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30102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2-051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宋益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宋益群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2,669,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66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告称持有本公司股份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的股东宋益群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022年8月22日,公司收到宋益群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宋益群女士于 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30,534股,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7331%。本次权益变动后, 宋益群持有公司股份2,669,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69%。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事项的相关说明 1.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4.宋益群女士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宋益群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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