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鸿远电子(603267):鸿远电子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22:12:03 中财网

原标题:鸿远电子:鸿远电子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郑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永强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投资、发展规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并关注“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元六 鸿远、鸿远电子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陆鸿远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鸿远苏州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鸿远成都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鸿远合肥元六鸿远(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鸿远泽通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鸿立芯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鸿启兴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鸿鑫特天津鸿鑫特电子有限公司
鸿安信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创思北京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创思上海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创思香港创思(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ISO9001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国际标准《质量管理 体系要求》
GJB9001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颁布的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 体系要求》
MLCCMulti-layer Ceramic Capacitors,多层瓷介电容器,是 由印好电极(内电极)的陶瓷介质膜片以错位的方式 叠合起来,经过一次性高温烧结形成陶瓷芯片,再在 芯片的两端封上金属层(外电极),形成一个类似独 石的结构体,也被称为独石电容器。
报告期、本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报告期末2022年 6月 30日
本财务报表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上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鸿远电子
公司的外文名称Beijing Yuanliu Hongyua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HONGYUAN ELECTRONIC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红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邢杰单思齐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 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号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 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号
电话010-89237777010-89237777
传真010-52270569010-5227056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5号楼3层3-2(园区)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01年12月6日,公司成立时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 路3号(园区);2011年12月13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 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013年4月12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 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5号楼3层3-2(园区)。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2600
公司网址www.yldz.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鸿远电子603267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391,874,771.821,250,983,058.1911.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755,656.34454,393,303.176.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480,853,847.90448,165,742.677.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202,670.11-17,022,066.96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38,195,301.243,309,218,949.9912.96
总资产4,950,715,378.654,327,435,704.4514.4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101.96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101.967.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2.081.947.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6516.30减少2.6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13.5116.08减少2.57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2,412.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499,150.8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813,361.7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89,622.54 
小计5,790,477.64 
减:所得税影响额888,669.20 
合计4,901,808.4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瓷介电容器、滤波器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1、自产业务
自产业务产品主要包括瓷介电容器及滤波器等,产品定位“精、专、强”,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以及 5G通信、轨道交通、医疗电子等民用高端领域。

2、代理业务
公司代理国际国内知名厂商的多条产品线,产品品类主要为电容、电阻、电感、射频器件、分立器件、连接器、集成电路等多种系列的电子元器件。公司代理业务主要面向工业类及消费类民用市场,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智能电网、5G通讯、消费电子、医疗电子、工业/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

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的瓷介电容器、滤波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不可或缺的基本元器件,被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5G通讯、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等领域。

1、自产业务
(1)电容器市场
电容器是三大被动电子元件之一,是电子线路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元件。根据材质不同,电容器产品主要可分为陶瓷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钽电解电容器和薄膜电容器等。陶瓷电容器可分为多层瓷介电容器(MLCC)和单层瓷介电容器(SLCC)。在陶瓷电容器中,MLCC具有等效电阻低、耐高压/高温、寿命长、体积小、电容量范围宽等特点,下游应用较为广泛。相比多层瓷介电容器而言,单层瓷介电容器虽然相对容量较小,但产品具备稳定、绝缘性好、耐高电压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高端装备、汽车电子、通信设备、电力与新能源、工业设备等领域。

(2)MLCC市场
MLCC是世界上用量最大、发展最快的片式元件之一。MLCC是片式元件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主要用于高可靠领域、民用电子整机中的振荡、耦合、滤波、旁路电路中,应用领域包括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5G通讯、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等行业。

电子元器件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关键。随着我国国防事业的发展,装备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装备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国产化持续推进,高性能、高品质的 MLCC作为基础单元,市场前景广阔。未来几年,智能手机硬件升级、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5G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将为 MLCC带来大量的应用需求。

(2)滤波器市场
当前电子设备不断向微型化、集成化方向发展,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设计日趋引起重视。

滤波器作为解决电磁兼容问题的高效产品,在相应设备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滤波器能够有效抑制纹波干扰,广泛应用于电源输入和输出端,显著提高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保证电子设备的安全可靠。

滤波器产品种类日趋丰富,如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复合功能的滤波组件等产品需求也不断增多,产品轻量化,安装便捷化也是市场关注的热点。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客户对滤波器的需求持续增长。

2、代理业务
近年来,新能源、5G通讯、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消费类电子等产业发展迅猛,在国家提出“碳中和、碳达峰”的能源新战略下,新兴能源市场环境具有更多更大的市场机会,进一步带动了我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快速发展。

电子元器件行业竞争依然激烈,行业前列的制造商均专注于技术研发并充分追求规模效应,产能很大,但由于行业终端用户数量庞杂,除特大型客户外,一般均选择通过具备一定实力的代理商进行产品销售并提供服务。

(四)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连续九年入围“中国电子元件企业经济指标综合排序前百家企业名单”,先后获得企业信用评价 AAA级、核心客户“优秀供应商”、“年度金牌供应商”等荣誉。

由于高可靠领域准入门槛高,产品质量要求严格,目前国内 MLCC高可靠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行业集中度明显,公司作为国内高可靠领域 MLCC主要的生产厂家之一,在产业链、技术研发、产能、产品质量保证、核心客户等方面具有明显的行业优势地位。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自产业务
1、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际质量管理标准以及用户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先后通过并保持了 ISO9001和 GJB9001的认证,能够生产宇航级、国军标等多个质量等级的产品,成为行业中能够持续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等级产品的核心元器件生产厂家之一,为客户提供高稳定性和一致性的产品保障,在下游客户中形成了产品质量高可靠性的口碑。

公司以“坚持可靠、技术创新、行业领先、顾客至上”为质量方针,通过创新和积淀,形成了多项特有的质量控制技术,在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鉴定检验等质量活动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公司不断完善和提升从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到产品交付全过程数字化和信息化的系统管理,系统通过标准化生产流程、可视化生产过程,对生产过程等进行数字化监控,实现了质量管理数字化,落实质量管控要求,控制产品质量及一致性,同时通过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不断优化改进,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

2、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
公司设立了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以及多个联合实验室等研发技术平台,建立了技术规划、产品研发、产品检测、应用验证、批产的全流程研发体系。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研发队伍,核心人员具有多年的行业经验和较为突出的业务成果,能够综合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制定适合企业的技术发展路线并实施研发工作,既重视前沿性技术研发,进行技术或产品储备,同时也积极开展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开发并快速推向市场,通过不断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3、深厚的技术储备
公司坚持在瓷介电容器领域持续深耕,掌握了从瓷粉制备到瓷介电容器产品生产的全套技术,形成了从材料开发、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到可靠性保障等一系列瓷介电容器生产的核心技术,如“纳米级粉体分散技术”、“介质膜片薄层化工艺技术”、“多层芯片电容微型化工艺技术”等,并在进行高可靠产品的生产质量控制过程中拥有大量自有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能够保证产品使用的高可靠性和稳定性,成为公司产品能够在航天、航空等高可靠领域持续稳定大批量供货的核心基础。

公司在射频微波电容器的应用研究方面积累了大量核心技术,掌握“射频微波电容器全频带功率应用评价技术”,可为客户的产品开发提供热、电、磁等专业设计建议,帮助客户快速准确的选用射频微波类电容器,提高客户产品的开发效率。

公司的瓷料研发及生产能力建设,围绕核心产品开展瓷料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掌握“微波电容介质材料的配方技术”,该类技术已获得多项发明专利授权,同时公司具备完善的瓷料配方设计和器件化验证平台,可提升陶瓷介质材料的开发和成果转化效率,持续提升核心产品的自主保障能力。

公司的滤波器产品已基本覆盖目前电源用抗干扰滤波器的类型,产品性能优异,质量可靠,多款产品可以替代进口产品。研发团队在解决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方面具备丰富的案例经验,掌握“滤波器小型化的设计和装配技术”,具备一对一定制产品开发服务的能力,公司作为主要供应商参与起草的宇航标准,有助于航天科技集团滤波器选型,起到统型和引领作用。

4、丰富的客户资源及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持续为自产业务客户提供高可靠产品,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下游客户众多,客户结构优良。同时,公司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的多个客户签署有中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显的市场优势。

5、响应及时的营销服务网络
公司注重营销团队的建设,拥有一支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稳定的营销队伍,全面服务客户的意识已渗透到全体员工日常工作,通过专业化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 24小时的全时服务,同时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为客户及时提供产品应用技术交流、工艺沟通、信息化平台等专业服务,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公司在上海、成都、西安、南京、武汉、合肥、洛阳、贵阳、天津、太原等地设立多个办事处,辐射周边客户,提供可靠的产品与专业的服务,持续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代理业务
1、产品优势
公司代理多个国际和国内知名品牌的多条产品线,经营产品种类数十种,产品规格丰富。公司通过不断增加行业内优质电子元器件生产商代理经营资质,从源头保障产品品质,帮助生产厂商迅速将产品导入市场;帮助客户快速选出所需求的电子产品,可针对不同产线在不同行业的特点,为客户提供适宜的产品应用方案。

2、客户优势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经过多年努力,与近千家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涵盖了多个重点行业,供应渠道稳定,服务扎实,客户结构稳健良好。

3、渠道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坚持与上游品牌原厂保持良好的合作模式,已积累了众多优质上游品牌 原厂的代理资质,同时紧密结合各品牌不同时期的市场定位及产品推广方向,在产品推广、产品培训、价格与货期、质量跟进等方面均得到原厂的全力支持。

4、营销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稳定的管理队伍,核心管理人员一直多年耕耘在电子元器件代理业务领域。在当前行业快速发展变化形势下,不断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以总部北京为依托,分别在大连、天津、青岛、西安、上海、苏州、南京、无锡、合肥、武汉、成都、深圳、香港等地设立下属公司或办事处,并在北京、上海、合肥三地设立仓储物流中心,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实现本地化服务、快速物流和价格成本上的相对优势。公司为客户提供了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包括并不限于产品性能介绍、产品选型及方案推荐、技术交流与培训、质量问题分析、样品提供及协同测试等专业服务。同时,依托公司的技术研发和质量保证能力,对相关产品可提供检验、实验及可靠性分析等支持,增强了与客户的紧密合作。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国内疫情持续反弹,面对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公司切实加强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上下凝心聚力、共克时艰,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及服务为基础,以提质增效为目的,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保持了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持续增长的态势。

公司积极推进北京、苏州、成都、合肥科研生产基地的发展布局。北京基地持续围绕特种瓷介电容器、滤波器等产品进行研发及量产,加快新产品研发及核心产品的系列化、产业化;苏州基地完成了全部设备的调试,核心产品进入量产爬坡阶段,同时开展了多层瓷介电容器汽车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成都基地围绕微波模块、微处理器等产品进行了研发及生产、市场推广等工作;合肥基地致力于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和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9,18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26%,其中自产业务实现收入 82,464.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85%;代理业务实现收入 56,356.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48%。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8,57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90%。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一) 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自产业务82,464.8875,761.198.85
代理业务56,356.7249,227.3714.48
合计138,821.60124,988.5611.07
1、自产业务
2022年上半年,公司自产业务实现收入 82,464.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85%,顶住了国内疫情反复带来的外部环境压力,保持了增长的趋势。

(1)产品结构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自产业务收入产品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数本期销售金额 占比(%)上年 同期数上年同期销售 金额占比(%)销售额变动 比例(%)
瓷介电容器79,595.9996.5274,235.0797.997.22
滤波器1,279.801.551,283.171.69-0.26
其他电子元器件1,589.101.93242.950.32554.10
合计82,464.88100.0075,761.19100.008.85
2022年上半年,瓷介电容器依然是公司的核心产品,收入占比维持高位;滤波器由于订单交付延期影响,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他电子元器件取得了较快发展,收入增长高达 5倍以上,增速较快,收入占比提升明显。

(2)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2022年上半年,自产业务前五名客户实现收入 61,127.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97%,占本期自产业务收入比例为 74.13%。公司凭借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及专业、全面的销售服务,多年来与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等客户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2、代理业务
2022年上半年,公司代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6,356.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48%;前五名客户实现销售收入 39,095.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7.79%,占本期代理业务收入比例为 69.37%。

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拉动了代理业务收入的整体增长。公司主要客户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由于以下方面:首先,公司持续加强与核心客户的合作,进一步提升在核心客户如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三合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市场份额;其次,公司主要客户如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所处行业景气度高、自身业务发展较快;最后,公司通过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如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的信赖,加上该等客户自身业务处于增长态势,与公司的合作份额增速较快。

(二)自产业务研发创新,围绕产业链延伸
1、研发投入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 4,980.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3.74%。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的系列化、产业化。

高可靠领域:公司积极开展研发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应用,持续围绕瓷介电容器和滤波器等产品进行研发投入,脉冲多层片式瓷介电容器已完成开发,具备量产能力。小型贴片滤波器已实现批量供货,同时不断加快和深化滤波器产品的系列化、定制化。

民用领域:公司以客户需求为牵引,围绕射频微波类电容器进行研发投入,拓展射频微波类电容器品类,大功率射频微波瓷介电容器可实现批量供货,逐步在医疗、通讯、半导体设备等领域进行推广。车规级多层瓷介电容器的研发与认证工作正在按照原定计划顺利推进。

2、持续开展上游关键材料研发,提升自主保障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瓷料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主要围绕瓷介电容器用瓷粉的系列化研发和生产,不断提升核心产品的自主保障能力。报告期内,有两款瓷介电容器用瓷料已完成研3、关键技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关键原材料、瓷介电容器、滤波器等产品进行知识产权布局,新取得授权专利 7项。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已拥有授权专利 117项、软件著作权 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5项,正在申报的专利 35项(包括:发明专利 24项,实用新型专利 11项)、软件著作权 2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4项。

(三)提升管理效能,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下属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对内部管理要求更高,公司持续梳理和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和完善下属公司管控制度,合理制定管理架构,调配和整合内部资源,持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方面,深化全面预算管理,按照制定的预算规划和责任目标,定期进行跟踪、落实、分析和监督,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人力资源、业务、财务等信息化系统,通过信息化系统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经营数据的数字化、智能化,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保障了各业务板块、各下属公司之间的高效沟通、高效落实;同时加强了内部风险管控,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公司党支部围绕“兴企报国”的思想,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发挥了党员攻坚克难、钻研创新的精神,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志愿者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报告期内,鸿远苏州党支部正式成立,用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组织力,推动鸿远苏州的高质量发展。

(五)提升品牌形象,强化行业影响力
公司始终将品牌作为整体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优化产品设计、制造、质量控制、客户服务等生产、服务全流程,通过提供可靠的产品与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品牌形象。

公司在与核心客户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同时,持续拓展新客户,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贴近客户服务,持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核心客户“优秀供应商”、“年度金牌供应商”等荣誉。

(六)现金分红与回购股份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232,404,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 372,946股后,以 232,031,054股为基数计算,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492,111.06元(含税);公司2021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 38,254,989.02元,视同现金分2、公司已连续两年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

自公司 2022年 4月 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至 2022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429,642股,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130.00元/股,最低价为 112.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48.96万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1,391,874,771.821,250,983,058.1911.26
营业成本626,998,402.85572,247,775.159.57
销售费用38,757,483.0630,696,199.1426.26
管理费用54,743,519.5050,101,501.239.27
财务费用4,625,875.741,688,260.45174.00
研发费用49,801,863.4424,444,042.34103.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202,670.11-17,022,066.96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775,944.14-131,570,173.2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045,420.3324,527,652.01-393.73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上半年,公司自产业务实现收入82,464.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5%,自产业务在国内疫情反复及高基数背景下依然保持增长态势,主要源于公司不断扩充新品收入以及下游客户需求延续景气度;公司代理业务实现收入56,356.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8%,主要系公司持续提升部分核心客户份额以及新能源客户的强劲需求拉动了代理业务的整体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鸿远苏州及鸿远成都销售人员增加带来人工成本、差旅费增加以及2021年5月公司授予销售人员限制性股票带来的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而相应增加,以及2021年5月公司授予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带来的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商业汇票开票及贴现金额增长较快,使得当期利息费用和商业汇票开票费用增加较多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实现了翻倍增长,主要系公司当期加大研发投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而上年同期为净流出,主要系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速放缓以及增加商业汇票使用导致经营性资金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投资净流出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苏州募投项目于2021年底建设完成后,本期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而上年同期为净流入,主要系公司当期增加了商业汇票使用,使得银行借款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以及公司上年同期存在发行限制性股票取得投资款项的现金流入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情况 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159,939,739.823.23128,257,785.712.9624.70注 1
应收票据511,008,196.2710.32689,330,392.4515.93-25.87注 2
应收账款1,735,276,133.6535.051,064,318,951.1124.5963.04注 3
预付款项47,912,486.210.9738,503,728.990.8924.44注 4
存货577,056,944.6811.66414,770,888.429.5839.13注 5
其他流动资产6,782,613.350.1422,828,725.070.53-70.29注 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3,500,000.001.0843,500,000.001.0122.99注 7
使用权资产9,153,379.130.184,599,683.090.1199.00注 8
长期待摊费用6,372,155.570.138,083,539.220.19-21.17注 9
递延所得税资产36,495,236.180.7429,454,733.100.6823.90注 10
应付票据455,621,147.039.20266,048,372.196.1571.26注 11
应付职工薪酬69,816,694.401.4199,104,945.222.29-29.55注 12
应交税费27,761,080.290.5641,178,046.450.95-32.58注 13
其他应付款34,995,741.400.7158,164,032.801.34-39.83注 14

其他说明
注 1: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末持有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注 2:应收票据减少主要系公司上年末持有的商业汇票于报告期内托收回款或背书转让所致; 注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自产业务客户回款期较长且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导致上半年末自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度末增加较多,以及代理业务客户应收账款随着代理注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增长主要系公司代理业务支付原厂的预付款随代理业务规模扩大而增加所致;
注 5:存货较上年末增长较快主要系随着公司收入规模持续扩大,鸿远苏州瓷介电容器生产线投产,以及公司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而增加了存货储备所致;
注 6: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鸿远苏州等部分子公司收到留抵进项税额退税所致; 注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0万元参与设立翠湖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所致;
注 8:使用权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办公及生产场地增加所致; 注 9:长期待摊费用减少主要系正常摊销导致余额减少所致;
注 10: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以及公司内部未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注 11:应付票据增长主要系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具的商业汇票增加所致; 注 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减少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注 13: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随着上海疫情缓解,当地供应商 6月开给公司的进项税额发票大幅增加导致应交增值税减少,以及 6月将股份支付费用与加计研发费用税前扣除导致当月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注 14: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公司于 2021年 5月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一期完成解锁,导致的股票回购义务减少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 1,856,207.4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0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为银行存款人民币 26,567,485.00元,用于公司通过银行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103,061,940.00元的保证金。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末,不存在其他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投资基金
2021年 12月 7日,公司与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北清环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三航国鼎一号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认缴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1,172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 9.45%。

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 2022年 1月 12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认缴出资额的首期出资人民币 1,000万元。

(2)设立子公司
2022年 5月 30日,公司新设成立元六鸿远(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鸿远合肥出资人民币 1,500万元。

2022年 6月 22日,鸿远合肥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合肥离畅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2022年 7月 6日,将其注册地址由安徽省合肥市迁到安徽省六安市,更名为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500万元增加至 5,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报告期末,鸿远合肥尚未向鸿安信注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3,439,739.82171,757,785.71
其中:  
权益性工具投资58,095,502.4058,204,443.25
衍生金融资产101,844,237.4270,053,342.46
基金投资53,500,000.0043,5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37,294,509.53154,528,811.69
其中:  
应收款项融资137,294,509.53154,528,811.69
合计350,734,249.35326,286,597.40
(1)权益工具投资指公司期末持有的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的 178.20万股股份的公允价值 57,960,000.00元及创思北京持有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000980.SZ)38,495股股份的公允价值 135,502.40元。

(2)衍生金融资产指公司期末持有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及包含的可单独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共计 101,844,237.42元。

(3)基金投资指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4,350万元(认缴出资额共 4,350万元)参与设立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及首期出资 1,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共 2,000万元)参与设立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应收款项融资指公司期末持有的商业汇票按照现金流量折算法剔除贴现息后的公允价值137,294,509.53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持股 比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元陆鸿远控股公司100%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 产和销售10,000.0022,007.518,312.6317,927.46-21.31
鸿远苏州控股公司100%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材料的技术 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17,000.0049,761.3316,858.3011,115.621,291.17
鸿远成都控股公司100%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微波组 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10,000.005,715.365,484.0271.30-213.90
鸿远合肥控股公司100%电子元器件的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 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5,000.001,500.341,499.31--0.69
鸿远泽通控股公司100%电子元器件的销售2,000.006,346.081,811.745,281.74-216.03
鸿立芯控股公司100% 间接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产品的 研发、生产及销售2,000.003,175.361,270.991,453.30-436.62
鸿启兴控股公司100% 间接电子元器件、雷达及配套设备制 造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1,000.001,539.55482.42116.86-333.04
鸿鑫特控股公司100% 间接电镀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 理的加工1,000.001,097.07961.4879.47-34.73
鸿安信控股公司100% 间接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 和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 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5,000.00----
创思北京控股公司100%电子元器件的销售6,000.0045,602.4212,350.1433,359.071,239.57
创思上海控股公司100% 间接电子元器件的销售2,000.0013,962.442,802.9914,680.14497.60
创思香港控股公司100% 间接电子元器件的销售50.00万 美元185.62180.6413.780.41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自产高可靠产品降价的风险
针对公司自产业务高可靠产品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且存在小批量、定制化生产的特点,公司通常参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历史价格,并结合客户的具体要求及供货量等,最终与客户协商达成销售价格,产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机制相对稳定。若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产品未能及时满足客户未来持续更新的需求,或者主要客户采购模式、定价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又或者行业内竞争进一步加剧,则公司存在因自产高可靠产品降价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2、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自产业务产品大部分面向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领域的客户。销售回款时间需要根据客户整体项目的拨款进度而定,付款周期相对较长。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高可靠类产品销售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若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将可能导致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下游市场需求变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公司自产业务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以及5G通信、轨道交通、医疗电子等民用高端领域。若未来相关国防工业预算或行业整体增长不及预期,市场需求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代理业务以销售电子元器件产品为主,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智能电网、5G通讯、消费电子、医疗电子、工业/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多个领域。上述领域较易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者偏好等因素影响,有明显的经济周期性。如果未来全球经济或中国经济发生重大不利事件,使得下游行业需求增长减缓甚至负增长,公司将面临相关产品市场需求不足,进而导致收入及利润下滑的风险。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的高可靠产品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领域。上述领域客户对产品的可靠性、一致性及稳定性有着特殊要求。若公司质量控制流程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尤其在具有重大国内影响的项目的应用中出现问题,不仅会给公司造成质量索赔等经济损失,还将对公司品牌及后续供货资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2022-04-19www.sse.com.cn2022-04-20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 案,请详见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鸿 远电子 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21)
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2-07-08www.sse.com.cn2022-07-09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 案,请详见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鸿 远电子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3)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王新非独立董事选举
古群独立董事选举
杨棉之独立董事选举
张德胜原独立董事离任
卢闯原独立董事离任
刘利荣原非独立董事离任
杨立宏原副总经理离任
孙淑英原总工程师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6月 22日、2022年 7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郑红、刘辰、郑小丹、邢杰、李永强、王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古群、杨棉之、林海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2年 7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郑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郑小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监事会
公司于 2022年 6月 2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孝宁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6月 22日、2022年 7月 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陈天畏、褚彬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孝宁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2年 7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辰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邢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新、刘利荣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永强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22年 6月 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等。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年 6月 14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4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2)、《关于调 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43)、《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44)、《关于 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5)
2022年 6月 21日,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 市。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年 6月 16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7)
2022年 7月 8日,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时对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年 7月 9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5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54)。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发生,报告期内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而导致的行政处罚。

公司环境保护情况如下:
(1)排污信息
? 废气排放:
公司生产及生活废气排放,均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设置了与排放物相适应的收集及净化装置,通过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期内未发生废气超标排放情况。

? 固废排放:
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按国家和属地环境保护和生活垃圾的法律法规要求分类收集和管理,并根据其属性交由具备相应资质专业公司予以回收或处置。

? 废水排放:
公司废水均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进行净化处置后,排入城镇下水管网,由所在区域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置,经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期内未发生废水超标排放情况。

? 噪声排放: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涉及使用较大噪声的设备,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各生产设备设施的保养要求开展设备设施保养,经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期内噪声检测值均低于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各污染物排放环节,均配置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与排放物相适应的治理设备设施,其治理设备设施均安排专业团队或人员予以维护保养。报告期内相关治理设备设施运行平稳,无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建设项目均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以及申请相关行政许可。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应急演练等,不断健全完善突发环境应对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的能力。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环境检测机制和管理制度,制定了环境自行检测方案,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公司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废气、废水、噪声排放情况予以监测。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所在地环境保护相关政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开展有关环保培训和宣传,加强节能环保管理。

公司一直致力于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已通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同时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断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方案,提升排放治理能力,优化工艺流程减少废弃物排放。废气处置方面,采用《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中所列的环保设备——RTO废气处置设备,进行废气末端治理减排,达到更高的减排净化效果。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十四五”规划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号召,持续有效实施以下减少碳排放措施:
1、切实履行防治污染主体责任,减少废气、废水等排放;
2、生产制造过程中,通过自动化数字化转型等手段,提升生产效率; 3、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理念宣贯,减少对水、电、能源等的消耗;
4、部分公车采用新能源车,同时倡导员工使用新能源和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交通工具; 5、有效正确使用照明灯,尽可能利用自然光源;
6、通过设置节约用纸标识、使用数字化办公软件,实现少纸化办公。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元陆鸿远在北京市大兴区 2021年度绿色信用等级评价中被授予“绿色信用四星级企业”。

公司将持续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通过上述措施减少了污水、废水排放,节约资源、能源等使用,提高能效,从而为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服务社会,报效祖国”为宗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北京民营经济同心抗疫”公益项目捐赠人民币 50万元,用于为一线防疫人员采买N95口罩、医用防护服、护目镜、医用手套等急需防疫物资,以实际行动为抗疫贡献一份力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 期限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 限售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郑红、郑小丹1、自元六鸿远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转让的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 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本项承诺。如《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 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1、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 2、任职期间 及任期届满 后 6个月内; 3、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 4、长期有效。//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 限售发行前担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股东刘辰、杨 立宏、刘利荣、邢 杰、陈天畏、褚彬 池、孙淑英、李永强1、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转让的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 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 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前述承诺。如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 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1、任职期间 及任期届满 后6个月内; 2、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 3、长期有效。//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 限售国鼎二号基金自公司股票上市后 12个月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一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 不超过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时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二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时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的 25%;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的 50%。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公司 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上市后,本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 关监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企业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锁 定事项,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企业不得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 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行为。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 限售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郑红、郑小丹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 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所持股 份的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 为。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 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外,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第一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的 10%;在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10%;两年合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的 20%。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 将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减持: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 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减持价格不低锁定期满两 年内//
   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 限售公司持股5%以上的 股东、董事、总经理 刘辰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 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所持股 份的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 为。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 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外,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第一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的 10%;在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10%;两年合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的 20%。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 将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减持: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 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锁定期满两 年内//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解决 同业 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郑红、郑小丹本人目前不存在且不从事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 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 人经营任何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同时,本人承诺: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投资控股于 业务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业务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 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技术、信息、渠道 或其他方面的支持或协助。作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期间//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解决 同业 竞争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本人目前不存在且不从事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 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 人经营任何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同时,本人承诺: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投资控股于 业务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业务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担任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
   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技术、信息、渠道 或其他方面的支持或协助。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郑红、郑小丹; 公司持股 5%以上 的股东、董事、总经 理刘辰;其他发行 前担任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东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承诺具体内容请详见招股说明书之“十三、重要承诺 及履行情况”之“(四)减持股份的承诺”相关披露内容。作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期间以及 担任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在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将遵守本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 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本公司股票或 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同时,对于本承诺出具之后新聘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关 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应由“董事、高管”作出的相应承诺 要求。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郑红、郑小丹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 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 的具体实施方案,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股东大会表决的,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 赞成票,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 体实施措施,每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累计不少于其上年度从公司 直接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30%,但以增持股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 市条件为限,增持计划完成的 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其他发行前担任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刘 辰、杨立宏、刘利 荣、邢杰、孙淑英、 李永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 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 的具体实施方案,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股东大会表决的,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 赞成票,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 体实施措施,每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累计不少于其上年度从公司 直接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如有)的 20%,但以增持股票不导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为限,增持计划完成的 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 股份。     
 解决 关联 交易公司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股东或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机 构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股东或股 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禁止公司的股东利 用在元六鸿远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期有效//
 解决 关联 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郑红、郑小丹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与元六鸿 远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元六鸿远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 一般商业原则,与元六鸿远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元六鸿远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不会利用在 元六鸿远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元六鸿远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期间//
与股权激 励相关的 承诺其他公司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21年 4月 27日至本次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结 束//
其他承诺其他董事郑红、刘辰、郑 小丹、刘利荣、邢 杰、李永强、张德 胜、卢闯、林海权本次回购股份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2022年 4月 21日至 2022 年 10月 20日//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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