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通达电气(603390):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21:41:31 中财网

原标题: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90 公司简称:通达电气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丽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淑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淑妃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4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和技术部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股东大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宇通客车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安凯客车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金龙汽车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通客车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恒天鑫能北京恒天鑫能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天津恒天天津恒天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北 京恒天鑫能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通巴达广州通巴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香港通达通达电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报告期、本期2022年 1月 1日-2022年 6月 30日
上年同期、上期2021年 1月 1日-2021年 6月 30日
期初、上年期末2022年 1月 1日、2021年 12月 31日
本期期末2022年 6月 30日
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 理系统行车安全监控管理、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智能集中 调度管理、电子站牌控制管理等智能产品
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车载智能终端、新能源车载远程监控终端、乘客信息管理 系统等系列产品
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 系统系列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及客车发动机热管理系统系列产品
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系列产品液晶信息系统屏、导乘图多媒体风道、灯箱式铝风道等系 列产品
车载部件系列产品车厢灯、通道灯、电压转换器、司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踏步灯、效果灯、公交收银系统、五金类系列产品
智能网联汽车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 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 V2X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
  备复杂的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和执行等功能, 可实现安全、舒适、节能、高效行驶,并最终可替代人来 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智能交通系统未来交通系统的发展方向,它是将先进的信息技术、数据 通讯传输技术、电子传感技术、控制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等 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地面交通管理系统而建立的一种 在大范围内、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综 合交通运输管理系统
车载电气产品、汽车电气 产品用传感器、微处理器 MCU、执行器、由电子元器件及其 零部件组成的电控产品或系统
大中型客车车长 6米以上(不含 6米),不超过 12米(含 12米)的 载客汽车
智能交通行业根据建立智能交通系统所需的设备、服务、技术而衍生出 来的行业群
智能公交行业属于智能交通行业的子行业,是未来交通的发展趋势之一
DR英文全称为 Digital Radiography,中文意思为数字化放射 摄影,最常用于人体胸部及骨骼摄片,也可用于腹部、牙 齿、头颅等其他部位,指在计算机控制下直接进行数字化 X线摄影,即通过非晶硅平板探测器把 X线信息转化为数 字信号,并由计算机重建图像及进行一系列的图像后处理
CT英文全称为 Computed Tomography,中文意思为电子计算 机体层扫描,利用精确 X线束、γ射线、超声波与高灵敏 度的探测器围绕人体某一部位作横断面扫描,可扫描出人 体内部分层结构情况
PCR英文全称为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中文意思聚合酶链 式反应,是一种用于放大扩增特定的 DNA片段的分子生 物学技术
SMT英文全称为 Surface Mounted Technology,中文名称为表面 贴装技术,是在印刷电路板基础上进行加工的系列工艺流 程的简称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通达电气
公司的外文名称Guangzhou Tongda Auto Electric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Tongda Electri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丽娜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璇谢丽娜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
电话020-36471360020-36471360
传真020-36471423020-3647142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0450
公司网址www.tongda.cc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 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通达电气603390不适用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70,225,488.61224,167,915.29-2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55,362.069,288,513.74-519.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41,925,592.593,990,146.41-1,150.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43,910.9213,217,981.52-200.9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29,413,283.811,668,368,053.43-2.33
总资产1,889,158,908.952,063,098,646.41-8.4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03-4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03-46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20.01-1,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60.54减少2.9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540.23减少2.77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厂房建设工程上年转固后本期折旧费用增加,多种原材料价格上涨,同时本期非经常性损益中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厂房建设工程上年转固后本期折旧费用增加,多种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与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同时支付的材料货款较上年增加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241.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572,577.21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 务报告”之“七、合并财 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4、 政府补助”之说明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27,940.0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405,238.1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0,989.7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25,055.32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 务报告”之“七、合并财 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7、 其他收益”之说明
减:所得税影响额560,067.0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268.32 
合计2,970,230.53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智能交通行业下的智能公交子行业,处于智能交通行业生产制造中间环节。公司产品属于智能交通产品,主要应用于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商用车。

智能交通行业是根据建立智能交通系统所需的设备、服务、技术而衍生出来的行业。智能交通系统是将先进的电子传感技术、信息技术、数据通信传输技术、网络技术、控制技术及计算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交通管理体系,而建立起的一种在大范围、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交通管理系统。人工智能、大数据、5G、自动充电等交通新基建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带动智能交通与智慧城市的成型与成熟发展。

近年来,受益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交通行业的推广,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等主管单位关于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化等指示精神的进一步明确,城市公交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发展规划、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发展目标。2022年 4月,交通运输部联合科技部印发《“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对接《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从基础设施、交通装备、运输服务三个要素维度和智慧、安全、绿色三个价值维度,布局了六大领域 18个重点研发方向;其中,在交通装备领域,提出包括“推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突破燃料电池、高效驱动电机、车路协同无线通信、车辆主动防护及自动预警等技术”在内的智能绿色载运装备技术的重大研发方向;在运输服务领域,围绕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与服务品质,降低运输成本,提出了开展高品质智能客运、经济高效智慧物流、便捷城市交通运行服务关键技术研发等任务;在智慧交通领域,提出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加快北斗导航技术应用,开展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

2022年 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到 2023年底初步构建起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到 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的目标。2022年 6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通过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相关标准体系的构建及规章制度的制定,为规范、支撑车联网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商业化前期阶段,目前国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的战略举措。公共交通在节能、降耗、减排、促进公平和谐等方面相对于其他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步入高速发展阶段,技术和市场成熟度不断提高、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也得到大幅提升,行业整体发展繁荣。继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的发展规划,2022年 1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22年 3月发改委及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用体系规划》再次重申了相关要求;2021年 11月,交通运输部印发《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该规划主要指标中提出“到 2025年底,全国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 72%、35%和 20%”。2022年以来,国内多个省市相继出台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22年 4月,工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构建系统、科学、规范的安全体系,全面增强企业在安全管理机制、产品质量、运行监测、售后服务、事故响应处置、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受疫情、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客车行业整体销量及销售收入呈下滑趋势。根据慧眼看车统计数据,报告期内中国客车行业 5米以上客车累计销量同比下滑约 27.00%。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法规标准的进一步细化,加快了智能交通市场的优胜劣汰,对行业内企业技术研发、市场拓展、成本管理、人才储备、以及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凭借完整的产品体系、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快速高效个性化定制能力,形成了为客户提供智能车载软、硬件一体化配套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经营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各省市,多年来一直是宇通客车、比亚迪、金龙汽车、中通客车、安凯客车等多家国内知名商用车生产厂商长期合作的配套商之一,在业内具备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与商用车生产厂商及终端用户的良好关系使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使公司产品研发能更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公司丰富的订单承接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模式的改进,可以使公司更加高效地完成“新产品开发到形成产品优势”的过程,有利于保持公司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二)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商用车生产厂商和公交运营企业提供车辆智能综合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硬件产品,具体分为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车载部件系列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产品等四大类。公司致力于成为车载电气产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公司产品和服务目前主要应用于大中型客车和城市公交车,公司正在积极开拓轨道交通市场,以及物流车、工程机械、环卫车等商用车市场,并尝试开拓乘用车市场,积极推进核酸检查车、核酸采样车、一站式 CT体检服务车、5G智能眼科巡诊车、5G远程 DR体检服务车、核酸采样亭等移动医疗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现有技术积累,积极探索业务开拓可能性,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围绕市场需求开展产品研发,保持在细分市场的技术领先地位,引领国内车载电气产品研发方向。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一方面通过股权激励政策、技术研发人员绩效指标与产品销售情况挂钩等方式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市场敏感度,另一方面积极与上下游企业及高校等研究性机构合作,共同承担省市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克服行业技术难点和瓶颈,不断将新的技术理论转化为有效生产力。

公司软件系统及配套硬件产品均采取高度定制化、个性化的市场策略。经过 20多年的发展,快速定制化研发及服务能力,以及配套的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具备先进的生产能力,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来确定生产计划和组织安排生产,采用柔性生产模式,可以快速切换多品种小批量生产交付需求,充分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规格不一的订单要求。公司采取“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采购科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以及生产原材料的安全库存量等数据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并确保到货时间;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流程、采购管理流程以及仓储管控流程。

公司的销售模式,按照销售渠道,可分为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直销模式指公司直接向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经销模式指经销商根据客户需要向公司定制化采购再销售的业务模式。按照产品销售面向的对象,可分为标配销售模式和终端销售模式:标配销售模式是指产品订单需求来自商用车生产厂商;终端销售模式是指产品订单需求来自客车最终用户(主要为各地公交公司)。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商用车生产厂商,通常需要提供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因此公司以直销、标配销售模式为主。

公司产品定价原则为“成本费用+合理利润”,综合考虑销售规模、销售区域、竞争状况等多个因素后,通过商务谈判或投标等方式确定销售价格。

公司注重参与国内外举办的本行业知名展会,积极开展行业交流与合作。在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情况下,近三年年均参加行业内大型展览次数不低于 2场,每年均携新产品亮相,展示公司最新研发成果,扩大公司影响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展现公司不断精进产品技术的研发实力,以期推动公共交通行业的智能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较上年同期没有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研发优势
公司技术中心经过多年的建设,在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上对技术资源进行整合、规划、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实现了技术研发的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运作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了以产品研发为核心,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科学管理体系。

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贯标试点单位、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中心、广东省创新骨干企业、广州市创新标杆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第二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参与承担12项省市区级科技项目,其中,承接广东省科技厅重大专项4项。公司与中山大学等多家高等院校、企业联合研发完成的“多模态数据融合与分析处理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公司针对客户提出的功能需求进行定制研发,同时配合商用车生产厂商新车型同步开发配套产品。公司的研发优势为公司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为公司未来业务进一步扩张奠定了良好基础。

目前公司已经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现从研发、管理等过程中对公司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作为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59项(包括发明专利 9项),新增软件著作权登记 6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有效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共计 463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 28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项产品获得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 7项产品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另有 2项产品获得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注重研发投入以保证公司的竞争优势,持续的研发投入为研制新产品提供保障,新产品推出为公司的收入提供了持续增长的保障。

(二)产品线丰富,两化深度融合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是围绕自主研发的车辆智能综合管理系统,逐步研发形成四大系列产品,每一系列产品又可分为多类细分产品。产品多元化但又关系密切,集成式系统化供应已成为公司立足市场的竞争优势。公司依靠丰富的产品线,有效降低销售、售后服务成本,逐步形成产品规模优势。同时也为客户减少了分散采购导致的采购成本、维护成本、技术对接成本等。

公司具有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优势。公司的车辆智能综合管理系统是两化融合的典型产品,公司将先进信息技术融入到产品研发当中,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客户通过配套系统平台,在满足配套硬件产品正常使用的同时,实现了对人、车、路全方位监控,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获得各种分析报告,极大提高了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降低了经营成本,获得了增值服务。

(三)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人员稳定,在公司服务年限平均超过十年,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

在激励机制方面,公司为员工提供股权激励政策,将公司的骨干、专家、核心技术人才作为重要激励对象;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于 2020年成立“通达学院”企业培训机构,对员工展开系统专业的内部培训,使公司人才水平在整体上得到提升,人才队伍得以壮大;此外,公司积极开展专家讲学、外派学习、产学研合作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并充分利用外部专业网络培训平台资源,培养出了一批行业内具有高素质、高知识层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的综合型人才。

(四)客户资源和品牌优势
公司客户以商用车生产厂商和公交运营公司为主,如宇通客车、比亚迪、金龙汽车、中通客车、安凯客车等国内前十名商用车生产厂商,对公司产品技术、品质、售后服务等方面均高度认可,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商用车生产厂商的良好关系使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使公司研发产品能够与时俱进,为公司持续稳定盈利、巩固市场份额、推广创新产品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品质和服务优势
公司在生产管理中,坚持贯彻 ISO9001、IATF16949等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发、生产产品,为客户提供高技术含量、高质量产品。公司已有 5款产品通过 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12款产品通过欧洲 E-Mark认证(车辆产品欧洲技术标准型式认证)。

公司规范运作软件系统等信息技术服务,先后通过 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二级)、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5级(最高级别)、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2项系统获得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第三级)。

此外,公司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主要客户所在地派驻售后服务人员,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较上年同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现有技术经验积累,积极探索业务开拓可能性,积极开拓轨道交通市场,以及物流车、工程机械、环卫车等商用车市场,积极推进核酸检查车、核酸采样车、一站式 CT体检服务车、5G智能眼科巡诊车、5G远程 DR体检服务车、核酸采样亭等移动医疗业务,但公司产品和服务目前仍主要应用于大中型客车和城市公交车,客车行业整体市场需求对公司业绩情况仍具有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在国内的持续影响,人员流动受限,客车行业整体市场需求受疫情影响而减少。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全国公路客运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33.00%;根据慧眼看车统计数据,报告期内 5米以上客车累计销量同比下滑约 27.00%。

报告期内,公司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政策和广州市的防疫要求,积极、有序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面对国内多点散发的疫情形势和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凝心聚力,抓好产品质量,探索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7,022.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4.06%,与客车行业整体销量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二)不断研发新产品,保持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产品线、开发新产品,研发投入金额 28,542,436.86元,占本期公司营业收入 16.77%。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研发项目立项 30项,其中包括区级科研项目 1项;另有12项在研项目完成成果转化结题。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车辆信息化、智能化积极优化升级车辆智能综合管理系统,不断研发并推广新产品,丰富各系列产品细分种类,满足不断更新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报告期内,基于客车智能升级以及提升乘客乘车体验等市场需求,公司积极开拓新产品,完成了 5G路由器、无刷直流屏蔽水泵、调度屏 C20等产品的样品评审,以及电子站牌控制器、客车车身顶部装饰件的研发;优化升级电子路牌、乘客信息系统、热管理系统等硬件产品,以及 ERP系统、智能调度系统、新能源车辆远程监控系统等城市智慧交通管理云平台的功能模块;持续推进 SMT生产过程标准化、喷涂生产工艺改善等相关工作。就移动医疗业务,推出核酸检查车、核酸采样亭等新产品,并就移动 PCR实验室项目立项研发。

(三)立足现有技术,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现有技术积累,积极探索新的应用领域,拓宽企业产业链。

为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力及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在销售人员培养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通过对熟悉公司产品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培训转岗,扩大销售团队,通过资深销售人员“传帮带”、外聘专业讲师开展培训课程相结合方式,培养销售人才;同时,根据新增业务领域引入专业销售人员、组建专业销售团队。在市场拓展方面,一方面立足客车行业,积极开发公交终端客户市场,另一方面积极通过新产品的推出探索轨道交通市场,以及物流车、工程机械、环卫车等商用车市场业务,持续推进部分适用于新能源重型卡车及无人驾驶车的产品相关业务。

继 2021年智能眼科巡检车成功中标数字医疗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后,报告期内,公司一站式CT体检服务车、5G远程 DR体检服务车等产品以租赁形式逐步取得市场开拓效果;同时,公司推出核酸检查车、核酸采样亭等移动医疗产品,积极开拓移动医疗业务市场。

此外,公司基于现有智能车载系统产品核心技术,积极发展驾驶员数据采集等辅助驾驶技术;并基于我国专用车市场增长趋势及公司 5G移动医疗业务发展需求,于报告期内获得专用车生产资质,正式迈入汽车生产企业行列。

(四)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年底,公司募投项目已整体结项并正式投入使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按照相关业务合同约定有序投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69,452.10万元,其中 2022年上半年内累计投入 7,736.51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70,225,488.61224,167,915.29-24.06
营业成本135,776,164.44158,816,251.94-14.51
销售费用16,888,494.1116,648,991.061.44
管理费用27,417,437.1119,354,745.6641.66
财务费用172,207.45-64,504.02不适用
研发费用28,542,436.8633,693,688.80-15.29
投资收益-953,150.151,401,695.59-168.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05,238.192,636,986.30-115.37
信用减值损失-1,047,581.732,980,812.94-135.14
资产减值损失-1,110,177.36236,434.26-569.55
资产处置收益-3,485.10-102,834.40不适用
营业外支出4,245.09490,912.22-99.14
所得税费用-6,207.79-2,945,043.50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43,910.9213,217,981.52-200.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295,268.46-339,580,157.15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827.05-1,822,733.61不适用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厂房建设转固后本期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产品获取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个别客户应收款项回款较慢,账龄变长导致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清理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报废及对外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与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同时支付的材料货款较上年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用于理财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321,530,616.6617.02420,701,728.3020.39-23.57 
应收票据77,498,819.194.1075,068,628.473.643.24 
应收账款246,866,933.1313.07302,591,076.2214.67-18.42 
应收款项 融资73,645,150.793.90127,912,036.506.20-42.43主要系本期收到 未到期的银行承 兑汇票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 款5,101,628.500.272,940,877.250.1473.47主要系本期应收 定期存款利息增 加所致
存货198,412,275.3110.50178,354,278.858.6411.25 
合同资产19,013,053.341.0122,075,356.761.07-13.87 
其他流动 资产12,479,056.380.664,120,996.820.20202.82主要系本期待抵 扣进项税额增加 所致
投资性房 地产83,603,357.804.4366,807,783.043.2425.14 
长期股权 投资75,012,742.613.9776,203,662.393.69-1.56 
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 产20,512,920.541.098,918,158.730.43130.01主要系本期向参 与设立的投资基 金公司出资所致
固定资产609,182,775.7532.25623,560,107.9130.22-2.31 
在建工程22,928,227.721.2125,662,083.591.24-10.65 
使用权资 产3,566,877.830.194,735,612.130.23-24.68 
短期借款70,776,228.613.7573,213,961.363.55-3.33 
应付票据23,976,534.791.2767,327,218.233.26-64.39主要系本期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减 少所致
应付账款129,197,379.656.84204,697,919.589.92-36.88主要系应付货款 和设备款减少所 致
合同负债10,566,952.940.569,827,250.450.487.53 
应付职工 薪酬7,133,311.560.3825,058,329.321.21-71.53主要系本期支付 上年度年终奖金 所致
应交税费3,741,453.500.202,329,995.370.1160.58主要系本期应交 增值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 款4,641,673.200.253,086,293.700.1550.40主要系本期子公 司通巴达收到的 租赁保证金增加 所致
其他流动 负债234,090.680.0166,663.540.00251.15主要系本期预收 货款的待转销项 税额增加所致
租赁负债771,594.720.041,656,056.050.08-53.41主要是由于本期 剩余租赁付款额 减少所致
递延所得 税负债1,598,570.570.08  不适用主要系固定资产 一次性扣除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增 加所致
其他说明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 62,961,139.6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3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6,424,479.72开立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和国内信用证保证金
应收票据12,877,665.65商业承兑汇票背书
应收款项融资4,347,594.35开立银行承兑票据、票据质押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200,000.00对外担保
合计27,849,739.72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情况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期末)95,525,663.15
期初公司投资额85,121,821.1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比上年增减数10,403,842.03
增减幅度(%)12.22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2.在建工程”的相关内容。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相关内容。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与公司的关系
通巴达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杂 品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元器件 零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汽车零配件 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子元 器件批发;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五金 产品零售;通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交通及 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 标牌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停 车场服务;40,000.0033,319.1521,678.974,202.71-537.31-559.46公司持有通巴 达 51.00%股 权;全资子公司 香港通达持有 通巴达 49.00% 股权
其中:通巴达主营业务收入为 3,637.9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846.69万元。

公司其他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与“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风险
2022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反复影响,市场整体客运需求减少,客运企业新增、更换车辆需求减少,公司 2022年上半年度业绩出现下滑。

目前海外疫情呈现出常态化趋势,国内疫情短期内呈多点散发形式,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持续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可能延后或减少、下游客户回款周期延长;此外,疫情管控期间人流、物流受阻,也会导致原材料供应链短缺或原材料价格上涨。以上情况均可能对公司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内部安排专人负责跟进疫情防控形势,严格实施《通达电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对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防疫用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安排,将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确保疫情期间公司对经营管理、运营节奏的控制和把握;同时将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方案,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推动业务有序开展。

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回收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24,686.6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25.64%;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 7,749.8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8.05%。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主要受以下两个因素的影响:其一,基于与客户过去合作情况以及对客户整体经营情况的评估,因客户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市场知名度,且信用良好,公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其二,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采取车辆行程达到规定公里数之后才进行补贴申请和实际发放,时间上存在滞后性,导致商用车生产厂家自身回款和获得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款时间均被延长,对商用车生产厂家的现金流带来影响,增加了生产厂家的资金压力,进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虽然下游主要客户多为上市公司,但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应收票据余额累计较大,存在逾期或出现坏账损失的风险。

公司将继续保持与现有各大商用车厂商、公交企业良好的合作关系,按期与客户对账;对客户经营情况及资金情况进行评估,对可能存在偿还风险的客户积极采取法律措施催收账款。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 61.43%,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头部商用车生产厂商,如宇通客车、金龙汽车、比亚迪等。公司经商用车生产厂商严格的程序选择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并且得益于公司产线规模扩大和较好的产品开发能力,公司与客车生产头部企业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该情况有助于保持公司业务及客户的稳定性。

若公司主要客户发生流失或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在保持与现有各大商用车厂商、公交企业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上,不断积极拓展全国各省、市的商用车厂商、公交企业客户,进一步丰富公司客户群体,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从而达到不断提升企业价值的效果。

4、业务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上半年为公司产品销售淡季,下半年为公司产品销售旺季,尤其是第四季度。上述情况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性相关。公司客户主要是国内头部商用车生产厂商,其生产计划会受到其客户公交公司交货期限的影响,通常公交公司上半年制定车辆采购需求预算计划,下半年执行采购计划。因此公司业务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将积极拓宽产业链,抓住机遇向相关领域延伸、辐射。在现有业务基础上,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推动核心产品的持续升级换代,积极开拓轨道交通市场,以及物流车、工程机械、环卫车等商用车市场,持续推动核酸检查车、核酸采样车、一站式CT体检服务车、5G智能眼科巡诊车、5G远程DR体检服务车、核酸采样亭等移动医疗业务的发展。

5、公司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变化的风险
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商用车,从长期发展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信息化程度和智能化程度提高,单车价格增加,下游市场空间广阔,将会有更多的市场竞争者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此外,客车行业一定程度受宏观经济变化、国家政策调整等情况的影响。如果公司在业务扩张或产品推广过程中市场开发不力、相关产业政策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未来收入及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在强化与客户合作深度的基础上,不断积极拓展全国各省、市的商用车厂商、公交企业客户,进一步丰富公司客户群体;积极探索辅助驾驶、移动医疗车等新的业务领域,扩大企业业务范围,增加收入来源;充分发挥现有优势,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6、新业务领域开展的风险
公司目前一方面正在积极开拓轨道交通市场,以及物流车、工程机械、环卫车等商用车市场,并尝试开拓乘用车市场,另一方面在积极推进核酸检查车、核酸采样车、一站式 CT体检服务车、5G智能眼科巡诊车、5G远程 DR体检服务车、核酸采样亭等移动医疗业务。公司深耕客车行业二十余年,在产品技术、市场方面已有一定积累,但较轨道交通市场、其他商用车市场、乘用车市场仍存在一定技术需求、客户主体的差异;移动医疗业务虽立足于公司客车行业积累,但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较大差异,不会产生较强协同效应,且面临不同的市场竞争环境、政策要求及经营管理需求,一定程度上存在业务进展不顺利、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等风险。

公司将通过从外部招募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组建完善的销售团队,以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方式等降低经营风险;密切关注相关行业的政策要求及市场主体需求,以保障市场开拓业务的顺利进行。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 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2022-5-18www.sse.com.cn2022-5-19详见《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2-022)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2-6-23www.sse.com.cn2022-06-24详见《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0)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王培森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离任
邢映彪董事离任
劳中建监事离任
邢冬晓董事选举
劳中建董事选举
王宇伸监事选举
毛祥波副总经理聘任
吴淑妃财务总监聘任
黄璇董事会秘书聘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2年 6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2年 6月 23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相关议案,选举陈丽娜、何俊华、蔡琳琳、毛祥波、劳中建、邢冬晓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姜国梁、丁问司、黄桂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林智、谭同超、王宇伸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 6月 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傅华波、高志刚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公司于 2022年 6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邢映彪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俊华、陈永锋、蔡琳琳、毛祥波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淑妃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黄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 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气、固体废弃物、废水和噪声,产生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废气主要有有机废气、燃气废气、粉尘废气、锡及其化合物 4类,按照生产布局共划分9个废气排放口,分别根据排放废气种类采用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焊烟净化器、袋式除尘及粉尘滤芯过滤系统中一项或二项净化治理措施,完成废气净化后进行排放; (2)固体废弃物包括边角废料、废焊渣、废锡渣、金属碎屑及尘渣等一般固体废弃物,以及废槽液、槽渣、污泥、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原料桶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其中一般废弃物由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危险废弃物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收运并按规定处理; (3)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过滤、沉淀处理,水洗废水经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进行管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就公司生产排污已向主管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取得登记回执。

公司已通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 ISO14001体系要求管理日常生产工作,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ISO14001体系实施情况的内审及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每三年进行一次认证机构的换证审核,以保持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改进。

公司将继续加大环保投入,针对公司生产废气、废水、生产设备噪声等积极采取治理或处理措施;并按时缴纳相关税费,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断加强环保投入,针对公司生产废气、生产设备噪声等积极采取治理或处理措施。报告期内,通达电气车联网产业园废气、废水治理工程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水费等环保方面累计投入 9.53万元。生产过程中规范使用环保设施设备,将公司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指数降至最低,响应国家号召,发挥企业的力量,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助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空压机热能回收再利用,为员工宿舍提供热水,利用管道实现空调冷凝水供给水机空调,实现能源的循环利用,减少热量排放以及水、电、气的使用,构建绿色园区;办公及生产区域,配置风扇与中央空调,在保障员工降温需求的条件下,有效管控中央空调温度设置及使用时间,节约用电;制定生产用水、用电考核制度,提升全员节能减排意识。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脱贫攻坚优秀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时期减贫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跑赢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接力赛”,积极发挥上市公司在服务国家减贫目标和战略中的作用,坚持以公司党支部带头、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的帮扶工作模式,持续拓宽扶贫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消费扶贫有利于推动农村集体产业发展,帮助相对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向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新平经济联合社采购当地特色茶叶“白茶”40,000元;公司以买代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

2022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拓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渠道,务实践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 间及期 限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股份 限售公司控 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以及 与其有 亲属关 系的股 东陈永 锋(1)自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会以任何 方式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2)自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息 除权事项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下同), 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 月;(3)本人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息除权事项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4)本人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 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 人在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本人在3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个月的,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2019年 11月25 日起36 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进行股份减持;(6)在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 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在本人就任时的确定期限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7)如违反上述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个交易日内将前 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之承诺事项给公司 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 限售其他与 实际控 制人有 亲属关 系的股 东吴 锋、陈 铭哲、 潘鸿 彬、陈 丽惠、 刘佳 铖、赵 陆平(1)自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会以任何 方式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2)自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息 除权事项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下同), 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 月;(3)本人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息除权事项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4)本人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 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 人在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本人在3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个月的,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进行股份减持。(6)如2019年 11月25 日起36 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违反上述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将在获 得收益的 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关于 锁定股份之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公司、 控股股 东及公 司董 事、高 级管理 人员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 非因不可抗力所致,公司股票股价一旦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 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 措施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如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每股净资产值=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权益合计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满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股份回购、股份增持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则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将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义务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 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为第一顺位义务人,公司为第 二顺位义务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第三顺位义务人。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陈丽娜、邢映 彪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个交易日内,通过增 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 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期限、 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 起 3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 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 续 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 施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值或控股股东已增持了公司股份总数 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 该次增持计划。(2)公司承诺:如公司控股股东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未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或者2019年 11月25 日起36 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完毕其增持义务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然存在连续 20个 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公司董事会应于确 认前述事项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回购预案包括 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 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3个月内以不 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回购公司的股份,回购股份数 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高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公司 股票收盘价连续 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公司 已回购公司股份总数 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自回购当年起从分配给公司控股股东的分红款项中扣除。(3)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均未能于触发稳定股 价措施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 实施,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履行完毕其增持义务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 然存在连续 20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 在 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N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 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确定方式、增持期限、增持目 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除存在交易限制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3个月内以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的股份,其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薪酬 总额及公司对其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之和的 50%;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 续 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4)增持或回 购股票的要求: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实施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过程中 增持或回购股份的行为以及增持或回购的股份处置行为应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解决 同业 竞争公司控 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将严格监督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 其他公司(或企业)业务经营活动,保证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 他公司(或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人于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 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其 他任何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 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因意外事件发 生致使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与公司同业竞争不可 避免时,公司有权要求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或企业) 以任何适当方式消除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以市场价格购买本人 持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等。(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严格履行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 关联 交易公司(1)本公司不会以不公允的价格或不公平条件向关联方提供或者接受关联 方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2)本公司将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尽力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力 争减少关联交易,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或业务往来。(3)对于确 有需要的关联交易或业务往来,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将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本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 予以披露。(4)本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销售,本公司将继续坚持不参 与参股关联企业的具体日常经营,仅维持正常的业务合作,不通过非市场 化手段获取客户订单。(5)本公司已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拆借的资 金偿还完毕后,不再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拆借资金。(6)本公司 正在取得的土地进行新厂房的建设,建设完成后,本公司将进行场地搬迁, 将不再继续租赁实际控制人的房产。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 关联 交易公司控 股股 东、实(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公 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 履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在涉及本人与公司之间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回避表决。(2)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际控制 人、董 事、监 事及高 级管理 人员任何公司(或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的行为;在 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违规向本人或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任何 公司(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人将尽最大努力避免与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并促使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企业) 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任何 公司(或企业)与公司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 司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企业)将严格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互利、 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的价格以市场 公允价格为基础,绝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并且, 在公司上市后,遵循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制 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人未来不会通过新设、收购或参股其 他公司等方式进入到公司所在的行业或者其上下游产业中。(5)自本承诺 函出具日起,如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 失或开支,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其他公司控 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的监管要求,现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2)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 同意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给公司或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其投资者的补 偿责任。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人员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的监管要求,现承诺如下:(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亦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同意公司 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 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拟实施股 权激励,本人同意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若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作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出具补充承诺。本 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监 管措施。     
其他 承诺其他公司华生源减资前的债务由股东按减资前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承担;减资后的 债务由股东按减资后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承担。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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