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梅轮电梯(603321):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21 公司简称:梅轮电梯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钱雪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艾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艾高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 36.79%,主要系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导致毛利率降低所致。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下降 33.33%,主要系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导致毛利率降低所致。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梅轮电梯于201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客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客梯、货梯、医梯、观光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套件,广泛应用于住宅、商场、酒店、公共设施等诸多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1、电梯
2、扶梯
3、人行道
(二)行业发展情况 在国家经济水平提升、城市现代化进程加快以及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逐步提高的大背景下,电梯行业呈现了快速发展趋势。随着电梯产业的发展,我国电梯人均保有量不断增加。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数据,截至2021年末我国在用电梯数量达879.98万台。作为全球电梯保有量最大的国家,中国电梯行业蕴藏着巨大的创新和变革潜力,未来我国仍将是全球电梯需求最为迫切、生产力最旺盛的市场。 竞争出生产力,竞争出战斗力,企业淘汰有加速趋势,市场环境的变化正推动着优质企业加速主动适应变化。电梯市场逐渐形成了产业链集群效应,零部件供应、整机制造等环节相互配合、协同发展的电梯市场日趋完善。行业进入战略转型期,以制造为主转型为以服务为主,更进入一个全新的行业整合期。靠市场“水涨船高式”增长时代结束,当前是依靠自身高质量经营取得持续增长的“新常态”阶段。 辩证的看待新常态的市场格局,因竞争、淘汰而挤压出的市场空间为具有优势的民族企业创造了战略机遇。近年来,随着国家研发技术力量和生产质量管理能力的不断加强,中国民族企业的行业竞争力日趋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以外资品牌为主导的市场格局呈现一定松动。 与此同时,全行业更加聚焦后电梯新蓝海市场,在保10年以上的旧梯的改造需求正逐年呈爆发式增长。电梯企业纷纷从维保、更新、改造、加装等多个维度,升级传统服务解决方案,抢占新蓝海市场。 突破产品同质化,数字化转型正成为行业主要企业变革的抓手。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多元共治、改进电梯安全监管机制的思路指导下,电梯智慧监管进一步推进,行业企业通过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物联、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在电梯服务中的应用,改善产品,提升用户体验,推陈出新,数字化转型成为新竞争亮点。 总体而言,逐年增大的电梯保有量和平稳的产销量为中国电梯企业提供了较大的维保服务市场空间。在轨道交通、旧房改造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我国电梯行业依然年轻,仍将在不断创新中迸发行业新潜力。公司仍看好电梯主业未来发展前景,将维持对梅轮品牌、渠道升级以及服务质量提升等的资源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全产业生产运营模式,从物料采购到生产制造,从研发设计到安装维保,从物流配送到营销网络,涵盖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注重电梯产品的全产业链可控性,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梯相关产品。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有原材料、电梯外购件、外协配套件、生产辅助材料等。公司的物料采购由采购部与生产部执行。采购部负责规范市场信息的收集,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开发、评审、确定和跟踪,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分析并调整采购策略和采购价格,保持采购成本的优化;负责采购资料管理,供应链(包括供应商管理、物料供应过程的异常处理、质量问题)管理,进行供应商资料库的维护工作。 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发展的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物料需求由物料申请部门根据目前库存状况、产能、订单要求等综合情况提出,并开具外购申请单,生产部根据外购申请单以及结合正常采购周期等情况制作采购订单,经相关权责人员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订单发出后,采购订单的签发人应当对订单的状态包括交货情况和产品质量及时进行跟踪。采购产品验证参照《进料检验规范》执行。供应商选择原则上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当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向非合格供应商采购时,应征得部门主管批准。当采购物资不合格时,由品质部出具质检说明,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提交生产部及技术研发部会审,经审批后进行退货或降级处理。生产部、销售部、品质部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各部门间通力协作,及时沟通,保障产品生产计划,保证产品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订单)进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于不同建筑物及客户对电梯的装饰、规格、安装方式、性能指标往往有不同的要求,因而电梯产品中绝大部分为定制产品,公司一般根据客户订单的参数要求提供定制产品,形成了“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采购所需原材料并按照业务计划生产。 3、营销服务模式 (1)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个部分,主要以内销为主,内销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目前营销服务网络已经覆盖全国,通过全国的销售网络和经销商伙伴,在获取订单后,根据客户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方案,同时亦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方式获取政府采购、客户集团采购等领域的重大订单,为客户提供电扶梯及安装和维保服务。外销采用以经销为主的模式。 (2)居间服务模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为扩大销售规模,保持市场竞争地位,公司会采用居间服务模式推广业务,即公司在产品直销时,通过从事相关业务的居间商的介绍而促成交易,最终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 (3)安装维保模式 1)安装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时,相关产品的安装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①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大包合同项目中,公司一方面需要向客户提供电梯设备,另一方面也需要为客户提供电梯的安装服务。直销大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有电梯的设备价款和安装价款(质保期内维保免费),公司在完成电梯安装并取得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检验合格报告后确认相应的安装收入,并从客户处获取安装价款。针对大包合同项目中的安装服务,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将电梯的安装业务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进行,公司对该安装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并支付相应的安装成本。该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不仅要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而且也要通过公司对其的审核认证。为保证电梯安装的质量,如果该地区经销商具有安装资质,公司一般会将安装业务委托给该经销商进行。此外,公司对重大政府项目及周边地区的项目等,也存在自行安装电梯的情况,在自行安装电梯过程中,会外购部分辅助安装工程劳务。 ②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买断设备项目中,公司只需向客户提供设备,而不负责设备的安装,合同中只包含设备价款。在这种模式下,电梯设备的安装经公司同意,由客户委托具有安装资质的公司进行电梯安装,公司对该安装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 ③经销商经销项目中,公司只需向经销商提供设备,而不负责设备的安装,经销合同中只包含设备价款。在这种模式下,经公司同意,最终客户与具有安装资质的经销商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签订安装合同,公司对该安装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 公司对于第三方安装单位的监控指导措施主要有:1)制定电梯安装安全及合作单位的选择标准,检查安装单位有无取得相关许可资质、有无办理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手续;2)提供安装技术指导,对合作单位的安装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进行评审,指派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或通过远程监督的方式对安装工程进行技术指导;3)加强电梯安装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派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开工告知内容是否与现场相符,有无非法转包、分包和无证上岗行为等。 2)维修保养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时,相关产品的维修保养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①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大包合同项目中,公司一方面需要向客户提供电梯设备,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为客户提供免费维保服务。针对大包合同项目中的维保服务,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将电梯的维保业务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与安装业务同时委托)进行,公司对其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该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不仅要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而且也要通过公司对其的审核认证。为保证电梯维保的质量,如果该地区经销商具有安装维保资质,公司一般会将维保业务委托给该经销商进行。此外,公司对重大政府项目及周边地区的项目等,也存在自行维保的情况。 ②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买断设备项目中,公司只需向客户提供设备,而不负责电梯后续的维保。在这种模式下经过公司同意,电梯的维保由客户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保单位进行,公司对其提供技术支持、质量监控。 ③经销商经销项目中,公司只需向经销商提供设备,而不负责电梯后续的维保。在经销模式下,经过本公司同意,具有资质的经销商或第三方维保单位可以直接向客户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公司对经销商或第三方维保单位提供技术支持、质量监控以及有偿或无偿的提供部分需更换的电梯配件。 另外,除上述电梯销售时的维保业务外,公司也会在公司所在地及自有品牌产品较为集中的地区承接部分质保期外的日常电梯维保服务。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不断跟踪和学习电梯行业国内外的领先技术,推动电梯产业向安全、高效、环保、智能化发展,实现产品和技术更好的服务于客户、服务于大众,服务于社会,始终坚持完成使命:做电梯行业进步的推动者。 1、产品优势、品牌形象优势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梯及其相关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梅轮企业技术中心经省级认定以来,加强管理和中心建设投入,积极引进人才,使技术中心得到壮大和提高。通过以自主创新为主,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相结合的创新战略,开展主要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形成超高速乘客电梯、大吨位载货电梯、S600控制系统、浅底坑加装电梯、无机房钢带梯、重载型扶梯控制柜、新型扶梯控制柜S300、无机房消防员电梯、端部带回转轮扶手转向装置等新产品、新技术。大大增强了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研发的产品并及时投放市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等多项荣誉,通过了欧盟CE认证、TUV VDI4707电梯能效A级认证、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O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以及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主要产品的技术与安全指标通过欧洲国际CE认证、TUV能效认证、CQC节能认证,公司产品技术成熟,品质优良,整机性能技术水平优良。2019年荣获CNAS国家实验室认证及特种设备生产A1资质,是全国首批获得A1资质的企业。 公司是国内电梯品牌中、品种最全、技术实力最强的企业之一,在电梯行业享有较高的声誉,是中国电梯协会理事单位,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获得“绍兴市市长质量奖”、“浙江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浙江制造标准认证”、“中国轨道交通信息化标杆企业”、“省级云标杆企业”、“浙江省装备制造行业数字化领军企业”、“浙江省绿色工厂”、“浙江省第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国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单位”、 “中国绿色节能环保品牌”、“ 浙江省企业优秀品牌创新成果”等荣誉。 多年来公司立足科技进步,注重产品开发和质量管理,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以提高技术含量为主攻方向,高起点、高标准开发节能环保安全的高新技术电梯产品。 2、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理念,大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的发展,成果。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产品有机房消防梯、大载重货梯、重载型自动扶梯等已取得了多项国家授权专利;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产品消防梯、超高速乘客电梯、重载型端部驱动自动扶梯等均达到先进水平。 公司注重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逐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和科研人才队伍。公司拥有一支稳定的、专业的技术研发队伍,建立了技术研发人员考核与奖励办法,形成了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公司不仅自主研发科技创新,同时又有对外合作创新。公司与绍兴文理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多家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进行产学研合作。公司已经掌握并应用了电梯行业中VVVF变频变压调速技术、无机房电梯技术、微机控制技术、远程监控技术、无线蓝牙技术、能源回馈技术、CAN总线控制技术等先进技术。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为原则。疫情发生以来,公司根据需要开发了无接触呼梯和杀菌净化等系统,满足乘客安全乘梯的需要,如语音呼梯和手势呼梯系统,乘客不需要接触实体按钮,即可智能登记上行、下行、楼层等乘梯指令;空气消毒净化系统、扶手带杀菌系统,智能地对电梯轿厢内空气、扶手带进行消毒净化。 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3项,企业标准2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352项授权专利权。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均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优势 公司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掌握电梯核心配件、控制系统生产技术能力的整机制造企业,具备规模化的电梯核心部件生产能力。公司相继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种配件产品。公司生产的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使用的核心部件,包括上下部驱动、扶梯子系统、扶梯控制系统、桁架、梯级、扶梯预制线缆、直梯控制系统、直梯龙门架、轿厢体、对重架、机房部件、井道部件、层门装置、门板、门套等,上述配件基本为公司自主设计与加工制造。公司规模化的电梯核心部件生产能力,一方面能有效降低成本,保证公司各核心零部件产品质量,以提高整机产品的质量与性能,另一方面能减少上游供应商影响,及时快速应对市场需求。因此相对而言,公司具有完整的产业链优势。 4、营销服务网络优势 公司采取内外销并举发展的市场策略,在国内市场,目前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络已经覆盖全国,营销网络布局十分广泛,兼具销售、工程安装、维保服务、大修改造等一体化职能。公司建立了“技销合一”的团队协作体系,可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最快捷地对客户需求做出反应。公司在加强营销队伍建设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经销商,与一些资金实力雄厚并且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更新产品的有关信息,保持和顾客沟通渠道的畅通。在海外市场,公司以“专业、专注、专家”的特质,吸引了众多的海外客商,特别在一些审核严格的政府重大工程中,不断取得优异业绩,获得订单目前已经在亚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大洋洲等市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网络。 公司将全国市场按区域划分,在全国设立多个销售办事处。在合理布局业务市场的基础上,制定了有效的市场营销计划。在内销方面,公司计划新增销售办事处网点及人员,加大在广告宣传、专用车辆、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并不断加大对特种行业客户的开发力度,开发新的市场增长点。在外销方面,公司继续巩固原有客户,积极开拓新客户,加强对新兴市场的拓展力度。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通过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布局,销售网络已经覆盖到全国各大区域及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广泛、体系健全的营销服务网络,具有较强的营销服务网络优势。 5、务实稳定的经营团队 公司拥有稳定的核心经营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对电梯行业有深刻的理解,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不断加强激励制度和利益共享机制,致力于核心人才梯队建设,组建高素质、优绩效、诚信务实、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人才队伍。 公司将继续秉持以“以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为重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创新技术、提高品质、强化服务、诚信经营,努力把“梅轮”打造成一个卓越的电梯品牌。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反复以及房地产市场变化的双重影响情况,经济下行,大量的制造业企业的经营发展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梅轮电梯在公司董事会坚强的领导下,坚持高质量发展战略定力,继续全面深化管理变革。对外充分发挥“梅轮”品牌优势,激励合作伙伴,抢抓市场订单;对内继续实施机制优化、组织赋能,通过管理革新释放潜力。 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886.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7%;利润总额3,310.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5.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95,834.59万元,负债总额84,068.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1,589.8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8%,同比增长0.35个百分点。 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公司围绕效率提升,加强产品质量的管控,注重产品服务,降低产品故障率;继续深化内部管理改革,优化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与已有战略客户的合作,积极拓展新的优质客户,提升战略客户订单金额;聚焦轨道交通产业机会,抓住重点建设高峰,积极参与市场投标,提升轨交项目订单获取能力,实现了销售量的一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母公司本期取的借款4000万及本期股利分配金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半年度投资收益19,576,585.62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根据《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约定书》取得投资收益1750万,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59.13%,对利润影响较大。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暂定名),详见2018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已投资18,795.00万元,其中智能化生产车间已于2020年5月31日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综合大楼已于2021年10月达到可使用状态;试验塔已基本完工。 鉴于疫情影响,导致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延期,预计2022年10月完成。目前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新厂已正常生产经营。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淮安,业务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停车设备、电控设备、光纤设备及成套配件,以及上述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注册资本 5000 万美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人民币 67,910.41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2,341.4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133.8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111.57万元,营业成本10813.4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233.52万元,净利润870.99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环境波动、政策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环境、经济运行周期等因素影响较大,若宏观政策、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将影响电梯行业的景气度,影响公司的业绩。公司将加强对宏观环境研判,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走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及时调整经营方针和发展战略,实现公司高质量持续发展。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行业的不断延伸,各类参与主体明显增加,行业竞争加剧,客户需求的多元化、精细化、综合化要求不断提高,只有高质量的产品、精准的市场定位以及丰富的运营经验才能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把握行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根据技术发展、行业标准、客户需求及时革新技术和业务模式,将存在因竞争优势减弱而导致市场份额下降,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展开积极的经营策略调整,全方位培植经营亮点,精细化管理,优化提升整体经营质量,同时加大力度拓展高端客户,切入行业内新的增长市场,例如旧楼加装,维保市场等,从根源上化解经营风险,力求经营效益重回正轨。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资产购置价格等生产要素价格上涨使得制造业普遍面临成本压力,而电梯行业的成本变动幅度与产品售价端价格变动不一致,而且公司受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会对本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水平带来较大影响,未来若继续出现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产品价格无法同比上涨的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的利润水平持续受到挤压,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已就经营降本展开经营应对措施:加强与供应商沟通,实行招投标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计划,减少采购中间流转环节,以取得合理的采购价格,保质量前提下,控制公司成本。公司采购部门设定采购成本节降的目标,分析可能的节降空间,同时积极拓展业务渠道,进一步控制采购成本。 4、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生产的电梯产品属特种设备,国家法律已经明确电梯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保、改造工作均需遵守相关法规与规范,并取得相应资质,交付使用前须由国家质监部门强制检验,但使用及维保过程中仍存在出现质量问题的潜在风险。由于资源、技术、成本等限制,公司对部分零部件和少数产品采取外购、外协的方式。此外,公司产品已销往多个国家和地区,须执行多个国家的质量标准。针对此风险,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安装和售后服务体系,设立了质量管理部,专司质量控制和督查职责。 5、管理风险 在行业亦寻求突破或转型升级的过程,市场环境对公司挑战与机遇并存,对公司经营层的战略选择能力、整体经营把控能力、内控体系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提倡风险管控,稳健运营,守正出奇。在开展管理流程改革过程中,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重新梳理公司组织架构,并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规范,增强执行力和风险控制力,优化各项资源配置,引进高质量专业和管理人才,构建高效团队,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将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全部获得审议通过。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25日,郭晓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告编号:2022-001) 2022年3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聘任陈刚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刚为公司总经理,且自决议公布之日起钱雪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2、《关于聘任傅钤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傅钤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2-002) 2022年5月20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刚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刚为公司董事。(公告编号:2022-016)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制定了公司环境保护体系制度并严格执行,2018年7月公司通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认证。公司至成立以来,未发生任何因违反环保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废水:公司排放的废水经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进一部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钱塘江,以此公司的废水排放对厂区周围的水环境没有影响。 废气:公司购置的德国瓦格拉尔自动喷粉设备配套脉冲反吹塑粉回收装置,粉尘经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噪音:公司厂界各预测点昼间夜间噪音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公司为白班制,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噪音对夜间声环境无影响,所以不会对周边环境带来影响。 固体废物:公司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签订了固定废物转运处理协议,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每天派转运车辆进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大环保投入,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从源头预防环保污染,并强化过程管控及末端治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法规标准要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持续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绿色工厂建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新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 进一步加大科研力度,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新产品开发,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档次的同时,提高物料利用率、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排放。 2.持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废物规范达标处理后的现场监督管理,准确及时记录和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预防各类废物的事故性排放,提高环境监理水平。 (2)目前公司的各类固废基本上做到合理利用或规范处置,但应继续强化管理,进一步做好分类收集工作,及时进行安全规范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加强环保知识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建立各项环保目标责任制度,车间排污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奖惩分明,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使公司合理节能降耗,减少污染,降低成本。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相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号召,公司产品通过中国CQC节能认证,已申报通过省级绿色工厂,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并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因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 的直接经济损失。 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 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 失;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 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 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自公司领取薪酬,同时以本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公司 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在履行承诺前,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的〔2022〕62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年7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上述责令改正的相关事项已完成整改。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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