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海程邦达(603836):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9:11:32 中财网 |
|
原标题:海程邦达: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36 公司简称:海程邦达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唐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海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家腾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看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会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或海程邦达 | 指 |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际物流 | 指 | 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邦达物流 | 指 | 青岛邦达物流有限公司 |
北京华铁 | 指 | 华铁联达(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青岛供应链 | 指 | 青岛海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海领科技 | 指 | 青岛海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海展 | 指 | 海展(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南京科邦 | 指 | 南京科邦物流有限公司 |
西安海邦 | 指 | 西安海邦物流有限公司 |
成都供应链 | 指 | 成都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吉通 | 指 | 武汉邦达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物流 | 指 | 海程邦达国际工程物流(北京)有限公司 |
合肥海恒达 | 指 | 合肥海恒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香港海程 | 指 | 海程邦达(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顺圆弘通 | 指 | 顺圆弘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捷迅 | 指 | 郑州捷迅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
宁波顺圆 | 指 | 宁波顺圆物流有限公司 |
香港顺圆 | 指 | 顺圆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
泰国顺圆 | 指 | Safround Logistics Thailand Company Limited |
柬埔寨顺圆 | 指 | Safround Logistics CO., LTD |
新疆和邦 | 指 | 新疆和邦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海邦 | 指 | 海邦(江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青岛港易通 | 指 | 青岛港易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途畅 | 指 | 上海途畅物流有限公司 |
临沂中欧 | 指 | 临沂中欧国际班列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新疆中欧 | 指 | 新疆中欧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
成都近达 | 指 | 成都近达物流有限公司 |
青岛海新达 | 指 | 青岛海新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运乐吉 | 指 | 运乐吉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Win Logistics | 指 | Win Logistics Company Limited |
苏州鸿领 | 指 | 苏州鸿领创达报关代理有限公司 |
海邦淮安 | 指 | 海邦(淮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海邦太仓 | 指 | 海邦(太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海邦连云港 | 指 | 海邦(连云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海邦扬州 | 指 | 海邦(扬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鸿驭 | 指 | 鸿驭(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万傲 | 指 | 上海万傲报关有限公司 |
泛海达 | 指 | 青岛泛海达商务企业(有限合伙) |
恒达斯邦 | 指 | 青岛恒达斯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正德 | 指 | 青岛华正德商务企业(有限合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海程邦达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ondex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ondex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唐海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华润大厦B座10层1008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华润大厦B座10层1008室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66071 |
公司网址 | http://www.bondex.com.cn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海程邦达 | 603836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486,782,941.82 | 4,743,094,921.80 | 57.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6,974,068.30 | 164,532,446.21 | 13.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2,707,671.87 | 156,252,990.89 | 10.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827,219.99 | 21,455,736.28 | -1,324.97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42,384,193.65 | 2,117,063,832.08 | 1.20 |
总资产 | 4,390,423,239.14 | 4,299,930,822.35 | 2.1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1 | 1.01 | -9.9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1 | 1.01 | -9.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84 | 0.96 | -12.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45 | 15.41 | 减少6.96个百分
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7.81 | 14.63 | 减少6.82个百分
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8,678.29万元,同比增长57.85%,主要系国际运力价格变动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282.72万元,同比减少-1,324.97%,主要系支付押金、保证金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768.1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 4,902,671.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 147,824.1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78,187.03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313,211.34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 -1,801,315.5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 9,485,581.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21,629.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后) | 520,901.53 | |
合计 | 14,266,396.43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公司所属行业—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业
公司立足于跨境环节,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物流产品及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属于现代物流背景下的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范畴。
2、需求端分析—外贸进出口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为进出口贸易客户提供跨境物流服务,因此本行业景气程度与外贸进出口活跃程度及外向型产业结构息息相关。
2022年上半年,全球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中国外贸受到境外需求滑坡与境内疫情频发的双重压力,表现出了较强韧性。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数据,上半年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 75.8亿吨,同比下降0.8%;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4亿标箱,同比增长3%;外贸集装箱吞吐量超过8,500万标箱,同比增长6.1%。5、6月份上海疫情趋稳,长三角地区生产与运输逐步回归正常轨道后,出口的恢复是带动上半年外贸集装箱吞吐量稳步增长的重要拉动力量。
3、供给端分析—国际运力运价情况
运力采购成本是跨境物流企业最重要的成本构成,国际运力供给格局及运价波动趋势对本行业产业格局构成重要、直接影响。
(1)国际集装箱海运运力运价情况
2022年上半年,欧美口岸堵港、塞港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全球各大船司船期准班率在今年上半年呈回升态势,带动整体集装箱运力投放水平回升。根据权威咨询机构 Sea-Intelligence的数据统计,6月船期准班率数据实现了自新冠疫情开始以来的首次同比回升,达到40.0%(1月数据为30.9%)。
即期运价方面,受全球经济预期转恶、欧美补库存阶段性完成等因素影响,集运出口需求有所回调,海运供需逐步回归均衡,集运价格自3月起逐步回落,但价格仍处于历史高位区间。2022年6月24日,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综合指数(CCFI)收于3,244.78点,较2022年2月11日的历史高位3,587.91点回落10.57%;2022年上半年CCFI指数中位数为3,288.77点,较2021年中位数2,653.32点提升22.47%。
(2)国际空运运力运价情况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发布全球航空货运定期报告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球航空总运力(包括客机腹舱运力及专业货机运力)按照可用货运吨公里计算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其中,国际航空客运的强劲复苏是总运力得以恢复的主要原因。受俄乌冲突影响,专业货机运力供给在上半年小幅收缩。
与空运运力形成一定对比的是空运货量需求的下滑,这造成了全球空运载货率有所回调。空运运价同步在2021年底达到高峰后回落,上半年整体维持降价态势,但各主流航线运价仍略高于2021年同期水平。
(二)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业,主要以各类进出口贸易参与主体为服务对象,为其规划、设计并提供专精于跨境环节的标准化物流服务产品与定制化供应链解决方案。公司业务体系随着市场需求演变,形成了“基础分段式物流”、“一站式合同物流”、“精益供应链物流”以及“供应链贸易”四大核心业务板块。
1、基础分段式物流
指围绕国际空、海、铁运进出口业务链条,为客户提供订舱、关务、仓储、拖车单一环节服务的业务模式。基础分段式物流是规模化形成基础货源与运力资源的业务支点,是公司整体业务体系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石。
2、一站式合同物流
指以订舱、关务、仓储、拖车为基础服务科目,结合客户保税仓配、多式联运、“一票直达”等增值服务需求,生成一站式服务方案并予以交付的业务模式。业务形态层面,一站式合同物流是基础分段式物流的拓展和延伸。
3、精益供应链物流
指根据客户供应链环节特性,为其量身定制贯穿全生产经营流程物流服务方案并予以精准交付的业务模式。作为公司现有业务结构中最高级业务形态,精益供应链物流在一站式合同物流基础上,叠加了原材料全球流集采分拨、VMI管理、厂内物流、线边库代管等具备“主动管理”属性的服务科目。目前,公司精益供应链物流业务板块主要服务于泛半导体产业(芯片、面板、半导体设备)及精密电子产业。
4、供应链贸易
指根据客户采购委托,购入符合要求的商品,并最终将商品销售并配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的业务模式。供应链贸易在公司整体业务体系中起到辅助配套作用。
(三)业务发展机制
公司创立以来主要采用轻资产的经营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整合外部物流资源,为客户提供跨区域、多环节的系统化跨境物流服务。
目前,公司已构建形成横向扩张(全球网点布局)与纵向延伸(行业客户深耕)相结合的“双轮驱动”式发展机制。“横向扩张”服务于中国品牌出海浪潮,带动公司实现规模化经营,保障公司整体运行效率与单位成本优势,为“纵向延伸”的顺利展开奠定营运网络、作业能力、运力资源基础;“纵向延伸”服务于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趋势,带动公司构筑差异化竞争壁垒,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也为公司伴随核心客户成长,实现业务版图可持续性“横向扩张”提供契机。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业务发展方面
1、海内外物流网络布局
物流网络是物流活动有序开展的先行条件,物流网点的覆盖范围与服务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物流企业的实力与潜力。公司贯彻“流量口岸+制造业集散地”的网络布局策略,立足关键物流节点,设立实体营运网点,对接属地作业资源及客户资源。自设立以来,公司陆续成立了北京、上海、西安、成都、合肥、宁波、重庆、广州、南京、武汉、郑州等区域分支机构,物流网络覆盖全国 16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目前,公司已初步建立形成了以青岛为总部的全国性物流营运平台。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东南亚、日韩及北美西海岸的业务发展机遇,于上述地区聘请服务团队、购置物流设施、成立分支机构,为海程邦达伴随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硬条件支撑。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已形成国内 31个网点,境外 11个网点的网络布局,物流服务能力覆盖全球 200多个城市口岸。
2、保税物流服务体系
公司在青岛、西安、合肥、重庆、郑州、成都、武汉、南京、海口等多个制造业集散地设有保税物流服务基地。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已于全国范围内设立 19处保税物流服务基地,管理保税仓储资源面积超 17万平米(不含在建)。基于自身信息技术实力以及对国内各种保税监管区域业务特性及相应关务、外汇、税务政策规定的专业理解,公司可在为客户提供常规保税仓储配送业务的基础上,配套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模块,进一步帮助客户提升其自身的资金周转率、生产连续性。上述增值服务模块包括:缓税缓征/出口退税申请、加工贸易账册核销管理、监管区拖车运输、物料“分批配送、集中申报”、跨区保税调拨等。
3、精益供应链管理能力与泛半导体产业先发优势
在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趋势下,我国经济结构前沿领域已逐渐向泛半导体产业等高技术、高价值领域转移,由此带动其配套供应链物流的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经过多年总结、提炼,已经在泛半导体(包含芯片、面板、半导体设备)这一垂直领域,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精益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流程覆盖客户企业从建厂期到运营期,从采购、生产、销售直至后续配套的全经营周期。其中,公司在物流规划能力、VMI服务能力及嵌入服务能力方面均形成了相较国内同行较为明显的专业积淀。上述先发优势既给市场新进入者设立了较高的门槛,又为公司确保在半导体产业物流持续竞争优势奠定了良好基础。公司泛半导体产业客户包括京东方、三星、应用材料、长江存储、莫仕、合肥晶合等数十家企业。
4、丰富、优质的直接客户积累
公司成立以来,凭借稳定、可靠的服务质量获得了各行业直接客户的广泛信赖,客户群体涵盖精密制造、消费品及零售、汽车及工业制造、电子及高科技、医疗健康等。
(二)运营管理方面
1、信息技术体系
公司多年来始终坚持以高技术服务为核心驱动力,通过“关键系统自研、通用系统外购”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了功能较为全面的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以公司自行开发的 BONDEX ONE综合管理系统为“决策中枢”,以 TMS、WMS、CDS、FMS等作业管理模块为“神经末梢”,辅之以综合结算平台、NC财务系统及安全系统等底层系统,不仅可以提升操作环节的作业效率,更可通过对订单的统筹管理,有效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作业资源调配以及作业环节整合的再优化。
目前,公司订舱、报关、运输、仓储业务模块,均已 100%支持线上化作业。
2、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基于 ISO9001:2000质量标准体系,结合物流服务主要环节汇编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全面记录、评价物流项目在计划、过程、结算、售后等各个环节的运作成果,持续总结、改善物流服务质量。在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发行人重点优化物流产品关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指标考核体系,辅之以“6S”现场管理法的全面推广,增强物流产品体系的竞争力,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3、人才培养机制
公司坚持以整体发展战略出发,遵循“选、用、留、育”的人力资源管理原则,成立“海程邦达商学院”,构建“员工双轨制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提供包括领导力、通用能力、专项技能等方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课程与培养项目,加强产学结合的力度,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评和激励体系,努力营造人才高地孵化环境,以此支持业务体系发展和人力资本增值。
4、总分联动机制
在组织结构上,公司贯彻实施总分联动机制,由总部产品事业部负责产品规划、市场策略、运营支撑,区域分支机构负责客户销售和属地交付;产品事业部、区域分支机构共同以客户与项目为导向,通过垂直管理体制和信息技术系统,较为迅速地实现作业资源的匹配、服务方案的生成,一方面帮助客户在物流环节 “降本增效”,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公司自身的运营效率。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物流行业面临多重复杂局面:一是国际运力供需逐步回归平衡带动的即期运价回落;二是地缘政治冲突频发、美联储加息带动的全球经济下行预期;三是春节以来香港、深圳、上海等地接连发生疫情,对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生产节奏造成扰乱,全国内陆交通物流也受到较大影响。
面对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国内疫情频发的多重考验,公司在董事会、管理层的带领下,在既定战略的指引下,充分发挥服务体系与网络布局优势,通过集团内业务功能和网络布局的联动互动,制定高响应度、高灵活度的物流变通解决方案,保障客户物流的通畅,减少极端、突发情况对客户与公司业务的影响。上海疫情期间,公司突破各种困难满足长三角地区客户物流需求,也响应号召,积极参与各地政府的抗疫保供工作,表现出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及责任担当意识。
公司较为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生产经营任务。2022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4.8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7.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7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53%。
按业务板块划分,公司基础分段式物流服务实现营业收入51.69亿元,同比增长56.81%;一站式合同物流服务实现营业收入14.92亿元,同比增长82.61%;精益供应链物流服务实现营业收入8.05亿元,同比增长33.03%;供应链贸易实现营业收入2,065.47万元,同比降低12.70%。
1、海运产品体系建设
2022年上半年海运市场供给需求情况逐步回归均衡。公司报告期内通过一系列定价及考核机制,主动调整和优化客户结构,聚焦资源重点开发直接客户。公司围绕直接客户需求,着重布局“中国—东南亚—欧美”门到门产品,海铁联运、江线驳船产品及危险品特种箱产品,增加差异化竞争能力。此外,面对上半年国内疫情频发所导致的局部性物流不畅及各类突发情况,公司通过迅速的内外部协调,为海运客户积极制定变通方案,通过跨港调拨、陆运转铁运等各类服务模式,保障客户物流的通畅。报告期内,公司海运业务量23.75万TEU,较去年同期业务量小幅回调3.38%。
2、空运产品体系建设
上半年,公司持续开展常态化包机业务,新开定期包机航线3条(上海-东京、海口-悉尼、重庆-伊斯坦布尔),同时公司着重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对低、负毛利航线进行梳理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执行包机业务350架次。为持续强化“拖、仓、关、转”全链路作业能力,公司在郑州机场附近新设周转仓库,提升“机场、口岸、目的地”间的调拨效率。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处理货物吨位为9.84万吨,同比小幅提升3.32%。
3、泛半导体产业专业服务体系建设
公司持续推进自身与客户价值链的深入融合与良好互动,取得的积极进展包括:①公司年初于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新设物流服务基地,保税及非保仓储使用面积共计8,000平,主要为区内集成电路企业(包括南京台积电)提供供应链物流服务;②公司紧跟“国产替代”潮流,尤其注重拓展国内集成电路细分领域龙头企业的业务机遇,新拓展客户包括格科微电子(CMOS、DDI芯片)、鼎泰匠芯(车规级功率半导体);③公司与合肥地区半导体产业客户(包括合肥晶合、睿力集成电路、合肥奕斯伟、长鑫存储等)长期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充分享受客户增长红利,合肥地区半导体产业客户创收1.48亿元,同比增长291.93%。
4、海外网络建设
公司加快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的业务布局,导入集团优势资源,快速扩充上述区域内网点关务、仓储、拖车、订舱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与东南亚地区相关的收入达到1.86亿元,较去年同期相比提升20.78%。此外,公司围绕韩国区域业务机遇,在韩国首尔成立全资子公司,为中韩贸易往来提供专业全面的物流服务。
5、跨境电商业态探索
公司以翼飞国际(Efficiency International LLC)为跨境电商物流事业部运营品牌,为中国电商企业、平台和卖家的“品牌出海”提供端到端物流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于印第安纳波利斯设立美中仓(约8,000平)、于洛杉矶设立美西仓(约17,000平),以此逐步构筑北美区域尾程服务能力。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国内集货+海运头程+海外尾程”的跨境电商全链路服务能力。
6、收购加拿大空运货代HapTrans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了对加拿大空运货代HapTrans Holdings Ltd.75%股权的收购,公司已于2022年7月22日完成股权交割过户事宜。HapTrans是加拿大三大生鲜空运货代商之一,收购成熟标的有望帮助公司快速切入国际生鲜食材供应链服务领域,也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扩充北美业务版图,强化空运优势资源提供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486,782,941.82 | 4,743,094,921.80 | 57.85 |
营业成本 | 6,897,146,563.87 | 4,188,527,311.76 | 64.67 |
销售费用 | 123,844,785.49 | 129,739,511.74 | -4.54 |
管理费用 | 123,318,205.85 | 96,421,991.53 | 27.89 |
财务费用 | -42,434,671.24 | 993,971.20 | -4,369.21 |
研发费用 | 1,013,505.00 | 1,081,738.30 | -6.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827,219.99 | 21,455,736.28 | -1,324.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73,639.79 | -33,898,551.3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003,195.78 | 766,548,871.20 | -120.4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国际运力价格变动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国际运力价格变动,公司采购成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外汇汇率变化,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支付押金、保证金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募集资金增加,本期分红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 | 情况
说明 |
固定资产 | 205,048,107.46 | 4.67 | 64,549,415.51 | 1.50 | 217.66 | |
在建工程 | | | 83,950,045.51 | 1.95 | -100.00 | |
使用权资产 | 258,983,775.37 | 5.90 | 84,607,499.32 | 1.97 | 206.10 | |
短期借款 | 265,181,486.75 | 6.04 | 75,092,142.86 | 1.75 | 253.14 | |
其他应付款 | 39,826,540.57 | 0.91 | 23,131,720.72 | 0.54 | 72.1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51,898,794.76 | 1.18 | 26,069,857.49 | 0.61 | 99.08 | |
其他流动负债 | 469,971.59 | 0.01 | 183,087.07 | 0.00 | 156.69 | |
租赁负债 | 206,046,036.41 | 4.69 | 46,745,182.38 | 1.09 | 340.79 | |
递延收益 | | | 2,682,103.00 | 0.06 | -1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08,968.26 | 0.08 | 810,421.33 | 0.02 | 332.98 | |
其他说明
1、固定资产: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在建工程: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3、使用权资产:主要是外租仓库、办公场所及设备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主要是开展业务增加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5、其他应付款:主要是保证金、押金及代收代付款项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主要是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8、租赁负债:主要是外租仓库、办公场所及设备增加所致。
9、递延收益:主要是本期邦达芯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转固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91,875,323.8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3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6,008.34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93.97万元,增幅为22.26%,主要系公司对合营及联营企业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5月 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 HapTrans Holdings Ltd.75%股权的议案》,同意以2,775万加元向股东Zhongbo ZHENG女士、The Zheng Family Trust、1279720 B.C. Ltd.收购HapTrans Holdings Ltd. 75%的股权。本次交易已在2022年7月22日完成股权交割手续,HapTrans Holdings Ltd.75%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海程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HapTrans Holdings Ltd.7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HapTrans Holdings Ltd.7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4,281,415.15 | 414,635,784.34 |
应收款项融资 | 8,016,618.17 | 8,620,588.91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国际物流 | 综合物流
服务 | 10,000 | 100% | 243,790.45 | 49,440.84 | 5,309.16 |
宁波顺圆 | 综合物流
服务 | 3,000 | 51% | 71,675.67 | 13,495.56 | 8,995.56 |
香港顺圆 | 综合物流
服务 | 40.86 | 51% | 132,837.48 | -488.30 | -67.78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主要以各类进出口贸易参与主体为服务对象,为其规划、设计并提供专精于跨境环节的标准化物流服务产品与定制化供应链解决方案。公司自身发展与全球宏观经济及国际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展望下半年,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依然较大,俄乌冲突持续冲击能源、粮食等供应,推高全球经济“滞胀”风险,欧美等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进一步紧缩。加之疫情的局部反扑、逆全球化和贸易冲突的影响,中国或将面临外需减弱,进出口增速放缓或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宏观经济风险是中短期内最不可控的风险,公司采取底线思维,对所涉及主要经济体的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货币和财政政策进行积极跟踪、研判和分析。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持续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业务结构和应对策略,降低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未来业绩的风险。
2、行业周期风险
2022下半年,疫情影响逐渐减弱,港口拥堵缓解。供应端,新船陆续下水,航空管制逐步放开,整体运力恢复较去年有较大提升。需求端,受全球经济滞涨影响,外贸订单承压。行业可能整体面临运价下跌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密切关注和研究行业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策略,实现前瞻性规划和业务战略布局;坚持多元化业务体系,基于细分物流市场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打造长期核心竞争力。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物流行业集中度较低,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若公司无法应对市场格局变化,无法通过提升服务质量、聚焦成本管控、完善产品结构等方式实现差异化,将无法形成核心竞争力,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业务量及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密切关注和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市场竞争格局,采取积极有效策略,实现前瞻性规划和业务战略布局;坚持多元化业务体系,基于细分物流市场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打造长期核心竞争力。
4、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风险
由于疫情等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的复杂性及动态性,可能存在客户资信状况变化未及时察觉和跟踪,导致信用未及时调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完整收回的风险,使公司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应对措施:公司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研究及政策应对,对客户资信进行动态监控并将应收账款情况纳入内部管理体系,重点加强事前准入及评估,控制应收账款风险。
5、企业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量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积极拓展物流网络,完善业务网点,为提高与客户沟通结算的便利性并满足海关监管要求,在各业务区域设立多家分支机构。
子公司、分支机构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得公司在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决策贯彻执行、信息传递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在服务网络拓展的同时完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加大人才引进和管理层培训力度,提高公司管理层素质、管理水平从而降低管理风险,适应公司扩张需求。
6、保税政策风险
保税物流是公司业务开展的重心之一。保税物流业务开展受国家有关保税仓库管理规定及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法规的管理,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形成保税、非保税并重的多元化业务体系,持续开拓新市场和赢利点,提高公司对政策的应变能力。
7、募投项目效益低于预期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公司管理水平等因素做出的,宏观经济波动、产业下滑等因素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公司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全力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营,克服外部环境不利影响,加大营销及客户开发力度,积极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17日 | 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公司披露的
(编号:2022-
007)公告 | 2022年3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新疆
和邦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 | 2022年5月20日 | 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公司披露的
(编号:2022-
027)公告 | 2022年5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
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续
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
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事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整合外部物流资源,为客户提供跨区域、多环节的系统化跨境物流服务。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认真贯彻国家绿色发展理念,树立绿色物流观念,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
诺
类
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及期限 |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 股
份
限
售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唐海 |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如减持公司股份,每
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海程邦达股份总数的 20%,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
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
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
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
备等程序。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5、本人不会因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 | 2021年5
月 26日
起 36个
月内;锁
定期满后
2年内;担
任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人
员期间及
离职后半
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
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 | |
| 股
份
限
售 | 股东泛海达 | 1、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
的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
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合伙企业如减持公司股份,每年减持
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海程邦达股份总数的 20%,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合伙企业
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
违背本合伙企业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合伙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依法及时履行
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
按照该等规定执行。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
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 2021年5
月 26日
起 36个
月内;锁
定期满后
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股
份
限
售 | 股东恒达斯
邦、华正德 | 1、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
的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
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合伙企业如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
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
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
满超过两年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合伙企业减持所持发行
人股份时,将依法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 | 2021年5
月 26日
起 36个
月内;锁
定期满后
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 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
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
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
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 | |
| 股
份
限
售 | 股东海睿邦
达、海洋新动
能、平阳贸联 | 1、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基
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
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
定执行。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5
月 26日
起 12个
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股
份
限
售 | 董事王希平 |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持有的基于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如减持公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海程
邦达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
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
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 | 2021年5
月 26日
起 12个
月内;锁
定期满后
2年内;担
任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人
员期间及
离职后半
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 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
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 | |
| 股
份
限
售 | 吴叔耀、于
愔、耿翠枝 |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持有的基于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所持公司
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
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5
月 26日
起 12个
月内;担
任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人
员期间及
离职后半
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股
份
限
售 | 高级管理人员
张晓燕、杨大
伟 |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持有的基于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如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
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
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4、本承诺
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减
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 2021年5
月 26日
起 12个
月内;锁
定期满后
2年内;担
任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人
员期间及
离职后半
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
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
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 | |
| 其
他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唐海 | 1.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人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人应在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
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
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在公司披露本人提出
的增持股份方案的5个交易日后,本人应按照增持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
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
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
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
的10%;(2)单一年度本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本人自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所
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3)若单一年度本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达到或超过本
人自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
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原
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
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4.若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
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本人可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措施实施完
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若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
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5.在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
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2021年5
月 26日
起 36个
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其
他 | 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 1.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
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将通过
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
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后,本人应按照
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2.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的,买入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公司披露本人
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后5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
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
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
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的10%;(2)单一年度用以稳
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
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的50%;(3)若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达到
或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
或津贴的 50%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在本承诺有
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承诺关于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
成新聘任的该等人员遵守本承诺,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4.在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本人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
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2021年5
月 26日
起 36个
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其
他 | 唐海、泛海
达、王希平 | 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解
决
同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唐海 | 1.截至《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公
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业
竞
争 | | 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
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公司
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以
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
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
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其他股东
利益的行为。5.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
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 | | | |
|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唐
海、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 | 1.在本人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
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
避免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2.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遭
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 泛海达、恒达
斯邦、华正德 | 1.在本合伙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
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
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2.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
述承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其
他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唐海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
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
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其
他 |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
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
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 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届时
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