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倍杰特(300774):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原披露的信息中部分数据金额因涉及“万元”单位表述错误,现更正如下: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更正前: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2021年4月29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宁0104执保378号财产保全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内蒙古天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翔建筑”)申请冻结本公司名下价值990万元的财产已经保全完毕。本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天翔建筑的民事诉讼状。根据该诉讼状,2018年11月11日,天翔建筑与本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一份,承建“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一期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防水、防腐、保温、装饰装修等全部土建相关工程。截止目前,本公司尚拖欠工程款10,756,561.29万元(不含质保金)未支付。天翔建筑请求依法判令本公司支付工程款10,756,561.29万元(不含质保金),利息448,638.24万元。根据本公司出具的《反诉状》,天翔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多次违纪违规,造成工期严重延误、安全质量隐款、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罚款、违反生产施工管理规范罚款、业主罚款等项)共计人民币4,232,700.00元。截至审计报告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2、本公司于2018年2月中标了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污水回用水总承包项目,于2018年4月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总承包项目合同,合同总额暂定3,766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日,本公司收到合同款项1,838.60万元(含税),该项目因甲方原因延期交货,交货时间待甲方确定。 更正后: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2021年4月29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宁0104执保378号财产保全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内蒙古天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翔建筑”)申请冻结本公司名下价值990万元的财产已经保全完毕。本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天翔建筑的民事诉讼状。根据该诉讼状,2018年11月11日,天翔建筑与本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一份,承建“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一期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防水、防腐、保温、装饰装修等全部土建相关工程。截止目前,本公司尚拖欠工程款10,756,561.29元(不含质保金)未支付。天翔建筑请求依法判令本公司支付工程款10,756,561.29元(不含质保金),利息448,638.24元。根据本公司出具的《反诉状》,天翔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多次违纪违规,造成工期严重延误、安全质量隐患频出的情况,请求依法判令天翔建筑支付工程项目违约金(含计划推延罚款、工期延误罚款、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罚款、违反生产施工管理规范罚款、业主罚款等项)共计人民币4,232,700.00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2、本公司于2018年2月中标了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污水回用水总承包项目,于2018年4月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总承包项目合同,合同总额暂定3,766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收到合同款项1,838.60万元(含税),该项目因甲方原因延期交货,交货时间待甲方确定。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更正后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新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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