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天味食品(603317):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天味食品: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17 公司简称:天味食品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邓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昌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悦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119.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138.06%: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及费用效率提升使得利润大幅增加。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210.51%: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由于市场费用投入减少使得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同比增加 119.49%、120.12%、137.93%:主要系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 4、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始终秉承“用美味创造美好生活”的使命,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复合调味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包括火锅调料、中式菜品调料、香肠腊肉调料、香辣酱等 100多个品种(不含定制餐调产品),主要品牌包括“大红袍”、“好人家”和“天车”,主要用于家庭、餐饮的烹调,满足消费者对烹调风味多样性和便捷性的追求。同时,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研发优势为国内连锁餐饮企业提供定制餐调产品,满足连锁餐饮客户对产品标准化、食品安全性及口味稳定性的需求。 (二) 公司的主要产品 1、 火锅调料 公司的火锅调料主要用于调制火锅底汤,也可用于制作炒菜、面食等。 2、 中式菜品调料 公司的中式菜品调料可用于制作各类中式菜肴,例如水煮鱼、辣子鸡、宫保鸡丁、小龙虾等。 3、 香肠腊肉调料 公司的香肠腊肉调味料可用于家庭、食堂、餐厅制作香肠、腊肉。 4、 鸡精 公司的鸡精主要用于家庭烹饪、食品制造领域。 5、 香辣酱、甜面酱 公司的香辣酱是烹调各种川菜及各种凉菜、面食的调料。甜面酱可用于烹饪酱爆和酱烧菜,
1、 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采购模式,集团采购中心与公司及各子公司物资供应部是公司采购的主要责任部门。集团采购中心主要负责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所需原辅包装材料及工程、设备、市场服务等供应商的集中认证管理、采购预算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招标管理、采购合同管理、供应商绩效评估管理等工作;各子公司物资供应部主要负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具体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合同的执行、采购订单的交付跟进以及供应商的账务核算等工作。 2、 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和市场销售预测信息,并结合往年同期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年度生产预算,根据全年生产预算并结合往年同期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经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后,将计划抄送物料、财务、品控、食安、采购等相关部门,最后由各生产基地落实具体生产工作。 3、 销售模式 公司形成了以经销商为主,定制餐调、电商、直营商超为辅的营销架构。经销商客户及定制餐调客户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只有极少数信用良好的经销商及定制餐调客户在特殊情况下经申请同意后才可享受一定的信用期。公司直营商超的销售采用账期结算,视超市不同而账期长短不同。 (四) 行业情况说明 作为全球最大的调味品消费国,近年来我国调味品销售实现了强劲增长,其中复合调味品由于味型丰富且烹饪效率高,较好迎合了家庭端和餐饮端的诉求。复合调味品具有“小产品,大市场”的特点,在家庭端,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年轻群体的烹饪时间有限,同时受制于烹饪水平,对烹饪更多追求简单化和便捷化,复合调味品可以显著提升烹饪效率节约烹饪时间,其美味、健康、便捷及丰富多彩性,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在餐饮端,近年来,我国外食人口比例及平均支出持续提升,终端餐饮连锁化、标准化、外卖化成为餐饮市场主流趋势,复合调味品可帮助餐饮标准化、去厨师化、效率化,可满足餐饮渠道趋势性需求。 目前复合调味品渗透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行业呈现较为分散的竞争格局,中小规模企业众多,行业龙头集中度较低。未来,随着消费升级的演进和头部企业不断优化的产品结构,消费者对龙头企业产品的青睐会逐步提升。随着餐饮连锁化加速,下游餐饮企业对复合调味料的成本、产品品质和风味稳定、食品安全保障、交付及时性等都提出更高的要求。大型生产厂家受益于规模效应及不断提升的生产信息化水平、质量管控体系化和标准化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带来的效能提升等优势,在价格上能够给予下游餐饮企业一定程度的议价空间,未来越来越多的餐饮企业会倾向于选择大厂的调料和定制产品。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品牌优势 公司非常重视品牌建设,目前拥有“好人家”、“大红袍”、“天车”、“天味食品餐饮高端定制”四大品牌,在家庭用户、餐饮客户心中树立了广泛的品牌认知和良好的口碑形象。公司已成长为中国复合调味品行业的龙头企业,2020年胡润民营企业 500强、《2020胡润品牌榜》最具价值调味品品牌两强之一,中国复合调味品品牌第一。 1) “好人家”:品牌聚焦家庭消费市场,现已成长为中式菜品调料&高端火锅底料的头部品注 牌,高端火锅底料连续五年全国销量领先,产品矩阵覆盖手工牛油火锅底料、酸菜鱼调料、小龙虾调料、香肠调料等上百个 sku,产品畅销全球 30多个国家及地区。 2) “大红袍”:品牌聚焦非连锁餐饮消费市场,现已经成长为川味火锅底料&餐调的头部品注 牌,川味火锅底料连续五年全国销量领先,产品线覆盖火锅、烤鱼、串串、中餐、粉/面、小吃等多个品类,产品畅销全国。 3) “天车”:品牌聚焦中华传统美味,拥有百年酱园,商标获得了商务部颁发的“中华老字号”商标认证。 4) “天味食品餐饮高端定制”:品牌聚焦连锁餐饮消费市场,为大型连锁餐饮类、团餐类、餐饮新零售类、食品工业类等客户提供专属个性化的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实力全国领先,服务全国超 5万家线下门店。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调味品协会) 2、 营销优势 1) 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公司建立了线上、线下覆盖全国的市场营销体系和强大的营销网络,形成了以经销商为主,定制餐调、电商、直营商超为辅的营销架构。公司拥有一批长期合作、信誉良好、销售能力强的经销商客户,公司市场网络已经覆盖全国 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形成了四川、河南、东北三省、江苏、陕西、甘肃、新疆、天津、北京、上海等多个优势省市以及由浙江、江西、云南等组成的快速增长区域。随着销售网络全球化战略的实施,产品已远销美国、澳大利亚、西班牙、日本、新加坡、秘鲁等三十多个国家,销量在川味复合调味品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为公司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迅速切入潜在市场,推出新产品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致力于为终端用户提供健康、便捷、美味的产品。 2) 公司推出优商和扶商的经销商分级运营模式 公司在大商策略方面采取了精细化运营的优商模式,通过销售动作标准化的业务流程保障基本盘的增长,赋能经销商生意发展,建立利益共同体。在成长型客户的策略方面采取了扶商模式,通过资源和关键动作聚焦的方式进行扶持成长,精准施策有效投入。销售组织设计也相应匹配客户分级运营,保障优商和扶商模式的顺利推进。 3) 差异化、多层次的销售策略 公司针对不同地区饮食习惯、不同市场竞争状况,结合新产品研发和不同渠道特点,实行差异化销售策略,同时推行涵盖服务营销、品牌营销、产品营销、市场推广以及终端促销的综合多层次销售策略。上述策略有利于公司争取市场主动权,调动业务人员和经销商的积极性,使市场反应机制更加灵活,从而增强了公司的市场营销综合竞争力。 3、 食品质量安全优势 公司一直秉持“食品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的基本理念,把食品安全作为企业的“一把手工程”,“生命线工程”。公司先后通过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 HACCP体系认证,构建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并实施了系统严密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环境作业规范。2021年,公司入选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并获得“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调味品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全国百佳质量检验诚信标杆企业”荣誉。 公司通过对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储存及销售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以保证各环节间可相互追查为原则,建立健全食品企业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产品可召回。公司质量控制以实现“三化”管理为目标,即流程程序化、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公司为实验室配置了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高效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万级洁净级别的微生物检验室及致病菌检验室等一批先进的检化验设备设施,具备溶剂残留、农药残留、重金属、塑化剂、防腐剂、苏丹红、罗丹明 B、二氧化硫、黄曲霉毒素等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公司实验室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检测设备及检测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有力保障公司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 4、 研发和技术优势 1) 技术优势 公司不仅组建了专业齐备、年龄结构合理、具有开拓精神的科研队伍,目前整个核心研发人员 80余人,由高学历的研发工程师、应用工程师和基础技术研究工程师组成,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 80%以上,研究生学历占比 40%以上,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 50%以上,同时,公司非常注重自主科研能力的提升,配备了先进的研发和分析检测设备,并依托自身的研发力量,在产品开发、设备引进、工艺技术改良等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公司中心实验室于 2019年通过国家 CNAS认证。2021年,公司作为依托单位,与四川大学、西华大学、成都大学三家高校联合申报,通过“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①知识产权方面,在技术开发过程中,申请 45项发明专利(授权 12项),34项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产品具备独特的知识产权;②标准方面,公司凭借先进技术水平,作为火锅调料、辣椒酱、炒制辣椒酱标准起草单位,积极参与到川式调味品标准的制定与修改,现共参与 3项国家标准和 8项地方标准,并作为牵头单位制定 4项团体标准包括《牛油火锅底料》《减盐火锅底料》《老坛酸菜鱼调料》《川式火锅底料》。此外,公司也参与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酸菜类调料等地方标准的起草。③产学研方面,公司以成果转化为纽带,强化产学研结合,整合企业技术、高校、科研院校、资金、人才,积极与西华大学、成都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四川大学、江南大学等高等学府展开产学研平台合作,共同致力于新产品的研发、新技术的引进和新工艺的改良等创新工作,保障公司的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 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长期致力于高品质复合调味品的研发和生产,在生产装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方面引领国内复合调味品的技术发展。2022年投入使用的智慧工厂新车间制造技术进一步升级,采用生产任务中控平台一键下发、自动化设备精准配料炒制、机器人多料包投放包装、自动化立体仓储、产品信息追溯系统等技术,其代表着当前复合调味品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最高水平。公司自主研发的火锅调料冷却成型生产系统、牛油火锅调料全自动包装生产线等均已获得国家专利;火锅调料灌装工序自动化技术及装备获得中国调味品协会“新工艺”奖;2019年 12月好人家-手工老火锅调料就荣获四川省食品工业科学技术奖。目前,公司获得设备技术类实用新型专利 23项,“火锅系列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四川省食品工业科学技术奖“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5、 原料优势 公司始终秉持“苛刻坚守好原料”的价值理念,真正的好产品都源自于优质的好原料。复合调味品所使用的原料大部分为农产品,其特点是标准化程度低、风险高。为保证原料品质稳定,公司对原料种类进行分类管理,对核心原料(酸菜、牛油等)、重点原料(豆瓣、辣椒、花椒、泡椒等)采用“农户+合作社+原料加工基地+公司”的产业链管控模式,确保原料从源头收购、到过程加工管理全程可追溯和可控。同时公司积极与四川省农科院、西华大学等科研高校开展酸菜、豆瓣等原料品质攻关项目,不断提升公司原料品质和技术优势,为消费者提供品质更优的调味产品。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天味食品的愿景是“成为全球领先的餐桌美味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始终致力于打造全球消费者首选的餐桌美味品牌,用先进的科技、优质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满足用户需求。公司的使命是“用美味创造美好生活”,我们秉承良心和匠心,苛刻坚守好原料,坚持“天味出品必是精品”的产品理念,让人们的生活更加健康、便捷、丰富多彩。我们的核心价值观是“用户至上、奋斗为本、开放创新、优质高效、诚信务实”,这一企业文化为全体天味人指明了奋斗方向和行为准则,是天味食品这一阶段发展和管理改革的源动力。 2022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反复,受部分区域疫情管控政策影响,不同地区市场和渠道产生分化。报告期内,部分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等不确定因素给公司经营不断带来挑战。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为了完成全年目标,保障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快速反应,通过一系列营销策略的调整和推出,内部管理对成本费用的优化措施等等,保证了上半年经营的持续增长。这也体现出公司在面对不确定及复杂性中,不断增强的抗风险能力及面对困难和问题不断修炼出的韧劲和冲劲。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12.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9.61%;毛利率为 35.26%,同比增加 0.99个百分点。2022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改善主要系:1)行业竞争格局改善,渠道库存趋于良性,终端动销有所提升;2)各项管理举措成效初显,经营管理效率逐步提升;3)市场费用投放更为精准合理。公司围绕战略目标规划,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打造智慧化运营管理系统,用美味智造美好生活 天味食品智慧工厂在 2022年 5月顺利投产,智慧工厂的建成,一方面,行业领先的智慧系统与智能制造革新了行业产线模式,解决了传统产线人力投入的痛点和难点,产能及人均效能大幅提升;另一方面,通过智慧工厂,天味食品实现了智能化系统布局。在全流程自动化制造和 100%数字化管控的基础上,从根本上解决了食品安全、产品品质、风味稳定等行业痛点。天味食品作为复合调味品行业的头部企业,坚持不懈地探索新工艺、优化新流程、提升新标准,经过多年的工业化生产实践,将大规模智能制造引入行业,提供了复调行业的解决方案,既契合了行业发展趋势,也迎合了消费者对更高品质产品的需求,助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营销多元化布局,持续精耕渠道 聚焦营销核心关键动作,通过一系列营销策略,全面提升渠道布局范围并优化对经销商的经营管理模式,着力于终端的标准化建设和渠道深耕,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落地“优商扶商”经销商分级运营模式,坚持大单品策略的同时积极开发区域性特色产品作为补充。把掌控终端作为业务拓展的抓手,并持续在品牌推广和渠道建设方面进行更为高效的资源投入。 3.坚守食品安全“生命线”,打造天味质量标杆 坚持“苛刻坚守好原料”及“天味出品必是精品”的产品理念,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识别、评价、控制能力体系,构建基于内外部大数据分析结合专家论证的食品安全风险识别、评价体系;系统开展内部原料、产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逐步实现监测系统标准化运行;关键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建设取得突破,行业内率先推进农产品产地风险控制,通过深入产地调查,深入排查分析农产品种植、采收、加工、储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患于未然;检验系统实现垂直管理,公司检验数据可靠性显著提升,复合香辛料鉴别、复合调味料麻素检测等检测能力取得突破;推行供应链 GMP(良好生产规范)提升计划,通过专业机构合作深度定制 GMP审核,推进核心供应商、子公司生产过程管理水平提升,夯实制造质量。2021年,公司顺利入选国家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并获得“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调味品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全国百佳质量检验诚信标杆企业”荣誉。2022年,公司凭借多年的食品质量安全经验,总结提炼出“基于风险管理理念,以正逆向结合方式构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方法论和典型经验,斩获“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殊荣,并被推荐遴选全国质量标杆。 4.开放创新、能力突破、打造行业领先的研发体系 公司坚持开放创新,持续加强外部协调创新的力度,同时强化内部基础学科研究,与江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华大学、成都大学、四川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先后立项 30余项基础学科研究及技术攻关项目,紧紧围绕 11个核心壁垒技术进行研发战略布局,打破了传统“跟随”的研发模式,强化了原创意识。实现从“跟随微创新”到“引领创新+跟随”的转变。 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已形成了 45项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同时,积极开展产品创新管理系统引入,并建立和优化产品研发关键节点、流程规则及标准,极大地方便了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工作,缩短了研发时间。 5.建立数字化运营支撑能力 公司数字化建设稳步推进,各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持续完善销售、研发、生 产、仓储、物流等核心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实现订单管理、渠道促销管理、生产管理、仓库管理、人力管理等业务之间的集成,打通 DMS(订单管理系统)/MES(生产执行系统)/WMS(仓储管理系统)/TMS(运输管理系统)等系统之间的数据,使市场活动与销量、工厂生产与订单、仓储物流与货期、客户目标等活动数据有效协同,形成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快速交付客户订单,客户预期可管理的一体化经营能力。正在进行的 SFA销售行为管理项目,收集终端市场信息、销售数据、营销动作情况,为营销策略及时提供数据支撑。 6.打造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圈 通过横向并购、业投一体、机会型参股投资等形式,实现上下游生态链的共同发展。2022年 上半年,公司先后参股成都海科和浩天味美,通过股权投资链接核心资源,提升行业竞争力,促进产业生态链良性发展。 7.抓住机会窗,持续高效的品牌投入 公司坚持将品牌投入往消费场景终端倾斜,使得 2022年上半年市场费用投放更为精准合理。 “好人家”品牌沉着应对“3.15”土坑酸菜危机公关,携手权威媒体“四川观察”探厂直播,有效解决市场危机,并以行业领军者的姿态向公众传递正能量,塑造老坛酸菜鱼品类新形象和提升消费者信心。“智慧工厂”全球首发,整合多家全国性权威媒体、核心合作伙伴等资源,成功举办主题发布会,大力提升天味食品在行业的影响力,全渠道实现过亿次曝光。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增加主要是本公司加大新品研发投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由于市场费用投入减少使得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回的理财投资较多。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员工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注 1:主要系增加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分红及募投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注 2:主要系在建工程的新工厂厂房转固所致; 注 3:主要系在建工程的新工厂厂房转固所致; 注 4:主要系使用权资产摊销完成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内生力量和借助资本运作夯实核心竞争力,拟通过投资、并购等外延式扩张,打造行业生态供应链,助力公司实现战略目标。2022年上半年,公司先后参股成都海科和浩天味美,分别持股 4.35%和 23%。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 235,000万元,取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144.65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自贡市天味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瑞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四川天味食品集团家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4家全资子公司,海南博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家合伙企业,有点火科技有限公司 1家孙公司,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及北京分公司 3家分公司。与年初相比,报告期内公司因投资设立增加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北京分公司。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食品质量安全的风险 1) 原辅料采购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所用原材料品种较多,包括油脂类原料、辣椒、花椒等农副产品,盐、味精等基础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上述原辅料采购涉及多个供应商,同时供应商亦有可能向其上游采购原材料,采购链条较长,涉及面广,而原材料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公司面临因原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风险。 2) 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生产领料、生产现场监测、生产人员卫生管理、工艺控制、上下工序交接、产品检验等诸多关键控制环节,任一环节发生疏漏都有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从产品销售来看,由于公司的下游经销商、商超和销售终端分布于全国各地,若经销商、商超或销售终端在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保存产品,亦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从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中含有辣椒、花椒等辛辣原辅料和按国家规定添加的食品添加剂,若消费者过量使用,消费者可能感觉身体不适,继而对公司产品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若公司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一方面公司将面临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处罚的可能,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对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责令停业、限期整顿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同时,公司还可能面临消费者投诉及索赔的风险,直接影响公司业绩。另一方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还将直接影响公司信誉和品牌形象,继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由于农副产品价格受到天气、产量、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受此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不同程度的波动。虽然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定价权,可以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适时调整产品价格,适当转移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是,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供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价格产生异常波动,而公司又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抵消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将直接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 3、 产品销售季节性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具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每年下半年为销售旺季,其他时期收入相对较低。公司产品主要以火锅调料、中式菜品调料、香肠腊肉调料等产品系列构成,其中,火锅调料主要以麻辣口味为主,根据人们饮食习惯,冬季天气寒冷,食用火锅较多。同样,中式菜品调料也因其以麻辣口味为主而具有季节性,但销售的季节性不如火锅调料明显。香肠腊肉调料主要系用于冬季制作香肠腊肉,因此销售主要集中在冬季。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特征比较明显,所以会出现单季度的利润较少甚至可能发生亏损的情况。 4、 经销商渠道管理的风险 公司已经建立了以经销商为主、定制餐调、电商、直营商超为辅的销售渠道,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公司合作的经销商的范围延伸至市县一级。公司与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同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和体系,公司通过对经销商进行规范管理和系统培训,提高了经销商的自身经营能力。但是,由于公司的经销商数量较多、分布较广,如果公司经销商出现经营不善或管理不规范的情形,将对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5、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复合调味料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市场潜力不断吸引新企业进入,原有企业也可能继续扩大生产规模,进而加剧市场竞争。与业内其他企业相比,公司在营销、品牌、产品、研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而公司不能尽快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管理的优化升级、品牌影响力的扩大等方式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优势,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受到竞争者的侵蚀,存在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6、 技术风险 公司长期注重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配方等方面的研究,目前已经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技术人才储备丰富,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技术保密机制,对产品生产工艺、配方、技术等均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对关键生产环节实行工序隔离,产品核心配方的构成仅由核心技术人员掌握,有效避免了核心技术失密。但生产工艺改进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较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公司面临生产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失败的技术风险。 7、 新冠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的风险 自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各级政府采取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大多数企业的正常经营生产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新冠病毒的变异和疫情不断反复,若疫情防控进展不佳,持续时间变长以及各地防控政策落实不到位不排除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董事王红强先生因个人原因于 2022年 1月 13日离任,财务总监杨丹霞女士因个人原因于 2022年 1月 28日离任。 2、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公司于 2022年 3月 29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2年 4月 22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 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文和唐璐承诺:自天味食品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天味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天味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天味食品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注(2)股份锁定承诺: 股东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自天味食品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于 2017年 9月 22日受让自邓志宇的天味食品股份,也不由天味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3)股份锁定承诺: 股东唐鸣承诺:自天味食品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2017年 9月 22日受让自邓聪的天味食品股份,也不由天味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4)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约束措施: 邓文、唐璐为天味食品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锁定期满后如进行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若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回购违反本承诺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若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归天味食品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全额支付至天味食品指定账户。若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天味食品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天味食品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5)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一)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股票收盘价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根据《关于制定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价稳定的预案”)规定采取有关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二) 稳定股价的程序和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若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将在 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 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公司应在 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3)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 4)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3)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日内实施完毕。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 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 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 3)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如上述第 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