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宁波中百(600857):宁波中百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宁波中百:宁波中百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57 公司简称:宁波中百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应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燕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的半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和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的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零售业(代码为F52)。 作为宁波本土的商业零售品牌“宁波二百”,具有悠久的历史和较高的知名度,商品质量及服务水平得到消费者普遍认可。 2、公司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经营模式主要为自营和联营。 (1)自营模式下分为两类:一类为黄金类商品,①进货流程:公司根据销售和库存情况组织订货会并确定订货量,根据合同约定以订货当日黄金实时基础金价预付供应商货款,并由供应商送货上门。②销售流程:公司以销售当日的黄金实时基础金价为依据,参考国内同行零售价以及合同相关约定,对不同类型的黄金商品加价进行销售,确认销售收入。③货款结算: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需在一定期限内对所有预定的货品,与供应商在预付款中结算;另一类为普通商品,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销售时确认收入,月末按先进先出法结转存货,确认成本。 (2)联营模式下,公司和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公司以顾客在门店选购的商品完成向供应商的采购,在对顾客收取货款的同时开具销售凭证确认销售收入,并对该产品承担售后服务义务。 本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自营模式下存货余额,联营模式下无存货余额。
报告期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0,432亿元,同比下降0.7%。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190,392亿元,增长0.1%。全国网上零售额63,007亿元,增长3.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4,493亿元,增长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9%。 二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4.6%。其中,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1.1%;降幅收窄至6.7%;6月份由降转升,同比增长3.1%,环比增长0.53%。 报告期内,宁波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12.2亿元,同比增长2.4%。全市限额以上贸易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226.7亿元,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4.3%,增长32.2%,比一季度提高15.1个百分点。二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逐月回升态势明显,其中,4月份下降15.7%;5月份降幅收窄至2.6%;6月份由降转升,同比增长12.0%。 【注:上述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宁波统计局网站】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品牌优势:“宁波二百”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近年来,“宁波二百”被有关部门评为“商贸流通业诚信示范企业”、“浙江老字号”、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21年荣获“2021宁波服务业品牌百强”、“浙江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拥有的“中华老字号”——“源康布店”,同样深受消费者的认可; 2、管理优势:公司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以保证公司经营质量和业绩的稳定; 3、团队优势:公司现有的商场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百货零售行业耕耘的经验,充分了解并把握客户的消费需求,为公司的运营提供有利保障。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商业零售:报告期内,“宁波二百”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尝试优化品牌策略,为品牌调整做好前期调研工作;调整商场整体布局,在坚持“婚庆主题百货”理念的同时,突出滋补品销售,引进立钻、燕之屋等滋补名品;积极拓展其他黄金珠宝品牌代理业务,力求分散依赖单一品牌带来的风险;在延续传统节假日主题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尝试“直播带货、银企合作”等营销模式,促进“线上+线下”的良好融合;“源康布店”从“百年老店”到“私人订制”,结合中国元素,向时尚设计延伸,使传统业务焕发出新的生机; 2、投资管理:报告期内,针对公司持有的西安银行股权冻结、自有资金被执行风险相继解除后,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投资业务,拓展投资渠道; 3、物业管理:坚持“强管理、提服务、促招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报告期内,出租率仍然保持较高的水平。但公司在持续受到疫情复发的影响下,部分租户经营出现一定困难,导致公司的租金收取工作也受到影响。公司已着手梳理资产运营情况,试图提高资产回报水平; 4、努力化解“担保案”影响:2022年3月,在公司坚持采取多项积极措施、努力配合协调多方当事人的结果下,公司与中建四局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就(2020)京01执749号强制执行案件,中建四局确认以已经偿付的178,452,830.82元为限,就(2016)穗仲案字第5753号裁决书及相关担保事项不再有任何执行诉求。至此,经过公司不懈努力,“担保案”已执行完毕。公司后续将继续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竭力挽回既有损失; 5、党建工作:公司党群组织在把握企业发展的政治方向、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党委以“新百年、新征程”作为党建工作新的起点,紧密结合公司的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党员骨干发挥攻坚克难的堡垒作用,并积极参与文明企业的创建工作,促进了企业的全面发展。公司党委已连续四年被宁波市委组织部授予“五星级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案”事项结案冲回预计负债31,512万元;持有定增股票确认公允价值变动4,387万元。具体信息请参见本报告第六节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其他说明,以及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为投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交易性金融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拓业务、创效益、控风险、强管理”为目标,积极稳妥开展各项投资业务与拓展投资渠道,实现投资收益1,896.52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西安银行股权:公司投资西安银行初始投资成本 17,680.52万元,持有西安银行股数95,112,216股,占西安银行总股本(44.44亿)的2.14%。报告期内,确认西安银行现金红利1,807.13万元。 公司持有的西安银行9,511万股股票于2020年8月3日确认被冻结,于2022年1月18日确认解除冻结。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临2020-020)、(临2022-004)。 2、北京首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信息”):公司对首创信息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500.00万元;该公司期初余额 362.57万元,期末余额362.57万元,减值准备362.57万元,账面价值为零,本期投资额未发生变化;营业期限已于2014年11月届满,且一直处于关闭歇业状态。2020年5月,由其大股东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召开股东会,以股东会决议方式成立了清算组,并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强制清算申请。法院业已受理并重新指定了清算组。鉴于首创信息相关资料被有关人员持有,且无法取得联系。为了避免股东债务连带风险,要求清算组对其提起诉讼。截止本报告期末,该案已被法院受理,清算事宜正在进行中。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风险:随着营销环境的不断变化,大众的消费习惯也在发生改变,大型综合体的开发及网上零售的分流,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2、运营管理风险:公司商业百货单店的经营模式缺乏较大竞争优势,且总体空间有限,若公司无法实现业务模式的调整和创新,盈利空间可能会进一步压缩;黄金代理业务完全依赖单一品牌,或将对公司的营收规模带来不确定性。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所持本公司的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自然人股东竺仁宝所持本公司的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1日被冻结(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9,《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0);于2016年4月12日被轮候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并继续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1);于2019年3月26日被继续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5);于2020年12月24日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于2020年12月28日被青岛市公安局解除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所持本公司的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自然人股东竺仁宝所持本公司的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开展公益活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宁波市慈善总会,已连续三年参与了助学贫困大学生的彩虹行动,并在属地党组织的安排下,开展“党支部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的帮困活动,为营造共同富裕的社会氛围做出了新的努力。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月,公司持有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9,511万股解除冻结。 2022年3月,宁波中百和中建四局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就(2020)京01执749号强制执行案件,中建四局确认以已经偿付的 178,452,830.82元为限,在公司没有违反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就(2016)穗仲案字第 5753号裁决书及相关担保事项不再有任何执行诉求。2022年4月,《执行和解协议》经北京一中院审查予以批准。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22-004)、(临2022-008)、(临2022-020)。 2、2021年7月,公司收到(2021)浙02民初1470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文件,获悉宁波中院已受理原告竺仁宝先生与被告龚东升、中建四局、第三人宁波中百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2022年3月,竺仁宝、中建四局和公司就上述(2021)浙02民初1470号民事诉讼达成和解协议,竺仁宝和公司认可中建四局在(2020)京 01 执749 号执行案中合法、有效地从公司处获偿178,452,830.82元,竺仁宝放弃对中建四局的权利主张或诉讼请求,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现该案已结案。 3、因证监会对宁波中百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9〕123号),2021年10月起,宁波中院陆续受理了9起小股东起诉宁波中百证券虚假陈述的索赔之诉,涉及索赔金额12,248,321.68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3起案件法院已经受理但尚未开庭,6起案件已开庭审理。其中1起案件【(2021)浙02民初2190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起案件尚未作出判决;2起案件撤诉。公司就上述事宜已在2022年半年度计提610万元的预计负债。 4、2020年10月,债务人天津九策第三次重整延期期限届满,根据(2019)津01破1号之四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结果,目前进入破产和解状态。截止本报告期末,和解工作尚在进行当中。 5、公司2012年与天津九策签订《【联都星城】项目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预付了1,982,091.20元购房款。因天津九策一直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4年10月终审裁定天津九策退还公司上述购房款并给付相应利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获悉天津九策已处于破产重整阶段。目前天津九策尚处于破产和解程序。 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债权尚未获得实现。 6、公司参股的北京首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信息”)营业期限已于2014年11月届满,且一直处于关闭歇业状态。2020年5月,由其大股东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召开股东会,以股东会决议方式成立了清算组,并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强制清算申请。法院业已受理并重新指定了清算组。清算组在强制清算过程中,对相关责任人提起了必要的诉讼。报告期内,该案已开庭审理完毕,尚待法院最终判决。清算事宜正在进行中。 7、2020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的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自然人股东竺仁宝所持本公司的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为2年。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孳息指通过本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20-028)。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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