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300042):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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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9:26:2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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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朗科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邓国顺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科科技”)于2022年8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邓国顺先生的邮件通知获悉,邓国顺先生
于2021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52.09万股,于2022年8月22日至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5.98万股,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 258.07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287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邓国顺 |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9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8月23日 | | |
股票简称 | 朗科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042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58.07 | 1.2878 | |
合 计 | 258.07 | 1.287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657.293 | 13.2599 | 2,399.223 | 11.972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8105 | 0.2835 | 445.3208 | 2.222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00.4825 | 12.9765 | 1,953.9022 | 9.750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并在第七次减持超过1%时已履行信披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
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2021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邓国顺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52.09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2599%。上述减持计划已时间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邓国顺先生的减持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6),该减持计划仍在履行中。
邓国顺先生的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
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数量范围内。邓国顺先生严格履行了关
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邓国顺先生邮件送达的《邓国顺股票减持达到 1%的通知及公告(截至 2022年 8月 23
日)》? | |
说明:上表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