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佳电股份(000922):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佳电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清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进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洋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有关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下半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和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中的“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有电机、屏蔽电机电泵制造与维修;电机、防爆电气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类型及型号 产品类型 产品型号 YAKS、YAKK、TAW、YA3、YAPT3、YZYKK、YZYKS、 TZYW、TZYW/TAW、TBYC、TBYCP 、YBX、YBF、 防爆电机 YB2、YB3、YBX3、YBX4、YBX5、YBBP3、YFB3、 YBFB3、YFBX3、YFBX4、YBPT3 YZR、YZR2、YZR3、YZP、YZP2、YBZ、YBZS、YBZE、 起重冶金电机 YBZSE、YBZP、YBZP2、YFBZP、YBZPE、YG、YGP、 YPT YBI、YBB、YBJ、YBD、YBS、YBSS、YBSD、YBUD、 矿用电机 YBU(S)、YBC(S)、YBK3、YBF3、YJVFG 屏蔽电机、电泵 YP、YBP、P、PB、PBN、PBZ、PBR、PBJ、PBX、PBL Y、YKS、YKK、Y3、YX3、YE3、YPT3、YEJ3、YE4、 普通电机 YE5、T、TK、TDMK、TMW、TL、TYC、TYCPT TAW、TZYW、TAW/TZYW、 T、TW、TK、TL、TF、 同步电机 TDMK、TMW 核用电机 HY、HYL、HYKK、HYKS 永磁电机 TYBP、TBYG、T(B)YC、T(B)YCP、TYCX、TYPKK、TFBY 作为我国特种电机的创始厂和主导厂,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冶金、矿山、交通、环保、造纸、制药、污水处理、船舶、水利、电力、航天、粮食等领域。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采购主要手段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自主招标两种。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原材料采购通过议标方式进行。所有采购均遵循质优优先、价低优先、近途优先的原则,辅助物资采购主要以电商平台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用户需求,按照订单进行多品种批量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派驻式的销售模式,市场布局是以各办事处直销为主,代理商分销为辅,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设有办事处、代理公司和行业处。 4、研发模式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设有国家防爆电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哈尔滨研发分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与高校企业合作为辅的研发模式,运用先进的电机设计分析系统、三维设计、电磁场分析、大中型电机有限元软件,提高计算水平、核算能力,提高产品技术质量水平,确保公司产品创新性与技术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四)产品竞争优势与劣势 1、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计划,研发的产品曾多次获得过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结合国家新的能源标准要求及自身产品结构,完成研发成效如下:取得 YBX5、YE5系列电机产品能效标识、节能认证、防爆认证、CCC认证;YJKK系列高压方箱电机产品系列化、批量化研制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完成霞浦核电、漳州核电、太平岭核级电机产品供货;田湾核电冷却回路增压泵,顺利实现国产化替代,解决了卡脖子难题。 2、防爆电机的主导地位优势 国家防爆电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在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依托于行业、领域科技实力雄厚的重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高校,拥有国内一流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该中心的设立标志着公司在防爆电机领域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公司防爆电机领域的主导地位。 3、“飞球”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优秀的品牌形象,良好的商业信用,积极进取的企业文化,是我国特种电机的创始厂和主导厂,曾研制生产我国第一台防爆电机、第一台起重冶金电机、第一台屏蔽电机、第一台局部扇风机、第一台增安型无刷励磁同步电动机、第一台正压外壳型防爆电机和第一台主氦风机。通过多年的持续创新,公司产品能效水平可与国际一流企业的产品竞争,已成为国内产品品种齐全、竞争力领先的特种电机企业。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之路,通过产品技术的不断进步,进一步提升“飞球”电机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 4、竞争劣势 公司地处东北,受到地理位置的影响,物料向内、向外运输距离较长,尤其冬季运输不便,导致运输成本偏高;公司周边生产配套能力弱化,外协加工成本不断上涨,导致加工成本偏高;北方供暖期长,相对比南方供暖费也要高。而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均处于中原及南方,无论是运输费用、配套加工费用还是取暖等费用均低于公司。各种生产成本无形增加,压缩了公司的利润空间。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经营计划,稳步推进整体业务发展,业务部门抢抓下游客户各种商机,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借助新品上市和供应链实力提升的大好机遇,加大了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公司持续推进精益生产,加强成本管控,努力克服疫情因素、主要原材料供应紧张及价格上涨等不利影响,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9.61%。未来,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各项驱动因素,努力实现公司业绩可持续增长。 (六)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态势 21世纪世界各国对碳排放指标均给予高度重视,我国也承诺 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因此高效节能电机在未来仍是电机行业主要发展趋势。 新发展理念为制造业提出众多的发展方向,主要方向是推进智能化、精细化、绿色化、服务化、品牌化,由此提升制造业的附加值,同时,加快制造与服务的协同发展,促进制造型企业向制造+现代服务型企业转型发展也是重要发展趋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22年上半年,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在全国中小型电机行业协会内排名第三,作为我国特种电机的创始厂和主导厂,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研发团队、提高研发能力。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石油石化行业、煤炭及煤化工行业、钢铁行业、核电、火电行业等能源性行业,除此以外,在新能源、环保、造纸、港口、制药、污水处理、船舶及水利等行业也均配有公司产品,多元化的产品特点增强了公司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很强的自主研发能力,主要产品技术均为自有技术。2022年上半年,公司以“佳木斯技术总部+哈尔滨技术总部”的“技术双总部”为模式发展,加速人才梯队建设,现有科技人员 214人,中、高级职称人数 153人,技术人员占比 24.6%,获得国家专利证书百余项。科技人员秉承工匠精神,不断探索电机领域的新技术、新理论,为公司新产品的储备开发和推广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深入拓展公司产品种类和产品应用领域,依托技术创新推进企业发展。 公司始终注重校企合作,与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校企双赢。同时,实行标准引领的研发理念,紧紧围绕国家各项标准化战略和政策,以标准优势固定技术优势,巩固公司“企业标准领跑者”的领先地位。 (二)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具有在机械制造、市场研究、经济运行、资产财务、人员管控、法律合规、金融证券等多个领域的长期从业经历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对公司及行业发展方向的把握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和前瞻性,为保持公司竞争优势提供了保证。 公司推行“三级书记抓质量”活动,严管产品质量,形成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装调试、销售服务在内的一整套质量运行保证体系;优化采购方式,紧盯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建立科学有效的采购管理制度,实行高效成本管理;从规范运作、审计监察、法律合规等方面“多管齐下”,防范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销售团队优势 公司电机产品市场应用领域广泛,涉及多个行业,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在全国各大主要城市均有销售网点及服务点,拥有庞大的销售及售后团队以及完善的经销、分销体系,已建立基本能覆盖全国市场的销售网络。公司通过信息化系统为载体,提高信息传递速度,在为用户调试、安装、服务时以就近为原则。优质的服务已成为公司的第二销售,为公司维护用户及市场开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信息化管理优势 公司信息化系统已覆盖销售、采购、仓储、生产、质量、财务、设计、工艺等所有业务层面,拥有完整的业务数据链条,整体水平较高,集成性强。2022年上半年,公司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技术等技术手段为管理与决策提供支撑,持续推行“两化融合”,立足自身特点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实施具有公司特色的核心信息化系统及工业互联网“5+1”生产自动化战略,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行业内率先开发了在线智能监测、云服务诊断系统,为企业从传统制造业向系统制造及服务业转型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五)生产制造优势 公司拥有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和现代化智能车间,现有主要生产设备 1150台(套),拥有德国进口的卧式加工中心、NN20T高速冲槽机、4000KN双点闭式冲压机自动生产线、直线式多工位自动冲槽中心、N8T六工位高速冲槽机、VPI真空压力浸漆设备;有法国引进的数控绕线机和数控涨型机;瑞士引进的数控包带机和高精度慢走丝线切切割机;加拿大引进的数控包带机器人;中国台湾生产的数控立车、数控铣镗加工中心、全机能数控卧车;行业领先的数控重型卧式车磨床、日本技术的卧式加工单元和有德国技术的申克平衡机;有行业领先的数控双面镗床、数控铣镗床和五轴加工中心、数控龙门加工中心、数控磨床等具有代表性的专业设备;有多条自动生产线、检测试验线等大型现代化喷涂、装配、试验系统。报告期内,公司新进了国内领先水平的 400吨落料线、压铸机、熔铝炉、模具加热炉等。 (六)产业规模优势 公司的防爆电机、起重及冶金电机、核电电机、屏蔽电机(电泵)等产品主要用于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冶金、矿山、交通、环保、造纸、制药、污水处理、船舶、水利、电力、航天、粮食等领域,为我国人造飞船、卫星、火箭发射、核电站、葛洲坝、三峡、南极长城站等多个高科技领域提供了可靠的驱动力。公司拥有佳木斯、苏州两大生产基地,生产能力可达到 1000万千瓦以上,国内主要城市均设有产品服务中心和销售机构,并在持续推进产业链延伸,逐步形成现代化服务产业布局。 (七)产品专利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有效专利 207项,其中发明专利 15项,实用新型专利 188项,外观专利 4项。这些专利有效保护了公司的市场,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和价值。报告期内,公司有11项专利获得授权,5项为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实现的成果,为公司新产品推广过程提供专利保护;6项为制造工装或工艺方法,是公司通过对制造工艺的研究而设计的新工装或工艺方法改进。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不适用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单个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出现大幅波动,且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政策风险 电机制造企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和国际经济增长幅度影响较大,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但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目前新冠疫情持续波动与反复,国际环境日益错综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可能给公司带来政策风险。 应对措施:持续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根据产业政策灵活调整营销策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新动向,制定和贯彻相应的防疫制度文件,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安全;及时调整业务和产品策略,提高经营工作质量,尽可能减少疫情不利影响,有序推进年度经营计划。 (二)法律风险 公司于 2017年 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中小股东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公司索赔,给公司利润总额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已成立中小股东诉讼工作小组,通过“一对一”和解渠道,已对符合赔偿条件的部分股东进行赔付,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处理相关诉讼案件。 (三)经营风险 1.供应商管理风险 公司未与供货商形成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供方订货量十分饱满时,不能优先排产公司产品,可能造成交货滞后,不能满足公司需求的风险。 应对措施:严格按照战略供方、优秀供方等分级管理,对重点原材料进行重点管控;与优质供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从根本上解决战略安全问题;持续开展新供方开发工作;完善供应商实时动态评价和预警机制,提升供应链的应变能力。 2.人力资源风险 由于地理位置、工资待遇、客观环境等因素,公司面临“人才引进难,人才流失易”的困境,人才引进和培养都存在一定风险。 应对措施:拓宽招聘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校招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调整支撑评聘制度及收入分配模式,增强内生动力,防止核心人才流失风险。 3.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电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电磁线(铜材料)、硅钢片、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大额采购主要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原材料采购通过议标方式进行,部分材料开展电商采购方式,遵循质优优先、价低优先、近途优先等原则。 定期研究价格趋势,适度进行原材料储备。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⑴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80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48,989万股的 2%,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80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其中:计划首次授予 882万股,授予 153人,预留 98万股,限售期 24个月,解除限售期 48个月,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个月; ⑵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49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⑶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 ⑷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 980万股调整为 975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总人数由为 153 人调整为 15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82 万股调整为 877 万股,预留股数不变;首次授予登记日为 2019年 12月27日,首次授予上市日为 2020年 1月 17日。 ⑸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价格及股数》《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公司向 24名激励对象授予 117.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上市日为 2021年 1月 25日。2021年 3月 8日,公司完成 3名因离职及工作调动的原因而丧失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⑹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2年 1月 17日为符合条件的1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完成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工作,合计解除限售 252.6万股;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 3名丧失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工作,合计回购11万股。 ⑺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2月 6日、2019年 12月 28日、2020年 1月 4日、2020年 12月 15日、2021年 1月 22日、2021年 3月 8日、2022年1月7日、2022年7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防治污染设施主要是锅炉除尘和污水处理站。报告期内,锅炉运行期间,除尘设施运行良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2021年公司增加了浸漆烘干炉除尘设施,对通风装置增加了消音和除味装置,喷漆工序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2022年上半年,对排污许可证办理了续证,新上技改项目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对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经专家评审后,在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目前,公司环境监测是通过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监测,自身不具备监测能力,2022年上半年第三方公司按要求完成了环境检测。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按照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对公司涉及环境公开的信息,在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按计划逐步更新高耗能在用变压器; 2、对于引进的新设备尤其是高耗能的炉窑加热等设备,要求厂家产品满足国家新版的能耗要求; 3、引入绿色能源和清洁能源。如:高新区新建厂区、厂房积极采用太阳能供电方式;减少燃油叉车,逐步改为电动叉车。 上述措施,公司已列入计划,并逐年更新,碳排放减少效果明显。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客户、员工、合作伙伴、环境等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共同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 1、坚决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方针,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2022年上半年,正常落实职工各项福利待遇,同时,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完成社会招聘130人,2021届大学生签约50人,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 2、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公司领导看望慰问了公司劳模工匠、困难党员、困难职工、退休老干部,用心用情做好关心关爱职工群众,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3、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面对疫情反复,稳步推进生产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国企产业链带动优势,促进合作共赢,带动地方企业健康发展。 4、积极承担起国有企业的社会公益责任,组建志愿服务队,为松花江沿江步栈道清理垃圾,通过活动的开展,为保护环境、建设文明城市贡献国企力量;组织公司青年爱心献血活动,展现了公司广大青年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进一步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营造了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5、坚持“合作共赢”的供应商管理理念,建立建全供应商评价机制,推行供方产品第三方检测验收机制及供应商分级管理,通过定期开展合格供应商评价,提升供应商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推进“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用户理念,通过开展高层互访、用户走访、电话回访、举办展会、售后服务等方式,以客户需求为己任,以设备安全运行为工作出发点,全心全意为客户做好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6、认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总体部署,有效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积极研发节能、环保、低噪、高效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坚持和倡导“绿色发展”理念,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 7、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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