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美邦股份(605033):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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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4日 23:00:5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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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邦股份: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033 公司简称:美邦股份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少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梅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梅喜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
会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原稿 |
常用词语释义 | | |
美邦股份、美邦药业、
本公司、公司 | 指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期、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美邦有限 | 指 | 陕西美邦农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
亿田丰 | 指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诺正生物 | 指 | 陕西诺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美邦农资 | 指 | 陕西美邦农资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亿田丰农资 | 指 | 陕西亿田丰农资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汤普森 | 指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傲谷 | 指 | 陕西傲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领旗生物 | 指 | 陕西领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伴遍天 | 指 | 陕西伴遍天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闲之路 | 指 | 陕西闲之路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农盛和 | 指 | 陕西农盛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诺正农化 | 指 | 陕西诺正农化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联邦检测 | 指 | 陕西联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亚太检测 | 指 | 陕西亚太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出发点 | 指 | 陕西出发点作物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美邦诺正 | 指 | 美邦诺正(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通美实业 | 指 | 陕西通美实业有限公司 |
美富咨询 | 指 | 陕西美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美平咨询 | 指 | 陕西美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美邦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anxi Meiba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BGF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少武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陕西西安市经开区草滩三路588号石羊工业园区A1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10018 |
公司网址 | http://www.meibang.cn/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
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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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美邦股份 | 605033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
营业收入 | 617,645,692.70 | 476,180,685.58 | 29.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975,137.45 | 69,440,443.35 | 68.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6,270,404.13 | 68,352,970.35 | 55.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749,127.85 | -173,380,608.93 | 35.55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58,239,520.67 | 966,952,383.22 | 9.44 |
总资产 | 1,451,549,098.91 | 1,463,381,113.31 | -0.8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7 | 0.68 | 27.9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7 | 0.68 | 27.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 0.79 | 0.67 | 17.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1 | 14.34 | 减少2.9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6 | 14.12 | 减少3.7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29.71%,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所致; 2.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加68.45%,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及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3.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5.55%,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收到货款增加;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
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
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767,392.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 | |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773,438.05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
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
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72,341.1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63,755.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0,704,733.32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中的化学农药制造(C2631)。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保障物资,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在业内也被称为作物保护品,一般指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药剂。实际使用的农药产品是由农药原药和农药助剂制成的农药制剂;根据防治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除草剂等。
公司一直专注于农药制剂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是全国农药行业销售百强企业,国内前20强的农药制剂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主要产品为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产品及证件资源丰富。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包括农药原药、助剂、包材等,由采购部负责所有生产物料的统一采购。公司依据销售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由市场部结合下游市场需求、上游供给走势等因素制定季度或月度原材料需求计划。采购部接到原材料需求计划后,根据原材料特性、使用部门需求及市场供需情况等,向合格供应商询价议价,生成正式的报价单,审批完成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大宗采购业务采用集中采购和招标采购相结合的模式,有效降低物资采购的成本。
对于设备的采购,设备部门和技术部门参与询价、招标、签订合同、采购及验收的全过程。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原药、助剂的质量稳定性和供货及时性。开发新供应商时,由采购部、研发部等部门联合对供应商进行考察,了解供应商企业信息、企业资质、售后服务等详细情况,并通过样品检验、小批量供货试验检查产品质量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进行年度动态考评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依据销售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具体而言,每月由销售人员收集客户需求提交销售部汇总审核,由市场部向生产部门提出总体需求,生产部门结合库存数量、生产进度等实际情况制定周生产计划并生产;下半年由公司市场部结合往年销售情况和本业务年度产品销售计划按月制定冬储生产计划后安排生产。公司制定了有关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检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公司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其产品主要通过“公司-经销商-零售商-种植户”的销售渠道进行经销。
公司建立了经销商准入制度,在与经销商合作前会对经销商进行经营资质审查和经营实力调查。公司每年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向经销商和农户提供技术服务,讲解产品专业知识,提高用户用药知识水平,培训指导农户安全用药、科学用药、规范用药,让更多农户享受到优良的农药技术服务和更高效的农业科技成果,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未来,公司将会持续坚持主业发展,推进原药制剂双驱动、国内外市场并举,坚定公司发展战略,拓宽产品品类,丰富业务渠道,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形势:
2022年上半年,俄乌战争、区域冲突叠加疫情反复导致全球粮食价格上涨,中短期看各国增加粮食产量确保本国粮食供给需求将进一步增强,从而带动农药、化肥的需求上涨。2021年全球作物用农药销售额达734亿美元,预计2022年将达到760亿美元,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从长期来看,世界人口的增长、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结构的变化,将会刺激农业的发展,间接带动农药行业的发展。
2、国内政策:
2022年初八部委联合发布《“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旨在以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农药产业体系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品结构,完善政策扶持,强化科技创新,补齐发展短板,推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农药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确保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规划要求到2025年,着力培育10家产值超50亿元企业、50家超10亿元企业、100家超5亿元企业,园区内农药生产企业产值提高10个百分点。
以上这些,都将有利于国内农药行业完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水平。
为确保粮食安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出台增加粮食产量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中央1号文件多次提到的“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绿色农业”等三农议题已上升为重大国策,农药行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一是粮食价格大幅提升,大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三是国家“双减”政策的影响,让高效低毒农资产品有了更广阔的用武之地。同时,在我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和能耗双控政策趋严的大背景下,农药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已成为保证农药企业及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发展方向。
2022年上半年,农化行业受国内外政治政策、经济形势、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依然面临严峻挑战。公司通过聚焦核心作物,深耕作物病虫害解决方案,推出重磅新品,不断丰富产品线等一系列战略措施的实施,经营业绩较同期稳步提升。品牌会议的召开、“扎根基层,服务1210客户”战略落地,为美邦的品牌建设及发展提供了助力,2022年公司位列全国农药行业制剂销售TOP100第15名。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优势
农药制剂行业的技术含量较高,市场需求变化较快。因此,公司紧跟市场需求,不断研发登记新的农药产品,保障产品适用性。目前,公司产品具有以下三点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
(1)适销对路,产品持续性更新
农药产品实际使用效果与天气、环境等多项因素紧密相关,农药长期使用也会产生抗药性,因此农民对农药新产品接受度较高,公司持续关注农业生产需求变化,不断研发、改进产品,保证了公司产品适销对路。此外,考虑到专利到期后相关原药的价格逐步下降,产品市场空间明显扩大,因此公司高度重视在专利化合物到期前开展筛选、研发、登记工作,持续更新产品种类,保证产品适销对路,待专利到期后快速抢占市场空间。
(2)复配产品,具备差异化优势
我国农药行业企业数量和登记产品数量众多,但大多数企业的产品较为同质化。
公司采用差异化产品策略,多选择开发两种有效成分进行混配,可以有效降低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农药的防治效果,延缓抗药性的产生。
(3)种类丰富,满足经销商需求
我国农药制剂行业多采用“公司-经销商-零售商-种植户”渠道进行销售,我国农药企业主要面对广大的经销商或零售商,再由其销售给农户。由于下游用药需求复杂,且同类产品的生产商大多不唯一,因此经销商的农药需求种类繁多,需要花费较多精力去寻找、筛选货源。公司凭借出色的研发实力和生产规划能力,每年可生产、销售数百种农药制剂产品,可以为经销商一次性提供多种产品。同时,公司通过产品迭代升级、营销体系建设等多方面提升客户满意度,已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并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2、研发和资质优势
公司建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究开发理念,形成了多部门联合参与的产品研发体系:市场部和销售部对国内外市场广泛调研,注册部撰写立项报告,并与总经理、研发部、市场部等共同筛选决策,研发部完成最终产品研发。公司依托非专利产品的创新和差异化战略,紧跟行业动向和下游需求,在专利到期农药产品的剂型创新、配方创新等方面具有前瞻性,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2019年-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66%、9.03%、7.57%;2022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为3,784.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13%,研发投入占比较高。公司管理层将持续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发展方向,保证公司各主要产品在技术研发方面的高效投入,以增强企业技术储备能力和发展动力。
技术开发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技术创新始终是公司发展战略的核心。
凭借技术研发优势,多年来公司持续进行创新,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301项专利和 1076 件农药登记证,居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的产品资质优势。丰富的产品资质储备使公司具备提供多种防治方案的能力,也能及时提供产品应对病虫害的突然爆发。
3、营销渠道和技术服务优势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发展面临人多地少、耕地分散的局面,直接导致农资销售终端客户分散。为拓宽产品销路,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产品广泛销售于华东、华南、西南、西北等地,渠道优势明显。
公司高度重视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以专业的销售人员为抓手,为农民提供多种技术推广服务。凭借覆盖全国的销售渠道,公司业务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在播种、开花、结果等各个种植环节向农民讲解农药知识、用法用量并实地解决农民用药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公司重点发挥示范园的宣传推广作用,号召周围农民参观学习,以点带面地引导广大农民正确用药。公司凭借技术服务营销优势,一方面帮助农民提升了农药鉴别能力和施用水平,另一方面提高了公司产品知名度和用户忠诚度,此外还使得公司对终端客户需求和病虫害防治动向更加具有敏锐性。
4、团队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企业工作的重心,已建立了一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结构合理、团结合作的先进管理团队。公司拥有杀菌剂、杀虫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多领域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核心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行业经验,能够快速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并制定相应经营策略,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
5、品牌优势
自设立以来,公司持续深耕于农药制剂行业,通过先进的技术、丰富的产品、稳定的质量、精美的包装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和口碑,其中80%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曾获第四届绿色农药博览会金奖,多项产品获得陕西省名牌产品证书,“美邦农药”、“美邦金点子”、“美邦”及LOGO荣获陕西好商标,“甲托”于2015年曾获中国驰名商标。公司以严格的管理、优良的产品和一流的售后服务在农药行业享有盛誉。公司的品牌优势日益明显,较高的品牌美誉度有利于公司产品的推广与开拓,市场竞争地位日益凸显,2022年公司位列全国农药行业制剂销售TOP100第15名。
6、健全的企业管理体系、提升降耗增效,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从加强基础管理入手,实施法规转化、职责细化、完善生产操作规程、责任落实等措施,严格按照三体系规范管理。公司在产品企业标准的制定、合格供应商评价、原材料采购和入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交叉污染控制、出厂产品检验、运输质量控制、技术服务与支持等方面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流程。公司持续开展生产技术革新、节能降耗,增产增效。通过实施技术优化、强化过程管控,加大节能装备应用,工序生产效率得到较大提升,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疫情持续影响、俄乌冲突爆发、极端气候频发,粮食安全问题备受各国重视,刺激全球粮食价格上涨、种植面积增加,农化产品的需求和价格也随之上涨。此外,海外农化产品供应端开工不足,国内农药厂商抓住机遇承接了较多海外订单,国内农药出口稳步攀升;加之国内农药供给受疫情防控要求、双碳政策要求、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617,645,692.70 | 476,180,685.58 | 29.71 |
营业成本 | 352,897,681.15 | 308,659,349.79 | 14.33 |
销售费用 | 63,594,609.10 | 32,207,899.08 | 97.45 |
管理费用 | 14,783,125.96 | 8,927,732.96 | 65.59 |
财务费用 | -1,184,487.98 | 313,942.34 | -477.29 |
研发费用 | 37,842,804.61 | 28,426,392.55 | 33.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749,127.85 | -173,380,608.93 | 35.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216,262.90 | -20,391,559.49 | 542.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232,198.99 | 42,281,310.98 | 47.1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致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各项销售费用增加;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 | 情
况
说
明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 49,000,000.00 | 3.38 | 148,000,000.00 | 10.11 | -66.89 | 1 |
应收账款 | 402,815,374.47 | 27.75 | 90,143,475.22 | 6.16 | 346.86 | 2 |
存货 | 358,338,970.87 | 24.69 | 559,557,476.70 | 38.24 | -35.96 | 3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8,603,724.79 | 0.59 | 4,263,601.38 | 0.29 | 101.79 | 4 |
应付票据 | 40,300,000.00 | 2.78 | 107,800,000.00 | 7.37 | -62.62 | 5 |
合同负债 | 22,540,048.73 | 1.55 | 219,244,014.73 | 14.98 | -89.72 | 6 |
应交税费 | 15,140,755.07 | 1.04 | 6,400,317.75 | 0.44 | 136.56 | 7 |
其他应付款 | 60,282,584.59 | 4.15 | 20,146,850.57 | 1.38 | 199.22 | 8 |
预计负债 | 169,000,297.30 | 11.64 | 53,078,610.71 | 3.63 | 218.40 | 9 |
其他说明
1.主要系本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2.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产品品牌增加、业务规模扩大,及未到账款统一结算期所致; 3.主要系生产及销售的季节性特点所致;
4.主要系应收款项增加,计提坏账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5.主要系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6.主要系公司销售的季节性特点所致;
7.主要系增值税、所得税及代扣个人所得税增加;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
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8,000,000.00 | 49,000,000.00 | -99,000,000.00 | 2,773,438.05 |
应收款项融资 | 2,147,934.00 | 850,000.00 | -1,297,934.00 | |
合计 | 150,147,934.00 | 49,850,000.00 | -100,297,934.00 | 2,773,438.05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
例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陕西汤普
森生物科
技有限公
司 | 2,000.00 | 美邦药
业持股
100% | 农药制剂的
研发、生产
与销售 | 14,156.62 | 12,886.39 | 16,754.56 | 2,788.69 |
陕西亿田
丰作物科
技有限公
司 | 2,000.00 | 美邦药
业持股
100% | 农药制剂的
研发、生产
与销售 | 9,019.09 | 4,226.53 | 7,177.80 | 1,558.80 |
陕西美邦
农资贸易
有限公司 | 1,600.00 | 美邦药
业持股
100% | 农药制剂的
销售 | 31,352.23 | 16,649.83 | 23,724.58 | 3,394.51 |
陕西农盛
和作物科
学有限公
司 | 1,800.00 | 美邦药
业持股
100% | 农药制剂的
销售 | 19,169.17 | 8,900.44 | 22,037.50 | 1,527.7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农药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目前,我国农药生产企业数量较多,整体规模不大,市场集中度较低;同时,由于缺乏较强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农药产品的同质化情况较为严重,产品差异化竞争缺乏,相应的农药企业往往采取以价格为主的市场竞争策略。同时,基于对我国农药市场长期看好的预期,国际农药行业巨头积极进入国内市场,挤占市场份额,加剧了国内农药行业的市场竞争。
应对措施: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实现产品的差异化;加强品牌推广、技术服务和渠道建设,提升终端销售市场的服务;巩固国内市场,开拓国外市场;定期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不断降本增效,增强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又以各类农药原药为主。受到市场供求变动影响,农药原药的价格可能存在一定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虽然公司产品品类众多,生产所用原材料种类多、单品金额小,单品种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较小,但每年所需的原材料整体金额较大,且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原药、助剂,均为化工产品,受国际油价、环保政策等多项外部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一定冲击,面临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根据市场行情预测判断,公司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采用预付款方式进行一定数量冬储,对价格和数量进行约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原材料价格变动给公司产品生产带来的风险。公司采取集中采购,提高议价能力,加强比价采购和采购价格核查,加强原材料质量监控,加强与重要供应商开发与合作,优化供应渠道与运输渠道,降低原材料成本与物流成本。
3.存货规模较大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正常生产所形成的半成品和库存商品,以及外购原材料和包装物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5,833.90万元。公司期末存货金额较大是由业务的季节性决定的,在销售淡季公司会采购储备原材料,生产部分半成品或库存商品,提前为生产经营旺季做准备。若未来由于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产品销路不畅,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及客户需求,加强销售情况预测及市场需求变化的分析,从而调整内部生产规划、合理控制存货规模,在保证生产和销售的基础上,提高存货周转率。
4.业务季节性波动风险
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决定了农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具有明显季节性,除广东、广西、云南部分地区和海南外,农药制剂的需求旺季一般为每年的3至9月,因此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也呈现了相应的季节性特点。在经营旺季公司的应收账款会迅速增加,收款周期较旺季的生产经营时间有所滞后,增加了公司在旺季时对流动资金筹集和管理的难度。公司业务的季节性特征加大了公司短期资金管理的难度。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营销体系建设,加大国内销售渠道及海外拓展力度,丰富客户类型和数量,不断优化和丰富产品种类和结构,扩大目标客户群体,努力降低季节性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5、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在安全环保领域已采取多项措施,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但不排除未来公司因设备故障、生产工艺不完善、操作管理不当、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应对措施:公司对安全环保高度重视,从综合防范入手,在制度、组织、管理、
会议届次 | 召开日
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 决议刊
登的披
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
度股东大
会 | 2022年5
月2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 年
5 月 28
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
027)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 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的相
关公告。 |
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5日,公司就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并于2022年5月14日公告了《陕西美邦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详见公司2022年5月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的相
关公告。 |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
披露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详见公司2022年5月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的相
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美邦药业及其子公司汤普森、亿田丰,主要从事农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一般排污单位。
(1)美邦药业环保情况说明
①排污信息
美邦药业位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主要从事农药复配制剂的生产经营。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 8月 2日发布的《陕西省 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工作,公司对其厂区内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均采取了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并取得了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定公司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 GB/T24001-台,其《排污许可证》(编号:91610592709980931P001P),有效期至 2025年 12月27日,发证机关为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主要污染物类别:废气、废水,其中废气主要污染物种类:其他特征污染物(颗粒物、甲苯、甲醇、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COD、氨氮、其他特征污染物(总氮、总磷、石油类、甲苯,总有机碳、动植物油、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PH 值)。大气污染物排放形式:有组织、无组织;废水污染物排放规律: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规律,且不属于周期性规律。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61/T1061-20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1/1226-2018、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大气一般排放口 15 个,主要排放口 1个,废水主要排放口 1个。有组织排放气体污染物排放浓度:VOC:浓度限值 80mg/m3、甲苯 40mg/Nm3、甲醇 60mg/Nm3、氯化氢 100mg/Nm3、颗粒物 120mg/Nm3;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COD500mg/L、氨氮 45mg/L、总氮 70mg/L、总磷 8mg/L、石油类 20mg/L、甲苯 0.5mg/L、动植物油 100mg/L、悬浮物 4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300mg/L、色度64mg/L、PH值 6-9。
报告期内,公司废气、废水均实现达标排放。
②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美邦药业环保设施主要有:①针对废气处理的设施: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粉剂车间产生粉尘的处理措施是喷淋和布袋除尘等;②针对废水处理的设施:污水处理站等;③针对危废处理的措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予以处理。报告期内,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美邦药业无相关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报告期内,美邦药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2022上半年度组织了一次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对演练的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价,修订了相应的应急措施。
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美邦药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编制了 2022 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监测内容有废水、废气、噪声,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第三方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周期性监测,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在《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公示了公司的环境监管信息及监测数据。按照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了重要的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等相关信息。废水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已与渭南市、陕西省自行监测平台联网。
⑥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保问题受到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2)汤普森环保情况说明
①排污信息
汤普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北环路中段,主要从事农药复配制剂的生产经营。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 8月 2日发布的《陕西省 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工作,公司对其厂区内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均采取了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并取得了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定公司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 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标准,各项排污许可证照齐全。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其《排污许可证》(编号:91610526776996968W001P),有效期至 2025年 12月25日,发证机关为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主要污染物类别:废气、废水,其中废气主要污染物种类:其他特征污染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COD、氨氮、其他特征污染物(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大气污染物排放形式:有组织、无组织;废水污染物排放规律:连续排放,流量稳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61/224-2011。大气一般排放口 3个,废水一般排放口 1个。有组织排放气体污染物排放浓度:VOC:浓度限值 80mg/m3、颗粒物 120mg/Nm3;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COD500mg/L、氨氮 45mg/L、悬浮物 4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300mg/L、PH值 6-9。
②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汤普森环保设施主要有:①针对废气处理的设施: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粉剂车间产生粉尘的处理措施是布袋除尘等;②针对废水处理的设施:交由美邦药业污水处理站等;③针对危废处理的措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予以处理。报告期内,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汤普森无相关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报告期内,汤普森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2022上半年度组织了一次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对演练的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价,修订了相应的应急措施。
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汤普森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编制了 2022 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监测内容有废水、废气、噪声,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第三方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周期性监测,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在《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公示了公司的环境监管信息及监测数据。按照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了重要的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等相关信息。废水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已与渭南市、陕西省自行监测平台联网。
⑥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报告期内,汤普森未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保问题受到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3)亿田丰环保情况说明
①排污信息
亿田丰位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主要从事农药复配制剂的生产经营。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 8月 2日发布的《陕西省 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工作,公司对其厂区内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均采取了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并取得了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定公司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 GB/T24001-台,其《排污许可证》(编号:91610592794103166K001P),有效期至 2025年 12月25日,发证机关为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主要污染物类别:废气、废水,其中废气主要污染物种类:其他特征污染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COD、氨氮、其他特征污染物(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大气污染物排放形式:有组织、无组织;废水污染物排放规律:连续排放,流量稳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61/224-2011。大气一般排放口 2个,废水一般排放口 1个。有组织排放气体污染物排放浓度:VOC:浓度限值 80mg/m3、颗粒物 120mg/Nm3;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COD500mg/L、氨氮 45mg/L、悬浮物 4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300mg/L、PH值 6-9。
报告期内,公司废气、废水均实现达标排放。
②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亿田丰环保设施主要有:①针对废气处理的设施: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粉剂车间产生粉尘的处理措施是布袋除尘等;②针对废水处理的设施:交由美邦污水处理站等;③针对危废处理的措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予以处理。报告期内,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亿田丰无相关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报告期内,亿田丰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2022 上半年度组织了一次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对演练的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价,修订了相应的应急措施。
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亿田丰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编制了 2022 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监测内容有废水、废气、噪声,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第三方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周期性监测,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在《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公示了公司的环境监管信息及监测数据。按照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了重要的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等相关信息。废水自动在线监⑥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报告期内,亿田丰未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保问题受到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致力于环境保护工作,在日常生产中加强生产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水幕+脉冲布袋除尘颗粒物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减少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污染;通过及时更换活性炭、定期检修维护等措施减少三废排放,确保排放达标。公司目前运行在用的环保装置共有16套,总体运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与生产装置同步运转率达100%。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上线SAP项目,极大的提高了办公效率,将线下业务转化为线上无纸化办公,在日常办公中,打印文件采取双面打印,单面废纸重复利用;公司办公照明设备全部为节能灯具;号召员工绿色出行、低碳出行,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等等。
从点滴小事做起,为环境改善和可持续、绝色发展做出贡献。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 股份限
售 |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张少武及
实际控制
人张秋
芳、张通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公司股票此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
整。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上市
后锁定36
个月 | 是 | 是 | | |
| | |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3、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诺的锁定
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
定。 | | | | | |
| 股份限
售 | 持有公司
股份的通
美实业、
美富咨
询、美平
咨询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6个月。公司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
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在延长锁
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企
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上市
后锁定36
个月 | 是 | 是 | | |
| | | 发行的股份。3、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
诺的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 | | | | |
| 股份限
售 | 持有公司
股份的其
他自然人
股东张
伟、郝新
新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
后法定及承诺的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上市
后锁定36
个月 | 是 | 是 | | |
| 股份限
售 | 其他持有
公司股份
的董事、
高级管理
人员韩丽
娟、樊小
龙、于忠
刚、乔明
玉、赵爱
香、何梅
喜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公司股票此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
整。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3、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诺的锁定
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上市
后锁定12
个月 | 是 | 是 | | |
| | |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 | | | |
| 股份限
售 | 持有公司
股份的监
事崔欣、
冯塔、司
向阳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
定及承诺的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本人
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和
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同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
定。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上市
后锁定12
个月 | 是 | 是 | | |
| 其他 |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张少武及
实际控制 | 如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上市 | 是 | 是 | | |
| | 人张秋
芳、张通 | 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
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
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
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
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减
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
规或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持股、减持有其他规
定或要求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 后锁定24
个月 | | | | |
| 其他 | 其他持有
公司5%以
上股份的
股东通美
实业 | 如本公司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
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
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
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
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
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上市
后锁定24
个月 | 是 | 是 | | |
| |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如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持
股、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人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 | | | | |
| 其他 | 其他视同
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
张伟、郝
新新 | 如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
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
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
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
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
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减
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
或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持股、减持有其他规定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上市
后锁定24
个月 | 是 | 是 | | |
| | | 或要求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 | | | |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
《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
任。(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
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
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3)若公司未履行
股份回购承诺,则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股份回购
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上市
后锁定36
个月 | 是 | 是 | | |
| 其他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
《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
任。(2)本人将极力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
严格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之规定全面
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3)若本人未
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
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
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
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预案约定义务之
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并将本人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返还公司。如未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上市
后锁定36
个月 | 是 | 是 | | |
| | | 按期返还,公司可以采取从之后发放现金股利
中扣发,直至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 | | | | |
| 其他 |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 |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在
《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
任。(2)本人将极力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
严格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之规定全面
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3)若本人未
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
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
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
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预案约定义务之
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公司应当从未能履行
预案约定义务当月起,扣减本人每月薪酬的
50%,直至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4)触发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时,本人不得因为在股
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
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
价措施。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上市
后锁定36
个月 | 是 | 是 | | |
| 其他 | 公司董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越权 干预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
或以不公开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约
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
着节约原则行事,不奢侈、不铺张浪费。3、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 | 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
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若公
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7、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
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 | | | |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
上述事实做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
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
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
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 | 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
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本公司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
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
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
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执行。 | | | | | |
| 其他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少武及实际控制人张
秋芳、张通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
依法督促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且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
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
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 | 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
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执行。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自
上述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依法赔偿损失的相关
承诺履行完毕,本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
酬、津贴及股东分红。 | | | | | |
| 其他 | 公司董
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招
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
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
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
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
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若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依法予以赔偿,自
上述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依法赔偿损失的相关
承诺履行完毕,其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
津贴及股东 分红(如有)。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 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遵守上述承
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 本所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因本所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国浩律师
(上海)
事务所 | 本所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本所未能依
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
过错致使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所将依
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
失。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中水致远
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 | 若因本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
具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 否 | 是 | | |
| | | 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责任。 | 日;期
限:长期 | | | | |
| 其他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
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
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
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
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
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
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
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
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
公司指定账户。(7)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
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
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
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
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公司董
事、监事
及高级管
理人员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
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
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
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
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
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
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
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
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
公司指定账户。(7)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
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
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
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
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就股权情况出具承诺如下:1、公司自然
人股东均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 | 承诺时
间:2020 | 否 | 是 | | |
| | | 能力的中国籍公民,非自然人股东均为依法设
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公司股
东具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担任股东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
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形。2、公司本次发行所聘用的中介机构及其
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3、公司及股东
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 | | |
| 其他 |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 如果发生公司员工向公司追索社会保险费和住
房公积金,或者公司因此引起诉讼、仲裁,或
者公司因此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
本人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有关主管部门
要求公司对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进
行补缴,本人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
公司补缴;如果因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而给公司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
和经济损失,本人将无偿代公司承担。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解决同
业竞争 |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张少武及
实际控制
人张秋
芳、张通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少武及实际控制
人张秋芳、张通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主要内容为:1、在本承诺函签署
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
与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
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期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 | 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经营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
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
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
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
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的
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
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本人承
诺,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公司
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
损失。 | | | | | |
| 解决关
联交易 |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张少武及
实际控制
人张秋
芳、张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少武及实际控制人张
秋芳、张通签署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诺函》,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1)本人以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经
济实体与美邦药业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
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人作为股东期
间,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
体将尽量避免、减少与美邦药业发生关联交
易。(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 | 承诺时
间:2020
年11月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 | 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
其他经济实体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
般商业原则,与美邦药业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
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以维护美邦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本人保证不利用在美邦药业的地位和影
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美邦药业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5)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2-4项承诺。如
本人或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
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美邦药业或其他股东的权益
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 | |
与股权激
励相关的
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
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承诺时
间:2022
年4月1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激励对象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
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
返还公司。 | 承诺时
间:2022
年4月18
日;期
限:长期 | 否 | 是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