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60002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减少至5%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7:07:02 中财网
原标题: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减少至5%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后持股比例减少至 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重要内容提示: 任。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减少至5%。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68%减少至6.97%。其中,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71%减少至5.00%。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7%股份维持不变。


2022年8月23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通知,三峡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9,998,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减持完成后,三峡集团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00%。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注册资本2,115亿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 生态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 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新兴能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 研发;新能源、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市政 设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 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境内旅游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8月22日
2、权益变动明细

股东 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股数 (股)减持 比例
中国长 江三峡 集团有 限公司集中竞价2022年8月22 日人民币普通 股19,998,8420.71%
 合计-人民币普通 股19,998,8420.71%
3、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披露《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三峡集团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2,343,28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连续三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数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数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中国长江 三峡集团 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60,852,8005.71%140,853,9585.00%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160,852,8005.71%140,853,9585.00%
中国长江 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55,497,3561.97%55,497,3561.97%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55,497,3561.97%55,497,3561.97%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216,350,1567.68%196,351,3146.97%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216,350,1567.68%196,351,3146.97%
本次权益变动后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减持原因是根据三峡集团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3.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三峡集团权益变动等事项涉及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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