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动力新科(600841):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22:53:19 中财网

原标题:动力新科: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A股代码:600841 公司A股简称:动力新科 公司B股代码:900920 公司B股简称:动力B股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蓝青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耀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洁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未来的经营展望、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是公司根据当前的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做出的预判和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 目录(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2年 1-6月
《公司章程》《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汽红岩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
上依投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
上菲红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新动力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Shanghai New Power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NA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蓝青松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汪宏彬张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636号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636号
电话(021)60652207(021)60652207
传真(021)65749845(021)6574984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636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0438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636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0438
公司网址www.snat.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变更 公司网站地址、电子邮箱的公告》,公司网站地址及投资者联 系电子邮箱地址发生变更。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香港文汇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动力新科600841上柴股份
B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动力B股900920上柴B股
注:经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审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A股简称于2022年3月30日起改为“动力新科”、B股简称改为“动力B股”,股票代码不变。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5,726,798,408.3817,090,862,048.493,943,736,081.86-66.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230,394,122.88346,080,732.96191,575,219.17-16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314,219,383.48169,830,432.99169,830,432.99-285.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2,918,598,270.75-327,777,495.4769,536,214.97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9,326,981,983.609,769,291,490.199,769,291,490.19-4.53
总资产23,894,562,024.6524,247,753,724.6624,247,753,724.66-1.4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10.3170.221-144.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0.1930.1960.196-198.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96.604.70减少8.9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3.274.174.17减少7.44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实施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即公司向上汽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上依投50.00%股权、上汽红岩56.96%股权;向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上汽红岩34.00%股权、上菲红10.00%股权;向上依投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上汽红岩9.0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公司对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和列示。

2、本报告期内,国内多地散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及重卡排放法规升级等因素抑制了重卡市场需求,同时基建项目等延后开工,对柴油机其他主要配套市场也带来不利的影响,重卡和柴油机市场总体需求下滑。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同比下降,上半年公司实现重卡整车销售9,130台,同比下降82.47%,实现柴油机销售73,835台,同比下降33.36%。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55,719.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9,407,209.5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8,772.9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262,859.6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5,600,408.51
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7,735,408.51
仍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7,865,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13,598,270.69
合计83,825,260.60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制造重型卡车和柴油发动机,其中:公司生产制造的柴油发动机主要为国内商用车企业、工程机械企业以及船舶和发电机组等制造企业配套,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主要从事商用重型汽车的生产制造和销售。

2022年上半年,国家继续坚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5%,国民经济实现持续恢复发展,但受国内多地散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及重型柴油车排放法规升级、基建项目开工延期、运力需求下滑等不利因素影响,重卡行业延续了2021年7月以来的持续下滑态势,同时基建项目开工延期等也对工程机械等市场带来不利影响,2022年上半年,国内重卡和柴油机行业市场整体需求下滑:
1、汽车和重型卡车行业情况: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2年上半年,国内商用车行业实现销售170.18万辆,同比下降41.19%;分车型情况看,客车销量17.95万辆,同比下降30.45%,货车销量152.23万辆,同比下降42.24%,其中,重型卡车实现销量38万辆,同比下降64%。另外,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实施和国际油价上涨影响,为新能源重卡市场带来发展机遇,2022年上半年,国内新能源重卡累计销售1.01万辆,同比增长494%。

2、柴油机行业情况: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2年上半年国内各类柴油机总销量228.95万台,同比下降36.48%,其中,商用车用90.61万台,同比下降50.80%;工程机械用45.04万台,同比下降23.83%;农用机械用65.30万台,同比下降24.80%;船用2.06万台,同比下降8.26%;发电机组用15.53万台,同比增长9.11%。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有:
1、品牌优势:公司柴油发动机业务的前身上海柴油机厂创建于1947年4月,1958年公司自行设计制造了我国第一台6135柴油发动机,开创了我国中等缸径柴油发动机的先河,中国第一台50装载机、大型推土机、重型载重卡车等诸多大型设备都是装备公司发动机。公司柴油发动机产品先后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和上海名牌产品称号。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成立于1965年10月1日,拥有半个多世纪民族重卡制造经验,在商用车“新四化”战略指引下,不断推动重卡产品向新能源化、智能化、网联化、定制化方向升级迭代:开启了全球首例“5G+L4”级智能驾驶重卡商业运营;实现了互联网梦想卡车3.0全系标配;产品覆盖纯电动、燃料电池、混合动力三大技术领域,全面满足公路物流、工程建设、专用特种等多领域、多用途、定制化运输场景,致力成为绿色智能商用车生态“创领者”。全新一代红岩H6智能重卡和新能源牵引车等产品先后获得“2021最受用户期待的高端智能牵引车”、“2021年度卓越新能源重卡”、“2021年度重卡新能源牵引车销量TOP奖(TOP3)”、“2022年度值得用户信赖快递运输车型”等荣誉称号。

2、研发优势:公司持续加大柴油发动机业务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升级,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团队,技术研发力量雄厚,拥有多项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拥有重庆市市级技术中心,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团队,技术研发力量雄厚,拥有多项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

3、产品优势:公司柴油发动机产品具有大马力、大扭矩、高可靠、低油耗、低排放、低噪声和高性价比等优点,广泛用于商用车、工程机械、农用机械、船舶、移动式电站等领域。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拥有丰富的产品型谱,其杰狮、杰虎、杰豹三大系列产品覆盖重卡和中重卡,满足城市渣土、公路运输、工程建设、坑口作业等不同场景的应用,具有“工程之王”的美誉,其自卸车综合实力领跑国内行业,2017年-2021年连续5年蝉联销量冠军。同时,上汽红岩相关车型已具备L2++级智能驾驶技术量产能力,新能源相关车型均已率先实现量产并在新能源重卡整体销量名列前茅。

4、营销优势:公司柴油发动机的业务营销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各个主要城市及各重要区域,海外服务网络也初步形成。公司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能够快速、高效解决经销商、消费者的质量反馈与需求,为广大用户提供了高质量和优质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产品业务营销网络延伸至21个国家和地区,并覆盖国内各个主要城市及各重要区域。

5、管理优势:公司及主要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牢固树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管理理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开展经营管理,整体经营和运营效率得到持续提升。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2022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上半年,国内多地散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及重卡排放法规升级等因素抑制了重卡市场需求,同时基建项目等延后开工,对柴油机其他主要配套市场也带来不利的影响,重卡和柴油机市场总体需求下滑。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全力以赴克服疫情和行业周期性等造成的影响,积极加大市场开拓,努力做好降本增效,但疫情对公司重卡和柴油机业务仍产生较大冲击,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同比下降。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重卡整车销售9,130台,同比下降82.47%,实现柴油机销售73,835台,同比下降33.36%,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7.27亿元,同比下降66.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亿元,同比下降166.57%。重型卡车业务方面,2022年上半年,面对疫情散发、运费低迷、油价高企、基建项目开工延期等导致重卡行业需求疲软、市场下滑的外部环境,公司子公司上汽红岩继续围绕“客户导向、业务驱动、矩阵管理、持续提升”,坚持“新四化(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发展方向,实施传统赛道及新赛道双轮驱动,一是全力开拓市场,营销下沉终端,努力提升经销商终端零售能力;二是在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方面,通过携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源整合,聚焦细分市场推出11款车型,杰狮H6纯电动牵引车顺利通过欧盟WVTA认证检测(欧盟整车型式认证),并完成新一代智能重卡产品整车型谱和关键 VTS(整车技术规范)、PDS(产品数据结构)梳理,完成重卡市场28个细分场景分类、三大电系统开发策略与技术路线研究等;三是在运营管理方面,整合优化原大制造体系各部门运作,推进数字化转型,提高运营管理效率。2022年上半年,上汽红岩实现重卡整车销售9,130台,行业销量排名第七位。受益于新能源重卡市场的发展机遇,2022年上半年上汽红岩实现新能源重卡销售1,212台,同比增长2,593%,2022年上半年,公司新取得重卡业务专利34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27项,外观设计6项)。

柴油机业务方面,2022年上半年,面对疫情和柴油机行业市场低位调整的双重影响,公司直面挑战,全力以赴,克难奋进,努力做好各项经营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工作,努力稳定传统市场基本盘,积极开拓 “三新”(新市场、新客户、新产品)增量市场,商用车和农机、挖掘机配套市场及出口业务跑赢行业大盘,农机配套市场保持增长,挖掘机配套市场取得突破;二是继续加快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确保新一代发动机研发和现有发动机性能提升的开发和试验进度,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高效动力电池系统制造项目和电驱桥、自主ECU(电子控制单元)等新能源和智能化项目建设,实现创新领域项目有序推进;三是在运营管理上,以“四智”质量提升和降本增效,夯实供应商保供和质量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和业务数据化、组织精益化,围绕用户需求,努力提高经营质量与运营效率;四是继续加大产业基金投资力度,积极探索进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包括驱动电机、动力电池)和氢燃料电池产业链等新能源核心产品业务领域。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柴油机销售73,835台,在可比23家内燃机企业中销量排名第九位。2022年上半年,公司新取得柴油发动机业务实用新型专利 14项。

在内控管理工作方面,2022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对《内控手册》18项内控指引相关流程实施证据进行识别、确认,确保内控体系管理完整、准确、有效,形成流程梳理到内控点识别到制度完善三同步;持续推进内控信息化管理,优化内控测评手段,运用OA系统(办公自动化)实施自评、测评、单一问题整改闭环,归档,实现无纸化内控测评的同时达到流程的高效、有效。

在年度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年度分红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7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分配方案正在实施之中。

二、2022年下半年公司经营计划
2022年下半年,公司所处的外部市场环境仍十分严峻,国民经济依然面临消费需求不足、原材料价格高位波动等较大的稳增长压力,但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总体向好,国民经济稳增长、稳投资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重大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提速,预计国内重卡和柴油机市场有望逐步改善,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主动求变、创新发展,努力做好各项经营工作。

重型卡车业务方面,随着国家出台各项稳经济政策,各地基建工程陆续开工,预计将会带动重卡市场的逐步复苏,公司子公司上汽红岩将继续内强管理,严控成本,外拓市场,推进渠道建设和终端销售,抢抓新能源和国六产品市场机会,降低和优化库存、加强应收账款和现金流管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一是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实施下沉管理机制,形成终端作业一盘棋,优化库存结构,加快库存消化速度,做实做细产品推广上市,提高年度车型销量贡献度,同时重点抓住新能源市场增量机会,形成销量新的增长点;二是继续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持续推进核心能力建设,提升设计质量,实现各车型模块化设计和低成本快速迭代开发,加快新能源车型产品竞争力提升;三是在运营管理方面,持续优化制造体系和采购降本等管理流程,提升物流运作效率,助力智慧制造转型,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柴油机业务方面,随着下半年各地基建投资工程陆续开工,市场需求将逐渐释放,预计柴油机市场2022年下半年将逐渐回暖,公司将继续围绕“平台化、标准化、智能网联化、新能源化”,深耕现赛道,发力新赛道,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提质量、提效率、提能力、稳市场、稳经营、稳发展,聚焦质量、成本、效率,夯实基础管理,增强创新能力,努力做好各项经营工作,力争在下半年将疫情损失抢回来,完成全年的经营目标。一是继续加大市场开拓,狠抓工程机械、农机配套市场和出口业务,大力扩展增量市场,积极优化布局客户结构,加强渠道建设,开发空白市场;二是加快基础核心领域产品的升级迭代,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推进创新领域业务布局突围,加紧推进“三电”(“电驱、电池、电机”)和业务数据化等项目实施,实现数据驱动业务,助推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三是继续加强运营管理,持续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和深化降本增效,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深入推进供应链管理和质量改进,提高制造体系运营效率;四是积极开展对外合资合作,借助产业基金平台继续深入开展新能源业务项目投资合作,努力培育新的战略协同业务和利润增长点,为公司创新转型发展提供新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受国内多地散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及重型柴油车排放法规升级、基建项目开工延期、运力需求下滑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重卡和柴油机销量同比均有所下降,上半年公司实现重卡整车销售9,130台,同比下降82.47%,实现柴油机销售73,835台,同比下降33.36%,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7.27亿元,同比下降66.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亿元,同比下降166.57%。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726,798,408.3817,090,862,048.49-66.49
营业成本5,348,471,653.3815,518,952,199.06-65.54
销售费用238,373,419.74409,062,783.31-41.73
管理费用305,341,033.33319,739,030.88-4.50
财务费用-24,851,855.68-40,536,997.50不适用
研发费用211,338,518.19213,268,508.88-0.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18,598,270.75-327,777,495.47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7,857,328.69-121,817,867.14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5,033,996.05-5,086,761.11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整车及发动机销量下降,营业收入相应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整车及发动机销量下降,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销量下降影响,上半年产品质保及保养费减少。另外公司加强内部费用控制,降本增效,销售费用有所下降。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利息支出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重卡业务终端需求低迷,销量下滑,现金回款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购买上菲红30%股权二期款及嘉兴上汽颀瑞股权投资基金、山东尚颀山高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本期借款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4,731,280,311.3419.806,290,829,879.3425.94-24.79
应收款项7,826,263,400.2532.756,164,430,271.2825.4226.96
其他应收款68,867,809.800.29176,319,222.510.73-60.94
存货2,139,151,326.698.952,293,398,239.749.46-6.73
其他流动资产200,207,421.950.84369,161,094.691.52-45.7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611,983,788.962.56354,498,380.451.4672.63
投资性房地产4,056,844.110.024,011,439.210.021.13
长期股权投资2,443,443,217.1210.232,366,746,342.269.763.24
固定资产1,847,431,969.177.731,951,198,350.788.05-5.32
在建工程278,686,585.481.17233,651,046.510.9619.27
使用权资产86,332,990.900.3689,737,604.750.37-3.79
短期借款2,823,406,317.0011.82850,000,000.003.51232.17
应付票据2,472,404,781.7910.354,881,860,374.0220.13-49.36
合同负债317,826,857.751.33393,078,008.641.62-19.14
长期借款348,000,000.001.4665,000,000.000.27435.38
租赁负债82,604,136.190.3581,198,190.340.331.73
其他说明: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收到联营公司上菲红股利。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整车业务上半年完成了增值税留抵退税。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投资了嘉兴上汽颀瑞股权投资基金和山东尚颀山高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

(4)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整车业务票据到期进行了承兑。

(5)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上汽红岩贷款增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除上依投解散清算外,公司其他控股、参股公司有关情况参见下文(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2月18日,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80亿元与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投资参股嘉兴上汽颀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投资瑞浦能源有限公司。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本期期末金额 较期初变动本期计入投资 收益本期计入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8,772.93 
应收款项融资1,026,772,335.191,066,805,129.0040,032,793.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1,912,002.2137,779,865.48-4,132,136.737,865,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54,498,380.45611,983,788.96257,485,408.51 27,735,408.51
合计1,423,182,717.851,716,568,783.44293,386,065.597,873,772.9327,735,408.51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投资比例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上汽红岩汽车有限 公司开发、制造、销售汽车及 零部件410,000.00100.001,246,599.64267,530.14-25,872.02
 铸造产品制造加工及销售50,000.00100.0056,664.0846,170.93 
上海伊华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柴油发电机组10,000.00100.0013,010.645,375.02-34.24
上海菱重发动机有 限公司生产和销售船用发动机、发 电用发动机、发电机组等20,000.0050.0038,190.5022,507.001,770.11
上海菱重增压器有 限公司生产和销售发动机进气增 压器及配件2059.50万 美元40.00165,091.6077,516.706,543.69
上汽菲亚特红岩动 力总成有限公司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 设计、开发、生产、装备 和销售58,000.0040.00242,676.51145,255.8511,366.57
说明:
(1)2021年12月,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清算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解散清算上依投。至本报告披露日,上依投已完成工商清算注销手续。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但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为: (1)宏观经济波动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全球政治经济形势仍复杂多变,经济增长压力较大;国内疫情仍有反复、房地产等复苏预期仍弱,经济恢复较高增速仍面临挑战。重卡行业同时具有一定的产业周期性特征,宏观经济增速下行及传统基建房地产投资增速下行对重卡、柴油机等行业产业链仍有影响。公司的应对措施是积极做好重卡和柴油机的市场开拓和技术研发,努力降本增效,加强库存和应收账款管理,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市场竞争激烈风险。国内重卡行业整体产能面临一定过剩压力,在排放升级和传统基建房地产投资增速下行等因素的影响下,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激烈的压力。柴油机行业在行业整体产能过剩的影响下,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公司重卡和柴油机在市场上具有差异化竞争力,但仍未形成显著规模效应,公司的应对措施是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加大新能源重卡和新型节能环保型发动机的产品技术创新,努力发展新能源业务,增强公司在新能源和高端产品赛道上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大国内和国际市场开拓,确保现有存量市场,努力扩大增量市场,实现规模化发展。

(3)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供应链稳定性风险。随着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导致国际油价上涨、国际间贸易摩擦和新型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汽车芯片短缺,公司重卡和柴油机业务存在零部件供应稳定性风险,公司的应对措施是努力优化供应链布局,积极开展大采购体系,全力保障供应链安全,同时加强智能制造能力,开展精益生产,努力化解成本上升压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2年6月 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2022年6月 29日各项议案均获得 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为其整车销售业务对外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王超副总经理聘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不适用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不适用
每 10股转增数(股)不适用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母公司排污信息如下:
本公司母公司属于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本公司母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和固废(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气污染因子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VOCs(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油雾、油烟、二甲苯等;废水污染因子包括: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悬浮物、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固废种类有:废油、废溶剂、废漆渣、污泥、废金属屑等。

本报告期内:
1.1废水:有两个污水排口,废水总排口和生活污水排口各1个,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排放限值。废水总排口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至军工路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口纳管至隐沙路污水管网,最终均进入上海市竹园污水处理厂。报告期内,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本公司母公司编制《2022年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对废水中需总量核算因子进行计算,得到:COD(化学需氧量)排放1.51979吨、NH3-N(氨氮)排放0.02352吨、总磷排放0.00945吨、总氮排放0.29682吨。

1.2废气:出厂试验排放口7个,涂装废气排放口2个,机加工油雾排口2个,开发试验排放口2个,污染因子排放标准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食堂油烟排口8个,污染因子排放标准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食堂生活用锅炉排放口为1个,污染因子排放标准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试验废气收集后经环保设施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涂装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并蒸汽脱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机加工油雾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高压静电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及氮氧化物还原处理后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按照本公司《2022年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对废气中需总量核算因子进行计算,得到:NOx(氮氧化物)排放0.78162吨、VOCs(挥发性有机物)1.19611吨、颗粒物排放0.15121吨。

1.3固废:固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等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其中,危险固体废弃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2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等管理,并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及台账管理制度。

(2)本公司主要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排污信息如下:
上汽红岩属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上汽红岩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镍;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VOCs(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合计等;固废种类有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污泥、磷化渣、废油漆等。

本报告期内:
1.1 废水:有3个污水排口,磷化废水排口、废水总排口、180亩生活污水排口各1个,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一级排放限值以及表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100mg/L、氨氮≤15mg/L、总磷≤0.5mg/L、总镍≤1mg/L、)。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嘉陵江。

对废水中需总量核算因子进行计算,得到:化学需氧量(COD)排放1.145吨(许可排放量24吨)、氨氮(NH3-N)排放0.0088吨(许可排放量1.5吨)、总磷排放0.0089吨(许可排放量0.22吨)、总镍排放0.0012吨(许可排放量0.034吨)。

1.2 废气:上汽红岩冲焊车间设置有抛丸粉尘排口1个,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纵梁烘干废气排口1个,执行《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纵梁锅炉废气排口1个,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28-2016);底盘车间设置有底盘热风炉废气排口1个,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底盘涂装废气排口1个,执行《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冲焊车间设置有焊接烟尘废气排口2个,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涂装车间设置驾驶室锅炉废气排口1个,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28-2016),驾驶室涂装废气排口1个,执行《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总装车间设置整车下线检测废气排口1个,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总装补废气排口1个,执行《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动力站房设置冷冻机废气排口1个,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驾驶室涂装废气、底盘涂装废气、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沸石转轮吸附+RTO热力焚烧处理后45m高空达标排放;驾驶室电泳烘干废气经TNV炉热力燃烧后经45m排气筒达标排放;纵梁电泳烘干废气经TO热力焚烧处理后25m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及烘干燃烧机均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尾气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按照上汽红岩《2022年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对废气中需总量核算因子进行计算,得到颗粒物排放2.428吨(许可排放量20.5吨)、氮氧化物(NOx)排放1.638吨(许可排放量14.65吨)、二氧化硫(SO2)排放1.877吨(许可排放量4.85吨)、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2.824吨(许可排放量135.506吨)、甲苯+二甲苯排放量0.142吨(许可排放量43.975吨)。

1.3 固废:固废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管理。其中,危废(危险固体废弃物)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和处置,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及台账管理制度,定期交由危废经营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城市环卫部门清运。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母公司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2022年上半年,本公司母公司积极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地方法规标准等及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断完善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备和固废贮存设施等,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工艺文件、操作手册,定期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和监测,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及有效运行,满足合规要求,并及时对合规义务进行评审,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提标升级改造或更新。

(2)本公司主要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上汽红岩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2022年上半年,上汽红岩积极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地方法规标准等及按照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断完善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备和固废贮存设施等,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工艺文件、操作手册,定期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和监测,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及有效运行,满足合规要求,并及时对合规义务进行评审,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提标升级改造或更新。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母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如下: 本公司母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环保“三同时”工作。

(2)本公司主要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如下:
上汽红岩本着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对新、改、扩建项目都进行详细的论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环保设计方案。建设项目均按国家相关法规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019年11月,上汽红岩江北基地取得《上汽红岩整车扩能项目及第六代重卡(国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渝(两江)环准[2019]226号),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以满足“国六”汽车生产需求,并通过调整生产制度及新建生产线(二期新建4#厂房)等方式提升产能,将整车生产能力由4万辆/台提升至12万辆/台。在项目设计过程中,由于建设方案发生了变化,拟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节拍及优化生产制度等方式提升产能。2022年4月,上汽红岩开展了《上汽红岩整车扩能项目及第六代重卡(国六)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目前扩能项目正在建设中,环评报告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项目建设同时施工。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母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如下:
根据国家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公司母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02-310110-2021-026-L。

(2)本公司主要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如下: 根据国家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上汽红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上汽红岩根据厂区内存在的环境风险特征等因素,制定了上汽红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对厂区内各环境风险源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建立了责任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应急职责,对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应急措施等做了详细要求和说明。上汽红岩配备了应急资源,各部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预防预警及应急措施,有效降低环境风险。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母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如下: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J971-2018),本公司母公司制定了2022年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并报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开展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定,定期按照规定的监测项目开展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监测数据按照要求,公示于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2)本公司主要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如下:
报告期内,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18),上汽红岩制定了2022年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并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备案开展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定,定期按照规定的监测项目开展废水、废气、噪音、土壤监测,并安装环保在线监测系统,与政府部门联网,实现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各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及编制的《2022年上汽红岩自行监测方案》均上传至重庆市污染源监测数据发布平台。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创建环境良好企业为导向,重视环保投入,积极承担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有效落实环保措施,加强管理监测,满足合规性要求。

本公司母公司依照《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0000607234882G001V),依证排污。

本公司主要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已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04001:2015),并依照《排污许可证》(编号91500000745344545F001U)依证排污。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公司其他经营实体环保处理设施运转良好,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减少碳排放工作,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绿色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2021年6月,公司实施建设的1.6MW(兆瓦)光伏项目竣工,该项目安装在公司小型发动机车间和中轻型发动机机加工车间屋顶,该光伏项目产生的发电供公司生产使用,项目预计年发电量150万千瓦时,全年预计减少碳排放1182吨。2022年上半年,该项目实际发电量88.5万千瓦时,实际减少碳排放697吨。

2022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在重型发动机车间和中轻型发动机装试车间屋顶建设1.6MW(兆瓦)光伏项目,该项目预期年发电量150万千瓦时,全年预期减少碳排放1182吨,项目预计在2022年9月份完工。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为贯彻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根据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开展“结对百镇千村,助推乡村振兴”行动计划,本公司母公司党委于2019年与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开港渔业村开展了结帮扶(共建),以积极推动崇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崇明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2022年,本公司母公司将在2019年-2021年已分别投入20万元的基础上继续投入帮扶资金20万元用于生态保护建设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的健康扶贫,支持其形成自我造血机能,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强村富民的目标。

2、2022年上半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继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上半年在全国各地新增建设13家红岩驿站,累计完成85家红岩驿站的建设,分布全国25个省级行政区域,上半年免费接待服务卡友达数万人次,卡友通过线上平台咨询红岩驿站10万余次。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国各地红岩驿站积极投入抗疫行动,为滞留卡友和抗疫工作人员免费提供住处并提供物资爱心物资共同抗疫。2022年上半年,上汽红岩继续推进“红岩小学”资助活动,为云南玉屏红岩小学捐赠学习物资和助学金。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 期限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收购报 告书或 权益变 动报告 书中所 作承诺解决同 业竞争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只要上海汽车作为上柴股份的控股股东,将采取以下方式避免与上柴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 (1)上柴股份与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动力”)之间潜在的 少数同业竞争并不构成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关系,上海汽车不 会通过同业竞争损害上柴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2)除上汽动力外,本次交易后上海 汽车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再经营任何与上柴股份相竞争的业务。长期
 解决同 业竞争上海汽车 工业(集 团)总公 司只要上汽集团继续作为上海汽车的控股股东,且上海汽车完成对上柴股份的收购并继续作为 上柴股份的控股股东,则上汽集团不再经营任何与上柴股份相竞争的业务并确保上汽集团的 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再经营任何与上柴股份相竞争的业务。并且,上汽集团将继续严格遵守 在对上海汽车重组时所作出的避免与上海汽车同业竞争的承诺。长期
 解决关 联交易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汽车与上柴股份之间除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尽可能避免发生 非日常关联交易;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和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 上海汽车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定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序,保证不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柴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期
 解决关 联交易上海汽车 工业(集 团)总公 司只要上汽集团继续作为上海汽车的控股股东,且上海汽车完成对上柴股份的收购并继续作为 上柴股份的控股股东,则:(1)上汽集团、且上汽集团将促使上汽集团下属全资、控股子公 司与上海汽车和上柴股份之间除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尽可能避免 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和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 易,上汽集团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海汽车或上柴股份依法签订协议, 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长期
   关审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2)上汽集团将督促上海汽车和上柴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遵守关联交 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上汽集团将自觉履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义 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3)上汽集团将尽力促使上海汽车和上柴股份进一步提 高关联交易的信息透明度,强化关联交易的监督,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披露对经营业绩 或经营发展存在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和影响程度等,以保 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股份限 售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本承诺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柴股份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承诺人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 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 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2、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柴股份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承诺人持有的上 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本承诺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柴股份股份,在 本次重组中上柴股份向本承诺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承诺人名下之日起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4、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基于本次重组取得的上柴股份股份因上 柴股份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承诺人 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参与认购上柴股份另行增发的股份等其他方式获得的上柴股份股份,不 受上述锁定期限制。5、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 管机构对本承诺人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本承诺人同意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6、锁定期届满后,上述股份的转让和交易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该等股份登 记至上汽集团 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的股 票账户之日起 36个月内
 股份限 售重庆机电 控股(集 团)公司1、本承诺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柴股份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承诺人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 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 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基于本次重组取得的上柴股份股份 因上柴股份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承 诺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参与认购上柴股份另行增发的股份等其他方式获得的上柴股份股 份,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3、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 其他监管机构对本承诺人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本承诺人同意将根据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锁定期届满后,上述股份的转让自该等股份登 记至重庆机电 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的股 票账户之日起 12个月内
   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5、如违反上述 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上市公司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1、本人确认,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 方式减持上柴股份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柴股份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增持的 上柴股份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2、如违反上述说明,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至本次重组实 施完毕期间
 其他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本公司确认,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等方式减持上柴股份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柴股份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增 持的上柴股份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2、如违反上述说明,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至本次重组实 施完毕期间
 解决同 业竞争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柴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存在与上柴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从事与上 柴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公司 及关联企业未来发现或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柴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有竞 争或潜在竞争,则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立即通知上柴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让与上柴股 份及其控制的企业。4、本承诺函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上柴股份的期间内持续有效。如 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长期
 解决同 业竞争上海汽车 工业(集 团)总公 司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柴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存在与上柴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从事与上 柴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公司 及关联企业未来发现或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柴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有竞 争或潜在竞争,则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立即通知上柴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让与上柴股 份及其控制的企业。4、本承诺函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上柴股份的期间内持续有效。如 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长期
 解决关 联交易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柴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上柴股份之间发生除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 的非日常关联交易。2、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和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非日常关联 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柴股份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 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长期
   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柴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督促上柴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遵守关联交易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本公司将自觉履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义务,保 证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决关 联交易上海汽车 工业(集 团)总公 司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柴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上柴股份之间发生除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 的非日常关联交易。2、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和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非日常关联 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柴股份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 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 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柴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督促上柴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遵守关联交易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本公司将自觉履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义务,保 证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长期
 解决关 联交易重庆机电 控股(集 团)公司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上柴股份之间 发生除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非日常关联交易。2、对于日常关联 交易和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与上柴股份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自觉履行关 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柴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长期
 其他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作为上柴股份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柴股份公司章 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影响上柴股份的独立性,保持上柴股份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1、保证上柴股份人员独立。本公司 承诺与上柴股份保持人员独立,上柴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柴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 简称“本公司及关联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领 薪。2、保证上柴股份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柴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上柴股份不 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占用的情形。3、保证上柴股份的财务独立。保证上柴 股份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上柴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 会计制度。保证上柴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柴股份的 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兼职。保证上柴股份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长期
   上柴股份的资金使用。4、保证上柴股份机构独立。保证上柴股份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 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保证上柴股份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分开。保证上柴 股份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独立行使职权,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 间的从属关系。5、保证上柴股份业务独立。本公司承诺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柴股份保持 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保证上柴股份拥有独立 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保证本公司除按 照法律、法规及上柴股份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上柴股份的正常业务活 动。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上海汽车 工业(集 团)总公 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作为上柴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柴股份公司 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实际控制人身份影响上柴股份的独立性,保持上柴股份在人 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1、保证上柴股份人员独立。本 公司承诺与上柴股份保持人员独立,上柴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柴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关联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关联企 业领薪。2、保证上柴股份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柴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上柴股 份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占用的情形。3、保证上柴股份的财务独立。保证 上柴股份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上柴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 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上柴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柴股 份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兼职。保证上柴股份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 干预上柴股份的资金使用。4、保证上柴股份机构独立。保证上柴股份拥有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保证上柴股份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分开。保证 上柴股份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独立行使职权,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 门之间的从属关系。5、保证上柴股份业务独立。本公司承诺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柴股份 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保证上柴股份拥有 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保证本公司 除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柴股份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上柴股份的正常业务 活动。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长期
  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上柴股份和公 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上柴股份的经营管理活动。2、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上 柴股份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3、如违反上述承 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长期
 其他上海汽车 工业(集 团)总公 司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上柴股份和公 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上柴股份的经营管理活动。2、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上 柴股份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3、如违反上述承 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长期
 其他上市公司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不无偿或以不 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对本人的职 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 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 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承 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如违反上述 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长期
 盈利预 测及补 偿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上汽集团对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依红61.48%股权(包括上汽集团 持有的上依红56.96%股权及上汽集团通过持有上依投50%股权间接持有的上依红4.52%的权 益,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1”)、上菲红30%股权(即上汽集团通过持有上依投50%股权 间接持有的上菲红30%的权益,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2”,与业绩承诺资产1合称“业 绩承诺资产”)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内的盈利情况作出承诺,在业绩承诺资 产实际盈利数未达到利润预测数的情况对上柴股份进行相应补偿。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上汽集团持有的上依投50%、上依红56.96%股权转让给上柴股份,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以下称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当年度)。若于2021 年12月31日(含)前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则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顺延。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上依 红评估报告》和《上菲红评估报告》,业绩承诺资产1(上依红61.48%股权)扣非后利润预 测数为14,502.68万元、21,281.00万元、19,845.09万元,扣非前利润预测数为15,792.91 万元、21,281.00万元、20,199.03万元;业绩承诺资产2(上菲红30%股权)扣非后利润预 测数为11,093.84万元、10,103.55万元、10,060.97万元。上汽集团保证,自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当年至盈利补偿期间任一会计年度期末,(1)业绩承诺资产1累积扣非前实际盈利 数不低于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资产1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扣非前利润预测数的总和;(2)业 绩承诺资产1累积扣非后实际盈利数不低于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资产1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扣本次交易的业 绩承诺期为上 汽集团持有的 上依投50%、 上依红 56.96%股权转 让给上柴股 份,并办理完 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之日起 连续三个会计 年度(含当年 度)。
   非后利润预测数的总和;且(3)业绩承诺资产2累积扣非后实际盈利数不低于协议约定的 业绩承诺资产2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扣非后利润预测数的总和。如果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 至盈利补偿期间任一会计年度期末,业绩承诺资产1累积扣非前实际盈利数未达到上述第 (1)项的约定,或者业绩承诺资产1累积扣非后实际盈利数未达到上述第(2)项的约定, 或者业绩承诺资产2累积扣非后实际盈利数未达到上述第(3)项的约定,则上汽集团须按 协议约定的方式向上柴股份进行补偿。   
 盈利预 测及补 偿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中获得的、约定用于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股份(以下简 称“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2、 未来如质押对价股份,本公司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 定。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业绩承诺补 偿义务履行完 毕前
 股份限 售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 募集配套 资金的股 份认购方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该等股份登 记至该认购方 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的股 票账户之日起 6个月内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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