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石化油服(600871):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7:07:17 中财网
原标题:石化油服: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2022年半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共有 8位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魏然先生因公请假,委托董事陈锡坤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1.4 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本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不派发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年度之半年度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石化油服600871-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石化油服0103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程中义沈泽宏
电话86-10-5996599886-10-59965998
传真86-10-5996599786-10-5996599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65,671,52664,052,44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17,1596,861,5178.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7,926358,861-249.9
营业收入33,148,65231,570,06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268368,558-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4,002310,618-5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8%5.34%减少2.4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10.019-4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10.019-42.1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33,67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数量
中国石油化工集 1 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6.5110,727,896,36400
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 2 公司境外法人28.465,402,011,69400
中国中信有限公 司国有法人3.25616,113,2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 3 限公司其他0.5095,318,03200
安徽阳光信通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0.1426,6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 证 5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0.0917,825,20000
上海同能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其他0.09 00
李枫境内自然人0.0612,000,00000
长江养老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长江 盛世华章集合型 团体养老保障管 理产品进取增利2 4 号组合其他0.0611,574,42700
胡晓境内自然人0.059,9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一致行动人。    
注: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10,727,896,364股A股股份外,还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13,323,68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70.18%;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 H股股票;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
4、代表本公司齐心共赢计划持有。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锡坤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8月 2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