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捷顺科技(002609):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捷顺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 8月 24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唐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翠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建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内容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该章节全部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 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智慧停车领域,通过持续的停车行业智慧化建设,提高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高车场运营质量、 提升车主停车体验。2022年,公司在原有智能硬件、软件及云服务、智慧停车运营等三大主营业务基础上,发展了停车 时长及停车收费这一新主营业务,实现对智慧停车领域的全生态覆盖。 1、智能硬件业务 智能硬件业务为公司传统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智能停车管理系统(车行)、智能门禁通道管理系统(人行)两大产 品线。公司的智能硬件产品广泛应用于住宅物业、商业广场、写字楼、交通枢纽、政府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 社会各个领域,同时公司的城市级智慧停车已应用于国内 50多个大中小城市。公司基于“智能硬件+生态平台”为整体系 统化建设思想,坚持自主研发,以设备 IP化、接口标准化、自组网技术、AI技术(智能视频识别)等技术为核心,形 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车行、人行的全系列智能硬件产品,能满足各领域、各层级的客户需求。 1.1 车行智能硬件 公司停车场智能硬件产品形成可视化交互、扫码支付、当面付、无感支付、室内定位、场内引导、一键上云等核心 功能,同时所有停车场设备均通过不同层次的功能,完全接入云托管、移动岗亭、移动坐席,完成对无人值守的业务支 撑。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停车场智能硬件产品已经形成包括车场控制机、智能道闸、车位引导系统、车位管控设备、 路内泊车检测设备、车场外围产品等在内的高、中、低全系列的产品布局,能够有效满足各种场景客户的需求。 1.2 人行智能硬件 人行领域,公司为社区、园区、景区、楼宇等客户提供系列化的通道、门禁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并将人脸识别技 术全面应用到各个门禁通行场景中,同时,为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测温及防控需求,公司将测温功能在原有产品上进行 无缝对接,并进一步推出电子哨兵设备,助力新冠疫情防控。实现了包括室内、室外、通道闸、墙面、嵌入式等各个安 装环境的应用,人脸应用全面开花,打造一个具备专业化、智能化、标准化、便捷性、高体验、全覆盖的人行解决方案。 2、软件及云服务业务 软件及云服务业务是公司近几年重点培育发展的新主营业务。公司软件及云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天启智能物联平台、 停车场云托管服务、云停车/云门禁业务、城市停车管理平台等具体业务。软件及云服务业务应用包含终端部署和 SaaS 两种模式。 2.1 天启智能物联平台(终端部署+SaaS模式) 捷顺天启智能物联平台基于智慧物联,把企业的物与物、物与人、人与事进行有机在线链接,从而形成统一业务管 理大脑。天启智能物联平台涵盖车行、人行、考勤、消费、访客、巡更、会议、防疫、移动岗亭等诸多业务模块,覆盖 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使管理形成集中化管控的服务模式,进而实现智能运维、智慧运维、业财一体化、电子发票、消 费打折、无人值守,达到物管部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收入、提高效能、优化管理的经营目标。 捷顺天启智能物联平台的销售方式为两种:一种是通过产品销售终端部署的方式,另一种是将云平台、门禁、考勤、 消费、访客等功能模块化,分模块以 SaaS的模式进行销售。 2.2 停车场云托管(SaaS模式) 停车场云托管业务,是向停车场运营方提供的一种无人化智慧停车场建设及托管服务。云托管业务通过互联网集中 管理车场岗亭的云服务系统,采用捷顺自主的“硬件+平台+服务”一站式服务以打造无人值守智慧车场,助力车场运营方 实现运营降本、提效、增收,同时提升车主的停车体验。云托管业务采用 SaaS服务模式,按月收取托管服务费,一般托 管合同服务期限为 3年-5年。 业务上,云托管业务依托前端智能识别、后端 AI大脑、线上缴费、无感支付、巡逻岗、云坐席,构建停车场景完整闭环,全面了解车道现场情况及解决车主碰到的问题,构造无人值守全场景,提升车主服务体验的同时,大幅降车场 岗亭人员的数量。通过捷停车形成的车位运营、错峰停车、广告运营、商户引流、营销推广等业务对停车场进行运营赋 能,实现停车场客户增值运营。 2.3 云停车/云门禁(SaaS模式) 在对行业发展判断的基础上,公司推出捷顺智慧物联“云端+终端”的管理软件云化解决方案,本质是通过管理软件 SaaS化部署的模式,来替代之前管理软件终端部署的模式,具体产品化后就是云停车和云门禁产品。 相对于传统终端部署的方式,对于客户来讲,SaaS模式部署后可以为客户节省服务器及软件投入、减少项目工程费 用、降低后期运维费用,还能使运维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更及时处理,全方位助力物业管理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对于 公司来讲,公司具有庞大的项目存量,每年还新签上万个项目,SaaS模式部署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软件服务的持续性收 入,另一方面,可以大幅降低公司后续的运维服务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质量和业务的快速发展。 2.4 城市智慧停车云平台(终端部署+SaaS模式) 城市级智慧停车云平台主要是面向城市管理方,以城市公共停车资源的信息化管理为切入点,通过建设城市级智慧 停车管理云平台,为城市级客户打造的城市静态交通管理系统。平台向下接入城市道路路侧停车位,通过前端 Lora地磁 /NB地磁/高位视频车牌自动化检测识别等多种方案实现对路边停车的管理。平台同时还接入城市路外运营停车场,形成 路内路外车位资源拉通一体化,从盘活城市停车资源和提升车位利用率的角度,解决城市停车难、治理难的问题。同时, 通过整合了城市级的停车资源和其它出行服务资源,进一步满足了政府对整个城市静态交通资源的管理和市民多样化出 行诉求。 3、智慧停车运营业务 公司智慧停车运营业务以控股子公司顺易通为主体,以“捷停车”为品牌,依托捷顺科技主营业务,借助母公司强大 的市场、推广服务网络及技术研发实力,整合与停车相关的各类资源,重点围绕线下 B端停车场景建设和线上 C端用户 拓展,形成以智慧停车为核心的互联网运营业务,打造中国最有价值的智慧停车运营企业。捷停车智慧停车业务经过几 年的发展,应用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已经成长成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停车运营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捷停车累计签约智慧 停车场超 2.5万个,线上触达用户数超 8,100万,线上月日均交易订单约 230万笔,2022年上半年累计线上交易流水人 民币 38亿。 目前,公司的智慧停车运营业务主要包括通道服务业务、广告运营业务、停车交易服务业务、车位运营业务、停车 时长业务等。 3.1 通道服务业务 智慧停车业务高频、刚需的特征,形成与每一位车主高度关联,是连接一切的线,更是互联互通的面。基于智慧停 车开放平台的建立,以平台为端口与银行、保险、汽车后市场、车生活服务、本地生活服务等连接,将线下的停车行为 转化为线上的服务,同时,连接线下的消费行为进行转化和变现。通道服务业务主要包括:(1)基于停车场景金融化的 通道服务。比如与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形成了通道服务合作,通过与银行进行无感支付的合作,开展停车打折、停车 券反补等;通过与保险机构合作,实现购买保险与停车券优惠结合等。(2)基于停车场景精准化的通道服务。与地图商、 车机服务商进行联合,建立基于车场车位的精准导航服务,同时为人、位、车机互联的提供基于停车的精准化数据服务, 形成找位、预估费用、广告触达等一系列精准数据服务内容。(3)基于停车场景生活化的通道服务。通过智慧停车运营 平台和停车这一高频和精准的场景切入,触达车生活服务如加油、洗车、保养、美容等车生活服务。(4)基于停车场景 功能化的通道服务。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不断发展,对停车场设施功能提出了新要求,线下停车场要承担能源补给、车 辆停放等功能;线上云平台要承担信息共享、联网互动、车机互联、人车互动等功能。 3.2 广告运营业务 智慧停车业务具有天然的刚需、高频、客户精准、覆盖面广等因素,为广告运营提供了很好的市场基础。“捷停车” 拉通 APP\公众号\H5\生活号等线上应用和线下的车场场内空间,实施基于位置、基于业态、基于人群画像的精准广告推 送和触达。采取线上线下互动的模式,进行大规模、精准化广告覆盖,充分整合利用车场显性和隐性广告资源,使广告 运营投放直接有效触达连接。 3.3 停车费交易服务业务 智慧停车业务为停车场管理方和车主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线上停车费交易和清结算服务,该项服务公司一般会 向停车场管理方收取千分之六的线上交易服务费。 3.4 共享停车业务 车位是停车场的核心资产,充分提升车位的利用率,通过时间与空间的错峰转移,实现固定车位的使用裂变,实现 车位的高效高频利用,同时解决不同业态之间不同时间段的车位互补。当前公司重点推广错峰停车业务,公司发挥平台 的优势,通过对线下不同业态的车位进行整合,利用线上平台推出闲时月卡、固定时段停车卡、夜间或周末停车卡等众 多错峰停车业务。如日夜错峰:住宅小区的日间车位资源共享给写字楼,写字楼的夜间车位资源共享给住宅小区;工作 日/休息日错峰:工作日商业购物中心车位资源共享给写字楼,休息日写字楼车位资源共享给商业购物中心;闲时车位长 租:个人车主选购车场固定数量闲时车位资源包,供个人车辆长期停车。车位运营业务的开展,一方面,为 C端用户提 供停车便利,增加公司线上交易流水,公司获得平台收益;另一方面,该业务的推出在为停车场管理方创造附加价值的 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业务的竞争力。 4、停车时长及停车收费业务 4.1、停车时长业务 停车时长业务是公司重点发展的新业务,该业务模式改变了捷停车的角色定位,在停车费交易中捷停车不仅仅只是 作为平台方的角色,而是成为停车费交易的主体。具体来讲就是,捷停车依托庞大的线上停车客户规模和交易流水规模, 向停车场管理方以一定折扣价规模化采购其经营停车场未来的停车时长,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将采购的时长通过线上 的方式销售给捷停车用户,捷停车在此过程中获得停车时长收入。该业务在为停车场管理方提前实现停车费销售收入获 得发展所需资金的同时,还能通过捷停车的线上引流提高车场的车位周转率。目前停车时长业务主要通过合同置换和直 接采买两种方式进行。 4.2、停车收费业务 在车位普遍紧张的大环境下,停车场属于优质的经营性资产。公司在业务开拓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通过承包等方 式获得目标停车场的经营收费权,开展停车场管理收费业务。公司通过对所承包的停车场进行技术改造,重点依靠公司 产品技术能力,通过云托管、车位运营、场景运营、充电运营等诸多的管理和运营方式,提升管理停车场的服务质量和 经营效益,获得停车场经营收费收入,实现与停车场资产方的共赢。比如,公司今年上半年中标的重庆公租房项目,为 公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得重庆市公租房项目共 11个组团的停车场(总计近 4万个车位)4.5年的经营收费权。目前, 该项目已经完成前期改造工作,进入管理收费阶段。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行业先发地位及品牌优势 公司是国内行业最早的进入者之一,经过 30年的发展沉淀,形成具有先发的行业卡位优势。公司车行产品和人行产 品强入口特性成为包括互联网企业在内的其他企业进入本行业绕不开的行业壁垒,流量入口价值明显。公司处于行业龙 头地位,营业收入、净利润规模远超同行业其他竞争者,在品牌影响、技术沉淀、渠道覆盖、服务体系、供应链能力、 客户沉淀等方面,以及对行业和客户的理解方面,具有较大的先发优势。 2、自主研发的全链条产品体系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研发,并拥用行业内规模领先的技术研发团队。过去五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近 7亿元,持续的 高强度研发投入使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从前端智能硬件、到 AI视频技术、到软件平台、到支付结算、到云服务、到移 动端应用的全系列化产品和应用,构建了“智能硬件+平台+运营”的全生态业务模式。从而整体提升了公司产品和服务的 竞争力,特别是在大项目、大客户业务的竞争时,公司的体系化产品优势和定制化能力优势就更为明显。 3、行业领先的营销服务网络优势 停车行业的行业销售模式决定了行业销售多是采取拜访式直销的方式,同时停车业务的应用特点对服务及时性有着 较好的要求。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公司已建成行业内领先的全国性销售服务网络,并仍在持续扩大中。截止本报告期 末,公司以直属分公司为主、销售类合资公司为补充的 50多家销售机构覆盖全国主要一、二线城市,形成对当地市场的 本地化深度经营。同时,公司的渠道市场还拥有 130多家经销机构覆盖 100多个二、三线城市,是公司营销服务网络的 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络优势有力地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及为广大客户提供持续优质的售后 服务。 4、智慧停车业务的规模和模式优势 捷停车已经发展成为行业内领先的智慧停车运营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捷停车累计签约智慧停车场超 2.5万个,累 计用户数超 8,100万,线上月日均交易订单约 230万笔,2022年上半年累计线上交易流水 38亿,各项数据均处于国内 智慧停车行业的市场领先地位。同时捷停车在发展过程中,通过自身已有的业务规模和业务特点,拓展形成的包括通道 业务、支付业务、广告业务、车位业务等在内具有规模化的收入模式。并且这些业务数据还在持续快速增长中,规模化 优势将进一步显现。这一规模优势将为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和与运营业务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在此基础上,2021 年,公司智慧停车运营主体顺易通公司首次实现盈利,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成为公司智慧停车业务的重要优势。 5、云服务业务转型的先发优势 公司已经形成的在行业内云服务转型的先发优势。公司依托全面的技术储备和对客户需求的把握,经过持续的产品 服务创新研发,已经形成了包括云托管、云停车、云门禁、天启 SaaS、智慧物业等在内的多个系列的云服务产品,并实 现规模化应用,截止目前,公司各项云服务业务累计应用项目超 10,000个。业务模式得到市场批量客户的认可,内部针 对云服务业务的机制基本成型,为云服务业务的规模化推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先发优势。 三、主营业务分析 2022年,是公司三年发展规划(2021年-2023年)的第二年,公司继续加速推进业务转型进程,加大新业务投入,新业务发展成果显著。三项新业务收入合计增长 55.01%,其中,智慧停车运营业务同比增长 44.65%;软件及云服务业 务同比增长 17.29%;新开拓的停车时长及停车收费业务带来 2,065.57万元的新增收入。但同时,2022年也是公司近年来 外部经营环境最为复杂的一年,上半年疫情在包括上海在内多地的反复及房地产调控政策带来的新建楼盘需求萎缩,给 公司传统主营业务智能硬件业务开展带来了较大影响,智能硬件业务收入同比下滑了 32.07%。加之年初开始,公司新总 部捷顺科技中心项目转固定资产,新增了折旧费用、运营费用,公司积极推进捷顺科技中心项目对外招商相关措施,效 果也比较显著,但出租率及租金收入的提升有个过程,因此该项目上半年产生约 1,000万的运营亏损。截止 2022年 7月, 捷顺科技中心项目当月已经实现运营收支平衡,随着出租率的进一步提升,预计在下半年将给公司会带来正向收益。 综上分析,虽然公司新业务仍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但受智能硬件业务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450,719,869.30元,较上年同期 550,472,983.55元,下降 18.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67,726.50元,较上 年同期 42,489,397.05元,下降 191.01%。 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1、智能硬件业务受到外部环境的挑战 智能硬件当前仍是公司最重要的主营业务,并承担着为新业务创造场景的资源的责任。报告期内,受外部环境影响, 智能业务承受比较的压力。首先是国内各地疫情此起彼伏对业务开展造成较大影响,上半年包括深圳、青岛、郑州、北 京、珠海在内的诸多分公司都不同程度收到疫情的影响,特别是上海及周边区域,二季度甚至无法正常开展经营。同时, 由于下游客户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上投入大量的预算和精力,存在部分需求延后以及项目暂缓的情况。其次,因受房地产 调控收紧政策的影响,新建项目需求减少,以及部分房地产开发客户信用风险增加,基于风险识别及防范,公司主动采 取谨慎保守策略,主动收缩了部分客户的风险订单,导致传统业务订单下滑。 虽然公司积极调整智能硬件业务的发展方向,比如:(1)做深存量市场,提升存量客户的业务规模;(2)优化客 户结构,重点开发政企类客户;(3)丰富产品线,引入电子哨兵、充电桩等新产品品类。但仍不足以抵消外部环境带来 的影响,报告期内,智能硬件业务同比下滑 32.07%。 2、软件及云服务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软件及云服务业务是公司转型的重要方向,公司在重点发展停车场云托管业务之外,继续推广包括天启 SaaS、云停 车、云门禁、车位管家等在内的软件云化业务,提升公司软件产品的云化率。上半年,云服务模式呈现高速增长,特别 是停车场云托管业务,新签云托管车道超 2,500条,并实现云托管业务收入增速超 10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停车场云 托管业务在线托管服务车道为 7,023条,云托管业务在捷停车智慧停车覆盖车道的渗透率进一步提升到 7.7%(截止报告 期末,捷停车智慧停车覆盖总车道为 91,000条)。公司今年针对云托管业务制定了系统的发展措施:(1)在 2021年试 点的基础上,将停车时长业务与云托管业务深度结合,解决部分客户的采购云托管服务的资金来源问题,提升公司云托 管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成交率;(2)通过大中型客户对云托管业务的项目试点工作,通过试点项目的良好效果,带 动一批中大型客户的云托管需求;(3)针对顺易通停车场设备分期合同逐步到期的客户,制定针对性方案引导客户升级 成为云托管;(4)继续完善和提升云托管服务对客户的价值和用户使用体验,不断提升云托管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上述 措施在云托管业务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虽然云服务模式收入呈现高速的增长,但软件业务中终端部署模式受智能硬件业务收入下滑以及子公司上海捷弈受 上海疫情的影响,该部分业务也出现一定的下滑,影响了软件及云服务业务的整体增速。报告期内,公司软件及云服务 业务继续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实现销售收入 5,581.81万元,同比增长 17.29%。 3、智慧停车运营业务规模和运营效益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捷停车持续扩大智慧停车的业务覆盖规模,加大服务商模式跨品牌停车场接入能力,半年新增覆盖智慧 停车场超 4,000个。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深入的场景和用户运营,虽然受疫情的反复影响,捷停车仍实现线上交易 规模、线上触达用户数、以及用户服务应用规模的持续增长: (1)半年末累计签约智慧停车场超 2.5万个,较年初增加 4,000多个; (2)半年末线上触达用户数超 8,100万,较年初增加 600万; (3)半年末周日均线上交易订单突破 230万笔/天,较上年末增长 20万笔/天; (4)半年累计线上交易流水人民币 38亿元,较去年同期的增长 19%。 在持续提升业务应用规模的同时,捷停车深入发展智慧停车运营业务。在深化发展通道服务业务、广告运营业务、 停车费交易服务业务的基础上,探索发展包括车位运营业务、会员业务等在内的新业务,形成新的规模化收入贡献业务。 报告期内,捷停车智慧停车运营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3,705.05万元,较去年同期 2,561.43万元,增长 44.65%。 4、新的停车时长及停车收费业务实现规模化收入 停车时长及停车收费业务是公司今年新开拓的业务。将停车场时长置换和时长采买模式融入到公司常态化的业务过 程中,在提升公司整体方案竞争力的同时,带来时长业务的新增规模。随着已签订时长项目的逐步上线,以及重庆公租 房承包项目在 6月初的上线运营,停车时长销售及停车收费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增量来源。报告期内,停车时长及停车收 费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2,065.57万元,为公司业务增长贡献增量。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 要求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房地产行业继续下行带来的智能硬件产品需求下降风险 受国内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的持续影响,房地产行业从 2021年开始进入明显的收缩阶段,公司所在行业的此影响主 要体现在来两方面:一是新建地产项目减少带来的智能硬件需求减少;二是部分房地产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带来经营风险 的提升。因为公司智能硬件业务中有 30%左右是新建项目带来的,如果房地产行业的继续下行可能将继续给公司智能硬 件业务带来需求下降的风险。为降低地产新建项目需求下滑对公司智能硬件业务的影响,公司抓住地产客户因为新建项 目受影响转而提升对物业经营板块的关注度这一契机,提出深耕存量的方针,重点与地产客户的物业板块开展深入的合 作,积极引入停车时长、云托管等新业务,以及停车费抵扣的合作模式,帮助客户改善现金流、促进客户降本增效,进 而提升跟地产物业公司的合作规模和合作深度。 2、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财务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的销售模式决定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规模的应收账款,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短 期内还会造成公司应收账增加的风险,包括当前地产行业调控带来的地产客户资信下降带来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也在 增加。为有效控制应收账款的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对合同质量进行严格的把控,并制定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保 障机制,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2)加强对中大型客户的资信评估,及时停止或降低与已经或潜在存在经营风险的 客户的业务合作;(3)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客户欠款回收。 3、新业务发展速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包括停车场云托管、软件云化、智慧停车运营、停车时长等在内的新业务已经成为公司业务增长的重要贡献来源, 也是公司战略转型的重要方向。虽然上述新业务已经实现批量的市场项目验证,并已经给公司带来了规模化的收入,业 务模式得到了市场的进一步验证,但是仍可能存在新业务的发展速度不达预期的风险。为推进新业务持续可靠落地,公 司为新业务制定了比较高的增长目标,也制定了相应的团队和考核激励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推广措施等。 4、人力资源不能支持公司转型发展的风险 公司近几年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发展,并培育了包括智慧停车运营、云托管、停车时长、城市停车等在内的新业务。 新业务在经过培育阶段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后,对包括产品、市场推广、销售、交付等在内的组织人才需求显著增加, 人力资源成为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风险因素。为此,公司从 2021年开始加大了上述岗位人才的招聘和储备,并成立了捷顺 学院,推进管理干部、核心骨干人才的培养,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还是不能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仍需要持 续推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5、国内新冠疫情反复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风险 当前国内新冠疫情还未完全消除,区域性的阶段疫情还在不断发生,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两方面影响。首先,因为疫 常的生产、销售、服务等经营活动带来影响。对此,公司在疫情常态化的情况下,积极做好各种预案准备,并发展线上 营销、线上销售、向上交付等运作模式,降低疫情可能带来的影响风险。同时,公司利用技术优势,积极开发和推广人 行防疫产品和方案,重点推广电子哨兵、人脸+测温通道产品等,在增加公司业务收入的同时,为全社会的疫情防控做 出自己的贡献。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 3月 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第四期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年 3月 2日至 2019年 3月 12日,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第四 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于 2019年 3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 明》。 3、2019年 3月 18日,公司召开了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9年 3月 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调整,具体为:第四 期股权激励计划划授予权益总数不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52人调整为 53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98.00万股调整为 1,273.50万股;预留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2.00万股调整为 126.50万股,预留比例未超 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20%。鉴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 2019年 3月 19日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 3.4元/股的价格向 53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273.50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 划调整后以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19年 3月 21日,上述首次授予的 1,27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事前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日期为 2019年 3月 26日。 5、2019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郭伟等 23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郭伟等 23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19 年 11月 25日,上述待回购注销的 485,0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645,884,741股减少至 645,399,741股。 6、2020年 2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鉴于公 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 2020年 2月 14日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日,以 6.26元/股的价格向 9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6.50万股。鉴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葛海军等 14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已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葛海军等 14人所持 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 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在确认股份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4名拟激励对象 因个人资金筹措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95,000股,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后续择机对尚未授予的 股份予以注销。本次实际向 89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1,17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截至 2020年 3月 10日,上述预留授 予的 1,17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完成, 股份登记上市日期为 2020年 3月 11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年 3月 2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0年 5月 18日,上述待回购注销的 398,0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 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645,399,741股减少至 645,001,741股。 截至 2020年 8月 18日,上述因拟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 95,000股回购股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645,001,741股减少至 644,906,741股。 7、2020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除需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审 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外,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92名激励对象解锁资 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 492名激励对象办理已获授的 35,45,100股限制性股票解 锁相关事宜。鉴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马兰英等 9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已与 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 9人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注销事 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0年 4月 28日,上述待解除限售的 35,45,1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解除限售预登记,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年 5月 8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0年 8月 20日,上述待回购注销的 209,000股限制性股票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644,906,741股 减少至 644,697,741股。 8、2020年 7月 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鉴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李旭等 21人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且已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 21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8,400股 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年 8月 14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0年 11月 26日, 上述待回购注销的 308,4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