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葡股份(600084):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中葡股份: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84 公司简称:中葡股份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向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文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文全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询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说明详见后面章节分析。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一家集葡萄种植、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葡萄酒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属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的采购模式为:公司酿酒原料采购模式为“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原料收购合同,公司为农户提供生产管理及技术指导服务,公司按照合同及严格的原料检验标准采购农户的酿酒葡萄原料。生产模式为: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场产销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配合“销量+合理库存”的模式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流程主要为原酒的生产、加工和灌装包装环节。销售模式为:公司销售渠道按照区域进行划分,经销模式以经销商代理为主。同时公司通过品牌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营销管理体系,目前已形成了能够覆盖全国省级地区的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体系。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发展经销商一百七十九家,形成了以新疆地区及疆外部分核心地区为主的销售网络渠道。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集葡萄种植、生产加工、贸易、科研为一体的大型葡萄酒上市企业,拥有尼雅、西域、新天等多个国内知名葡萄酒品牌。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为: 1、产地优势 公司坚持“倡导产地生态消费, 引领品质生活”的企业理念,依托新疆天山北麓和伊犁河谷产业带得天独厚的原生态葡萄种植资源,成为小产区生态葡园建设的倡导者和践行者,规划建设了天池葡园、玛河葡园、昌吉葡园和伊犁河葡园四个精品小产区生态葡园,与同处北纬44°的美国加州和法国波尔多并称为“世界三大天堂级葡萄产区”。公司原生态的小产地生态葡园,多处于1990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的“博格达《人与生物圈》保护区”范围内,基地所处地域光热资源丰富,日照时间长,积温丰富,日温差大,因此种植的酿酒葡萄含糖度高、酸度适中、色泽鲜艳、品质好,为酿造安全、健康、高品质的葡萄酒提供了优质的葡萄原料。产区的自然生态优势,从源头保证了酿酒原料的高品质。 2、品质优势 公司先后引进赤霞珠、梅鹿辄、霞多丽、马瑟兰等15个世界酿酒葡萄名种,历经多年努力现有酿酒葡萄基地平均树龄在15年以上。绝佳的自然环境和优良名种决定了酿酒原料的基础品质。 除了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之外,公司拥有专业、高素质的生产、科研人员队伍。公司从种植标准、原料标准、酿造标准、陈酿标准、酿酒师等各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工序。公司全套引进法国、意大利国际先进的葡萄酒酿造生产设备,从除梗破碎,到真空气囊压榨、卧式旋转发酵、橡木桶发酵、全流程温控、硅藻土过滤、全自动灌装生产线等,实现了从葡萄原料种植、采摘、酿造到成品酒的灌装全流程一体化技术。公司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国际质量体系ISO9002认证,取得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有机产品证书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证书。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采用渗透汽化特种膜分离技术生产的天方夜谭葡萄富集酒。“十四五”期间,公司继续加大科研投入,促进酿造技术与农业种植技术的结合。 3、人才优势 公司现拥有世界级酿酒大师弗莱德?诺里奥领衔的酿酒师团队50多人,其中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20余人,3人兼任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硕士研究生合作指导导师,2人兼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硕士研究生合作指导导师;国家级葡萄酒评委10人,国家级品酒师29人,国家一级酿酒师4人。 4、品牌和文化优势 公司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产品上市至今获得了不同地区、组织、消费者的认可和青睐。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积获得金奖九十三项、银奖八十六项。同时公司也是新疆首家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认证的葡萄酒企业,尼雅品牌葡萄酒和西域品牌葡萄酒均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权威认定的“生态原产地”认证。在当地,公司所生产的尼雅品牌被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著名商标”和“乌鲁木齐市知名商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在2021年底发布了《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公示》,共有673家机构上榜,公司是唯一一家上榜的葡萄酒企业。公司将继续积极践行绿色制造,发挥好绿色制造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为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公司产品特性扎根小产区,公司品牌建设更多依托新疆悠久的葡萄酒历史。近年来,公司以 科学的方法和详实的数据来诠释“风土”,在产品特性上突出公司产品的小产区风土特性和典型性;同时,通过挖掘历史传承培育品牌影响力,根据我国西汉时期西域尼雅古国的葡萄酒酿造历史,传承中国西域两千年深厚的葡萄酒文化,树立了具有历史文化背景的生态消费理念,雕琢了深刻的产品文化优势,潜心打造尼雅、西域品牌,以培育企业长期竞争力。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冠疫情零星爆发,国内葡萄酒产量、销量均连续下滑,行业运营效益也随之下降,对聚饮市场造成较大冲击。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在2022年上半年中国葡萄酒产量由上年同期的13.6万千升下降至9.7万千升,同比减少3.9万千升,同比下降28.68%。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619.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98.1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95.77万元。公司为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将在做好生产经营的同时继续加大与大商超商、新媒体的合作,争取采用多种手段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报告期,公司把党建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员工中,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主要的经营情况如下: 一、提高管理 紧抓经营 公司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一是,公司加强理想信念和意识形态教育工作,把思想认识转化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具体实践。二是,公司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把党史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党委部署要求及做好当前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公司积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通过落实议事规则、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重点工作等方式围绕企业经营为中心开展工作。 二、强化创新 服务营销 1、加强营销模式创新 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努力创新营销模式。一是,公司大力开展新媒体、新零售业务,实施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公司积极推进线上销售业务、强化数字化营销,大力开展新媒体直播带货、电商新零售等营销创新业务,通过开展与抖音、快手、MCN机构主播合作推进葡萄酒直播活动,推出了“葡萄酒产业+直播”模式,为拓宽葡萄酒产品销售渠道作出努力。公司拟在后期通过从种植、生产、科研、销售全产业链内部选拔,培养自播人员队伍,形成自播矩阵,在自有线上店铺实现自播常态化,力争以科普营销带动销售增长。二是,公司紧盯圈层消费市场,以培育消费者意见领袖和 B+C直达消费者终端方式为营销方向,通过不断健全葡萄酒产业科普体系吸引更多消费者加入到葡萄酒科学知识的普及与宣传队伍中,担当公司意见领袖。 2、推进品牌传播创新 公司以配合营销任务为导向开展品宣工作,深化传播内容,持续向消费者传递“人文、创新、生态”的品牌价值理念及用匠心缔造品质的企业核心精神理念。一是,公司以“文化润疆、旅游兴疆”为主旋律,立足尼雅文化与品质消费为核心内容,依托酿酒葡萄生态观光基地、葡萄酒生产酿造科研平台等工业旅游资源,通过开发红酒品鉴文旅项目,吸引游客、扩大市场影响力、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现有资产利用率。公司拟在已采用的田间地头直播推广、旅游景区品鉴推介等多样创意方式基础上加大品牌宣传与销售的结合力度。二是,公司加强葡萄酒文化建设,通过拍摄制作宣传片、联合行业协会推进葡萄酒相关白皮书的编纂等方式,建立新疆产区是中国葡萄酒文化的根和魂的理念。三是,公司有重点的参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国际权威赛事,在具有世界三大顶级赛事之称的IWC国家葡萄酒挑战赛上,取得2枚银奖、5枚推荐奖、1枚铜奖的佳绩,这已是公司连续5年斩获该项赛事荣誉。 三、优化结构 开拓市场 公司在稳定现有经销商基本盘面的情况下,继续优化经销商结构,改变以往以中小型经销商为主的销售策略。公司面对创新力、动销力不足的传统经销商,加快传统渠道瘦身,调整战略布局,将传统经销商由上年度194家,降至目前179家,并继续与具备一定资金优势、资源优势的大商、超商进行深度合作。后期公司拟通过进一步加大与已合作大商的合作力度,持续推进样板市场开拓建设工作。 四、紧盯质量 保障安全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在推动小产区建设升级的同时,不断充实原料生产全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内容,以匠心追求极致的精神打造公司的绝对优势。一是,公司有序开展食品安全因子检测,上半年完成检测近千批次,补充和完善了相应的食品安全数据库。二是,公司严格按照已制定的《食品安全控制办法》、《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实施方案》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生产工作。同时,公司认真梳理和挖掘经营活动中潜在的安全风险,针对潜在风险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五、提升技术 落实需求 公司不断提升技术体系建设,在生产线及新产品研发上下功夫,立足产品个性化、差异化策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公司通过连续技改,增加不干胶贴标机、铝塑帽旋帽设备,对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能力进行改造升级,实现了100ml—750ml所有规格产品的灌装,满足市场所需求的螺旋帽、铝塑帽及不干胶标的产品生产,供货品种及供应链效率大幅提升。二是,公司利用科技创新,组织技术团队将符合市场需求的适销新品研发提上日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减少了580,207.82元,主要是本期摊销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6,008,889.08元,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了10,188,489.23元 ,主要是本期收到土地收储尾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29,390,729.03元,主要是本期支付设备租赁费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收益同比减少33.67%,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了11,527,936.28元,主要是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大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323.08%,主要是本期支付滞纳金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43.79%,主要是本期计提的所得税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 97.14%的股权。酒业公司主要从事葡萄的种植、葡萄酒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报告期内,酒业公司拥有总资产185,643.02万元,负债总额163,378.62万元,净资产23,625.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127.09万元,净利润113.89万元。 (2)新疆中信国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农业公司主要从事葡萄的种植、土地农业开发及农作物种植和林木的种植,农副产品的购销。报告期内,农业公司拥有总资产5,313.23万元,负债总额543.47万元,净资产4,769.7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6.17万元,净利润29.91万元。 (3)徐州国安尼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徐州尼雅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自营和代理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报告期内,徐州尼雅拥有总资产7,837.35万元,负债总额3,893.50万元,净资产3,943.8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66万元,净利润-237.08万元。 (4)北京中葡尼雅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北京中葡主要从事销售葡萄酒等。报告期内,北京中葡拥有总资产10,835.18万元,负债总额9,013.05万元,净资产1,822.1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175.94万元,净利润397.41万元。 (5)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拥有100%的股权。 新疆销售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的批发;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针纺织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的销售等,报告期内,新疆销售拥有总资产6,565.53万元,负债总额13,503.33万元,净资产-6,937.8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586.88万元,净利润388.61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由于中国经济正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消费品行业受各个区域经济发展和消费者收入水平、信心指数、消费倾向等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则与宏观经济变化紧密相关,如果未来国内和疆内经济增速放缓或未达预期,将会影响消费者可支配收入,降低消费者信心,抑制消费需求,从而增加公司业务拓展难度,带来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于进口葡萄酒业的市场挤占及产业内的价格越来越透明,造成了整个行业销售空间及利润空间都在缩小,同时新兴消费群体尚未形成。加之本土化的葡萄酒品牌建设由于渠道、资金、技术等各个层次的影响,很难在激烈的酒水市场当中立足生根。特别是当前我国很多酒水销售终端都被实力雄厚的酒商买断,很多葡萄酒生产企业无法与实力雄厚的白酒、啤酒企业进行竞争,导致葡萄酒普及程度较低的现象。 3、运营成本上升的风险 随着公司产品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所产生的销售成本、人员工资及促销等费用支出呈上涨趋势已不可避免,同时相应的包装材料、运输成本、种植成本也持续增加,对公司经营形成较大压力。 4、大股东股份面临司法冻结的风险 公司股东国安集团与国安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3%。国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为504,926,298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00%。2019年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多次股权轮候冻结事项,关于历次司法冻结事项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产生直接影响。截止本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等一切正常,上述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尚未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5、大股东重整风险 2021年12月30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2022年1月30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2022年2月17日,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国安集团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张婷;2022年4月19日,国安集团管理人以国安集团与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河北国安第一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存在高度的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公司财产成本过高的情况。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国安集团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2年6月2日,北京一中院已裁定对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国安集团管理人担任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2022年8月10日,北京一中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报了战略投资者招募进展,截至目前,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是唯一的意向战略投资者。 关于国安集团重整事项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疫情风险 虽然目前我国国内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但报告期内国内疫情仍有零星爆发,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若出现疫情反复,公司产品生产、运输、销售均可能受到被动放缓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董事任忠光先生因个人工作业务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号)。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均不是自治区级重点监控单位,公司涉及环保及排污单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酒业公司。 酒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作业规范,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酒业公司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酒业公司2022年上半年排污信息如下: (一)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PH、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色度。其中PH、化学需氧量(COD)、氨氮采用在线设备自动监测,全年数据合格;总氮、总磷、悬浮物、色度委托第三方机构人工监测,频率为1次/半年,均有数据合格的报告。 2、污水排放方式:处理达标排往市政管网;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COD)28.2吨/年。 3、污水排放口数量:1个。 4、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口经度86.1452纬度44.1782。 5、排放浓度:化学需氧量(COD)平均30-70mg/L以内、ph6-9之间、氨氮平均1-6mg/L以内。 6、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水质处理1.81万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0.566吨、氨氮排放0.032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远低于总量控制指标。 7、公司废水排放口安装有在线水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结果上传到昌吉州环境监控中心数据平台,并每月委托第三方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对比检测,检测报告报送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备案。 8、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无超标排放。 9、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二)废气排放:工艺生产环节不产生废气,同时未使用锅炉, 故无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三)固体废物: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葡萄酒的包装物,诸如碎玻璃瓶、纸质及塑料包装物等,均作为可回收物资出售。故上半年无固体废弃物排放。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本年无新建污染物防治设施项目。 2、现有污染物防治设施为2018年升级改造的污水处理处理站,设施运行正常,处理后的废水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现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有: 1、一期环评批复 新环监发[2000]267号 2、二期环评批复 新环监函[2004]454号 3、排污许可证 编号91652324784669932M001R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7年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批准发布,正式执行。 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的信用评级公告(联合【2021】6487号),经综合评估,联合资信确定维持国安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相关债券等级为C。 2022年7月28日,联合资信发布公告称,由于国安集团处于重整期,未能反馈跟踪评级所需材料,根据相关规定,联合资信决定终止对公司主体及“14中信国安MTN002”、“15中信国安MTN001”、“15中信国安MTN003”、“15中信国安MTN004”、“16中信国安MTN001”、“16中信国安MTN002”、“18中信国安MTN001”和“18中信国安MTN002”的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相关评级结果。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向信银瑞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用的设备于2018年6月15日到期,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与信银瑞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60个月,每年的租赁金额为19,593,819.35元人民币,每半年支付租金9,796,909.67元,公司需向其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8,760,039.80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轮候冻结及继续冻结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国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及解除冻结,公司根据收到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指引的要求及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相关公告,详细内容见下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5月10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中葡股份”,股票代码仍为“60008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号)。 3、个人股东持股超过5% 2022年6月24日,公司个人股东孙伟先生基于上市公司的地理位置和葡萄酒的发展;上市公司新开发的白酒天方夜谭的前景;控股股东司法重整带来的未来预期,增加持有公司股份达到5%,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2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大股东被申请重整事项 2021年12月30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2022年1月30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2022年2月17日,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国安集团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张婷;2022年4月19日,国安集团管理人以国安集团与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河北国安第一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高度的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公司财产成本过高的情况。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国安集团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2年6月 2日,北京一中院已裁定对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国安集团管理人担任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2022年8月10日,北京一中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报了战略投资者招募进展,截至目前,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是唯一的意向战略投资者。 关于国安集团重整事项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2月19日、2022年4月21日、2022年6月3日、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被申请实质合并重整暨重整进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6号)。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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