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科新发展(600234):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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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8:46: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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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34 公司简称:科新发展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黄绍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斌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第五部分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3
备查文件目录 |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文本 |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
章的公司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科新发展 | 指 |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山水文化 | 指 | 公司原名称“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天龙恒顺贸易 | 指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山西金正光学 | 指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提达装饰 | 指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山水乐听 | 指 |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 |
前海山水天鹄 | 指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真金砖 | 指 | 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 |
好山好水传媒 | 指 | 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山水传媒 | 指 | 深圳市广和山水传媒有限公司 |
山水云媒科技 | 指 | 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 |
酩庄商业发展 | 指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前海派德高盛 | 指 | 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科新控股 | 指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世纪恒丰 | 指 | 深圳市世纪恒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山西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科新发展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Kexin Development Co.,Ltd,Shanxi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KEXIN DEVELOPME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黄绍嘉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戴蓉 | 温庭筠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333号招商
开元中心1栋B座5楼 |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333号招商
开元中心1栋B座5楼 |
电话 | 0755-23996252/0351-4040922 | 0755-23996252/0351-4040922 |
传真 | 无 | 无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333号招商开元中心1栋B座5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23 |
公司网址 | http://www.600234.net/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科新发展 | 600234 | 山水文化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81,944,064.41 | 318,322,056.35 | -74.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60,809.11 | 5,263,509.09 | -224.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6,203,022.41 | 4,159,761.47 | -249.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84,694.65 | -48,303,066.07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09,593,284.34 | 615,014,385.89 | -0.88 |
总资产 | 918,107,881.01 | 1,045,264,600.25 | -12.1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50 | 0.0300 | -183.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50 | 0.0300 | -183.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0236 | 0.0205 | -215.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 | 3.97 | 减少 5.04个百分
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1.01 | 3.15 | 减少 4.16个百分
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792.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 -574,482.1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 | |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 -13,00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6,172.5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730.84 | |
合计 | -357,786.70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为主,同时开展广告传媒业务、写字楼出租业务。
受新冠疫情、公司业务子公司主要客户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及主要客户业务萎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广告传媒业务及写字楼出租业务收入均较上年同期下降。
结合上半年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认为有必要对现有的业务版块进行调整和优化,及时止损。经2022年8月23日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山水传媒股权全部出售,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业务将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为主,同时继续对自有资产天龙大厦进行出租管理取得租金收入。
(一)主要业务介绍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通过控股公司提达装饰开展,通过近年来业务的发展和工程经验的沉淀,公司可以向客户提供从设计及施工计划开始,到过程的工程施工控制、到售后服务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服务。
提达装饰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自主组织施工的能力,同时,为进一步扩大业务承接类型,提达装饰已取得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通过不断扩大工程资质范围,提升服务领域,已具备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服务业务的能力。
2、广告传媒业务
广告传媒业务通过控股公司山水传媒开展,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内容营销与数字传播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品牌营销”、“内容营销”、“数字营销”、“媒介营销”、“场景营销”等全方位营销解决方案。
3、写字楼出租业务
写字楼出租业务为对公司自有资产天龙大厦出租管理并取得租金收入。大厦租赁结构为写字楼和商场相结合的商业综合体,入驻多年的客户主要有国美电器、中国人寿财险、晋商银行、律师事务所等。
(二)经营模式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
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采用单一施工合同模式,收入来自工程施工服务,其业务一般通过招投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的开展一般分为项目承接阶段、现场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由工程技术中心进行统筹,针对不同的施工项目合理调配人、机、物、料,组建由项目经理及各环节人员组成的项目团队进行项目实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管理由项目部、工程技术中心负责落实,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 同时,为进一步激励及加强项目管理团队的能动性,公司也在积极尝试推广项目经理责任制度的管理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已落实多个具体工程进行了试点。此外,对于设计项目,由公司设计部门负责有针对性地组织安排设计团队实施。
2、广告传媒业务
公司广告传媒业务以品牌管理与整合营销服务为核心,通过“广告事业部”和“电商事业部”实现扁平化管理,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内容营销与数字传播整体解决方案”。
(三)行业情况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
根据公开的研究报告,2022年上半年地产投资仍弱,但房地产开发投资单月环比有所提升,地产销售数据继续边际改善。报告指出,2022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滑5.4%,较1-5月增速下降1.4个百分点,但单月环比有所提高,6月单月环比提升24.66%;上半年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下滑34.40%,较1-5月增速下降3.8个百分点;上半年房屋竣工面积同比下滑21.50%,较1-5月增速下降6.2个百分点。地产新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累计分别同比下降22.2%和28.9%,累计降幅均出现今年以来首次收窄。
此外,建筑业改革助推建筑装修装饰行业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型,包括建筑业的资质改革和EPC总承包模式改革将改变装修装饰行业市场竞争的生态环境和传统竞争模式,助推装修装饰行业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2、广告传媒业务
“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科技已成为了推动营销传播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的推动以及疫情常态化的影响下,营销传播服务行业需求不断增加、创新迭代速度不断加快。后疫情时代,广告主已经从追求“品效合一”直接过度到“品效销合一”,无论是头部品牌,还是新消费品牌,从品牌广告、社交种草到流量收割三点缺一不可。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94.41万元 ,同比减少23,637.80万元,下降7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08万元,同比减少1,182.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0.30万元,上年同期为415.98万元,同比减少1,036.2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88.47万元,上年同期为-4,830.31万元,同比增加141.84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91,810.79万元,2021年期末为104,526.46万元,同比下降12.17%;净元,2021年期末为41,019.09万元,同比下降29.58%;资产负债率31.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为60,959.33万元,2021年期末为61,501.44万元,同比下降0.88%。
受到房地产调控的影响,建筑装修装饰行业也面临着压力。此外,受新冠疫情影响,各地对于疫情控制的严格政策对建筑装修装饰行业实体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虽然提达装饰为提升业绩,在维护大客户业务的基础上,积极与其他深圳本土地产及相关行业的公司进行沟通洽谈,旨在降低公司对大客户的依赖,同时也在积极参与深圳相关政府项目、国企项目的接洽与投标工作,但是受新冠疫情及行业政策、市场需求收缩以及公司主要客户业务萎缩和公司自身市场竟争力的限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较多。
广告传媒业务,因新冠疫情及传媒业务板块的行业模式发生变化,公司广告传媒业务收入下降,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萎缩严重,经论证后,为了优化公司资产和业务结构,及时止损,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将山水传媒股权全部出售。
针对公司目前情况,公司未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现状,积极探索适合公司发展的项目和业务,适时作出战略调整,从而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支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1,944,064.41 | 318,322,056.35 | -74.26 |
营业成本 | 64,952,327.93 | 274,884,893.64 | -76.37 |
销售费用 | 1,483,836.85 | 5,105,898.61 | -70.94 |
管理费用 | 13,823,184.07 | 17,745,525.77 | -22.10 |
财务费用 | -164,641.50 | 6,986,448.83 | -102.36 |
研发费用 | 2,436,331.46 |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84,694.65 | -48,303,066.0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316.60 | -367,521.6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0,223.00 | -32,270,078.87 | -92.72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4.26%,主要为:受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疫情反复、客户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及主要客户业务萎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装修装饰及广告传媒业务量明显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76.37%,主要为:受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疫情反复、客户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及主要客户业务萎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装修装饰及广告传媒业务量明显下降,相应成本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0.94%,主要为:山水传媒公司优化公司销售团队,销售部门薪资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2.10%,主要为:加强对费用管控力度,优化公司团队导致相关费用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2.36%,主要为上期偿还前实际控制人借款利息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主要为子公司提达装饰新增研发项目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正常经营导致的资金净流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期多购入固定资产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期子公司山水传媒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
明 |
货币资金 | 51,538,134.45 | 5.61 | 100,096,581.98 | 9.58 | -48.51 | 注1 |
应收款项 | 258,918,447.24 | 28.20 | 234,012,787.99 | 22.39 | 10.64 | 注2 |
存货 | 16,651.29 | 0 | 82,362.56 | 0.01 | -79.78 | |
合同资产 | 69,046,420.55 | 7.52 | 197,458,577.28 | 18.89 | -65.03 | 注 3 |
投资性房地产 | 448,095,200.00 | 48.82 | 448,095,200.00 | 42.87 | 0 | |
固定资产 | 2,536,565.04 | 0.28 | 2,875,241.19 | 0.28 | -11.78 | 注 4 |
使用权资产 | 4,180,370.61 | 0.46 | 5,889,602.33 | 0.56 | -29.02 | 注 5 |
合同负债 | 5,085,282.39 | 0.55 | 7,348,363.30 | 0.70 | -30.80 | 注6 |
租赁负债 | 619,846.52 | 0.07 | 2,918,262.81 | 0.28 | -78.76 | 注7 |
其他说明
注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根据合同结算条件支付供应商款项所致。
注2: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一方面子公司提达装饰大部分合同资产依据合同结算约定,结转到应收账款;另一方面,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本期存在未能及时收回的租赁费。
注3:合同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合同结算约定,将大部分合同资产结转到应收账款所致。
注4:固定资产变动说明:主要为本期公司正常经营新增部分固定资产及计提累计折旧所致。
注5:使用权资产变动说明:主要为本期公司正常确认使用权累计折旧所致。
注6:合同负债变动说明:主要为子公司深圳市广和山水传媒有限公司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公司预收客户款项转销所致。
注7:租赁负债变动说明:主要为本期正常支付办公室租赁款项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他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 7,154,860.10 | 7,154,860.10 |
合计 | 7,154,860.10 | 7,154,860.10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2022年6月30日)
名称 | 主要经营范围 | 注册资
本 | 持股
比例 | 资产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天龙恒
顺贸易 | 房屋租赁等。 | 500 | 100% | 5,188.41 | 829.94 | 697.46 | -50.54 |
山水传
媒 | 从事广告业务、企
业形象策划、品牌
营销策划、市场营
销策划等。 | 1,000 | 97% | 5,379.11 | 1,470.87 | 2,139.10 | -30.64 |
深圳提
达装饰 | 建筑装饰工程;建
筑装饰设计;室内
装潢设计等。 | 3,000 | 100% | 36,104.40 | 2,919.83 | 5,330.15 | -625.43 |
前海山
水天鹄 | 电子信息技术、物
联网技术的研发、 | 1,000 | 100% | 28,516.48 | 7,975.58 | 1,354.21 | 7,287.63 |
| 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等。 | | | | | | |
好山好
水传媒 | 文化活动策划;从
事广告业务等。 | 200 | 70% | 420.35 | 420.35 | 0 | 269.98 |
山西金
正光学 | 生产和销售光学薄
膜等光学材料。 | 15,385 | 65% | 53.19 | -2,815.38 | 0 | -14.76 |
酩庄商
业发展 | 国内贸易代理;企
业管理咨询;供应
链管理服务;酒类
经营;食品经营等。 | 5,000 | 100% | 40.37 | 40.37 | 0 | -9.54 |
注:
1、报告期内,好山好水传媒原自然人股东张伟及熊诚退伙,因此,公司对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上升至70%,公司对好山好水传媒的子公司山水传媒的持股比例合计上升至97%。
2、报告期内,提达装饰和山水传媒分别进行了利润分配,其中提达装饰分配给山水天鹄4,907.33万元;山水传媒分配给山水天鹄2,557.71万元,分配给好山好水传媒284.1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处置的控股公司:
公司于2014年设立全资子公司山水乐听,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后,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未开展业务的子公司的议案》,授权管理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山水乐听进行处置,近年来,经多方协调,公司于2022年1月完成了对山水乐听的注销登记手续。山水乐听自设立后未开展过实质性业务。
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
真金砖经营范围为贸易、物流,太原恒顺贸易持有其 19.23%的股权,其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北京俊人影业
该公司设立后未开展实质性业务,公司持有其 45%的股权,其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根据安排,公司后续将努力推动该公司股权处置事宜。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方面的风险
建筑装修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及公司客户所处的行业的政策变化都对建筑装修装饰行业发展有着较大影响。房地产行业持续去杠杆,建筑装修装饰服务的市场需求将可能继续收缩。加之近年来,公司重点发展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通过各类资源形成了对大客户的依赖。后续如果受客户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及主要客户业务萎缩等多情况也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承租公司物业多年的大客户国美电器因经营问题出现欠租情况,如果国美电器后续未能按照约定付清租金及相关费用,公司将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写字楼出租业务存在出租率下降的风险。
为此,公司未来需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现状,积极探索适合公司发展的项目和业务,适时作出战略调整,从而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支点。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目前公司应收款项金额相对较高,如果未来应收账款持续增加或者短时间内无法收回,且随着公司装修完工业务进入决算阶段,工程结算周期因客观因素影响有所延长,后续可能会出现项目回款不及时或者坏账的风险,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也将可能继续增加。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
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
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 | 2022年6月28
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6月29
日 | 会议决议事项
详见本部分“股
东大会情况说
明”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5、《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9、《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议案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14、《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姜婷月 | 职工监事 | 离任 |
徐攀 | 职工监事 | 离任 |
张阿蕾 | 职工监事 | 选举 |
黄思敏 | 职工监事 | 选举 |
彭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李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个人原因,公司职工监事姜婷月女士和徐攀先生于2022年2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2022年3月,公司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民主选举,补选张阿蕾女士、黄思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因彭娟女士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根据相关规定,彭娟女士于2022年5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2022年6月,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李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公司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
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
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收购
报告
书或
权益
变动
报告
书中
所作
承诺 | 解决
同业
竞争 | 科新
控
股、
世纪
恒丰
及黄
绍嘉 | 科新控股、世纪恒丰分别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目前所从事
的业务或者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针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或
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
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努力
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以避免
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
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将努力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
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
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黄绍嘉承诺:1、截至
承诺函出具日,本人目前所从事的业务或者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
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针对本人以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且
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
争的情况下,本人将努力促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 | 自 2020年 8
月 11日起长
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相同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
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
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人将努力促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人或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
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
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人承担。 | | | |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科新
控
股、
世纪
恒丰
及黄
绍嘉 | 科新控股、世纪恒丰分别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
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
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2、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
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公司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本公司违
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黄绍嘉承诺:1、本人及本人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
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
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人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本人
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自 2020年 8
月 11日起长
期有效。 | 否 | 是 | | |
| 其他 | 科新
控股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保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在
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人员独立性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 自 2020年 8
月 11日起长
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
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二)
资产独立完整性本公司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和完整性,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侵害上市公司对
其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三)财务独立性1、保证
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在银行开户,本公司及全
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
不干涉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本公司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机构独立本公司支持上
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业务经营部门或其他机构及其人员的独立依法运作,
不通过行使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以外的方式干预
上市公司机构的设立、调整或者撤销,或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
及其人员行使职权进行限制或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五)保证业务独立1、
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上市
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
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3、保证本公司除通过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行使股东权
利之外,不干涉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 | | | | | |
| 其他 | 科新
控股 | 本公司通过收购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从
而间接收购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本公司认购山水文
化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
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参与本次收购的情形。本次收购资金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山水文化及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山水文化关联方
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山水文化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山水文化、山水文化持股 5%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收购资金不属于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分级收益
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亦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购、代他
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 自 2020年 8
月 11日起长
期有效。 | 否 | 是 | | |
| 其他 | 科新
控股 | 通过前海派德高盛间接控制的山水文化27,164,647股 A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13.42%)自本次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山水文化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
转让。 | 通过前海派
德高盛间接
控制的山水
文化
27,164,647
股 A 股股份
的限售承诺
期限为自
2020年 8月
11日起至本
次收购完成
后 18个月;
通过本次非
公开发行认
购的山水文
化股份的限
售承诺期限
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 36个
月。 | 是 | 是 | | |
与再
融资
相关
的承
诺 | 股份
限售 | 前海
派德
高盛 |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0 年 8 月 12 日)前 6 个月至承诺
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减持山水文化股票的情形;2、自承诺函出具之
日至山水文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本企业不会以任何方式减
持山水文化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
股票),亦不存在减持山水文化股票的计划。 | 自2020年12
月 2日起至
山水文化本
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 6
个月。 | 是 | 是 | | |
| 其他 | 科新
控
股、
前海
派德 | 科新控股承诺:1、本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
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 自 2020年 8
月 11日起长
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高盛
及黄
绍嘉 | 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
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做出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前海派德高盛承诺:1、本企业承诺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
关措施以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
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同意根据
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承诺出具
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
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
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企业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黄绍嘉承诺:1、本
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
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
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
诺,若本人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
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 | | |
| 其他 | 时任
董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 | 自 2020年 8
月 11日起长 | 否 | 是 | | |
| | 事、
高级
管理
人员 |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
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
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期有效。 | | | | |
注:上述承诺事项中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山水文化”为公司原名称及简称,现指“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科新发
展”。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存在以下未决诉讼事项:
(1)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案件共5起,具体如下:
原告 | 被告 | 诉讼事
由 | 诉讼主要情况 | 截至目前进展情况 |
公司 | 山西五方佛
教文化艺术
博物馆(简称
“五方佛
教”) | 关于房
屋租赁
合同的
纠纷 | 公司要求五方佛教支付租金、物业管
理费、水电费、保证金、违约金等相
关款项共计约 79.17万元。经法院调
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五方佛教应
于 2021年 4月 20日前支付公司各项
费等共计约 38.04万元,如五方佛教
未按协议相关约定履行义务,五方佛
教还应支付违约金、律师费共约
22.61万元,并支付相应房屋占用费
等。 | 因五方佛教未在 2021年
4月 20日前支付相应款
项,经公司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后,五方佛教
于 2021年 8月 9日向公
司支付约 38.35万元。后
续因未发现五方佛教可
供执行的财产,太原市
迎泽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1月 19日出具了终
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
山西
金正
光学 | 山西省太原
市中级人民
法院(简称
“太原中
院”) | 关于错
误执行
赔偿的
纠纷 | 山西金正光学向太原中院提起国家
赔偿申请,共计约 75.90万元。2022
年 1月 12日,公司收到太原中院《国
家赔偿决定书》,太原中院赔偿山西
金正光学错误执行赔偿金
739,441.98元。 | 公司已向太原中院提出
赔偿申请,截至目前,
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赔偿
金,公司将继续跟进该
事项。 |
山水
传媒
的上
海分
公司 | 青岛鲁商置
地发展有限
公司(简称
“青岛鲁
商”) | 关于知
识产权
的纠纷 | 公司要求青岛鲁商支付服务费、违约
金共约 20.14万元。 | 双方已于 2022年 6月签
署和解协议,但青岛鲁
商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
关款项,公司目前正在
启动重新起诉工作。 |
山水
传媒
的上
海分
公司 | 霍尔果斯推
啊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简
称“推啊网
络”) | 关于推
广服务
合同的
纠纷 | 公司要求推啊网络退还保证金 20万
元并支付违约金约 1.01万元。 | 截至目前,处于诉前调
解阶段,尚未收到正式
传票。 |
山水
传媒 | 谢玉贞 | 关于劳
动合同
的纠纷 | 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无需向谢玉
贞支付经济补偿金 7500元。 | 截至目前,已正式立案,
尚未开庭。 |
(2)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共16起,具体如下:
原告 | 被告 | 诉讼事由 | 诉讼主要情况 | 截至目前进展情况 |
哈尔滨荣世硕
熙广告传媒有
限公司(简称
“荣世硕熙”) | 山水传媒、哈
尔滨宝钜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简称
“宝钜公
司”) | 关于广告
合同的纠
纷 | 要求山水传媒公司、宝钜
公司支付合同相关款项
及违约金共约 16.89万
元。2022年 6月 16日收
到判决书,法院判决山水
传媒向荣世硕熙支付广
告发布费 16.38万元及违
约金。 | 山水传媒不服,认为原审
法院在本案中存在事实
认定错误,于 2022年 6
月 28日向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目
前,二审尚未开庭。 |
河南友邻广告
有限公司(简
称“河南友
邻”) | 山水传媒 | 关于服务
合同的纠
纷 | 要求山水传媒公司支付
广告发布费、违约金等共
约 7.63万元, 2022年 3
月 31日收到判决书。 | 山水传媒公司不服,认为
本案中,一审法院事实认
定错误,于 2022年 4月
12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截至目
前,二审已开庭,尚未收
到法院判决。 |
北京中微互动
广告传媒有限
公司(简称“中
微互动”) | 山水传媒、山
水传媒上海
分公司 | 关于服务
合同的纠
纷共 2个
案件 | 要求山水传媒公司支付
服务费合计约 317.98万
元及相应违约金。 | 2个案件均于 2022年 7
月 21日由上海市崇明区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截至
目前均尚未收到法院判
决。 |
山西远航金桥
文化有限公司
(简称“远航
金桥”) | 山水传媒、太
原市宝能泰
丰置业有限
公司(简称
“宝能泰
丰”) | 关于广告
合同的纠
纷 | 要求山水传媒、宝能泰丰
共同支付广告费 75.2万
元及相应违约金。2022
年 7月 11日收到判决书,
法院判决山水传媒返还
远航金桥广告发布费
75.2万元并支付相应违
约金。 | 山水传媒不服,认为原审
法院在本案审理过程中
存在事实认定不清,于
2022年 7月 19日向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截至目前,二审尚未
开庭。 |
深圳市百晟投
资发展有限公
司(简称“百
晟投资”) | 山水传媒 | 关于广告
合同的纠
纷 | 双方于 2022年 6月 27日
达成调解,百晟投资同意
山水传媒分 2期支付合
同价款共计 6万元。其中
于 2022年 9月 30号前支
付 3万元,于 2022年 12
月 31号前支付 3万元。 | 截至目前,尚未到款项支
付时间。 |
贵州亚鼎方舟
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简称“亚
鼎方舟”) | 山水传媒 | 关于广告
合同的纠
纷 | 要求山水传媒支付广告
费 41.88万元及相应利
息。2022年 7月 6日收
到判决书,法院判决山水
传媒向亚鼎方舟支付广
告费 41.88万元及相应利
息。 | 山水传媒不服,认为原审
法院在本案中存在事实
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
误,于 2022年 7月 13日
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截至目前,二
审尚未开庭。 |
北京天雅飞腾
广告传媒有限
公司(简称“天
雅飞腾”) | 山水传媒、山
水传媒上海
分公司 | 关于广告
合同的纠
纷 | 要求山水传媒、山水传媒
上海分公司支付服务费
13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 |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
庭。 |
山西铂翰林广
告有限公司 | 山水传媒 | 关于广告
合同的纠 | 要求山水传媒支付服务
费及利息合计约 17.17万 | 2022年 8月 15日收到判
决书,法院判决山水传媒 |
(简称“铂翰
林”) | | 纷 | 元。 | 向铂翰林支付广告发布
费 17万元及相应利息。 |
湖南天闻地铁
传媒有限公司
(简称“天闻
地铁”) | 山水传媒 | 关于广告
合同的纠
纷 | 要求山水传媒支付服务
费及违约金合计约 9.16
万元。 |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
庭。 |
长沙安居客信
息技术有限公
司(简称“长
沙安居客”) | 山水传媒 | 关于广告
合同的纠
纷 | 要求山水传媒支付服务
费及违约金合计约 28.22
万元。 | 截至目前,法院已作出撤
诉裁定。 |
李德春 | 提达装饰、黄
照辉 | 关于劳动
者受害责
任的纠纷 | 要求提达装饰、黄照辉赔
偿损失约 28.36万元。 |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
庭。 |
深圳市赛思空
间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简称
“赛思空间”) | 山水传媒 | 关于承揽
合同的纠
纷 | 要求山水传媒支付合同
款及违约金合计约 4.57
万元。 |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
庭。 |
山西万家幸福
广告传媒有限
公司(简称“万
家幸福”) | 山水传媒 | 关于广告
发布合同
的纠纷 | 要求山水传媒支付广告
费 34.8万元。 |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
庭。 |
天津广晟鑫和
传媒科技有限
公司(简称“广
晟鑫和”) | 山水传媒 | 关于委托
合同的纠
纷 | 要求山水传媒支付广告
费及违约金合计约 25.1
万元。 |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
庭。 |
贵州诺客传媒
投资有限公司
(简称“诺客
传媒”) | 山水传媒 | 关于广告
合同的纠
纷 | 要求山水传媒支付广告
发布费 10.2万元。 |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
庭。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