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神驰机电(603109):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神驰机电: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艾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宣学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佑年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小型发电机、通用汽油机以及终端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小型发电机、 通用汽油机主要用于配套终端类产品。终端类产品以通用汽油发电机组、数码变频发电机组、高 压清洗机、园林机械等为主。目前,公司是国内少数已形成从核心部件到终端类产品的完整产业 链的生产企业。 清 洗 机 便携式移动电源 (二)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所生产的小型发电机除了部分自用以外,大部分用于配套国内终端产品生产厂家, 以直销为主。通用汽油机则以自用为主,少部分外售。终端产品方面,公司凭借完善的营销网络 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采用以发展自主品牌为主,OEM和 ODM并举的发展模式,区别于大多数通 机生产企业采用OEM为主的发展模式。 (三)行业情况 2022年1-6月,我国发电机组出口金额达到22.64亿美元,同比增加4.71亿元,同比增长23.27%。 2022年1-6月,我国累计出口点燃式内燃机发电机组110,736.82万美元,其中对美国出口41,469.52万美元,同比增长15.75%,占比达到37.45%,美国依旧是我国点燃式内燃机发电机组出口额最高的国家。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规模效应与全产业链布局优势 公司小型发电机与发电机组两大主要产品规模效应优势明显,产销规模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具备小型发电机、通用汽油机、控制面板、消声器、逆变器、机架等终端类产品主要部件自主研发与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全产业链布局优势明显。相比于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全产业链优势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提高产品的整体利润空间,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有序的优化升级、全面控制、提高产品品质,降低产品质量风险。 (二)营销网络优势 通过全球化的营销策略,公司在国际、国内市场已经建立相对完善的营销网络。国内,公司 在广东、山东、河北、浙江、甘肃等9个省份、地区建立了服务中心,销售范围覆盖全国主要省份。 国外,公司在美国、迪拜、印尼、俄罗斯、尼日利亚、德国等地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在日本成立了分公司,并在越南建立了生产基地,进一步完善了公司销售网络。未来,公司还将在亚洲、南美建立全资子公司,持续完善国际营销网络。 (三)自主品牌优势 长期以来,公司大力推进自主品牌推广建设工作,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和盈利水平。终端类产品中,自主品牌已成为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相较于行业内其他企业多以贴牌销售为主的经营方式,公司在自主品牌市场开拓已处于行业前列,自主品牌产品已陆续进入COSTCO、PRICE SMARTINC、SAMS CLUB、HOME DEPOT INC、AMAZON INC等美国通机市场的主流销售渠道,自主品牌产品在海外的品牌知名度已初步树立。 (四)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公司建立了通机研究院,专门负责终端产品的研发。目前,公司获得专利 239项,其中发明专利 20项,实用新型专利 133项,外观专利 86项,储备了丰富的技术资源。 (四)产品认证优势 由于发达国家普遍对采用通用汽油机为动力的终端产品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取得相关的产品认证是进入美欧等国外市场的必要条件,产品能否达到相应标准,往往是国外客户选择制造商的重要参考。相关认证一般分为安全认证与排放认证两类,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相关认证标准不断趋严。公司目前取得UL、ETL、EPA、CARB、CSA、CE、RoHS2.0、GS、EURO- V、PSE、SONCAP等多项认证,使公司产品可顺利进入相关市场,在通机生产行业中形成了竞争优 势。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1-6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39,613.70万元,同比增长21.21%;实现净利润8,230.45 万元,同比减少2.5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818.93万元,同比增长38.85%。报 告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高于去年同期,股份支付费用造成管理费用增加,公司所投资的“珠海 冠宇”股价下跌造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最终造成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电机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3.77%;通用汽油机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2.65%; 终端类产品销售收入增长25.52%;配件及其他产品因重庆三华工业纳入合并报表而增长356.32%。 2022年1-6月,公司国际、国内市场双增长,其中国内市场增长13.93%,国际市场增长25.02%。 报告期内,俄罗斯公司、印尼公司、尼日利亚公司等国外子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明显,公司渠道优势逐渐显现。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销售增加带动成本增加,此外主要材料钢材、漆包线的价格同比上升。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减少主要系关税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受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影响,报告期汇兑收益大幅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人员薪酬及材料费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主要系公司今年销售收入增长,应收账款收款力度加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公司减少了购买协定存款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公司调整融资结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同期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注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今年收入增加,到期应收账款收回增加,以及理财赎回所致。 注2: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三华公司增加在建设备所致 注3:无形资产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收购重庆精进能源,而重庆精进能源持有土地。 注4:短期借款增加系今年公司增加了贷款所致 注5: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采购规模上升,带动银行汇票使用规模上升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34,791,437.1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2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公司在墨西哥投资设立了全资孙公司,注册资金5万比索。 2022年5月,公司在泰国投资设立了全资孙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泰铢。 2022年5月,公司以12,0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重庆精进能源100%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电机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漆包线等,涉及到钢材、铜材、铝材等大宗材料;汽油机及终端类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油箱、电机、机架、曲轴箱体、曲轴端盖等;如果主要原材料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行业属外向型行业,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人民币贬值将给公司带来汇兑收益,并提高公司产品出口竞争力。人民币升值会造成公司汇兑损失,并降低公司产品出口竞争力。公司通过采取远期结汇、推广人民币结算等多种措施来降低人民币升值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如果人民币持续升值,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 对外贸易政策风险 由于海外销售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其中美国市场系公司海外销售占比最高的市场。 当今国际贸易形势错综复杂,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暗流涌动。如果对外贸易政策恶化,公司出口业务势必受到冲击,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到期,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废水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污水方面,公司建立了污水处理站等处理设备。废气方面,公司配套了废气熔炼炉、袋式除尘器、多管旋风除尘器等处理设备。以上设施设备运行均处于正常状态。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机制,并在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废水方面,公司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废水排放达标。废气方面,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每月进行检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除三华工业以外的其他子公司非重点排污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主要污染物为产品生产、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及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过环保事故,未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方:艾纯、艾利、谢安源、艾刚 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情况,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收盘价应作相应调整。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 承诺方:神驰实业、神驰投资 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 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情况,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收盘价应作相应调整。 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若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机构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机构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3: 承诺方:刘吉海、宣学红 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情况,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收盘价应作相应调整。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4: 承诺方:刘国伟、魏华、李玉英 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5: 承诺方:和邦集团、曜业投资、庆聚咨询 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 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机构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机构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6: 承诺方:艾纯、艾利 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1、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 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 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 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7: 承诺方:艾纯、艾利 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1)本人及本人控股、参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如有)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 联交易,本人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发行人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的价 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确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章程、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已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2)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股、参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如有)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义务; (3)本人承诺依照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 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人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注8: 承诺方:艾纯 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公司4,300平方米无证房屋如被有关部门要求拆除而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全部由实际控制人承担。 注9: 承诺方:神驰机电、艾纯、谢安源、刘吉海、宣学红 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发行人制订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的预案》(以下简称“《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相关主体作出了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公 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条件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将按照如下顺序启动稳定股价措施:首先是公司回购,其次是控股股东增持,最后是董事(在 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 一次。 1、公司回购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得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回购股份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2、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控股股东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 金总额应不低于其所获得的公司上一年度现金分红资金的20%(税后)。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应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薪酬的 20% (税后)。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公司董事会应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参照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回购方式、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 回购期限,拟定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后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方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次日启动回购,并应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两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如果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 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连续 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时,公 司控股股东应在5个交易日内拟定增持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连续 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无 法实施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5个交易日内拟定增持计划。 公司董事会应依法及时披露上述增持计划,相关增持计划应明确增持方式、增持数量、增持价格和增持期限。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增持计划披露之次日启动增持计划。 如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四)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 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 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 完毕。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为由拒绝实施《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上市3年内聘任新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 注10: 承诺方:艾纯、神驰投资、神驰实业、艾利 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本人/本机构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 人上市后,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限售期满后2年内,本人/本机构若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减持,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每年减持股份数量(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