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珠(600382):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8月22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7,717,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65%;2022年8月22日,兴宁金顺安解除质押2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8.57%;同日,兴宁金顺安新质押股份2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8.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宁金顺安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4,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77.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6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369,331,369股, 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38,000,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64.44%,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7%。 2022年8月22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关于告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函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兴宁金顺安于2022年8月22日将为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山城”)借款担保质押给广东五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华农商行”)的部分股票20,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兴宁金顺安将继续为养生山城借款提供担保,并已于2022年8月22日将兴宁金顺安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向五华农商行办理股票质押,质押起始日为:2022年8月19日,质押到期日为:2025年8月19日。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兴宁金顺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兴宁金顺安行使。 2.经兴宁金顺安向养生山城了解,养生山城资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平稳,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并将以其自有资金及其他经营所得等偿还本次借款。 若养生山城本次借款的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养生山城将向五华农商行提供补充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房地产抵押物、增加质押证券数量等)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债权。由此兴宁金顺安认为本次质押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69,331,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6.81%;合计质押股份数为238,000,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64.44%。具体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110,000,000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股份的 29.78%,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4%,对应融资余额 20,000万元;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32,000,000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其所持股份的8.66%,占公司总股本的4.06%,对应融资余额8,000万元;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经营性现金流、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4.本次质押事项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后业绩补偿承诺履约能力的承诺函》中约定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34%(新增发行股份稀释除外)的事项且不存在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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