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海正药业(600267):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20:46:03 中财网
原标题: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67 公司简称:海正药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海正药业600267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沈锡飞张敏
电话0571-85278141、0576-888278090576-88827809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华浙广场1号19层B座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8,813,219,999.3519,374,263,488.94-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7,465,536,580.487,303,284,714.252.2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5,736,689,223.536,004,233,845.48-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19,001,147.09280,130,189.041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88,382,743.59157,873,730.7019.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048,070,078.82328,151,237.60219.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4.3014.037增加0.26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670.2545.12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620.2504.80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6,03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77320,783,590  
HPPC Holding SARL境外法人8.97107,425,373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 限公司国有法人6.2374,647,907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0059,931,50659,931,506 
彭寅生境内自然人0.394,711,508  
周炳基境内自然人0.344,131,900  
王墨境内自然人0.313,670,216  
张敏境内自然人0.273,256,48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知0.263,130,607  
刘志华境内自然人0.263,065,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分别持有浙江海正集团有 限公司79.864%、20.136%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2021年度 第二期超短 期融资券21 海正 SCP002121039722021/11/12022/4/3003.4
2022年度 第一期超短 期融资券22 海正 SCP001122816862022/4/282022/10/25300,000,0003.3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60.1162.0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6.525.22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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