轻量化材料持续进行积极探索,成功开发出聚碳酸酯 PC车窗,并引导客户需求,成功实现市场化推广;针对汽车电动化趋势,公司成功开发新型电机定子骨架技术,并积极推进技术应用和产品推广。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橡塑件、五金件等。通常情况下,公司根据客户特定要求及产品需求计划,采用“以产定购”为主的采购模式,即采购部门根据客户采购订单或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要货计划,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按照产品物料清单并结合现有原材料库存情况以及采购周期制定采购计划。此外,针对塑料粒子等大宗原材料,公司根据其市场供需变动及价格波动情况并结合需求量,合理制定库存水平以保证生产连续性并减少价格波动影响。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汽车非金属零部件主要作为整车专用件配套供应给特定厂商的特定车型。基于控制经营风险和提升周转效率等考虑,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根据与整车厂签订的销售协议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制定月度销售计划并下达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据此制定详细的月度和日生产计划,根据产品类别和工艺流程分配到各生产工序并组织生产,质检人员根据产品执行标准对半成品、产成品进行检测,合格后入库。公司同时根据相应产品日产量情况、客户临时需求情况与运输半径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备货量,以确保供货的连续性。此外,受制于产能、资金等因素影响,公司对于部分生产工序简单或附加值较低的非核心零部件产品或生产工序合格委托外协厂商进行生产,通过询价、比价方式与外协供应商确定加工费,对发泡等客户指定供应商的工序,价格由客户直接确定。公司制定了《委外加工采购管理制度》《K3系统采购价格管理办法》,从制度方面对外协价格的制定和流程实施进行规范,进行全流程质量和供货进度控制。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以直销为主,另有较少部分的产品销售给其他零部件生产企业。公司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售后服务,不断拓展新客户并不断扩大产品在已有客户中的销售份额。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客户优势 公司秉承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己任,在和客户合作中建立了稳定且广泛的合作关系。经过多年的稳健经营,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及后续服务等方面已形成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美誉度。 通过多年业务深耕,公司现已发展成为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五菱、日产、宝马、蔚来汽车、三菱、北京现代、上汽大众、吉利控股、广汽集团、奇瑞捷豹路虎、东风公司、长城汽车等知名整车厂的一级供应商以及延锋汽车饰件、佛吉亚、李尔、恩坦华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合格供应商。优质的客户群体有效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并形成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与各系列品牌客户合作过程中,广泛积累了不同类型客户的配套经验,并实现规模化生产,增强了公司的发展潜力。 2、生产基地布局和服务优势 为压缩市场服务半径、提高客户影响能力,及时跟进生产需求并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成本,公司采取紧贴汽车产业集群的战略,在宁波、烟台、柳州、武汉、长春、佛山、沈阳等全国性汽车产业基地或主要客户所在地相继建立了生产基地,直接配套珠三角、长三角、东北、中部汽车产业群。 上述布局使得公司贴近整车厂生产,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同时为整车厂提供全方位服务,实现对整车厂的近距离准日化供货与服务。此外,公司现场办公进一步提高客户响应能力及满意度,将整车厂的适时要求及时、准确的反馈到公司生产基地,实现生产工艺技术的快速调整。同时,上述布局可及时掌握客户最新需求和新车开发情况,实现与整车厂的协同发展。 3、工艺和设备优势 汽车非金属零部件在加工环节收缩率大,吸水性强,尺寸稳定性差,对供应和设备要求高。 公司主要产品尤其是动力系统零部件(如进气歧管)对工艺加工精度要求较高,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采用先进注塑设备及高精密度模具,在制造中科学设定各项工艺参数,以保证产品加工精度。 公司生产工艺齐全,注塑成型工艺成熟,拥有转盘旋转双色、水平对射等在内的多类型双色注塑,以及低压注塑,气辅注塑和高光注塑等;装配工艺技术先进,拥有热板焊接、热铆焊接、超声波焊接、激光焊接等先进焊接工艺,同时在自动化、柔性化、多工艺集成制造方面具备较强实力。 此外,公司结合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引入淋涂生产线,开发出 PC表面硬质光学级涂层技术,生产的 PC车窗可替代石英玻璃材质产品,有效提高轻量化水平。公司生产设备先进,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先后引进进口大型注塑设备、震动和红外焊接设备、淋涂线等。依托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公司可较早的深度参与整车厂新车型前期研究开发,并保证产品的工艺质量和交货进度,从而为获取客户订单提供有力保障。 4、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并建有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汽车动力总成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公司具备从客户端概念设计到产品生产制造一体化能力,即具有同步开发、模块化供货能力,以及设计验证、工艺开发、产品制造的完整配套能力。公司现已在核心技术领域形成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 448项,其中发明专利 53项、实用新型专利 389项,外观设计专利 6项。依托模具和产品的开发实力,公司可实行产品自主研发和整车厂同步开发。 5、文化优势 公司怀揣“让汽车更轻更环保”的愿景,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神通人实现价值”为使命,遵循“诚信、责任、专业、创新”的核心价值观,秉持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为产业及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为神通人提供温暖和谐的团体氛围、良好的员工福利以及优秀的职业发展平台。公司与供应商建立平等友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供应链共同发展。 公司重视并保护投资者利益,严格遵守信披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一系列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分红回报投资者,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6、内部控制优势 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机制运行有效,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公司通过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细分市场领域,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进精益改善等一系列降本增效活动克服种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但疫情在国内外反复蔓延,原材料涨价、汽车芯片供应短缺,加之物流渠道不畅通等原因,上游主机厂产能吃紧导致汽车零部件行业承压,公司业绩不可避免地受到以上影响。2022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217.17万元,同比减少10.51%;报告期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842.84万元,同比减少 64.14%。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针对行业及主要客户销量出现的下滑情况,及时调整策略,采取优化内部生产管理、改进工艺技术、提升产品合格率等措施,坚持研发创新和客户拓展,主要推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汽车工业智能化改革,强化巩固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深入推进集团发展战略,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高亮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未来公司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孵化,用以围绕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新四化的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开发。持续研发核心技术,包括支付级双目 3D人脸识别算法、SOC车规级芯片、多功能与高集成的电吸电开“四合一”智能门锁技术;开发汽车智能进入系统产品——包含 3D、Face 2D人脸识别/NFC/BLE数字钥匙、“四合一”电吸电开智能门锁等。 公司未来将不断加强技术研发的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和产品升级。落实产品设计标准化、平台化。为客户提供系统化、模块化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积极解决因行业大变革所带来的痛点。 同时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将更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推向市场。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亮线、玄甲智能目前已获得相关优质客户订单,后续也将坚持研发汽车智能进入系统技术、氢能流体管理系统技术、小功率电机电控系统,并持续推出不同产品配置方案,实现让使用更安全,让操作更简单。 2、深挖合作客户新项目,积极拓展新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主动与各主流品牌主机厂进行接洽,在各主机厂日渐重视具有成本和质量优势的国内自主零部件厂商的过程中,公司积极抓住机会,拓规格、争项目、抢市场;另一方面加大力度开拓新市场和新客户,同时,公司始终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紧密跟随整车厂的发展路径,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领域。 公司已成功进入了理想汽车、东风岚图、丰田、stellantis等配套供应商体系。通过多年业务深耕,公司除供货给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五菱、日产、宝马、三菱、北京现代、上汽大众、吉利控股、广汽集团、奇瑞捷豹路虎、东风公司、长城汽车等知名整车厂及延锋汽车饰件、佛吉亚、李尔、恩坦华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外,也成功进入了新能源汽车领域,陆续获得蔚来汽车、A客户等知名新能源汽车客户的认可并批量供货。 3、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企业核心竞争软实力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依托、不断利用自主研发、合作开发等方式获得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 448项,其中发明专利 53项、实用新型专利 389项,外观设计专利 6项。 4、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健全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实施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 36人,并于 2022年 2月 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稳定的投资者回报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新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通过股东大会、上证 e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交流会等媒介与广大投资者建立良好的联系。2022年 5月公司举行了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互动问答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并维护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推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完成了 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24,5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9,718,500.00元。全体股东共同分享了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6、人力资源方面,紧抓企业文化建设与领导干部管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公司先后组建了“神通跑团”、策划了“樱花节摄影大赛”以及知识产权宣传月等活动,在丰富职工业余活动的同时加强了职工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营造了温暖和谐的团体氛围。 领导干部管理方面,公司组织了“集团年终工作坊”、“项目改善工作坊”、“质量总部工作坊”,在工作坊中管理者头脑风暴,改善问题。此外,公司还开展了员工的任职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人才分类管理的科学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净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收到IPO募集资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 2,371,717.6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11%。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十节、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 12月 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神通汽车零部件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促进公司改善产业布局,发挥规模效应,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在沈阳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2021年 1月 4日,该子公司注册成立,公司名称为沈阳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另外公司于 2021年 2月 23日与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神通汽车零部件项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1年 2月 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号:2021-011)。 2021年 4月 22日,沈阳神通参与了位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地块编号为“大东 G-78号”中古城子街东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活动,以人民币 1,800.96万元的价格竞得该等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了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签署的《大东 G-78号中古城子街东地块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为前述该等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同日,沈阳神通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101042021A0009),并于当日支付了全部土地款项取得该地块不动产权证(编号:辽(2021)沈阳市不动产权第 0204034号),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号:2021-04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沈阳神通已完成第一阶段施工建设,设备逐渐入厂并通过客户第一阶段项目审核。 (2)2022年 7月 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同并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基地合理化布局的需要,提升产品综合效益及竞争实力,公司拟在湖北省黄石市(具体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神通光学镜片产品项目。详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同并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号:2022-045)。公司后续会根据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待确定)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十节、七、2、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占合并净利润10%以上公司: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制造业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对经济景气周期敏感性较高,受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及下游整车行业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当宏观经济处于增长阶段,汽车产销量增长,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产销量上升;反之随着宏观经济下滑,汽车消费受到抑制,进而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产销。2022年上半年,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肆虐,整车制造厂原材料涨价、汽车芯片等叠加因素导致产能不足,汽车零部件公司承压,如果汽车市场整体仍将继续探底,将对公司销售规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较多,竞争激烈,外资和合资企业凭借其资本、技术、管理、内部配套等优势,拥有较大的市场份额,而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市场占有率偏低。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发展,以及汽车消费需求的多样化,整车厂加快了新车型的推出速度,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投入力度,对零部件供应商的同步研发能力和及时供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大技术投入、提升同步研发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扩大产能、满足客户的及时供货需求,则可能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3、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71.89%,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凭借较强的竞争优势与主要客户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合作范围和合作深度较好,且公司目前拥有的主要客户在手订单和在研项目丰富,加之汽车零部件行业较高的准入壁垒,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此外,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明显,目前拥有的主要客户在手订单和在研项目丰富,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持续性不存在重大风险。但是,如果未来下游主要客户与公司合作模式发生变化,或者下游客户自身经营发生不利变化而减少对公司的采购,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塑料粒子(PP、PA、ABS等)、橡塑件、标准件、五金件等,其中塑料粒子成本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将产生直接影响。虽然公司采取多项措施以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但仍然不能排除未来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发生较大变动,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可能。 5、毛利率波动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下游整车价格关联性较大,随着国内外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整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通常情况下,新车型上市价格较高,以后在整个车型生命周期内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同时,由于我国整车关税较高,国内同档次车型的价格仍高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增强,如果关税下调,进口车型降价,将进一步加剧汽车市场的价格竞争。汽车整车制造商处于汽车产业链的顶端,对汽车零部件厂商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可以将降价部分传导给现有的汽车零部件厂商。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有效控制成本,或者不能持续开发出满足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新产品,将给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6、股市波动风险 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资本市场环境、投资者预期等种种因素,都会影响股票市场的价格,给投资者带来风险。中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市场风险较大。上述风险因素可能影响股票价格,使其背离公司价值,因此存在一定的股票投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刘建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 2022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锦利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 2022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9)。 2022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由吴锦利女士担任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详见 2022年 5月 2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022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张析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详见 2022年 5月 20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让汽车更轻更环保”的愿景,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致力于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公司不断提升环保技术水平,把环保贯彻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全过程,努力实现公司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完成必须的认证、备案和报告。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 注 2: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 3: “1、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2、如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发 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注 4: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 5: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本 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 6: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本公司/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 /企业承诺将依据最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 7: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除权后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 计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一)公司回购。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 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 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4、公司为稳定股价 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万 元;(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 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二)控股股东增持。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 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 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2、公司 控股股东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500万元(3)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三)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控股股东增持 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公司 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2)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 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上年度的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3、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 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除权后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 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4、本公司如有新聘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在启动条件首次被触发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