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宏达高科(002144):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8:56:54 中财网
原标题:宏达高科: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44 证券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9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股票代码00214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马强强沈婷婷 
办公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 118号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 118号 
电话0573-875508820573-8756690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273,423,542.60284,650,140.98-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3,152,169.4377,289,557.29-4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39,260,543.2834,921,478.4712.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138,081.9544,456,651.08-74.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44-45.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44-45.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0%4.29%-1.99%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2,100,710,771.022,086,217,456.640.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878,913,233.781,859,360,967.151.0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26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沈国甫境内自然人23.36%41,294,39030,970,792质押30,000,000
毛志林境内自然人4.83%8,529,0016,396,751  
李宏境内自然人2.48%4,375,0000.00  
白宁境内自然人2.46%4,350,9110.00  
周宇光境内自然人1.31%2,318,0310.00  
姜龙银境内自然人1.14%2,010,0000.00  
马月娟境内自然人1.03%1,826,9110.00  
刘文涛境内自然人0.85%1,509,0650.00  
何江境内自然人0.61%1,08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8%1,028,8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前 10名普通股股东中姜龙银在融资融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360,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三、重要事项
1、苏州群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群康)拖欠子公司上海宏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航)460
万货款,2021年上海宏航向苏州群康、余耀琨提起诉讼,2022年 1月 11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21)苏
0508民初 9276号):被告苏州群康于判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上海宏航货款 4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以
460万元为基数,自 2019年 10月 13日起按每日 0.1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余耀琨对被告苏州群康的上述付款
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苏州群康不服判决,于 2022年 1月 24日提起上诉,二审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目前该案件已执行完
毕。


(此页无正文,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签字页)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沈国甫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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