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300903):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7:51:36 中财网
原标题:科翔股份: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代码:300903 股票简称:科翔股份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上市公告书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二〇二二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424,219股
2、发行价格:13.13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5.47元
4、募集资金净额:144,905,812.57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11,424,219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 8月 25日(上市首日),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2年 8月 25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
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科翔 股份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中泰证券、保荐人、 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众华会计师、会计 师、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承销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本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Kingshine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翔股份
股票代码:300903
公司成立时间:2001年11月2日
注册资本:403,270,203元
法定代表人:郑晓蓉
董事会秘书:郑海涛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9 号
经营范围:制造和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内外销比例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自行确定。印刷电路板半成品加工和销售、产品贸易、产品研发、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516083
互联网网址:http://www.gdkxpcb.com/
联系电话:0752-5181019
联系传真:0752-5181019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 7月 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批复过程
2022年 7月 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74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2年 7月 29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2年 8月 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2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3、发行过程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2年 8月 1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发行方案》”)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包括截至 2022年 6月 10日发行人前 20名股东(不含发行人以及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基金公司 21家、证券公司 10家、保险机构 5家、其他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1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购报价时间内,2022年 6月 30日(T日)上午9:00-12:00,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 8份申购报价单,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完整地提供了全部申购文件,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中午 12:00时,除 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 4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中泰证券于 2022年 8月 15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2年 8月 17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中泰证券账户,共计收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众验字(2022)第 07637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2年 8月 19日,中泰证券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3,880,000.00元(含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余下募集资金。2022年 8月 19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验字(2022)第07638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 2022年 8月18日止,科翔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49,999,995.47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094,182.9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905,812.57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11,424,219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33,481,593.57元。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24,219股,全部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2年 6月 28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律师的全过程见证下,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发行价格为 13.13元/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7.69%,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5.47元,扣除发行费用 5,094,182.9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4,905,812.57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22年 8月 19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1999)。科翔股份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九江市两大两新私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九江市两大两新私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 外机构编号)91360416MA3AEG386N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东路 5号中奥广场 21栋不分单 元 10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江市两大两新私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6,854,531股,股份锁定期为 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 外机构编号)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513,328股,股份锁定期为 6个月。


名称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 外机构编号)91440300717866151P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L10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 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056,360股,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在提交申购材料时均已做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主承销商及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上述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认购对象的认购。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最近一年,上述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配售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关于本次发行配售过程合规性的意见为: 科翔股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科翔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2号)和科翔股份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为: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对发行对象作出任何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内部有权机构的批准和授权,通过了深交所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相关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书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22年 8月 19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199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科翔股份
证券代码为:300903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2年 8月 25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

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2年3月31日)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236,632,49858.6811,424,219248,056,71759.82
二、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166,637,70541.32-166,637,70540.18
三、股份总数403,270,203100.0011,424,219414,694,422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是否 质押
郑晓蓉15.25%61,505,43161,505,431
谭东11.81%47,629,08047,629,080
深圳市科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56%18,396,61418,396,614
张新华3.27%13,196,742-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君宜祈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4%13,063,76313,063,763
珠海横琴科翔富发电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68%10,800,000-
费丁悦2.31%9,331,2599,331,259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仁庆仁和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31%9,331,2599,331,259
珠海横琴科翔富昌电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23%9,000,000-
珠海横琴科翔富鸿电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23%9,000,0009,000,000
合计49.89%201,254,148168,257,406-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是否 质押
郑晓蓉14.83%61,505,43161,505,431
谭东11.49%47,629,08047,629,080
深圳市科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44%18,396,61418,396,614
张新华3.18%13,196,742-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君宜祈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15%13,063,76313,063,763
赣州科翔富发电子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60%10,800,000-
费丁悦2.25%9,331,2599,331,259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仁庆仁和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25%9,331,2599,331,259
赣州科翔富昌电子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17%9,000,000-
珠海横琴科翔富鸿电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17%9,000,0009,000,000
合计48.53%201,254,148168,257,406-
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 2021年度和 2022年 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1年12月 31日和 2022年 3月 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2022年 3月 31日 /2022年 1-3月2021年 12月 31日 /2021年度2022年 3月 31日 /2022年 1-3月2021年 12月 31日 /2021年度
每股净资产7.107.007.457.35
基本每股收益0.110.410.100.39
注1:发行前数据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计算;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021年12月31日或2022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发行后每股收益=2021年度或2022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注3:本次测算不考虑2021年末至今的利润分派、期权激励行权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且以初始发行数量与募集资金金额进行测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财务报表,2020年财务报表以及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5768号、众审字(2021)第02379号和众审字(2022)第039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1-3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报告期内公司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0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213,978.00204,521.31179,706.0199,208.89
非流动资产160,721.39152,465.8845,491.1738,285.32
资产总计374,699.39356,987.19225,197.18137,494.21
流动负债242,974.19226,791.95108,303.1082,975.14
非流动负债9,393.739,645.332,192.53486.33
负债合计252,367.92236,437.28110,495.6383,461.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2,330.94120,550.23114,701.5654,032.75
少数股东权益0.53-0.32--
所有者权益合计122,331.47120,549.91114,701.5654,032.7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63,436.80225,259.75160,215.03132,845.06
营业成本53,227.60190,002.33126,420.87102,688.34
销售费用1,281.794,949.534,440.564,828.02
管理费用2,729.979,866.977,545.216,855.10
研发费用3,856.4311,362.057,480.536,477.85
财务费用265.58483.051,058.37412.27
营业利润1,486.655,335.6611,730.818,532.95
净利润1,853.267,096.5010,503.387,496.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2.417,094.8310,503.387,496.1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25.37-190.848,836.817,250.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21.59-20,654.98-34,563.67-4,459.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34.686,120.5757,075.544,397.5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17.37-77.33-378.2030.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529.65-14,802.5830,970.487,218.76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0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67.3566.2349.0760.70
流动比率(倍)0.880.901.661.20
速动比率(倍)0.750.771.511.06
每股净资产(元/股)7.107.006.664.18
项目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16.0915.6521.0922.7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632.712.522.38
存货周转率(次)1.607.728.829.30
利息保障倍数(倍)7.218.8224.6416.8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股)-0.26-0.010.510.5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61-0.861.800.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410.790.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410.790.5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0.100.330.71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26.0316.5514.9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1.364.8614.8514.7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37,494.21万元、225,197.18万元、356,987.19万元和374,699.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2.15%、79.80%、57.29%和 57.11%,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和存货。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使用权资产,其中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的厂房、设备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总额呈现增长的趋势,主要系合并范围增加和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长所致。2020年,公司资产总额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 2020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5.02亿元,于 2020年 11月 2日由主承销商汇入公司账户。2021年,公司总资产持续增加,主要是公司积极开发新的产品板块、开辟新的市场领域,开拓新客户,并继续推动大客户营销战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32,845.06万元、160,215.03万元、225,259.75万元和 63,436.80万元,同比分别变动 10.95%、20.60%、40.60%和 4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496.18万元、10,503.38万元、7,094.83万元及1,852.41万元,同比分别变动46.04%、40.12%、-32.45%和30.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7,361.14万元、9,426.62万元、5,716.07万元及 1,650.97万元,同比分别变动 1.38%、28.06%、-39.36%和 34.74%。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高密度印制电路板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增速较快主要系公司积极开发新的产品板块、开辟新的市场领域,新客户开拓和大客户营销战略成效显现。

(1)2020年营业收入较 2019年增加 27,369.96万元,增幅 20.60%,主要原因如下:
1)2020年,公司积极开发刚挠结合板及 IC载板等新的产品板块,进一步丰富产品布局;积极开辟新兴市场,深入布局消费电子、通讯设备、工业控制、汽车电子、计算机、医疗器械、新能源等市场需求增速较快的领域;积极开发新客户并继续推动大客户营销战略,成功开拓了中国长城、中车电汽、比亚迪、雅迅网络、移远通信、闻泰科技、安克创新等一批优质客户;加大国际市场的开发力度,通过了多家知名客户的认证,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2)2020年,公司已投产的四个生产基地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和深圳市坪山区,供应商集中于珠三角地区,客户以境内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为主,前述地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对较小,公司作为工信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广东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2020年 2月开始陆续复工复产,在优先保证防疫物资生产,准时向客户交付呼吸机、红外热成像测温仪、红外额温枪等医疗设备 PCB产品的同时,重点保障阳光电源、世纪云芯等优质客户不断加大的采购订单需求,为保障制造业供应链的恢复起到必要的支持,为全社会的复工复产及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起到积极作用。

(2)2021年营业收入较 2020年同期增加 65,044.72万元,增幅 40.60%。2022年 1-3月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 18,725.04万元,增幅 41.88%,主要原因如下: 1)一方面,2021年由于公司不断开拓市场引入新客户,不断优化订单结构,不断发展扩大工业控制领域,汽车电子领域产品,提高附加值高的产品收入占比。

2)另一方面,2020年下半年开始,铜价进入快速上涨周期,且涨势延续至2021年末;2022年一季度,铜价基本在高位持续波动,原材料采购单价上涨的同时,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也水涨船高(2021年公司 PCB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较 2020年上涨了 24.27%),因此公司销售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

2021年,公司综合业务毛利率较 2020年下降 5.44%,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

PCB制造商一般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产品销售价格,PCB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 55%-65%,其中覆铜板、铜箔、铜球等主要材料直接或间接受到大宗金属铜价的影响。2020年下半年以来,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迎来新一轮涨价周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外部分铜矿停工,开工不足,再加上全球宽松货币政策的影响,大宗金属铜价于 2020年下半年开始大幅上涨,铜相关原材料价格上涨带动PCB生产厂商耗用的单位材料成本上涨。2021年各大覆铜板厂商已多次上调产品价格。虽然产业链整体价格传导机制较为通畅,材料成本快速上涨能够推动公司相应调整销售价格,但考虑到产品提价存在一定的滞后期,短期内 PCB企业面临较大的成本上升压力,因此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进而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 5.44%。

3、期间费用及减值损失
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分别增长 508.97万元、2,321.76万元、3,881.52万元,合计增长约 6,712.25万元,其中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增长较大。

2021年,公司在销售规模扩张和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下,加大了人力招聘等相关费用的支出,导致 2021年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30.77%。

2021年,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和客户数量增加,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产品迭代升级需求增加,公司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公司 2021年大力开展了 IC载板等相关研发项目,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51.89%。

2021年,随着销售规模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期末余额增长较大,导致公司 2021年的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08.25万元。

2021年,由于原材价格上涨较快带来的下游客户提价存在一定滞后,以及公司IPO募投项目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处于爬坡阶段,销售情况尚不稳定,导致公司期末存货金额增长较大,公司 2021年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1,125.12万元。

综上,2021年因毛利率、期间费用及减值损失变动导致公司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分别下降 6,395.15万元和 5,841.91万元;叠加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3,408.55万元,同比下降 32.45%;叠加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 3,710.55万元。

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存在波动,不会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 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保荐代表人:邓昆鹏、张开军
协 办 人:李明亮
住 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59013945
传真号码:010-59013703
(二)发行人律师
名 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林晓春
经办律师:张婷婷、李翼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楼
联系电话:0755-88265537
传真号码:0755-88265288
(三)审计机构
名 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陆士敏
签字会计师: 刘磊、刘朝、王巧燕
住 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号 5幢 1088室
联系电话:021-63525500
传真号码:021-63525566
(四)验资机构
名 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陆士敏
签字会计师: 刘磊、王巧燕
住 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号 5幢 1088室
联系电话:021-63525500
传真号码:021-6352556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22年 5月,公司与中泰证券签订了《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邓昆鹏、张开军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保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中泰证券经过审慎的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会计师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科翔股份已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主体资格及实质条件。

中泰证券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科翔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主承销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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