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圣元环保(300867):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圣元环保:2022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8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Shengyu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零二二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煜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富强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关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第十小节“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描述了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3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应当披露备查文件的目录,包括: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件; (四)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址:公司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1年 12月 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 15号”),其中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自 2022年 1月 1日起施行。按照最新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项目概况 《“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中提到的“到 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万吨/日,焚烧处理能力占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 65%左右。”相较于“十三五”期间 58万吨/日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 45%,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整个行业将保持良性推动和持续发展。在行业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国内大中城市的焚烧能力趋近饱和,随之而来的是行业新项目释放乏力,市场增长开始趋于平缓,高速增长期迎来尾声。 中国固废网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2022年上半年焚烧市场共计释放27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每月平均中标 4.5个,新增设计规模 2.08万吨/日。 与去年同期相比,2021年上半年共计释放 36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共计新增日处理能力 3.265万吨/日。 (2)行业发展特点及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期间,在垃圾分类以及“无废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我国垃圾焚烧市场不断演变之下,市场的争夺已逐渐从一、二线城市到三、四线城市,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在增量市场扩张受限的情况下,部分业内企业纷纷向餐厨、环卫等相关环保细分领域进行业务延展,与餐厨垃圾、污泥、工业固废等协同处置,同时存量项目的高质量运营亦成为企业竞争的关键所在。面向“双碳”目标,行业企业主动寻求低碳发展路径,更关注项目质量,专注做精细化运营,提升发电效率、热电联产等措施都将有效扩大企业的盈利空间,保障项目收益率水平,驱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尽管行业市场增量下滑已经发生,新增订单大项目、好项目减少,但结合我国“原生垃圾零填埋”的规划目标,以及未来县级和乡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等多重因素判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在“十四五”期间仍将继续保持较高速发展。 (3)行业发展政策支持 2022年 3月,财政部《关于 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同时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财政部网站发布《202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中“中央本级支出”从 2021年的 928亿元增加至 4,528亿元,预算数为上年执行数的 487.8%。 2022年 3月 24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及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底数。根据文件,自查对象包括电网和发电企业,范围为截止到 2021年 12月 31日已并网有补贴需求的全口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主要为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 2022年 7月 15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预算第 1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的公告》指出:2022年年度预算第 1次请款,财政部共预计拨付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 3,993,719万元,其中:风力发电 1,051,809万元、太阳能发电2,606,737万元、生物质能发电 335,173万元。 2、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节能环保服务的企业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主要业务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产业,以及其上下游的垃圾运输、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渗滤液处理等,公司主要通过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业务主要布局在福建、安徽、江苏、山东、甘肃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聚焦城镇固液废处理主业发展,做深做强固废处理产业链,同时亦积极开拓分布式光伏、海上风电、氢能等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公司主要通过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是指公司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符合相应环保要求,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用于发电,并将所发电力并入电网的全过程。 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是指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主要对城镇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去除其中的污染物质,再将净化达标后的污水排放入指定水体或再利用的全过程。 4、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由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入构成,其中发电收入=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垃圾处理收入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的单价按月进行支付。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收入系通过提供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收入=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费用单价。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分为询价采购和招标采购。其中,日常办公用品、原料药剂及单件小额设备一般采用询价采购;生产经营的主要物资、工程项目所需集中采购设备、材料或选择分包商一般由招标采购部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 (3)项目运营服务模式 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主要采用 BOT及 PPP业务模式,即公司与政府或政府授权方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根据协议,公司须依法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政府或政府授权方无偿移交项目设施及相关的运营记录等文件资料。 (4)项目拓展模式 公司项目拓展模式主要包括项目信息采集、项目接触、项目筛选、项目方案设计、投标或谈判、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项目总结等阶段。 公司在项目拓展阶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获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信息,并通过前期对所获得项目信息的了解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项目完成筛选后,公司制定项目设计方案参与政府或政府授权方的招标或谈判;项目中标后,公司与政府或政府授权方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公司根据协议进行后续投资建设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5.售电业务经营模式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垃圾发电的上网电量由电力公司全额收购,售电收入=上网电量×上网电价。 上网电价主要由基础电价、省补及国补三部分组成,其中标杆电价结算周期约为一个月左右,省补部分结算周期约为三个月左右,国补收入结算周期约为一年左右。国补电价部分对应的收入,待项目纳入国补目录或者补贴清单之后开始确认,同时将开始运营到正式纳入国补目录或补贴清单期间的累计国补收入一次性予以确认。 上网电量由公司在上网出线端装有电表计量装置,每月固定时间由当地电力公司对公司的当月上网电量进行抄表记录,所录数据经双方审核无误后,作为公司确认上网电量的依据。 6.市场地位 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目前在建及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 13个,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各 1个及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的收集、运输及终端处理系统。项目主要分布在福建、江苏、安徽、山东、甘肃等省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主要企业有中国光大环境(环境)有限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迅速,在技术实力指标以及毛利率、净利率等主要财务指标方面,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近甚至领先,体现出公司具备人才优势、项目管理效益高等综合实力,具有较强竞争力。 公司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采用了目前国际应用较为广泛、成熟的活性污泥技术,并根据不同项目的运营需求,采用了不同的细分处理工艺。目前运营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分别采用了 A/O工艺、CAST工艺、A2/O工艺和改良型卡式氧化沟工艺,在活性污泥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公司目前拥有污水处理厂 5个,垃圾渗滤液处理厂 1个,日处理污水超过 28万吨,但与同行业主营污水处理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污水处理规模和营收规模均相对较小。 7、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要通过项目的提级改造、扩建及新项目拓展的方式增加垃圾、污水的处理能力、协调环卫部门增加污水及垃圾收集量、并介入行业上下游业务等方式来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此外,公司通过加强对现有已运营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和技改升级如中温次高压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发电效率及有效控制生产运营成本。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1、报告期内新增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在建工程进展顺利,巨野圣元一期进入试运行阶段,庆阳圣元二期、泉州餐厨、莆田厨余项目正常推进中。此外,公司于 2022年5月成功中标福建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含运输)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中标(成交)金额 2,697.39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基于会计上谨慎性原则,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后,一次性确认自开始运营至正式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期间的累计收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有 6个已投产项目(垃圾处理规模为4,950吨/日)满足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主要条件和审核要点要求,均已按规定提交申报,目前尚未进入国补目录清单。 鉴于报告期内尚未收到项目被纳入国补目录清单相关通知,公司暂时不能确认相应国补收入,对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3、分布式光伏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投产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 5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运营分布式光伏项目 6个,合计装机容量 4,594.60KW,按照平均全年日照时数 1300小时计算,年可总发电量约为 597.30万千瓦时。 报告期内,已运营光伏项目合计并网发电量为 146.29万千瓦时。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项目技术优势 公司积极推进项目装备技术水平与行业最新技术水平接轨,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拥有有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80余项。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了国际通用、成熟先进的机械炉排炉技术,莆田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8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于 2020年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泉州圣泽-宝洲项目于2019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 2、项目经验优势 鉴于垃圾、污水处理工艺不同、需处理垃圾量和污水量不同、项目建设及运营环境存在差异、投资额大等多方面因素,政府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环境服务提供商的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公司一直专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拥有十几年的项目投资、运营及管理经验,目前已运营的项目包括 13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以及 5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和 1个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项目品牌优势 经过十几年深耕积累,公司在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领域已逐渐形成品牌优势。凭借成熟先进的业务技术和安全稳健的项目运营管理,公司先后获得了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中国固废行业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业、环保优秀品牌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在行业评比方面,公司所运营的莆田圣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南安圣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福建省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运行考评中获得一级评级,北峰项目、安溪项目、宝洲项目在福建省污水处理厂运行考评中获得优秀评级。公司旗下莆田圣元荣获“2021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2021北极星杯·创新发展电厂”;南安圣元、庆阳圣元荣获“2021北极星杯·公众开放优秀电厂”等荣誉。 4、业务协同优势 公司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污水处理”的业务协同运作模式,两者皆属于市政公用环保行业,主要客户都为政府相关部门。同时,公司目前主要采用 BOT模式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两种业务之间的协同运作能够有效地共享 BOT项目运营经验、客户资源、品牌资源等,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 5、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长期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对中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市场有着深刻和独到的理解,对行业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在市场经营拓展、运营成本管控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完善、严谨的项目选择、实施及运营的控制标准,可以根据项目规模、技术要求、客户特定需要、项目融资来源、预测内部回报率及项目投资回收期等条件,充分评估项目风险及回报,从而保证公司资源的高效利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稳定,经营模式稳定,相关的专利、技术及重要资源要素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持续推进业务开拓及日常经营管理等工作,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并取得重要成果。 一方面,紧紧围绕新阶段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生活固废处理主业,高标准要求建设标杆工程,同时加速布局新能源业务板块,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效益。 1、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13亿元,同比下降34.78%;实现净利润1.20亿元,同比下降68.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亿元,同比下降68.39%;总资产82.27亿元,同比增长5.39%;净资产33.16亿元,同比增长6.94%;每股净资产12.20元,每股收益0.4428元。 2、生产运营主要情况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已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累计接收垃圾进厂量272.37万吨,同比增长17.86%;累计发电量9.33亿度,同比增长26.12%;上网电量7.94亿度,同比增长24.02%。 生活污水处理业务:公司投资运营生活污水处理厂5个以及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1个,均位于福建省境内。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处理生活污水4,178.12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8.49%。 新能源业务:公司已运营6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4,594.60KW,按照平均全年日照时数1,300小时计算,年可总发电量约为597.30万千瓦时。报告期内,已运营光伏项目累计发电量146.29万度。 3、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厂电力业务的电源属于生物质能发电业务,经营区域包括福建、山东、江苏、安徽、甘肃等省,其电力生产规模、销售及发展趋势如下: (1)电源种类、经营区域、生产规模 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厂并网发电的电源都属于生物质能发电业务,其经营区域及生产规模如下:
单位:元
公司目前已投产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电量均未超出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其售电价格均为每千瓦时0.65元(2021年新投产项目尚未进入国补目录清单,国补收入未确认收入)。公司目前尚未参与绿电交易。 其他相关内容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 2021年年初认购了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亿元投资份额。中原前海基金于 2019年 4月即已开始运作,公司于 2021年 2月实缴投资 1.5亿时,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新老股东共享部分未分配利润,故去年同期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264.27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缴 2.25亿元,本报告期确认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为 8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垃圾焚烧(含售电)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相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主要系上年同期莆田圣元三期、南安圣元三期、郓城圣元二期和曹县圣元一期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一次性确认自开始运营至正式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期间的累计国补收入;同时,上述 2021年新投产的 6个项目尚未进入国补清单,暂不能确认国补收入。 报告期内 PPP收入相对上年同期减少较多主要系在建项目相对上年同期减少,建造服务收入减少;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减少较多,主要系运输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 报告期内福建地区营业收入减少较多主要系上年同期莆田三期、南安三期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一次性确认自开始运营至正式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期间的累计国补收入,另外上年同期泉州圣元提级改造项目在建期间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确认的 PPP项目建设服务收入较多,营业成本减少较多主要系上年同期泉州圣元提级改造项目在建期间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确认的 PPP项目建设服务成本较多。 报告期内山东地区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减少较多主要系上年同期在建项目较多,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确认的 PPP项目建设服务收入和成本较多,另外上年同期曹县圣元一期、郓城圣元二期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一次性确认自开始运营至正式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期间的累计国补收入,也导致报告期收入减少。 报告期内江苏地区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减少较多主要系疫情影响,外地垃圾运输受阻,进厂垃圾量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甘肃地区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有明显增加主要系庆阳圣元二期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确认的 PPP项目建设服务收入和成本较多,相应导致毛利率减少。 报告期内安徽地区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较多主要系上年同期安徽圣元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确认的 PPP项目建设收入和成本较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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