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稳进策略混合A (002288): 中银稳进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进策略混合A)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0:53:52 中财网
原标题:中银稳进策略混合A : 中银稳进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进策略混合A)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银稳进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 进策略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8月22日 送出日期:2022年8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稳进策略混合 基金代码 002288 下属基金简称 中银稳进策略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02288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2-1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6-01-29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涂海强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6-2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权益类工具,债券等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存单等)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投资范围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占基金净资产的0-95%;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股票期权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的分析和预测,判断宏观经济所处的经济周期及运行主要投资策略 趋势,结合对资金供求状况、股票债券市场的估值水平以及市场情绪的分析,评估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加以分析比较,形成对不同类别资产表现的预测,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2-06-30 0.10% 其他资产 6.97% 固定收益投资 7.88%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85.05% 权益投资(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00% -5.00% 2019 2020 2021 净值增长率 17.00% 29.26% -0.38% 业绩基准收益率 14.03% 16.22% -1.88%    
     
     
     
     
     
     
     
     
 201920202021 
 净值增长率17.00%29.26%-0.38%
 业绩基准收益率14.03%16.22%-1.88%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万元 1.50% 100万元 ≤ M < 200万元 1.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 ≤ M < 500万元 0.6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N < 7天 1.50% 7天 ≤ N < 30天 0.75% 赎回费 30天 ≤ N < 365天 0.50% 365天 ≤ N < 730天 0.25% N ≥ 7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因此存在因投资股指期货而带来的风险:(1)市场风险:由于标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2)市场流动性风险:当基金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风险。(3)结算流动性风险:基金保证金不足而无法交易衍生品,或因指数波动导致保证金低于维持保证金而必须追缴保证金的风险。(4)基差风险:期货市场价格与标的价格不一致所产生的风险。(5)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的风险。

(6)作业风险: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时间所导致的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期权,面临:(1)市场风险:由于标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2)流动性风险:当基金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风险。(3)保证金风险: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4)基差风险:指衍生品合约价格和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以及不同衍生品合约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期现价差风险。(5)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的风险。(6)操作风险: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时间所导致的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企业业务持续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经营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受境外市场影响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法律)。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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