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微半导(688380):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20:37:07 中财网
原标题:中微半导: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80 公司简称:中微半导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中微半导688380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新元赵羽佳
电话0755-269200810755-26920081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三路91 号前海金融中心T1栋21楼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 三路91号前海金融中心T1栋 21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512,337,712.451,512,492,199.47-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356,115,111.911,310,676,653.59+3.4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414,382,622.33534,841,521.11-2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44,610,457.84258,601,173.82-8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111,389,506.87254,823,622.17-56.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229,831,576.80230,585,987.76-199.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3.3539.16-35.81个百分比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30.77-82.8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30.77-82.8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11.736.28+5.45个百分比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 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YANG YONG境外自然人37.35126,000,000000
周彦境内自然人27.2191,800,000000
周飞境内自然人4.0013,500,000000
蒋智勇境内自然人4.8016,200,000000
罗勇境内自然人4.8016,200,000000
顺为芯华境内非国有法人4.4414,985,000000
顺为致远境内非国有法人4.4414,985,000000
南海成长境内非国有法人4.4014,850,0003,500,00000
中小企业发 展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334,500,0004,500,00000
南山红土境内非国有法人1.073,60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YANG YONG、周彦、周飞系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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