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唐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唐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779,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18%。 2、唐莹女士因家庭财务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0,6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唐莹女士出具的《关于计 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的原因:家庭财务需要 (二)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三)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660,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0000%。若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四)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五)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六)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根 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 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唐莹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就其持股及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转让股份所取得 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之日,唐莹女士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行为。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唐莹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唐莹女士将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 (三)唐莹女士拟减持的股份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 份。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7月 26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四)唐莹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唐莹女士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 备查文件 唐莹女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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