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合富中国(603122):合富中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合富中国:合富中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22 公司简称:合富中国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琼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晨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拟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受疫情影响,客户的回款安排有所延迟。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股本和资本公积余额上升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2年2月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股份数增加所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2年2月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加权平均净资产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体外诊断行业基本特征 体外诊断行业与个人的生命健康关系密切,行业需求刚性较强,因而周期性不明显,行业受经济波动影响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强。国内体外诊断需求市场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以及医疗服务水平较高的一、二线城市,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征。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整体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行业的区域性特征将有所减弱。体外诊断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季度节假日较多,选择入院治疗的患者人数较少,相应的诊断试剂产品需求相对较小;二、三季度相对一季度有所提升;四季度由于季节变化、疾病发病率较高,体外诊断产品用量也相对较大。 (二)我国体外诊断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体外诊断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7 年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调查及投资决策研究报告》,2021年我国IVD行业市场规模达1,336亿元,比上年增长24.3%。随着技术的创新、人口老龄化,保险覆盖率及支出不断增加以及收入增长等驱动因素推动我国IVD行业的不断增长。预计2027年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市场规模或将超过3,000亿元。 (三)体外诊断试剂竞争日益激烈 随着人类基因组研究的深入,尤其是后基因组时代的开启,包括功能基因组、蛋白质组和药物基因组等在内的研究成果大大拓展了分子诊断的研究领域,进而推动了检验医学在疾病诊断和评价预后方面的发展,也使得体外诊断试剂竞争比较激烈。 目前体外诊断试剂激烈竞争的表现:第一,以科技创新为竞争核心,新兴公司往往通过技术创新向大型公司发起冲击;第二,行业集中性提升,跨国企业在全球的垄断趋势不断强化,在竞争中产业的集中度不断提高;第三,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第四,伴随着技术标准的国际化,商业的全球化进程加速;第五,不断创新的技术和产品的竞争,要求不断地制定相应标准。 我国体外诊断市场发展迅速,但大部分被外资企业所占据,罗氏、雅培、丹纳赫、西门子在国内体外诊断领域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从细分领域来看,目前生化诊断、分子诊断、POCT国内企业市场份额较低,免疫诊断领域国内企业市场份额达到五成,国产产品进口替代空间较为广阔。 (四)体外诊断产品流通与服务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市场将逐步向能够提供一揽子增值服务的集约化综合服务商集中,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行业竞争将体现在产品种类齐全度、服务网络和业务规模、仓储管理和物流配送能力、技术支持服务、客户响应能力等多领域的综合竞争。 (1)服务网络和业务规模扩容 集约化综合服务商的业务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能够在市场网络覆盖的全面性和产品种类的完备性方面获得竞争优势,在实现规模效应的同时,取得更高的采购成本优势,通过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整体综合服务抢占市场。 服务商服务网络所覆盖的区域越广,越容易得到产品制造商和客户的认可,也有利于通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稳定、快捷的属地化服务,为客户在全国范围内提供全方位的产品供应、物流配送和技术服务,为争取更多优质客户提供必要的保障。 (2)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随着体外诊断产品制造商和服务商分工越来越明确,体外诊断产品终端用户对服务商的综合服务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服务商提供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维修保养、及时响应等日常服务,还希望服务商在医院管理等多个层面能够提供更多增值服务。 (3)医院对于精细化管理要求提升 2019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各部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灵活有序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并于2022年7月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情况的通报》。根据通报内容,我国三级公立医院在运营效率方面还有待提高,2020年医疗盈余普遍减少。2020年,全国20个省份医疗盈余为负,占比62.5%,较2019年增加56.25个百分点;753家三级公立医院医疗盈余为负,占比43.5%,较2019年增加25.89个百分点。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医疗盈余率为-0.6%,较2019年下降3.6个百分点;医院资产负债率为44.09%,与2019年基本持平。由此可见,公立医院的整体运营绩效压力巨大。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有关要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加快转变,进一步提高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国家卫健委财务司颁布了国卫财务发〔2020〕27号《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应当以全面预算管理和业务流程管理为核心,以全成本管理和绩效管理为工具;同时在2022年4月29日国家卫健委财务司再次在国卫财务函[2022]72号《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推动“以业财融合为重点的运营管理建设,助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效益”,“到2022年底,努力实现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全覆盖;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全国二级公立医院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运营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根据 2021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检验属于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之一,并要求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具体为: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根据2021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内部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因此终端医院对于从粗放管理到精细化管理的转变有迫切的需求。 (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如下: (1)集约化业务平台 公司以终端客户实际个性化需求为导向,有效整合上游供应商资源,构建了完善的一体化服务体系,针对医疗机构等客户开展集约化销售业务并提供增值服务。 公司集约化业务与医疗机构签订中长期业务合同,作为集中供应商为医疗机构提供产品的整体供应链管理服务,根据产品种类与品牌要求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采购,为医疗机构的整体试剂及耗材需求进行统一采购、配送及管理;同时,公司派遣专人驻场协助医疗机构进行库存量管理、采购量预估、科室专业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落实为医院降本降耗。 (2)医疗产品流通平台 在医疗产品流通业务中,公司以嵌入上游原厂及其各大代理商主导的渠道网络为导向,积极发挥渠道优势。 具体而言,公司医疗产品流通业务主要包括放肿领域设备的销售和维保、免疫诊断和生化诊断等设备的销售等,同时亦能够根据上下游实际需求为其扩大产品服务范围。 (3)医院赋能平台 公司在提供增值服务的过程中,作为链接两岸优质资源的桥梁,协助中国大陆医疗机构赴台培训,同时引荐中国台湾专家赶赴中国大陆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辅导和科室共建,促成两岸医疗机构的资源共享,实现中国台湾与中国大陆医疗机构的合作双赢。为了呼应国家对于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要求的政策,公司进一步整合两岸医疗资源,创新研发拥有自主著作权的医院科室运营管理软件,并配合软件的使用推出医院科室运营管理的辅导服务,为医院提质增效。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与供应商之间的无代理义务且不排除竞品的多品牌合作模式 有别于传统代理模式下原厂对代理商的销售区域、销售指标及排除产品竞品合作的约束,公司产品能够以无代理义务、不承担销售指标、且不排除竞品的合作形式与众多品牌的原厂及各大代理商建立合作关系,并据以对全国各地的终端医院推动集约化服务。 公司业务已全面覆盖 1,000 余个不同厂商近 17,000 个品项的体外诊断试剂及耗材,充分掌握了各品牌及其原厂及其各大代理商的产品供应品类及价格,能够为医疗机构在试剂及耗材产品领域的不同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方案,有效降低医疗机构采购成本的同时,亦能够保持自身于供货产品选择领域灵活度并减少产生的资金占用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集约化业务以直销为主,鉴于公司以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集约化业务作为主要经营模式,在面向终端的客户黏性层面具备相应竞争优势。 2、符合国家政策的提质增效客户赋能 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数十年来积累的两岸医疗资源,通过与中国台湾各大医疗机构保持良好往来,第一时间获取前沿的医疗技术和可借鉴的成功医院管理经验,并通过两岸医疗机构培训交流、科室共建等途径促成两岸医疗资源整合互动互助。 近年来,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公司集两岸医疗机构资源百家之所长的优势,积极投入自主研发拥有著作权的医院科室运营管理软件,配合终端客户提质增效的需求,以授人以渔的方式协助医院培养科室运营管理的种子团队,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 3、客户需求导向的集约化服务优势 公司建立了体外诊断产品一站式服务平台和两岸医疗交流平台,主要通过自有服务体系向医疗机构提供体外诊断产品集约化销售及全过程供应链管理服务,并协助医院从“加强管理、填补漏洞、降低成本、资源共享”等多方面提升管理效益。 公司的集约化服务模式将医疗机构的体外诊断产品采购模式由多元化转变为一体化,采购管理优化和规模带量采购提高了下游医疗机构的运营效率,有效降低从原厂到下游客户的采购层级,进而有效降低单位采购成本。以公司为纽带直接在原厂或代理商、医疗机构间建立联系,并通过中间层级的削减及阳光采购助力上游及终端客户共用获益。 上游原厂及代理商往往集中于体外诊断产品的部分细分领域,公司下游客户则对多种产品存在不同规模的需求。该等背景下,公司作为渠道商通过同时对接大量上下游资源可有效完成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间的整合,通过减少原厂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代理层级,为医院节省试剂耗材采购成本。 综上,公司集约化服务模式在降低客户成本、减少中间层级、提高客户选择灵活度、降低体外诊断试剂库存规模、上下游资源整合领域具备较高综合竞争优势。 4、高新技术仪器引进优势 公司在竞品较少、具备较高技术含量的领域,长期追踪国际前沿领域技术及仪器,通过公司两岸医疗资源助力原厂进入大中华市场。十余年来,公司已成功代理并引入包括境外原厂Accuray、TearScience、Viewray在内的多项国外先进医疗设备,合作期内获得原厂授予的最佳全球代理商、最佳表现等奖项,相关代理产品覆盖70余家医院,并提供科室培训以及长期的维修服务。引入该等仪器有助于终端医院客户进一步与国际先进医疗水平接轨,提高医院对疑难病症的诊疗水平,也有助于公司和终端医院的长期合作。 公司在引入Viewray仪器的同时向原厂提供境内医疗器械注册证申请相关的支持性服务,进一步实现了自身与境外具备高新科技原厂的利益绑定。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合作平台对接境外原厂与大中华地区客户,具备国际背景下放肿等领域仪器引进优势。 5、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聚集了多位拥有丰富体外诊断产品流通与服务领域经验的专家型人才,组建了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公司管理团队成员多具有数十年的医疗器械行业从业经历,核心经营团队主要来自于飞利浦、贝克曼等跨国医疗公司大中华区的经营团队,了解医疗市场需求并具备产品市场前景的判断能力。 专业的管理团队使得公司既能紧跟医疗行业发展趋势,又能够及时掌控下游市场需求,是公司保持行业竞争地位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6、品牌及先发优势 公司是我国体外诊断产品流通与服务领域领先的集约化服务商之一,也是国内较早在体外诊断领域提出集约化销售方式的综合服务商。公司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和内容,拓展业务服务网络,与上游供应商保持紧密合作,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在集约化服务领域具有较高的品牌价值。 7、渠道优势 公司已经同百余家三级医院主要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建立了战略合作,向其提供全面的体外诊断产品集约化采购服务。公司已经为客户提供了长期、稳定、可信赖的服务,帮助客户实现降本增效。出于采购成本、具有较多品类、较高综合服务能力的渠道商稀少的考虑及为保障产品长期稳定供应,客户通常不会反复更换供应商。公司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已经拓展蔓延到客户运营的每个环节,双方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 8、经验优势 公司在十数年为客户提供体外诊断产品集约化服务的过程中,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需求积累了长期的行业经验,并基于行业地位、品牌口碑和已有客户资源不断地拓展新的客户。同时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过程中,作为桥梁推动两岸医疗机构携手共进、经验交流、资源共享,进一步推动两岸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系以创新和服务为本的公司,是专注于医疗流通领域的渠道商,具备与境内外试剂耗材和医疗设备的原厂、各大代理商及医院缔造长期互惠、合作共赢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已建立了覆盖百余家三级医院主要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的合作共赢关系,向其提供全面的体外诊断产品集约化采购服务,通过减少原厂与医院之间的代理层级来为医院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公司基于大量的集约化服务经验,还向主要客户派遣专人驻场并协助进行库存量管理、采购量预估、科室专业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落实为医院降低耗占比。 除上述业务外,公司还对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两岸医疗交流、人才培训等差异化增值服务。 公司利用其一直以来搭建的两岸交流平台,汇集两岸医疗资源百家之长,积极投入开发拥有著作权的医院科室运营管理软件,并以授人以渔的方式协助医院培养科室运营管理的种子团队,让医院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提供客户提质增效的服务。 上述为医院提供提质增效及降本降耗的服务,而且在提供医院赋能服务的同时还能为与公司合作的产品厂家的竞争力增值加分,从而共同赢得商机,这是公司在商业服务上的创新。 在现今各级政府推出多项高质量管理和降本降耗及集采要求的大环境里,公司以这样能对医院及对厂家双向赋能的平台来拓展业务正逢其时,目前已累积建立了与一千余家国内外试剂、耗材原厂和各大代理商的长期互惠、以非代理无需库存且不要求排除竞品的多品牌厂家共赢的合作关系,一起为医院提供近17,000个品项的体外诊断产品集约化采购服务,且能供应的项目也从试剂开始扩展到更大需求规模的医用耗材,同时基于公司长期的良好商誉及具备上述产品全方位且多品牌覆盖的供应商关系,更有诸多知名的国内外生产厂商冀望进一步发展与公司的合作,将他们与众多医院的集约化采购服务协议中的非自产产品交予公司向供货厂家采购,这又带给公司全新和更多样化的商机。 公司医疗产品流通业务首先代理国外创新医疗科技原厂设备,主要面向大中华区的医院,这是产品服务上的创新。公司核心经营团队主要来自于跨国医疗公司大中华区的经营团队,了解医疗市场需求并具备产品市场前景的判断能力。十余年来,公司已成功代理并引入包括境外原厂Accuray、TearScience、Viewray在内的多项国外先进医疗设备,合作期内获得原厂授予的最佳全球代理商、最佳生意伙伴等奖项,相关代理产品覆盖70余家医院,并提供长期的维修服务。 公司医疗产品流通业务还包括在医疗产品渠道网络中提供的流通服务,协助上游原厂及总代理对次终端代理的业务推广,积极发挥渠道优势。 经过多年在行业的深耕和发展,公司在国内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服务网络,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与医疗机构等终端客户签订中长期的业务合同,相应提升了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给公司带来挑战,公司虽然主营业务属于临床检验试剂,但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向医疗机构提供病患服务的临床检验试剂,并非主要从事因新冠带来的核酸检测试剂业务,核酸检测试剂在公司营业额内占比极小。公司下游医疗机构集中力量救治新冠肺炎患者,为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医院常规就诊人数减少,导致常规就诊所需的试剂耗材消耗降低,面对疫情冲击,公司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在做好防疫的同时,加强市场开拓和营销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24,352,486.66元,同比增长4.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12,739.53元,同比增长3.6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设立软件研发团队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由于疫情原因,导致客户回款延迟。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期购入大额银行存单产品导致投资活动净流出上升。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以及支付现金股利的共同影响。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73,794,879.4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0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本报告期合玺医疗科技贸易 (上海) 有限公司更名为合益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6月27日领取了更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178589794的营业执照。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体外诊断行业已经成为国内医疗卫生行业内发展较快的领域之一,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以及国家政策的鼓励,将吸引更多的厂商进入,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如果将来公司不能在产品布局、销售与服务网络等方面持续提升,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新型肺炎疫情风险 由于目前疫情尚未根本性结束,防疫工作仍需持续。未来若国内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成效不能持续或者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等其他影响,公司下游医疗机构集中力量救治新冠肺炎患者,为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医院常规就诊人数减少,导致常规就诊所需的试剂耗材消耗降低,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合富控股为柜买中心上柜公司,股票代码4745,股权结构分散。报告期内,李惇夫妇及子女(包括李惇、王琼芝夫妇、王琼芝控制的Crown Technology Co.,Ltd.以及其子女李颖杰、李颖文)始终持有合富控股最多的股份且无法对合富控股股东会及董事会形成有效控制,因此合富控股无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不排除公司治理格局不稳定或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效率降低的情况出现而贻误业务发展机遇,进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波动的风险。 (四)Viewray设备在公司代理权区域的产品注册及减值风险 公司已取得境外高新放肿治疗设备Viewray磁共振引导直线加速器在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的代理权以及中国大陆四台仪器的销售权。报告期内该等设备全球市场的销售数量和价格情况良好,全球市场单台设备的终端销售价格约为7,000万元人民币。 目前公司已与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和清远市人民医院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在该等医院开展临床试验以及在设备取得注册证后以合法的程序买断该等设备,该等医院均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设备配套机房建设;同时,公司已在中国台湾地区取得多家医院的采购意向书。 目前,该等设备已在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取得了注册证;于中国大陆的NMPA注册工作尚在推进中,于中国香港的注册工作尚未开始。若未来该等区域无法完成注册工作,则公司仅能够在中国台湾地区销售该等设备,可能对公司流动性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同时,该等设备具有研发周期长、销售金额高、销售周期相对较长的特点,若未来相关产品发生终端销售价格下降或其他从事相关业务原厂进行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公司可能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五)“两票制”推行的风险 自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布以来,医疗卫生行业改革不断深化。2016年以来,国家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出台了“两票制”政策,主要目的是解决当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群众的疾病负担。 公司目前业务范围内,“两票制”实施前后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小幅波动,没有受到明显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游原厂及其一级代理商的采购占比为86.29%;其中公司通过上游原厂采购或与上游原厂签订协议并由原厂协调其一级代理商所形成的采购占比(未包含向Viewray采购进口放疗设备的金额)别为25.27%,且该等供应商未要求公司承担代理义务、竞品销售或排他性条款。如果在体外诊断试剂领域全面推行“两票制”,公司仅能够向上游原厂进行采购,届时若上游原厂要求公司签订排他性条款,则可能导致公司的供应商数量及供应产品品类受到较大限制,使得公司业务模式的竞争优势减弱,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六)集中采购的风险 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现针对体外诊断产品的集采政策,地方性的体外诊断产品集采政策仅有安徽省等少数地区实施,尚未涉及公司业务开展区域。集中采购政策的目的主要为压缩体外诊断产品的终端价格,与挂网定价同属于政府参与定价政策的方式,政策具有相似性。公司目前业务范围内,政府参与定价政策实施前后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小幅波动,没有受到明显不利影响。 公司体外诊断产品集约化业务持续向医院提供多维度、高质量的服务,形成了较强的客户粘性和上游原厂的谈判地位。若未来集中采购全面实施,且公司上游供应商未能入围集中采购目录,同时公司未能持续增强与原厂和终端医疗机构的合作并将集中采购产品纳入体外诊断产品集约化业务范围,则可能导致公司的供应商数量及供应产品品类受到限制,使得公司业务模式的竞争优势减弱,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完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2)。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专注于医疗流通领域的渠道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未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 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2、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目前 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下简称“竞争业务”);(2)不会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从事竞争业务的企业 (以下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方式拥有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3)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 助。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企业或本企业的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将于其受拘束的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立即通知公司,以适当方式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予公司及下属企业,由公司 及下属企业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产生同业竞争。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 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企业不再是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2)公司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公司的股票 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5、“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 (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 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注(2):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止,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 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注(3):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满十二个月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发 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4):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满十二个月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本 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5):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在锁定期(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6):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锁定期(包括延 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 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7):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 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在不违反证券法规并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 合富(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合富控股及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以下全部或者部 分措施稳定公司股票价格: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之股份等行为的规定时,公司应当在3个交易日内 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函,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在与各方协商的基础上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依照以下顺序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 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公司董事承诺就董事会审议该等股 份回购事宜时投赞成票。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 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且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 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2)公司单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 (3)如果公司股价自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 法定上市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方案,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如在一年内两次以上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应持续实施回购股份,每一年度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30%。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在公司符合本承诺函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 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 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控股股东、合富控股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增持公司股票 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公司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回购股票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 时,控股股东、合富控股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 金分红金额的20%。控股股东履行前述增持义务时,合富控股将承担敦促义务。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