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元股份(300018):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22:37:13 中财网

原标题:中元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 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永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春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伟兵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35
第六节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5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56
第十节财务报告 ................................................................................................................................ 5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业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春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伟兵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业先生签名的 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中元股份股票代码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黄伟兵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 6号
027-87180718
027-87180719
[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153,639,267.01162,112,646.93
-2,206,368.5858,940,898.18
5,281,825.51-162,485.84
-13,292,949.87-20,430,824.18
-0.0050.123
-0.0050.123
-0.19%5.2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1,361,184,285.161,420,920,283.73
1,177,881,452.741,180,087,821.32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1,831,915.86
1,148,020.48
-931,850.53
2,085,530.16
-3,112,244.67
-26,736.32
4,474,372.21
344,625.14
-7,488,194.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智能电网业务
1、智能电网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系统智能化记录分析、时间同步、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和配网自动化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主营产品有电力故障录波装置、时间同步装置和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智能配网设备、智能电网测试仪器仪表等。公司智能电网产品广泛应用于电网建设、电源建设、配网建设、用户工程建设及其技术改造等。公司电力故障录波装置、时间同步装置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

2、经营模式和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电力行业业务主要通过投标方式获取订单,进行“订单式生产”、现场安装调试、交付投运,实现向客户的直接销售。用户的建设规模、技改需求,公司产品技术水平、质量控制、服务质量、过往业绩均是影响业绩的重要因素。

3、行业情况说明
电力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

2020年 2月,国家电网印发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规划了特高压引入社会资本、电力物联网、综合能源服务、电网建设、增量配电等十大类 31项小类及 100余项具体工作。

电力物联网将充分应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通信技术,实现电力系统各个环节万物互联、人机交互,打造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处理、应用便捷灵活。

2020年 3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要加快包括“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在内的七大领域“新基建”的建设进度。

2021年 3月,国家电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将继续加快构建智能电网,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同时通过加大跨区输送清洁能源力度、保障清洁能源及时同步并网等措施着力打造清洁能源优化配置平台;加强“大云物移智链”等技术在能源电力领域的融合创新和应用,加快信息采集、感知、处理、应用等环节建设,推进各能源品种的数据共享和价值挖掘。到 2025年,初步建成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规划建成 7回特高压直流,新增输电能力 5600万千瓦。到 2030年,国家电网经营区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0亿千瓦以上,水电装机达到 2.8亿千瓦,核电装机达到 8000万千瓦。

2021年 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2021年 11月,南方电网印发《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电网建设将规划投资约 6,700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和现代化电网进程,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支撑公司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配电网建设列入南方电网“十四五”工作重点,规划投资达到 3,200亿元。

2022年 1月,国家电网召开了年度工作会议,2022年国家电网计划发展总投入为5,795亿元,其中计划电网投资 5,012亿元。

2022年 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

2022年 4月,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印发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加快电网核心技术攻关,支撑建设适应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友好并网、源网荷双向互动、智能高效的先进电网,突破储能关键技术、核心装备,满足能源系统发展需要。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2022年度 1-6月,全社会用电量 40,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9%;电源工程投资完成 2,158亿元,同比增长 14%;电网工程投资完成 1,905亿元,同比增长 9.9%。

(二)医疗健康业务
公司稳步实施“数据?产品?服务”发展战略,推动医疗信息化业务拓展至医疗综合服务。

1、医疗信息化及医疗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世轩科技及中元健康聚焦智慧医共体、智慧医院、AI+大数据及互联网服务+运营四大方向,以全新的微服务架构理念,打造国内领先的自主研发医疗产品系列,包括 HIS、EMR、PACS、RIS、HRP、集成平台、数据中心、移动医疗、互联网医院、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医共体信息平台、分级诊疗平台等
2、经营模式和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主要通过向医院、卫生主管机构等客户以直销方式提供软件产品或技术服务获得盈利。提供医疗信息化产品的过程就是软件的研发与工程实施的过程。工程实施分阶段实现软件销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用户通过分阶段验收并交付后完成销售。

国家政策的驱动、行业发展的需求、领先的技术、深厚的医疗系统资源构成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业绩增长的主要因素。

3、行业情况说明
2017年 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确定了由包括县域医疗共同体在内的多种形式构成的实施模式。

2018年 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针对目前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着眼未来 5-10年全国医院信息化应用发展的建设要求,针对二级医院、三级乙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业务、医院管理等工作需要,覆盖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业务和建设需求,从软硬件建设、安全保障、新兴技术应用等方面标准,规范了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2018年 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优化现有医疗服务,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丰富服务供给。

2018年 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要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发挥远程医疗服务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019年 5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及相应具体指导方案,并于 2019年 8月发布了《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的通知》,明确了第一批拟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试点县共 567个,并从四个方面明确了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 13项具体工作内容。

2020年 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联合发布了《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2021年 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规程和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规程》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价专家管理办法》。

2021年 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指出要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取得突破,医疗保障信息国家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和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

2021年 1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指出要积极探索运营信息化手段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创造舒心就医体验。要加快建设医疗重大基础平台及医疗专属云建设,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建设权威统一互通共享的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2022年 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提出合理规划发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加强医防融合、平急结合、医养结合,推动区域医疗资源融合共享。

2022年 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部门管理互联网诊疗的医疗质量、药学服务、信息技术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处方管理制度、电子病历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等。

2022年 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主要针对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的整体功能,分为医教研防业务活动、综合管理、财务、资产、人力、事项、运营管理决策、数据基础、基础管理与集成 9大类业务,对 45级 163个功能点进行功能设计。

医疗信息化建设作为“四梁八柱”之一,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卫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医疗信息化行业将持续发展,随着国家政策和国家健康事业的逐步实施,市场空间将持续壮大。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参与的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制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电力领域各项标准的起草工作,引领行业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参与 59项国家、行业、企业、团体标准起草、制定工作,其中现行已发布、实施 26项标准。报告期内新增实施的标准如下:

标准类型标准名称
行业标准《DL/T 2144.6-2021-2021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检测规范第 6部 分: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
行业标准《DL/T 2378-2021 变电站继电保护综合记录与智能运维装置通用技术 条件》
2、公司专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共获得专利 4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69项、实用新型 26项。报告期内新获得专利情况如下:

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
发明专利一种等分辨率 CR图像的压缩方法及系统202010021773.3
发明专利一种考虑多时间尺度不确定性耦合的微电网储能容量 优化配置201811611315.4
发明专利基于 FPGA实现相似图像压缩的预处理方法及系统202010022226.7
发明专利一种用于 IP与 MAC地址映射表的压缩存储及快速查 找方法202010835229.2
3、公司软件著作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登记软件著作权 10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 282件。报告期内新获得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软件名称
ZH-6DMU软件 V6.01
配电终端自适应联调测试软件[简称:ZH610R]V1.0
二次实回路故障诊断软件[简称:ZH-662]V1.0
智能巡视测试平台[简称:ZH-661]V1.0
XH故障录波系统软件[简称:ZH-XH]V1.0
穗华电力一次设备多元数据分析软件 V1.0
穗华配电网保护控制运维一体化监控软件 V1.0
穗华配电网拓扑实时分析及保护控制一体化软件 V1.3
穗华配电网通信网络交换延时测定及数据自同步软件 V1.1
穗华综合能源互联网监控管理平台软件 V1.0
4、资质及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获得资质及荣誉情况如下:

所属公 司/个人资质/荣誉
公司2021年度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强
公司湖北省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 (2021年版)
公司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
公司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CMMI3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公司专注主营业务,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优化产品体系,在巩固现有销售市场的同时着力新产品市场拓展,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智能电网领域,新签订合同额及实现净利润均同比增长;医疗健康领域,公司持续提升管理能力,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相较去年同期减亏。

1、经营指标情况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53,639,267.01元,同比下降 5.23%;营业利润为 733,121.06元,同比下降 98.71%;利润总额为 1,788,735.47元,同比下降 96.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6,368.58元,同比下降 103.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281,825.51元,同比增长 3,350.64%;基本每股收益为-0.005元,同比下降103.74%。

相较去年同期公司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参投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631.51万元,而去年同期公司参投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5,607.38万。上述公允价值变动主要与参投基金部分上市项目股价波动相关,不具有稳定性。

2、市场推广及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营销竞争机制,提高销售团队作战能力,在夯实传统主营产品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产品、新服务的增量市场,新的利润增长点已初显。公司签订合同额总计 29,759.60万元,同比增长 6.47%;其中,智能电网业务签订合同额为 27,376.12万元,同比增长 25.68%;医疗健康业务签订合同额为 2,383.48万元,同比下降 61.37%。医疗健康业务签订合同额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1)公司去年转让埃克森股权,今年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签订合同额下滑;(3)公司于今年 5月转让大千生物股权,6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针对医疗信息化业务,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努力提升管理能力,加强市场开拓,以保障其稳定发展。

公司主营产品持续保持市场优势地位,中标白鹤滩~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浙北换流站、岭澳核电 LGR辅助站、秦山核电机组录波改造项目等多个重点项目。白鹤滩-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是国家“西电东送”战略部署的重点工程,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能源基本流向,有利于资源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对促进四川水电消纳,保障浙江用电负荷增长需要,同时引领技术创新,发挥工程示范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公司电能质量监测装置中标“广东电网公司 2022年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中标比例 60%,预计中标金额约 2,379万元,刷新公司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历年来单次中标数量及中标金额,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基础。

3、研发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秉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优化研发过程管理,以市场需求为依托,在提升现有产品技术优势的同时不断拓展新的研发方向。

智能电网领域,报告期共有 21个主要研发项目,本年度新增 7个,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如下:物联网电力监控网关、安全手环已转产,配网信号采集物联网装置、发电机定子铁芯磁化试验温度自动检测装置已验收,轻量化六压六流混合继电保护测试仪、智能配电网高压高精测试平台、智能辅助控制系统正在样机试制,国网自主可控新一代智能故障录波装置、列车智能化电气柜综合监控系统、新型发电机故障录波装置已试运行,变配电监控系统、小水电集群微网控制装置研发项目、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开发、低频故障录波装置开发等 8个研发项目正在开发中。

医疗健康领域,报告期共有 8个主要研发项目,本年度新增 1个,相关项目进展如下:医院 DRGS智能管理系统、医院 CIS临床一体化系统 V1.0、微服务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微服务护理管理系统已转产,治疗管理系统、智慧医共体平台、集团化医疗机构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HRP)正在开发中。

智能辅助控制系统通过后台系统实现对监控区域在线监测、安防守护、并对采集到终端设备的数据进行数据管理、数据浏览、统计分析、权限化管理,综合治理和改善电网运行状态。

变配电监控系统适用于 110kV及以下的变电站、开关站、配电房等场景,采用自主可控的软硬件平台,分层分布式的软件架构设计,跨平台的编程语言进行开发,实现对变电站、开关站、配电房使用设备的电气量、环境等数据的综合分析、预测及推演。

小水电集群微网控制装置研发项目利用含小水电集群的电力系统的源-网-荷-储协同控制技术,提升电网对分布式小水电就地消纳能力、变电站故障隔离及自愈能力,研发满足电网控制需求的小水电集群微网控制装置,解决大量的小水电集群接入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问题。

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开发项目拓展原有产品局限性,可应用于常规变电站、智能变电站、换流站等多种场景,配置更加灵活的同时降低研发和实施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

低频故障录波装置开发项目通过监测与记录低频输电、变频过程中的电压、电流波形,为低频输电的理论研究、实际效果提供有效支撑。目前该装置正在进行初步的工程化试点应用,作为首批参与厂家,公司可获取第一手的试验运行数据,为后续低频输电项目开展积累经验。

公司参与行业标准《继电保护设备智能运维检修导则》以及国家电网企业标准《变电站二次系统通用技术规范第 1部分:总体技术导则》、《变电站二次系统通用技术规范第2部分:变电站二次系统数据技术规范》、《变电站二次系统通用技术规范第 3部分:智能故障录波装置技术规范》、《变电站二次系统通用技术规范第 8部分:变电站设备信息模型技术规范》、《变电站二次系统通用技术规范第 10部分:智能故障录波装置检测规范》的编制工作。公司之前参与编制的行业标准《DL/T 1100.2-2021 电力系统的时间同步系统第 2部分:基于局域网的精确时间同步》、《DL/T 2144.6-2021-2021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检测规范第 6部分: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已于 2022年 3月开始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 4项发明专利、10项软件著作权,申请 4项发明专利。

4、投资领域进展情况
2022年 1月,公司投资武汉标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标迪”),投资金额为 500万元,持有其 5.68%股权。武汉标迪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安全保护技术的研究和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该公司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在新能源汽车和汽车电子行业具有近十年的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研究经验,目前武汉标迪拥有熔断器、MSD 等安全产品的多项专利,产品涉足各种新能源车型。

2022年 2月,公司参投的武汉金浦云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022年 5月,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转让大千生物35.56%股权,转让价款为 12,261,640元。本次转让后公司仍持有大千生物 2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
153,639,267.01162,112,646.93-5.23%
77,932,975.9784,072,715.94-7.30%
25,655,787.3229,257,651.31-12.31%
17,801,023.6520,163,766.51-11.72%
-1,851,040.40-3,296,878.76-43.85%
6,615,622.482,658,782.69148.82%
34,967,408.1636,862,357.72-5.14%
-13,292,949.87-20,430,824.18-34.94%
-126,246,840.63-277,438,978.99-54.50%
1,493,854.991,574,515.62-5.12%
-138,045,935.51-296,295,287.55-53.41%
737,487.4015,420,433.77-95.22%
-4,590,760.0943,266,955.14-110.61%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增 减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增 减
分产品或服务

45,887,075.0218,647,037.4359.36%-11.96%-13.86%
19,672,286.779,422,446.4452.10%41.59%42.12%
分行业

123,717,617.4460,136,323.4051.39%-3.11%-7.99%
29,921,649.5717,796,652.5740.52%-13.09%-4.89%
分地区

23,759,769.1112,007,218.0349.46%0.84%10.97%
44,686,502.7321,535,579.8151.81%3.63%-7.48%
26,705,866.5913,074,113.5651.04%-7.33%-4.73%
32,949,722.1820,233,395.7838.59%9.32%19.32%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 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
737,487.4041.23%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及权益法核算的合营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
-4,590,760.09-256.65%主要系参投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67,207.2159.66%主要系政府补助形成。
11,592.800.65%主要系非经营性零星支出。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 减
金额占总资 产比例金额占总资 产比例 
110,886,635.188.15%250,669,248.4317.64%-9.49%
150,124,767.9211.03%192,633,672.6113.56%-2.53%
 0.00% 0.00%0.00%
153,228,046.1111.26%137,996,037.909.71%1.55%
47,489,170.983.49%48,393,763.883.41%0.08%
8,496,720.810.62%2,272,417.580.16%0.46%
43,986,703.053.23%57,759,144.564.06%-0.83%
     
 0.00% 0.00%0.00%
3,944,128.650.29%5,043,445.890.35%-0.06%
 0.00%2,000,000.000.14%-0.14%
40,222,110.562.95%42,996,416.573.03%-0.08%
4,500,000.000.33%4,500,000.000.32%0.01%
2,260,722.740.17%2,782,477.650.20%-0.03%
414,000,000.0030.41%268,000,000.0018.86%11.55%
12,235,408.660.90%8,229,320.000.58%0.32%
58,000,000.004.26%58,000,000.004.08%0.18%
168,288,440.9512.36%188,334,265.9713.25%-0.89%
23,813,581.831.75%25,865,299.241.82%-0.07%
90,052,031.626.62%87,598,206.506.16%0.46%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本期计提的减 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
金融资产

268,000,000.00   361,000,000.00215,000,000.00 
188,334,265.97-4,590,760.09  13,000,000.0028,455,064.93 
86,029,933.081,478,515.42     
542,364,199.05-3,112,244.67  374,000,000.00243,455,064.93 
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期末账面价值
3,051,479.81
15,500,000.00
18,551,479.81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320,490,000.0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初始投资成本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报告期内购 入金额报告期内售 出金额累计投资收 益其他变动期末金额
15,000,000.00  13,000,000.00 3,685,600.00 31,685,600.00
94,548,888.70-4,590,760.09  28,455,064.9370,509,017.18 136,602,840.95
109,548,888.70-4,590,760.090.0013,000,000.0028,455,064.9374,194,617.18 168,288,440.95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35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
格 32.1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526,143,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9,307,1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6,835,85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
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发行费用 7,657,779.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178,070.07元。该事项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于
2009年 10月 19日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 2504号《审核报告》。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 1,678.8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使
用总额为 48,129.50万元(含利息)。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6,8756,87505,359.86 2012年 10月 30日944.6420,459.11
6,0606,06003,234.70 2012年 10月 30日411.224,232.54
--12,93512,93508,594.56----1,355.8624,691.65--
超募资金投向

2,8002,80002,733.72 2012年 10月 30日0-144.19
10,200.2610,200.261,678.854,267.5925.38%2025年 5月 17日-742.49-2,034.34
--13,000.2613,000.261,678.857,001.31-----742.49-2,178.53--
--25,935.2625,935.261,678.8515,595.87----613.3722,513.12--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自有资金34,700.0033,900.000.00
募集资金8,000.007,500.000.00
42,700.0041,400.0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被出售 股权出售日交易价 格(万 元)本期初 起至出 售日该 股权为 上市公 司贡献 的净利 润(万 元)出售对 公司的 影响股权出售 为上市公 司贡献的 净利润占 净利润总 额的比例股权 出售 定价 原则是否为 关联交 易与交易 对方的 关联关 系所涉及 的股权 是否已 全部过 户是否按 计划如 期实 施,如 未按计 划实 施,应 当说明 原因及 公司已 采取的 措施披露日 期
大千生 物 35.56% 股权2022年 05月 30日1,226.1650.37预计产 生当期 投资损 失 276.67 万元57.32%市场 公允 价少数股 东2022年 05月 17日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子公司软件10,000,000.0077,553,276.9774,279,558.4520,900,760.1917,967,617.40
子公司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制造业30,000,000.0060,950,918.4239,433,210.2613,683,812.692,224,966.57
子公司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制造业50,000,000.0091,161,349.9980,528,276.5623,255,114.172,583,022.36
子公司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制造业30,000,000.0034,195,630.3923,289,873.634,735,001.54-6,561,529.37
子公司医疗信息46,000,000.00167,547,195.05119,990,198.7213,881,018.80-2,513,218.62
子公司非证券类投资200,000,000.00277,470,749.72277,436,876.61 -3,418,725.95
子公司医疗信息60,000,000.0055,233,969.2445,421,703.66386,061.90-4,926,593.99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股权转让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软件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计算机系统软件及其应用软件,管理信息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
网络工程及其它相应技术服务。

设备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配网自动化、电力、电力电子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成都智达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电气及电力自动化设备安装、调试、设计;电力自动化控制新技术、新产品开
发、研制;电气材料销售、技术咨询;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五金、百货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项目除外)。

报告期内,成都智达开拓专业服务市场,进行变电、配电成套总包技术储备,向末端电力市场提供设备、系统及解决方案的厂商转
型。

广州穗华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
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仪器仪表批发;办公设备批发;电子产品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零售;办公
设备耗材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零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能源技术研究、
技术开发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力工程设计服务;工
程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其他办公设备维修;防雷设备制造;防雷工程专业施工;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服务;防雷
设备的销售。

世轩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二类医疗器械 6870软件的开发和销售;二类医疗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普通劳保用品、橡塑制品、绝缘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
电脑网络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音视频工程安装;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元
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对外投资的专业机构,负责公司直投与自身投资工作。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
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元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对外投资的专业机构,负责公司直投与自身投资工作。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
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元健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智能机
器人的研发;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
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风险
电力行业的发展对包括公司在内的电力系统二次设备制造企业有重大影响。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电力规划等方面的变化与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紧密联系,如政策发生偏移或执行放缓,存在着影响公司成长性的风险。医疗健康行业与国民经济及宏观政策密切相关,国家对医疗健康行业的政策及医疗改革的进度会直接影响其发展的速度和方向,各地政策的落实情况及相关医疗改革的进度直接影响公司业绩。

应对措施:公司密切关注国家电力行业、医疗行业发展动态,坚持根据国家政策、市场需求,做好前瞻性判断,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及产品的竞争力,积极开发新产品,丰富产品线,适时拓展新应用领域与范围。同时随着电力体制及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通过投资并购拓展产业范围,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降低行业风险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2、新行业整合风险
公司通过投资并购进入医疗健康产业,该业务领域及运营模式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虽然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进行了多次投资、并购,以对业务拓展、客户资源、技术开发等方面进行有效整合,但该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是否能充分发挥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若整合过程中不能有效实现协同管理,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效益。

应对措施:重视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增进理解和认同各方现有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使得各方在公司管理风格、员工认同、创新文化等方面保持一致;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公司运作、科学决策、控制风险。

3、市场风险
国家在持续推动电力建设及医疗健康服务的同时,带来相关领域的市场变化,给公司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公司技术能力、产品成本、销售价格、售后服务面临的竞争愈加激烈,公司面对更多挑战,存在业绩波动较大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紧密关注国家和行业在相关领域的政策变化,加强与用户的沟通,根据市场变化,提升技术水平,加强成本管理,坚持全员为客户服务的理念,做好市场培育和客户开发,在保障原有稳定客户群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新客户,努力提高投标中标比例,同时加强与总承包企业的合作,拓展市场新区域、新的利润增长点,减小公司业绩波动。

4、技术风险
公司在电力领域的主营业务为电力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该领域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需求多样的特点,特别在目前智能电网、智能配网、新能源等新技术发展和应用方面,客观上要求公司能够超前洞悉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把握需求变动方向,及时推出满足客户需求产品。公司在医疗领域的主营业务为医疗信息化产品的研发、销售与服务。随着国家政策的落实和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要求公司医疗信息化相关技术及产品能精准适应各地医疗机构的需求,以满足市场变化。如果公司技术开发滞后,产品不能适时满足客户需求,存在丧失现有客户和新客户开拓不佳的风险。

应对措施:建立完善的研发流程,重视研发项目可行性分析,坚持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参加各种相关标准制定等行业活动,加强与各级电网公司、相关学校、电力研究院、医疗机构合作,跟踪行业发展方向,研发相关技术,通过技术领先增强核心竞争力。

5、并购风险
公司将坚持通过积极稳妥推进投资并购的发展战略,实现外延式扩张。公司与并购标的在业务模式、运营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如果选择的并购标的不当,或者并购完成后未能做好资源整合,将存在并购目的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标的公司诚信规范运作、管理团队务实经营作为选择标的的重要条件,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精挑细选目标项目,审慎做好尽职调查,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制定方案,科学决策。加强与投后企业资源共享,互相支持,精诚合作,定期对投后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完善投后企业管理制度,促进双方的文化融合,和谐发展。

6、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管理团队主要成员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研发和营销。公司持续完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激励和约束机制,力求各业务核心人员能充分发挥才能,与公司共同成长。但是仍可能存在不可预期的人才流失影响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风险。

应对措施:持续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优化人才引进渠道和流程,通过完善激励制度和薪酬政策,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构建职业发展多通道,提供员工成长与上升的空间,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新增产能利用不足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大部分产品处于产业化实施阶段,虽然公司具有丰富的产业化实施经验,且项目实施具有可靠的技术保障,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公司仍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更、市场变化、行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应用趋势变动等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加大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推广及销售力度,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需求,做好前瞻性预测,及时调整投资项目技术方向和市场策略。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 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 及提供的资料
"中元股份投资者 关系"小程序其他其他网上投资者公司战略及经营 情况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类型投资者参 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
年度股东大 会24.02%2022年 05月 10日2022年 05月 11日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
董事会秘书聘任2022年 01月 07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 产经营的影响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经公司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严格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及治理结构,相关经济活动严格规范操作;通过实地调研、电话、电子邮箱、公司网站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公司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平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改善员工工作条件,致力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积极向上,共同提升的工作环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

?适用 □不适用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
     
邓志刚;刘屹;卢春 明;王永业;尹健;尹 力光;张小波关于同业竞争 的承诺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志刚、王永 业、张小波、刘屹、尹健、卢春明、陈西平、尹力光等八位 一致行动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中元华电准确、全面地披露了承诺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其他经营主体(中元华电控制的经营主体除 外)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承诺人未在与中元华电存在同业竞 争的其他经济主体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 员;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未以任何 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元华电相竞争的业务。(2)在 承诺人作为中元华电实际控制人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承诺人不自营、直接或间接通过承诺人所拥有 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经营与中元华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不在与中元华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 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第三 方经营与中元华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在承诺人作 为中元华电的实际控制人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如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 或参与任何可能与中元华电的业务构成竞争的经营活动,则 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中元华电,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中元 华电,避免与中元华电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2015年 03月 21日长期
  以确保中元华电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如果承诺人 违反上述承诺,中元华电依据其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关联股东应回 避表决),有权要求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 营主体停止相应的经济活动或行为,并将已经形成的有关权 益、可得利益或者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 者按照公允价值转让给中元华电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诺人 将按照或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按照中元 华电的要求实施相关行为;造成中元华电经济损失的,承诺 人将赔偿中元华电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5)承诺人未能履 行上述第四项承诺的,中元华电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 现金分红及/或税后薪酬(如有);在上述第四项所述承诺全 部履行完成前,承诺人亦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 中元华电的股份,但为履行第四项所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 外。  
傅多;徐福轩关于同业竞争 的承诺世轩科技实际控制人徐福轩、傅多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 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从 事与中元华电、世轩科技(包括其附属企业,下同)现有业 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承诺人未在与中元华电、世轩科技现 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 顾问;未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第三方经营与中元华电、 世轩科技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承诺人保证,在 承诺人作为中元华电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承诺人不自营、直接或间接通过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 其他经营主体经营与中元华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在 与中元华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 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第三方经营与 中元华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在承诺人作为中元华 电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承诺人及承诺 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中元 华电的业务构成竞争的经营活动,则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中元 华电,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中元华电,避免与中元华电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中元华电及其他 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中元华2015年 03月 21日长期
  电有权要求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停 止相应的经济活动或行为,并将已经形成的有关权益、可得 利益或者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按公允 价值转让给中元华电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诺人将按照或促 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按照中元华电的要求 实施相关行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中元华电经济损失 的,承诺人将与其他承诺人对中元华电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第四项承诺 的,中元华电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及/或税 后薪酬(如有);在相应的承诺完全履行前,承诺人不得转让 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中元华电股份,但为履行上述第四项承诺 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邓志刚;刘屹;卢春 明;王永业;尹健;尹 力光;张小波关于关联交易 的承诺为有效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志刚、王永 业、张小波、刘屹、尹健、卢春明、陈西平、尹力光等八位 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中元华 电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元华电向承 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提供任何形式的 担保。(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尽可能地减少并避免 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中元华电发 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存在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将遵循" 等价有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法与中元华电签订关联交 易协议,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3)承诺人将按照或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 营主体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 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将不会要 求或接受中元华电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 更优惠的条件,也不会向中元华电谋求任何超出该等交易以 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元华电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中元华电 有权要求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规范 相应的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关联交易中获得的利益、 收益以现金方式补偿给中元华电;承诺人将按照或促使承诺2015年 03月 21日长期
  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按照中元华电的要求实施相 关行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中元华电经济损失的,承诺 人将对中元华电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第四项承诺的,中元华电有权相 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及/或税后薪酬(如有);在相应 的承诺完全履行前,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中元 华电股份,但为履行上述第四项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徐福轩;傅多关于关联交易 的承诺世轩科技实际控制人徐福轩、傅多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避免一 切非法占用中元华电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 要求中元华电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 体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尽 可能地减少并避免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 主体与中元华电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存在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 营主体将遵循"等价有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法与中元华 电签订关联交易协议,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3)承诺人将按照或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 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 体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中元华电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 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也不会向中元华电谋求任何超出 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元 华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承 诺,中元华电有权要求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 经营主体规范相应的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关联交易中 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方式补偿给中元华电;承诺人将按 照或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按照中元华电 的要求实施相关行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中元华电经济 损失的,承诺人将对中元华电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5)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第四项承诺的,中元华 电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及/或税后薪酬(如 有);在相应的承诺完全履行前,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 接所持的中元华电股份,但为履行上述第四项承诺而进行转2015年 03月 21日长期
  让的除外。  
邓志刚;刘屹;卢春 明;王永业;尹健;尹 力光;张小波其他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仍将持续作为中元华电的实际控制 人,为维护中元华电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承诺人承诺如下:一. 承诺人将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 权的其他经营主体(除中元华电及附属企业外,下同)与中 元华电(包括其附属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亦包括世轩科技 及其附属企业,下同)保持独立,以维护中元华电的独立 性,维护中元华电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包括但不限 于:(一)人员独立 1. 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 主体不聘用中元华电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且不向其发放薪酬。2. 保证承诺人 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聘用中元华电的财务人员作 为兼职人员,且不向其发放报酬。3. 保证中元华电的劳动、 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和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 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立 1. 保证中元华电合法拥有和 运营的资产和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之间完全 独立。2. 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以任何 方式违法违规占有中元华电的资金、资产。3. 保证中元华电 不以其资产为承诺人或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 的债务提供担保。(三)财务独立 1. 保证中元华电的财务部 门和财务核算体系完全独立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 营主体。2. 保证中元华电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完 全独立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3. 保证中元 华电不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共用一个银行 账户。4. 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通过违 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中元华电的独立财务决策和资金使用调 度。5. 保证中元华电的税款缴纳独立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 的其他经营主体。(四)机构独立 1. 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 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中元华电之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促使中元华电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拥有独 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 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中元 华电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应职权外,保证不通过违法、 违规的方式干涉中元华电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其职 权。(五)业务独立 1. 保证中元华电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2015年 12月 11日长期
  人员、资质不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发生混 同,促使中元华电不断提高其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 能力。2. 保证承诺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中元华电 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应职权之外,不对中元华电的业务 活动进行干预。3. 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 经营主体与中元华电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承诺人并将严格遵 守承诺人所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六)保 证中元华电在其他方面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 体保持独立。二. 承诺人亦将依法行使承诺人作为中元华电 的股东的权利,并按照在中元华电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 应职权,促使中元华电规范运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 构、业务和其他方面独立运作。三.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承 诺人将赔偿由此给中元华电造成的全部损失。四. 如承诺人 未能遵守第三项所述的赔偿损失的承诺的,则中元华电有权 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及/或税后薪酬(如有),且 在第三项所述承诺全部履行完成前,承诺人亦不得转让承诺 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中元华电的股份,但为履行第三项所 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五. 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 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 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 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凌伟民;邵久刚;奚文 路;靖松;赵金龙;李 刚明;傅多;周慧艳; 魏东;晏政振;胡玉 青;蒋琴琴;解海鹏; 邢强;陈江生;钱伟 红;李洪刚;宋启飞; 李卓君;徐福轩;刘 波;刘椿;吴桂华;缪 东荣;钱树良;深圳长 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江苏拓邦投资有 限公司;江苏科泉高新其他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1)承诺人已向中元华电 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 中介机构提供了承诺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 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 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 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承诺人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元华电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 证该等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2015年 05月 11日长期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 州文化科技创意发展有 限公司;常州龙城英才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若因 承诺人提供的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中元华电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中元华电拥有权益的股份。(4)为 确保上述承诺履行,在上述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后,且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前,承诺人 将中止从中元华电处领取应向承诺人发放的税后工资、现金 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 的中元华电的股份(如有),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的转让 除外。(5)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将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 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邓志刚;王永业;张小 波;施闯;袁建国;尹 力光;姚弄潮;黄伟 兵;尹健;陈志兵其他承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中元华电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 者披露的信息、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2)若中元华电因涉嫌在本次交易中提供或者披 露的信息、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所持有的中元华 电股票。(3)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 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将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 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2015年 05月 11日长期
邓志刚;王永业;张小 波;尹力光;姚弄潮; 黄伟兵;尹健;刘屹; 卢春明;陈志兵其他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中元华电拥有权 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元华电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若未能在两个 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2015年 04月 23日长期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若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凌伟民;邵久刚;奚文 路;靖松;傅多;赵金 龙;李刚明;周慧艳; 魏东;晏政振;胡玉 青;蒋琴琴;解海鹏; 邢强;陈江生;钱伟 红;李洪刚;宋启飞; 李卓君;徐福轩;刘 波;刘椿;吴桂华;缪 东荣;钱树良;深圳长 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江苏拓邦投资有 限公司;江苏科泉高新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 州文化科技创意发展有 限公司;常州龙城英才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中元华电拥有权 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元华电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若未能在两个 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若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2015年 04月 23日长期
邓志刚;刘屹;卢春 明;王永业;尹健;尹 力光;张小波关于同业竞争 的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制和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目前没 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本人 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和可 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 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 购、兼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3、本人将不会利用实际控制 人地位,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方式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 股东的合法利益。签字承诺人兹同意:签字承诺人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所有; 签字承诺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2009年 07月 22日长期
  控股企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为 主张其经济损失而支出的所有费用。  
邓志刚;王永业;尹力 光;张小波股份限售承诺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09年 10月 30日长期
     
尹力光股份限售承诺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1年 09月 30日任职期间
尹健股份限售承诺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5年 03月 26日任职期间
熊金梅股份限售承诺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6年 11月 21日任职期间
卢春明股份限售承诺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7年 09月 29日任职期间
陈默股份限售承诺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20年 12月 10日任职期间
杨洁股份限售承诺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20年 12月 10日任职期间
龚庆武股份限售承诺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2020年 12月 10日任职期间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马东方股份限售承诺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20年 12月 10日任职期间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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