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国铝业(601600):中国铝业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8:17:08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铝业:中国铝业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00 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中国铝业601600不适用
H股香港联交所中国铝业2600不适用
存托股 (已申请退市)纽交所CHALCOACH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葛小雷高立东
电话(86 10)8229 8322(86 10)8229 8322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 北大街62号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 北大街62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94,806,587192,434,339192,376,897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514,74457,322,12957,264,6875.5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期 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145,402,989120,816,623120,735,7672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9,3703,094,1613,075,16028.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37,6644,355,5864,336,585-11.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95,7419,538,9559,522,30457.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15.475.78增加1.44个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0.1760.17430.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0.1760.17430.68

本公司 2022年上半年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2022年 1-6月2021年 1-6月同期变化 (%)
主要产品产销数据   
氧化铝   
氧化铝产量(万吨)8358251.27
精细氧化铝产量(万吨)2092013.88
自产氧化铝外销量(万吨)5094903.81
原铝   
原铝产量(万吨)1991961.76
自产原铝外销量(万吨)196196-0.04
煤炭   
煤炭产量(万吨)55730682.03
电力   
发电量(不含自备电厂,亿kwh)82820.00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03,85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9.475,050,376,97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H股)境外法人22.963,934,583,4790未知未知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85660,019,327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26558,793,900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2448,284,99300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39238,377,795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A股)境外法人1.22208,495,93200
深圳市招平中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5086,024,384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2747,256,1500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2645,382,25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中铝集团持有的股份数量未包含其通过附属公司包头铝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 票及通过其附属公司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 票。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铝集团连同其附属公司共持有本公司 5,474,485,019股,其中包括5,295,895,019股A股及178,590,000 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约31.95%。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934,583,479股H股中包含 代中铝集团之附属公司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178,590,000股 H股。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报告期内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发行、存续或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二)18中铝021438052018.09.142023.09.1894.9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品种二)18中铝041550332018.11.142023.11.16164.5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19中铝011551662019.01.222022.01.2303.8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品种二)19中铝G31555942019.08.082029.08.09204.5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 (第三期)(品种一)19中铝G41556772019.09.042022.09.05103.5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20中铝011632192020.03.042025.03.0553.3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20中铝021633122020.03.192023.03.20103.05
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9中铝MTN0011019007332019.05.222024.05.24204.08
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9中铝MTN0021019015912019.11.193+N154.20
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中铝MTN0011020003882020.03.252023.03.2692.93
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中铝MTN0021020022372020.12.022+N104.45
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1中铝MTN0011021033082021.12.172024.12.21103.10
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碳中和债)21中铝GN0011321000582021.05.312022.02.2502.60
2021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1中铝SCP0070121026062021.07.162022.01.1502.49
2021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1中铝SCP0080121034952021.09.222022.06.2002.45
2021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1中铝SCP0090121050022021.11.152022.08.12202.70
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2中铝SCP0010122803282022.01.192022.10.17202.49
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2中铝MTN0011022802322022.01.262025.01.27203.00
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2中铝SCP0020122806282022.02.212022.11.18102.20
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22中铝GN0011322800142022.02.222025.02.2342.68
2022年度第二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碳中和债)22中铝GN0021322800452022.04.282023.01.2062.00
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转型)22中铝MTN002(转型)1022813632022.06.212024.06.2252.45
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2中铝SCP0030122823202022.06.292023.03.14101.86
说明:
1. 上表中,各期债券的“到期日”为兑付日,其中:19中铝MTN002的期限为3+N年、20中铝MTN002的期限为2+N年,故此两期债券目前无法确定
到期日。

2. 上表中,因部分债券在报告期内到期兑付,故“债券余额”为0。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经重述)
资产负债率60.0162.1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7.246.17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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