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南华仪器(300417):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原标题:南华仪器: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36 2022年8月24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耀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柳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柳珠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承诺或预测,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发展需要对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作适度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描述了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具体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包括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 机动车安全检测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包括 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VOCs挥发性有 机物在线监测设备、VOCs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检测仪器、污染源气体在线监测系统及管理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公司主要产品 1、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包括工况法系统以及不含底盘测功机的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主要应用于车辆定期检测, 终端用户为机动车检测站、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城市环境监测站等。工况法系统是将排放物检测仪器和底盘测 功机等辅助设备与计算机进行集成的系统性产品,它通过模拟车辆在道路上的实际运行状态,评价机动车(或发动机) 在带负荷运转情况下尾气排放状况(浓度、质量)及排放控制装置净化效果。不含底盘测功机的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 指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与计算机集成的系统产品,包括应用于汽油车的怠速/双怠速法,以及应用于柴油车的自由加速 烟度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2019年5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和 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的 有关规定,从2019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应采用简易工况法(又称工况法)进行。 2、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是通过控制软件将各类机动车性能检测设备进行集成,形成整套机动车安全检测线或综合性 能检测线,能够对机动车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自动检测。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主要应用于车辆定期检测和新车检定,终 端用户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及汽车制造厂等。从2018年开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开始实行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环保检测三检合一的运营模式。 3、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是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浓度)进行检测的仪器(包括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柴油车排 气分析仪),也是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的重要组成设备,主要用于车辆定期检测和日常检修,终端用户为机动车检测 站、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城市环境监测站、汽车制造厂、汽车修理厂、汽车销售服务企业(4S店)及科研机构等。 4、机动车安全检测仪器是对机动车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及其它安全性能进行检测的仪器,主要应用于车辆 定期检测和日常检修。公司对外销售机动车安全检测仪器包括加载式制动检验台、车辆外廓检测仪、多轴轮重仪、前照 灯检测仪等机动车检测设备。 5、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主要用于固定污染源(电力、建材、热力、垃圾焚烧、石油化工、化学制药以及生物医药等行业)气体排放的在线连续监测,可以监测排放物中的 CO、CO、NO、NO、SO、O等浓度和排放量以及颗粒物 2 2 2 2 的排放量。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由多组份气体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湿度)测试仪、 样气采集及预处理装置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构成。该产品的多组份气体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的核心技术由公司自主 掌握,该产品由公司自主设计、生产和销售。 6、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VOC在线监测系统)主要用于固定污染源(印刷、塑料、化工、制鞋、家具、汽车 S 喷涂等行业)气体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连续监测,可以监测排放气体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和排放量。挥发性有机 物在线监测系统由挥发性有机物气体分析仪、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湿度)测试仪、样气采集及预处理装置和 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构成。该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的核心技术由公司自主掌握,该产品由公司自主设计、生产和 销售。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生产模式,产品主要的软硬件均由公司自主设计研发及生产的。由于客户对产品需求差异较大, 公司须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提供定制化产品方案,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定制化设计、生产和系统安装调试。对于部 分通用性强、生产周期长的关键部件根据历年的产品销量、前期的市场调研准备等进行合理的预测进行备件生产。生产 完成后,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安装、技术指导以及后续的运营维护等提供服务支持。 2、采购模式 为了保证原材料渠道通畅、质量稳定,公司以“订单为主、计划为辅”的采购模式,一方面按照客户订单进行物料 采购,另一方面通过合理预测市场需求计算原材料需求,实现快速、低成本的采购计划及流程。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直销和经销相结合。公司目前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省市的区域驻点,负责各区域的市场开拓、 安装、现场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贴近客户以实现高效运作。具体销售方式包括客户议价销售与竞标销售,政府部门及 规模较大的公司客户采购机动车检测产品或环境监测产品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四)公司所属的行业发展情况、市场地位 1、机动车检测行业 我国机动车检测仪表仪器行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走过初期仿制国外产品,引进国外 核心部件进行组装生产,到近期自发研制生产的发展道路。我国机动车检测技术水平已接近或达到国外先进水平。通过 建立并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测技术标准,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机动车检测体系,机动车排放 物及安全检测仪器及系统产品的功能和技术指标也不断更新,推动有关产品向智能化、多功能、高精度方向发展。 在我国,机动车检测对象主要是在用机动车的强制性检测,分为安全检测、环保检测和综合检测三类,安全检测、 环保检测分别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综合检测的检测对象为营运车辆,检测内容包含安全性能、动力性能、 经济性能等。此外,也包括新车检测,主要针对整车厂,包括强制性检测与研发性检测,为确保整车的性能和达标,整 车装配完成后,在整车检测线上对车辆主要性能、OBD等进行检测,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为保障道路安全,国家对在用 汽车的安全、环保、综合性能等检测标准将逐步具有更加明确的要求。本行业的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但受国家政策、技术标准变化影响比较大。 2020年 10月 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 出了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其中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公安部扩大了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 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 6年以内的 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 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该措施于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由于上述措施导致国内整体的验车数量减少,相关检测设备需求下降。 2021年2月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机动车等移动源已经成为我国大中城市 PM2.5污染的主要来源,且其对污染的贡献有不断增加的趋势,汽车污染减排将是“十四五”的重点,后续对于机动车环保性能的检测标准可能会进 一步趋严。 2021年12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标准 HJ1237-2021《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以及 HJ1238-2021《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这些标准规定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检验系统组成与技术要求、日常运行 和维护要求、标准物资、检验技术要求、数据记录及修约、质量保证等内容。以上标准于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将 带来机动车检测产品的软件升级,以及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设备、零气发生器等硬件需求。 2、环境监测行业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伴随环保行业的发展,环境监测产业也不断升级,根据监测对象的不同,环 境监测产业可分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其中环境质量监测的监测对象包括空气质量监测、水质监测(地表水、 地下水)、土壤质量监测和噪声监测等;污染源监测的监测对象包括固体废物监测、废污水监测、废气监测、VOCs监测 等。其中,污染源监测主要是采用环境监测手段确定污染物的排放来源、排放浓度、污染物种等,为控制污染源排放和 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同时也是解决污染纠纷的主要依据。 《大气十条》自2013年发布实施以来,企业减排、管控的落实,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细颗粒物的污染有 了较大程度的下降,工业源的 SO、NO得到了有效治理和控制,但臭氧(O)污染开始凸显,VOCs组分作为 O前体物,成 2 X 3 3 为重点的监管内容。2020年 7月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发布以来,在明确的政策支持下,加强了对工 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的管控和加强对重型柴油车排放的治理和监管。对工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和重型 S S 柴油车排放的 NO进行严格监控与整治,是各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工作重点,同时,国家和地方也 X 加强了相关标准制订工作的力度,特别是重点行业排放标准的制订与实施力度不断加强,VOCs排放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也步入了“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生态环境将在“提 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总思路的指引下开展污染防治行动,环境监测行业也随之面临新的机遇与 挑战。2020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 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随着我国“碳达 峰、碳中和”目标的确立,各种“双碳”政策细则密集出台。2021年 1月 5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 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建设迎来了工作依据及纲领性文件,对包括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 结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在内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了规定。2021年7月 16日,全国碳市场上线 交易正式启动,发电行业成为第一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行业范围后续将不断扩大。2021年 9月 23日,生态环境 部发布《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聚焦区域、城市和重点行业,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到2022年底,探索建立碳监 测评估的技术方法体系。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明确目标:推进碳监测评估试 点,补齐碳监测技术短板,积极开展其他履约监测。在“双碳”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碳计量和交易核算体系的建设将不 断发展。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工况法系统、机动车安全检测仪器及系统等系列产品市场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凭借多年在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仪器及系统领域的积累,在研发、核心技术、产品质量、成本、服务、客户资源与 品牌等多方面建立了市场竞争优势,获得了客户和市场的认可,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国内企业中位居前列,形成了 较强的品牌效应,在行业内树立起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市场地位突出。 公司始终不忘初心,秉承“技术先进,品质可靠,有序管理,真诚服务”的理念,专注于中国汽车检测与环境监测 事业的发展,不断推进科研体制改革,增强技术创新实力,不断完善体系监控,强化产品质量管理。目前,公司已取得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并取得广东省空气环境污染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省级空气 环境监测系统工业设计中心资质,被评选为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南海制造 业全国隐形冠军、佛山国家高新区2020年度企业研究院、佛山国家高新区2020年度领军企业、佛山国家高新区2020年 度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广东省守合同重 信用企业、创业板成长性十强企业、中国汽保40年制造商百强企业等荣誉。 公司依托自身多年在高精度气体检测领域的技术积淀和自主研发经验的积累,在原有的主营业务机动车检测仪器及 系统的基础上,进入新的环保监测仪器和系统领域,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公司将逐步拓展和丰富环境监测产品种类, 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市场营销,加大品牌宣传,积极配合各省市地区的环保部门的推广工作。 (五)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49.8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7.26%,实现归属于上公司的股东净利润为 244.85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85.51%。其中: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实现营业收入 5,212.04万元,环保监测设备及系统实现 营业收入 483.94万元。2022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892.35万元,同比减少44.11%;管理费用为1,094.97万元,同比减 少23.08%;研发费用为698.06万元,同比减少30.31%;财务费用为-85.43万元,同比增加37.34%。报告期内,公司业 绩影响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20年 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其中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公安部扩大了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 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 6年以内的 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 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该措施于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由于上述措施导致公司机动车检测产品的市场需求减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面对迫切的环境压力,政府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国家环 保政策出台的时间和执行力度以及环保投资规模直接影响着公司业务拓展。 3、新冠疫情、贸易摩擦为全球原材料供应体系持续带来不利影响,相关原材料的价格出现上涨后尚未回落,人力成 本上升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部分原材料缺货涨价,公司生产成本受到一定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研发技术优势:掌握核心技术,专注环境监测与机动车检测的研发 公司将自主研发和掌握核心技术作为企业核心发展战略,经过多年的培养和投入,已形成一支创新能力强、行业经 验丰富、专业互补的近百人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专业涵盖精密光学、精密机械、电子、计算机软件、自动化以及 人工智能等领域,核心技术人员均为从事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研究多年的行业专家,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良好的 技术素养。为了保持公司技术在行业的领先优势,公司加大试制、试验、检测等环节的研发投入,并取得丰硕的研发成 果。报告期公司继续保持充足的研发经费投入,保障研发项目顺利进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已获授权的专利102项,其中包括16项发明专利、78项实用新型专利和8项外观设计专利,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52项,有关发明专利的明细如下:
平台(又称烟度传感器)专利技术、气体分析光学平台(又称气体传感器)专利技术、全自动前照灯检测仪专利技术、 汽车底盘测功机电控系统控制技术、汽车检测系统计算机集成控制技术等。完全替代了一直被国外垄断的关键部件,从 原来的全部进口采购,转变为完全自主研发,相对于购买关键部件进行组装生产的竞争对手而言,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向 客户提供更好的标准化、专业化的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华贝软件已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子公司华贝软件为软件企业。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认定为“广东省空气环境污染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该中心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空气环境污染监测产品。 公司的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该中心是公司的神经中枢,肩负着解决公司投资与技术应用关 键问题的责任,站在企业战略的高度带领公司全面技术发展,在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竞争优势方面起着决定性的 作用。2021年6月,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省级空气环境监测系统工业设计中心,提升公司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的能力, 不断优化现有产品设计,同时在空气监测领域不断进行突破性的产品创新设计。 (二)成本优势:核心部件自主研发及生产,代替进口采购,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的核心部件“不透光度计检测平台”和“气体分析光学平台”以前全部进口采购,通过 自主研发,公司获得发明专利“不透光度计检测平台”和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新型气体分析光学平台”,应用上述专利 技术实现了“不透光度计检测平台”和“气体分析光学平台”自主生产,具有成本优势。 公司在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基础上开发出工况法系统,除使用自主研发生产的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具有成本优 势外,还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汽车底盘测功机电控系统控制技术,这有利于公司对工况法系统的全过程成本管控,使公 司的工况法系统具有成本优势。 公司在机动车安全检测仪器(前照灯检测仪)基础上开发出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产品,除使用自主研发生产的安全 检测仪器设备具有成本优势外,采用自主研发的软件将前照灯检测仪、转速表检验台、轮重仪、制动检验台和侧滑检验 台等单件仪器进行系统集成,因此,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产品具有成本优势。 同时,公司对所生产产品(包括零部件)进行了质量管控,建立了涵盖研发、采购、生产、检验等全过程的质量管 理监控,严格执行内部质量控制标准,以保障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并最大限度减少制造成本。 (三)技术服务优势:以标准化、专业化的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来促进销售的增长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一条从零部件研发设计、单台仪器及系统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全程技术支持至售后服务的产业链。 公司开发生产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仪器及系统,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具有个性化售前、售中服务 优势,能够全面满足机动车检测站的建站需求。 通过二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全面掌握了所有产品的主要核心技术,尤其是掌握了产品关键部件(如:光学平台 等)的核心技术,相对于购买关键部件进行组装生产的竞争对手而言,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向客户提供更好的标准化、专 业化的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为提高服务的及时性,公司在全国设立了售后服务网点、淘宝线上零配件店铺,售 后服务方面设有值班工程师和专门客服热线,为服务的及时性提供进一步的保证。 (四)产品质量优势:接轨国际的认证并实行系统化的信息管理确保质量稳定 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认证、售后服务的认证。公司已建立了涵盖研发、采购、生产、检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严格执行内部质量控 制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战略。同时,公司从优选原材料入手,通过对产品进行适应性改良和生产工艺优化,使产品 在准确度、稳定性、可靠性等方面达到了同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已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能够确保对企业各过程、产品及 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提供了一个科学、有效的 管理手段,有助于推动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落实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有助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避免或减少企业在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或法律风险,巩固企业市场竞争地位。 公司积极推进内部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了计算机中心作为信息化支撑平台,取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 务管理体系的认证。在产品开发设计上,注重引进国际先进的设计开发软件系统以提高设计开发效率;在信息化管理上, 推进公司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先后引入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系统)、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客户服务管理调 度系统(CSM系统)、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系统)、三维设计软件及网络化办公系统等,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 率,提升公司研发、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等各方面的整体运作水平和效率。 5、产品谱系齐全优势:完善的产品线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目前公司的产品涵盖了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领域,形成了为机动车检测站提供一站式服务的能力,致力成为国 内汽车检测产品“全套化”的优质供应商。公司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产品线丰富,全品类产品线不仅有利于各类产 品销售的互相促进、互相带动,还有利于避免了由不同配套企业供应产品的兼容问题,简化了相应的管理环节和技术测 试流程,保证了检测服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公司深入对接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有效满足客户多层次的专业化需要,打 造全产业务链优势。 近年,公司利用自有的核心技术,大力研发环境监测设备与系统产品(例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有机挥发物 气体在线监测系统等),并根据市场不同客户的需求,增加高性价比产品数量和品类。同时,积极配合各省市地区环保 部门的政策推广计划,做好不同行业市场的拓展工作,依托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营销理念、多样化的营销渠道以及快速 高效的市场反应机制,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机动车检测行业政策风险 机动车环保和安全检测设备,主要用于机动车的日常检修和定期检测。机动车环保和安全检测需求主要受机动车保 有量和检测周期影响。机动车检测行业政策变化及国内汽车检测需求量的减少可能使机动车环保和安全检测设备的市场 需求减少,进而影响现有机动车检测机构更新扩建的投资意愿以及社会资本投资兴建机动车检测站的积极性,导致机动 车环保和安全检测设备的市场未来需求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将时刻关注政策变化,根据政策需 要,不断完善内部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产品是 伴随机动车检测需求的发展而兴起,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产品行业的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源于机动车尾气排放限值 等相关标准的持续提升。这些标准的修订,将有可能提升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产品的技术要求。如果公司现有产品不 能适应修订后的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的新产品不能及时推出,将导致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减少。 2020年 10月 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 出了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其中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公安部扩大了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 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 6年以内的 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 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该措施于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由于上述措施导致国内整体的验车数量减少,将导致公司产品需求减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针对 以上风险,公司将不断研发适应汽车排放新修订标准的新产品的同时,将不断加大环境监测类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拓展, 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培育新的利润增涨点。 (二)环境检测行业政策风险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面对迫切的环境压力,政府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国家环保 政策出台的时间和执行力度和以及环保投资规模直接影响着公司业务拓展。因此产业相关支持政策能否有效落实并得到 有效的执行将会对公司产生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加 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联系,提高公司应变能力和抗风险水平。 (三)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环境监测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但近年来行业进入者增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 和储备,市场开发不能同步跟进,公司可能存在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而机动车检测业务方面近年来,行业对手不断增多,国家对于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 的功能和技术指标也须不断更新,公司面临的行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目前拥有的产品和技术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 领先水平,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注重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和客户要求,不断进行研究开发,以 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优势。如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将影响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 业绩的持续增长的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紧密跟踪政策与市场技术的走向,不断吸引技术及管理人才,将核心技 术人员、骨干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不断提升研发和管理水平,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打好基础。 (四)管理风险 公司管理层由公司创业期的员工组成,基本以专业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为主,管理层构成尚需进一步丰富,管理水 平尚需进一步提高。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中国的产业经济发展迎来了新变革时代,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 遇,也带来了更为艰巨的挑战,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生产规模都逐步提高,对公司在资源整合、技术开发、资本运作、 生产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国家政策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组织模 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环保政策趋势和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进而削 弱公司的竞争力,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组织结构,优化人 力资源配置和流程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使公司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新冠疫情、政治冲突为全球原材料供应体系持续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制造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气元件、标准 零件等,主要原材料采购额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相当比例。相关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后尚未回落,未来原材料市场如 果价格仍处于高位,将对公司生产成本和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压力。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努力做好供应链的管 理,合理调控库存,加强对市场走势的动态分析和判断,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加强主动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如 适度调整合作方式、对重要原料适时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尽可能与核心供应商共同共度难关的同时,控制原料采购价格 的波动幅度,保障利润空间。 (六)经济波动及疫情反复的风险 目前,由于各国疫情防控不同步,部分地区出现了疫情反复、变异病毒零星爆发情况,新冠疫情目前有常态化的趋 势。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始终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全球新冠疫情威胁仍未消除,经济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业 务所在区域疫情加剧,对公司业务经营的不利影响将相应增大,可能导致公司整体业绩受到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 将不断加强防疫防控,确保员工安全的同时,在业务方面公司也将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联系,最大限 度减少疫情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1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7)。 (4)2021年 1月 28日,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5)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完成2021年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激励对象从116名调整 为 112名,授予的股票数量为2,445,176股,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的股票。具体内容见 2021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 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7)2022年4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 励计划》”)中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该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