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7:41:33 中财网
原标题:帝科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9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新疆 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科股份”)于 2022年 6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公司股东新疆 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 TCL”)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 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022年 8月 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新疆 TCL于 2021年 9月 16日至 2022年 8月 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168,000股,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1.168%。

2022年 8月 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新疆 TCL于 2022年 8月 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94,000股,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4%,且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以来,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了新疆 TCL出具的《告知函》,获悉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以来,截至 2022年 8月 22日,新疆 TCL通过大宗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新疆 TCL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新疆 TCL 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集中竞价2022年 8月 2日 -2022年 8月 9日82.571,000,0001.000
 大宗交易2022年 8月 17日72.641,194,0001.194
 大宗交易2022年 8月 18日77.02331,0000.331
 大宗交易2022年 8月 22日78.07475,0000.475
 合计3,000,0003.000
2.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新疆 TCL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6,000,0006.0003,000,0003.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6.0003,000,0003.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宁波 TCL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股份2,805,1432.8052,805,1432.8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05,1432.8052,805,1432.8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8,805,1438.8055,805,1435.8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805,1438.8055,805,1435.8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新疆 TCL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新疆 TCL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2022年8月22日,新疆 TCL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 新疆 TCL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 本次减持计划与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无关联性。

5. 本次减持后,新疆 TCL与其一致行动人宁波 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 新疆 TCL出具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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