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威星智能(002849):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威星智能:2022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56 2022年 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文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华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智园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是专业从事智能燃气及水务领域计量管理、管网安全、 在线监测、能源管理、结算收费完整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致力于为城市智能计量领域提供计量终端及能源管理系统平台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积极适应能源转型发展的新形势,牢牢把握物联网及 5G等新一代通讯技术的发展趋势,融 合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及先进的物联网通信技术,在技术研发上不断创新,新技术产 品化进程持续推进,推动物联网及互联网技术及其解决方案在燃气及水务行业的应用。 公司目前拥有三大产品平台,智能产品平台、计量产品平台以及软件产品平台,向城市燃气运营商及水务公司提供 智能燃气及水表终端、新一代超声波计量仪表、运营管理和数据管理(数据采集、抄表管理、结算收费、设备管理、用 气用水分析、自助服务、移动外勤等)及其他服务。 1、智能产品平台 针对客户现场不同应用环境、结算模式、管理需求,公司采用先进的 IC卡读写加密技术、RF无线、LoRA、NB- IoT等通讯技术,形成了 IC卡预付费解决方案、RF远传点抄后付费解决方案、RF扩频组网后付费/预付费解决方案、物 联网后付费/预付费解决方案等智能解决方案,全方位满足燃气及水务运营商的信息化管理和运营管理需求,提高燃气及 水务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计量产品平台 超声波计量仪表是利用超声波在介质中传递的时间差进行计量的新型计量仪表,它是一种高可靠性、高精度、带温 压补偿的全电子式仪表。公司充分运用超声波计量技术精度高、易于实现智能化等特点,向运营商提供全电子一体化的 先进计量解决方案,满足运营商对计量终端设备长期保持计量准确度的要求,凭借实时温度补偿、耐低温、宽量程等技 术优势,改善运营商供销差问题,全面解决日常计量、用气安全监测、漏损监测等需要。 3、软件产品平台 用户管理系统、移动作业平台、客服自助服务平台、物联网管理平台、生产运行监测平台、工商户应用管理系统、GIS 巡线系统等,为客户提供核心业务支撑、IoT物联、移动管理、多渠道客户服务接入、增值业务等信息化服务。助力燃 气及水务公司低成本投入,实现全业务流程管控和全生命周期无忧管理,并通过大数据实现精准营销,挖掘客户潜在价 值,提升企业效益。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结合 IPD集成产品开发模式和项目管理理念,搭建领先的技术平台与产品平台,通过全面的市场需求调研,严 密的开发计划,严谨的研发质量评审,准确的接口设计,成熟的共享 CBB模块建设,借助先进的 PLM信息化系统平台, 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向市场快速提供成熟稳定的产品,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2、生产模式 公司贯彻匠心为本、精工制造的理念,不断提升精益化制造能力与智能制造水平。积极改进产品工艺,提高生产自 动化水平,采用高效自动化、弹性生产线、盈利生产线的新型生产方式,提升产能和生产效率;通过 ERP、MES、QIS 等信息化工具,系统性地优化生产制造业务流程,对产品过程质量和可追溯性进行全面提升,提高生产制造、供应链管 理、产品营销及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保证订单周期、产能平衡、质量管控、产出效率,让公司的供应链生产更 加敏捷地响应市场变化,与顾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为客户服务”为导向,在充分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自身优势,面向 燃气、水务公司,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司不断完善组织管理布局,以区域销售为基 础,大力发展集团客户及分散客户,形成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同时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后端服务体系,提升整体营销 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产品获得了港华燃气、华润燃气、昆仑能源、新奥能源和中国燃 气等主要燃气集团的认可,广泛应用于数百个城市燃气运营商,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研发 公司根据燃气行业市场的需求及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研发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产品系列不断 完善,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嵌入式软件开发、模拟与数字通讯技术应用、计量取信技术、机械与电子设计、信息安全管 理、系统软件开发、管网监测与数据分析、新一代气体及流量计量等核心技术方面具备了丰富的积累与储备。截至本报 告期末,公司拥有各类知识产权 330项,其中发明专利 19项,实用新型专利132项,外观设计专利52项,软件著作权 127项。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了中国窄带物联网优秀解决方案成果奖、浙江省技术发明二等奖、天翼国际物联网产业 联盟特别贡献奖等荣誉,取得了 Istituto Giordano S.p.A机构认证证书、MID认证证书、华为Compatible设备认证证 书、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标准符合性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等相关资质认证。公司的超声波产品被评为浙江制造精品, 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公司的“基于信息安全的物联网智慧城市应用解决方案”荣获2020年中国智慧城市创新 解决方案成果奖,安全超声波燃气表获得了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安全创新成果奖,智信威盾信 息安全数据采集系统软件获得物联网端对端整体系统的网络安全等保 2.0三级认证,无线远传超声波燃气表获得中国计 量科学研究院颁发的计量评价证书。 (二)品牌市场 公司已成为国内知名的智能燃气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与港华燃气、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新奥能源、昆仑能源等 大型燃气集团及深圳燃气、上海燃气、佛山燃气等数百个城市燃气运营商均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产品系列 覆盖齐全,表具终端用户累计两千多万台,产品远销海外,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公 司深入推进企业品牌文化建设工作,不断丰富自身品牌内涵,持续加强企业品牌策划与宣传,从经营理念、企业文化、 核心产品、制造技术、精益制造能力等角度展示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塑造品牌形象,先后获得浙江省名牌产品、上城区 政府质量奖、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浙江省商标品牌战略示范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近70项荣誉,获得了主 管部门的高度认可,企业品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三)智能制造 公司在智能制造方面积极规划,持续投入,以规模化生产打造精工制造精髓,通过智能化制造、信息化管理、数据 化考核,不断推进智慧工厂的建设进程。利用传感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智能数字化技术、物联网应 用服务平台技术等多种现代化技术不断提高核心制造能力,同时让产品得到了更高的品质保障。2019年,公司凭借“民 用膜式燃气表总装流水线全自动化智能改造项目”成功入选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2020年,公司通过所属 行业的综合效益、专业化程度和创新研发等方面评估,成功上榜 2020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2021年,公 司导入并取得两化融合体系评定证书,体系覆盖范围为“基于信息化与自动化控制的精益制造能力建设相关的两化融合 管理活动”,入选了杭州市首批“未来工厂”培育企业名单,在“未来工厂”培育期间,公司将围绕数字化六大新场景 打造智慧管控、高效运营的示范性智能工厂,形成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互联互通、系统集成、融合共享。 (四)产品质量 公司坚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专注改进产品质量、优化产品性能,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产品和服务,打造产 品质量竞争优势。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连续多年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贯彻零缺陷质量管理理念,通过分层设置质量控制部门,从组织架构上保障 源头管理、追踪管理、过程管理、设备管理及出场管理等全方位的质量管控。公司不断完善生产工艺流程,重视检测及 实验仪器设备的投入,严格按照计量器具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和检测,各类计量仪表的质量控制水平已达到 国内先进水平。公司有效建立并落实了质量评审委员会机制,营造持续改善的质量文化,在产品质量方面不断追求更高 标准,凭借严苛的产品质量服务体系,荣获了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及标准化良好行为AAA证书。 (五)人才团队 公司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和“业绩 司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协作高效,凝聚力强。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成长, 通过打造员工能力提升平台,构建和完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公司大力推进实用的人力资源管 理政策,在文化建设、组织激活、绩效管理、英雄评价、干部培养等方面积极实践,打造优胜劣汰、良性循环的用人机 制,增加公司人才内生动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78.71万元,较同期下降 22.17%。股权转让收益产生的净利润占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的比例为 75.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84.57万元,较同期下降 92.01%。本报告 期利润发生重大变动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物流运输不畅使得部分原材料供应短缺,客户项目挂表用表计划推迟,销 售及发货渠道受阻,导致半年度规模收入下滑后引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下滑。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IC卡智能燃气表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70.15%,主要系营收规模总体下降以及燃气公司产品转型升级, 主推物联网产品为主导致下滑。 2、远传燃气表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36.20%,主要系营收规模总体下降所致。 3、华南地区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58.93%,主要系个别集团客户业务下滑导致。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103C212202000002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最高额本金为24,000万元 整,抵押物为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41781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抵押项下借款余额4000万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周期性风险和应对措施 智能燃气表行业的市场发展状况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程度及城市燃气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报告期内,国家 政策积极推广天然气的使用,加快推动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促进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但是,随着国 际天然气价格上涨,传导至国内推高用气成本,可能影响天然气消费需求的增长,从而影响智能燃气表的市场需求。 为应对行业发展周期性风险,公司将积极顺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引,紧跟行业政策的变化,密切关注市场 变革,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新动向。 2、市场竞争风险和应对措施 近年来,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不断增长,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推动燃气表市场不 断发展,为公司开拓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与此同时,市场规模的扩大吸引着国内外竞争者不断进入本行业,现有 的行业内竞争者也不断加大投入,智能燃气表行业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为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市场占有率,公司面临 较大的竞争压力,毛利率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开拓市场,以差异化的战略发掘新增需求;充分考虑燃气公司对于信息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及相关的增 值服务需求,提供一体化智能燃气计量解决方案,增强客户粘性与满意度。 3、产品质量风险和应对措施 智能燃气表属国家强制性检定产品,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会出现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 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销售的智能燃气表都已取得防爆许可证,在此基础上,公司会继续深化质量检测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产 品质量导致的用户投诉等问题,避免可能对公司的品牌、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4、人才流失风险和应对措施 作为以研发、生产、销售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而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公司也面临 着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将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工作,继续完善人才引进、培训和激励机制,开辟多层面人才引进渠道,完善内部人才流 动机制,保障人才队伍的稳定,减少人才流失风险。 5、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的风险 近年来,新冠病毒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可能会对原材料采购、生产及销售等经营活 动产生一定影响,行业上下游企业如不能如期开工或生产经营,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及行业变化趋势,加强与行业上下游企业的沟通与合作,提高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和生产制造的 柔性,强化服务力和内部管理创新,保持行业竞争优势,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18年 8月 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威星智能 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浙江威星智能仪表 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18年 9月 3日至 2018年 9月 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 9月 14日,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8年 10月 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18年 10月 24日为授予日,向 1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41.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7.5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18年 11月 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缴款期间,1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缴款,故授予并登记的人数从 160人调整为 159人,首次授予登记的股份数由 241.1万股调整为 240.7万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年 11月 22日。 6、2019年 7月 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胡良传、马博、王梅红及陈云鹏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 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7、2019年 7月 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统一确定以 2019年 7月 23日为授予日,向 6名激励对象授予 10.8万股预留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0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19年 11月 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人数为 6人,授予股份为 10.8万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年 11月 22日。 9、2019年 12月 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黄成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10、2019年 12月 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 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除限 售事项已经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2020年 8月 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 了上述 6.6万股股份的回购注销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5)。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2,515,050股变更为 132,449,050股。 12、2020年 8月 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杨磊、王西林等 2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92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 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13、2020年 10月 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任健、方玉辉等 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 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14、2020年 12月 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王琦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15、2020年 12月 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2021年 6月 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 了上述 93,000股份的回购注销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2,449,050股变更为 132,356,050股。 17、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林振福、杨艳等1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林少平自2021年11月 26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35,700股,回购价格为7.5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故目前尚未完成回购 注销的程序。 18、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解锁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公司拟 对16名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7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由132,356,050股变更为132,320,350股,注册资本从132,356,050元变更为人民币132,320,350元。 20、2022年 5月 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 上述 35,7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2,356,050股减至 132,320,350股。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为客户服务,坚持群体奋斗”的核心价值观,在不断提升企业价值的同时,注重社会价值的创 造,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注重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保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 益,真诚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在企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坚持走可持续发 展道路。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主动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投资者充分参与股 东大会,确保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公司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披露信息,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构建与股东的良好关系。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重视实现和保障职工的合法 权益,为员工缴存社会保险等,不断完善员工各种福利,维护职工权益。公司经常举办各类培训、举行岗位技能大赛, 为员工提供学习机会,提供个人提升奖励,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公司密切关注员工身心健康,组织摄影比赛、健康讲座、 节日主题活动等各类活动,丰富员工生活。建立了一整套符合法律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规范的员工社会保险管理 体系,形成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 平台,互利合作,追求共赢。公司在供应商管理、招标采购等方面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执行,公平公正对待供应商,创 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保障供应商合理权益。公司坚持“努力践行工匠精神,用心打造百年老店”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 优质的产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注重产品安全,提高客户和消费者对产品的满意度,保护消 费者利益。 4、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纳入公司的日常管理当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 按国家和所属行业排放标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进行严格管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公司通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不断健全完善环境管理的制度,努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5、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始终坚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公 司在追求企业发展的同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努力创造和谐的公共关系。公司以多种 形式开展各项公益活动,为扶贫济困、科教文卫等公益事业捐资出力。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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