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协创数据(300857):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2-07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的事项 公司于 2022年1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并注销 6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99.60万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 2022年 3月 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3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0日和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 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1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2022年度开展跨境双向外币资金池业务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跨境双向外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跨境双向外币资金池业务,资金池配套额度不 超过8,00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 1.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公告,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和是市场竞争力,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61,967,33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5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 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3.公司于2022年7月 20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6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2022年 8月 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就深交所的问询函进行首次回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签字页)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四化 2022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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