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300860):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7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二期”),持有公司股份14,035,26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3%,和谐成长二期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4,117,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2年8月24日,公司收到和谐成长二期的《减持公司证券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8月24日,和谐成长二期较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小数点后计算存在四舍五入。 2、 本次减持前后股份数量变动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均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减持公司证券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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