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基策略 (110002):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09:17:12 中财网
原标题:易基策略 :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8月23日 送出日期:2022年8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 11000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12-09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4-21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07-12 在基金存续期间内,如果有效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 其他: 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 理人有权宣布基金终止。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投资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和良好成长性的股票,积极把握股 投资目标 票市场波动所带来的获利机会,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追求较高的中 长期资本增值。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范围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内在价值及 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于这类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 投资的80%。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上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 股票,通过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稳健、系统的选股方法与 主动、灵活的投资操作风格相结合,在分析研判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 主要投资策略 变化的周期性、上市公司成长发展的波动性的基础上,积极把握“价 值区域”内股票价格和价值波动对比中的投资机会。本基金可选择投 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A指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风险收益特征
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元 ≤ M < 100万元 1.50% 非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1.20% 非特定投资群体 500万元 ≤ M < 1,000万元 0.30% 非特定投资群体 按笔收取,1000 M ≥ 1,000万元 非特定投资群体 申购费(前收 元/笔 费) 0元 ≤ M < 100万元 0.15% 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0.12% 特定投资群体 500万元 ≤ M < 1,000万元 0.03% 特定投资群体 按笔收取,1000 M ≥ 1,000万元 特定投资群体 元/笔 0天 < N ≤ 6天 1.50% 赎回费
7天 ≤ N ≤ 364天 0.50%
365天 ≤ N ≤ 729天 0.25% N ≥ 730天 0.00% 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其他费用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资产配置风险;(2)本基金投资策略上比较积极主动,并且有可能相对集中投资于个别行业板块和个股而面临的风险;(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将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180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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