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珀莱雅(603605):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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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7:17: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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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quote.podms.com/drawprice.aspx?style=middle&w=600&h=270&v=1&type=day&exdate=20220825&stockid=48631&stockcode=603605)
公司代码:603605 公司简称:珀莱雅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侯军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8
备查文件
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珀莱雅股份、股份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珀莱雅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Proya Cosmetic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Proy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侯军呈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西溪路58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23 |
公司网址 | http://www.proya-group.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董事会办
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珀莱雅 | 603605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625,943,244.29 | 1,917,718,497.60 | 36.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6,939,515.54 | 226,101,313.86 | 31.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280,897,418.53 | 220,280,393.28 | 27.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3,782,130.38 | 266,175,578.82 | 168.16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59,511,918.70 | 2,876,975,835.98 | 2.87 |
总资产 | 5,071,158,684.26 | 4,633,049,783.03 | 9.4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6 | 1.13 | -6.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12 | -7.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1.00 | 1.10 | -9.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10 | 9.10 | 增加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9.56 | 8.86 | 增加0.7个百分点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49.40 | 16.71 | 195.63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3.41 | 3.37 | 1.19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三个财务指标同比下降,系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增加了80,403,986股。
2、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增长195.63%,主要系:(1)2022年半年度营收同比增长36.93%;(2)2022年半年度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了6,462万元,下降了46.62%;以上两项因素共同提高了应收账款周转率。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440,098.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 | |
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 281,474.5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09,209.5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70,266.33 | |
合计 | 16,042,097.01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构建新国货化妆品产业平台,主要从事化妆品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旗下主要拥有“珀莱雅”、“彩棠”、“Off&Relax”、“悦芙媞”、 “CORRECTORS”、“优资莱”、“韩雅”等品牌。公司自有品牌已覆盖大众精致护肤、彩妆、洗护、高功效护肤等美妆领域: 1、大众精致护肤品牌
(1)珀莱雅,专注科技护肤,针对年轻白领女性群体,主价格区间200-400元,线上线下全渠道协同销售。
(2)悦芙媞,专为年轻肌肤定制,针对大学生等年轻女性群体,主价格区间50-100元,以线上为主要销售渠道。
2、彩妆品牌
彩棠,新国风化妆师专业彩妆,主价格区间150-200元,线上渠道销售。
3、洗护品牌
Off&Relax,日本研发生产,专注头皮养护的洗护品牌,主价格区间150-200元,以线上为主要销售渠道。
4、高功效护肤品牌
CORRECTORS,高功效型护肤品牌,主价格区间260-600元,线上渠道销售。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线上渠道为主、线下渠道并行。
线上渠道主要通过直营、分销模式运营。直营以天猫、抖音、京东、快手、拼多多等平台为主,分销包括淘宝、京东、唯品会等平台。
线下渠道主要通过经销商模式运营。渠道包括化妆品专营店、商超、单品牌店等。
2、生产/研发模式
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OEM 为辅的生产模式,护肤品类以自主生产为主,彩妆品类自主生产和OEM并行,拥有自建护肤工厂、彩妆工厂。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相结合为辅的研发模式。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浙江工业大学、巴斯夫中国、亚什兰中国、帝斯曼上海、西班牙LIPOTRUE S.L.、深圳中科欣扬等前端研究机构及优秀原料供应商保持研发合作关系。
(三)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268),细分行业为化妆品制造(C2682)。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2年1-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0,432亿元,同比下降0.7%,其中化妆品类总额1,905亿元,同比下降2.5%(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夯实、深化以“研发、产品、内容、运营”为主线的精细化运营管理体系。通过加强自主研发能力,整合全球研发资源,在敏锐洞察消费者需求基础上,持续打造、优化核心大单品矩阵。
辅以“文化—战略—机制—人才”的自驱型组织构建。基于企业文化与战略,建立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组织运行与绩效管理机制,提升组织活力与效率。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分析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26.26亿元,同比增长36.93%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6.16亿元,同比增长36.87%
其它业务收入1,002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1)按渠道拆分
分渠道 | | 金额
(亿元) | 2022年H1
同期增减
(%) | 2021比上
年同期增
减(%) | 2020比上
年同期增
减(%) | 2019比上
年同期增
减(%) | 2022H1
占比
(%) | 2021占
比(%) | 2020
占比
(%) | 2019
占比
(%) |
线
上 | 直营 | 17.46 | 60.00 | 76.16 | 79.63 | 88.25 | 66.73 | 60.66 | 42.45 | 28.42 |
| 分销 | 5.63 | 24.21 | 8.56 | 34.36 | 37.95 | 21.54 | 24.27 | 27.56 | 24.67 |
| 小计 | 23.09 | 49.49 | 49.54 | 58.59 | 60.97 | 88.27 | 84.93 | 70.01 | 53.09 |
线
下 | 日化 | 2.28 | -14.79 | -40.52 | -19.28 | 4.42 | 8.73 | 10.88 | 22.56 | 33.61 |
| 其它 | 0.79 | -20.45 | -30.50 | -32.81 | 26.33 | 3.00 | 4.19 | 7.43 | 13.30 |
| 小计 | 3.07 | -16.31 | -38.03 | -23.12 | 9.82 | 11.73 | 15.07 | 29.99 | 46.91 |
合计 | 26.16 | 36.87 | 23.28 | 20.26 | 32.11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注:各渠道收入占比,为占主营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2)按品牌拆分
分品牌 | | 金额
(亿元) | 2022年
H1同期
增减(%) | 2021比上
年同期增
减(%) | 2020比上
年同期增
减(%) | 2019比上
年同期增
减(%) | 2022H1
占比(%) | 2021占
比(%) | 2020占
比(%) | 2019占
比(%) |
自有
品牌 | 珀莱雅 | 21.28 | 43.12 | 28.25 | 12.43 | 26.81 | 81.36 | 82.87 | 79.66 | 85.21 |
| 彩棠 | 2.32 | 110.57 | 103.48 | - | - | 8.87 | 5.33 | 3.23 | 0.00 |
| 其它品牌 | 2.06 | 19.70 | -5.96 | 36.91 | 19.74 | 7.87 | 8.85 | 11.59 | 10.18 |
| 小计 | 25.66 | 38.50 | 26.63 | 19.11 | 26.02 | 98.10 | 97.05 | 94.48 | 95.39 |
代理 | 跨境代理 | 0.50 | -14.89 | -34.04 | 44.09 | - | 1.90 | 2.95 | 5.52 | 4.61 |
| | | | | | | | | |
合计 | 26.16 | 36.87 | 23.28 | 20.26 | 32.11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各品牌收入占比,为占主营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3)按品类拆分
分类别 | 金额
(亿元) | 2022年
H1同期
增减(%) | 2021比上
年同期增
减(%) | 2020比上
年同期增
减(%) | 2019比上
年同期增
减(%) | 2022H1
占比(%) | 2021占
比(%) | 2020占
比(%) | 2019占
比(%) |
护肤类
(含洁肤) | 22.64 | 38.91 | 22.70 | 11.38 | 24.89 | 86.54 | 86.10 | 86.50 | 93.40 |
美容彩妆
类 | 3.52 | 30.03 | 32.97 | 181.91 | 482.43 | 13.46 | 13.38 | 12.41 | 5.29 |
其它类 | - | -100.00 | -41.05 | 0.47 | - | - | 0.52 | 1.09 | 1.31 |
合计 | 26.16 | 36.87 | 23.28 | 20.26 | 32.11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2、净利润同比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亿元,同比增长3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2.81亿元,同比增长27.52%
指标 | 2022年H1 | 2021年 | 2021年H1 | 2020年 | 2019年 | 说明 |
1、销售净利率 | 11.75% | 12.02% | 10.88% | 12.04% | 11.73% | |
2、销售毛利率 | 68.12% | 66.46% | 63.73% | 63.55% | 63.96% | 1、线上营收占比提升;2、主推
大单品策略。 |
3、销售费用率 | 42.53% | 42.98% | 42.09% | 39.90% | 39.16% | |
其中:形象宣传
推广费费率 | 34.84% | 36.12% | 33.95% | 32.68% | 26.86% | |
4、管理费用率 | 4.84% | 5.12% | 6.06% | 5.44% | 6.25% | |
5、研发费用率 | 2.33% | 1.65% | 1.64% | 1.92% | 2.39% | 研发费用金额同比增加了
2,970万元,母公司2022年半
年度研发费用率为4.69%(上年
同期为3.76%)。 |
6、应收账款周转
率(次/年) | 49.40 | 21.88 | 16.71 | 15.53 | 21.74 | 主要系:(1)2022年半年度营
收同比增长36.93%;(2)2022
年半年度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减
少了6,462万元,下降了
46.62%;以上两项因素共同提高
了应收账款周转率。 |
7、应收账款周转
天数(天) | 7.29 | 16.45 | 21.54 | 23.18 | 16.56 | |
8、存货周转率
(次/年) | 3.41 | 3.39 | 3.37 | 3.50 | 4.12 | |
9、存货周转天数
(天) | 105.57 | 106.19 | 106.82 | 102.86 | 87.38 | |
(二)经营情况分析
1、新产品策略
珀莱雅:
报告期内,全面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深化“大单品策略”,打造核心系列产品家族,塑造更强品牌力。
(1)基于日趋成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对现有大单品及相关系列进行不断升级和冰陀螺眼霜等核心大单品行业地位;在成分、配方及包材上对红宝石面霜和小夜灯眼霜进行升级,推出2.0版本;着力打造保龄球VC橘瓶、源力面霜、源力面膜等全新大单品。通过提升大单品产品力,搭建不同功效护肤矩阵,不断沉淀产品口碑,提升用户粘性和品牌美誉度。
(2)在推广上进行更为精细化的策略调整,给消费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优质内容,帮助消费者进行正向选择和决策引导;从消费者触达、下单和售后等维度,进行全链路干预优化;深化达人合作关系,拓宽达人合作领域,完善产品使用场景和卖点,与目标用户形成双向、深度沟通。通过更强的产品力和更高效率的投放模型,将珀莱雅塑造成国货风向标,引领“科学护肤”行业新标杆。
彩棠:
报告期内,彩棠进一步完善彩妆面部产品线品类布局,结合多款独创性新品,继续深耕“专业化妆师彩妆品牌”的消费者印象。
(1)品类布局上,延续面部彩妆的品牌优势,在面部彩妆大类目基础上,延伸出“轮廓”及“底妆”两个细分领域。在高光类目中,依靠两款大单品:三色修容盘和双拼高光盘,强势引领品牌增长,提高品类渗透率,抢占类目份额;在底妆线“遮瑕”及“定妆喷雾”两大趋势增长类目上布局打造新品,先后推出彩棠三色遮瑕盘和根据不同肤质设计的定妆喷雾,深化“专业”的品牌心智,从产品功能、设计及使用方式上,从妆前到粉底,到遮瑕再到定妆,将彩棠产品深入进用户的每一个化妆步骤中。
(2)消费者触达层面上,结合创始人“唐毅”个人IP的优质内容,提升产品在消费者中的专业度认知。在产品营销层面引领国货自信,结合产品的功能、妆效和技法,从产品硬属性上突出“中国妆,原生美”的内核。同时在消费者运营过程中,进一步打开和深挖Z时代用户,通过选择贴合品牌调性的达人,输出目标用户认可的种草内容,配合多触点的投放方式,高效精准地塑造彩棠作为中国“专业化妆师彩妆品牌”的品牌形象。
2、新营销策略
珀莱雅:
报告期内,珀莱雅品牌继续围绕“发现精神”进行品牌塑造,聚焦性别平等、心理健康等社会重要议题及亲密关系,在年轻人成长等与目标受众息息相关的议题上,进行品牌长期主义内容打造和大众传播。开展品牌营销事件如下:
(1)1月“下一站,翻身”,通过举办地铁诗歌展览的方式,用诗歌传递新年的希望,给予受众好运翻身的美好祝愿。
(2)3 月妇女节“性别不是边界线,偏见才是”,再次从性别平等的立意出发,邀请女足王霜与南兴合兴堂舞狮队共同参与纪录片录制,通过更多的切实行动为“迈向性别平等世界”的愿景持续努力,并联动7个品牌共同发声。
(3)5月母亲节“仅妈妈可见”,在关注品牌的受众群体之一“妈妈”的基础上,将传播态度和叙述方式辐射到全部的家庭成员,并邀请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话题讨论,区别于同期“感恩母亲”的议题,引发更广范围关于“家庭分工与责任”的探讨。
彩棠:
报告期内,彩棠围绕“中国妆,原生美”进行品牌认知的全渗透,用彩棠独有的专业性与美学态度,对话中国女性消费者。通过跨界合作、文化名人艺术家、品牌事件等一系列活动,完成阶段性品牌战略,提升品牌形象与具象品牌认知,传递品牌社会责任感。品牌营销事件如下: (1)3月妇女节 “不被过滤的你”,邀请女性摄影国际艺术家罗洋,一同输出“原生美”观点,进行品牌发声,以女性艺术家视角来诠释原生美,以当下“滤镜”为洞察出发点,呈现原生之美的品牌理念与审美调性。
(2)4月“见证原生美”,与专业摄影机构海马体进行跨界合作,共创“原生美”证件照妆容。海马体在其线下180家门店设立专属化妆台,5大城市线下大屏传播,线上话题热搜,鼓励消费者分享自己历年拍摄证件照过程中的妆容变化。
(3)6月“原来生活还很美”,联合单向街书店线上发起话题,多位文艺工作者、乐评人、导演、作家和编剧等,纷纷通过文字与照片等形式,结合自身经历,分享和输出积极向上的内容,彩棠也制作了周边香薰,随单赠送给受疫情影响地区的消费者,希望重新燃起他们对于生活的热情。
3、新渠道策略
线上:
(1)天猫旗舰店:
报告期内,继续夯实大单品矩阵战略,打造全网超级品牌明星单品;对店播实行精细化运营;深度运营店铺会员,大幅提高会员复购率和溢价能力;更加精心运营人群,提升品牌一二线占比及高价值用户比例;持续优化服务体验,加强全触点服务升级,提升消费者口碑。在38节、618活动期间,珀莱雅品牌成交金额(GMV)获天猫美妆排名第五,天猫美妆国货排名第一。
(2)抖音&快手:
报告期内,持续强化品牌自播,开启大单品矩阵账号,成功实现抖音渠道大单品转型;与优质主播进行年框合作,以及优质垂类达人深度合作,做到种草和销售品效合一;布局抖音会员和粉丝运营,实现大单品销售提升,以及后链路持续运营,实现渠道内销售结构健康化。618活动期间,珀莱雅品牌抖音美妆国货排名第一。
(3)京东:
报告期内,贯彻大单品战略,通过全域运营进一步提高大单品销售占比;重建会员体系,提升店铺拉新能力与老客复购;加强各流量渠道如站内搜索、付费推广、自播等精细化运营。618活动期间,珀莱雅品牌京东美妆国货排名第一。
线下:
(1)日化渠道:把门店从销量级别和城市级别进行分类,按不同类型的客户赋予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活动方案,从而使销售更精准。加强销售过程管理,增加业务技能培训,对销售产品和各类门店销售过程进行跟踪、月度复盘,从而提升销售效率。
(2)商超渠道:与重点零售系统、重点门店深度合作,在品牌力、产品力的驱动下,挖掘新流量,扩大年轻用户人群,终端形象持续迭代,规范门店体验流程,提供有温度的服务,实现锁客提升复购,最大化解锁线下门店近域流量来源,降本增效。
4、新组织策略
(1)组织层面:不断优化组织架构,构建产品、投放能力中台和敏捷前台的管理模式,持续深化数字化技术的应用,通过平台和数字化赋能,促进新业务孵化成长。
(2)人才层面:继续推动人才年轻化、国际化的与业务匹配的人才供应链机制,加大对研发人才、信息化人才的引进,精准选人,快速识别,高效用人,通过以战代练,训战结合的方式逐步搭建一支有活力、有战斗力、自驱型的年轻化团队。通过双通道的管理,提高人才密度,促进人才发展,构建人才梯队。
(3)机制层面:深化“高投入、高绩效、高回报”的“三高”绩效文化,完善“定目标、盯过程、拿结果”的绩效管理体系;围绕业务战略,灵活运用短(季度绩效、项目激励)、中(年度超额分红)、长期(股权激励、合伙人)的多元化业务激励体系。深入推动项目制的应用,构建公司、事业部、部门三级项目管理体系,围绕端到端的主价值链流程建设和企业内控项目发力,持续夯实组织能力。
5、新研发策略:
(1)研发进展:报告期内,珀莱雅化妆品国际科学研究院逐步建成发酵、植物提取、有机合成等实验室,进一步增强核心功效原料的自主开发能力,同时积极发展皮肤基础研究,进行体外评价方法学的开发,验证以及运用;珀莱雅杭州龙坞研发中心目前正在建设中,未来该中心将聚焦核心原料开发,皮肤科学研究和化妆品配方开发,产品功效评价。
(2)专利:报告期内,新获12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新提交17项发明专利申请、4项外观专利申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04项。
(3)标准建设:作为第一起草人,发布一项团体标准《头发生长期与休止期数量比值测试方法》TZHCA 017-2022。
(4)奖项与成果:公司6月被授予“杭州市鲲鹏企业”荣誉称号;在 IFSCC 国际化妆品科学大会上,公司也持续携多项科研成果亮相。
(5)战略合作:和浙江湃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研发化妆品用多肽。
6、新供应链保障:
(1)报告期内,在国内疫情影响和国际原料紧缺的背景下,公司供应链系统整合了各信息平台的数据和信息,根据终端需求及时测算原材料需求,并同步供应商库存、采购周期及物流发运信息,最终通过供应链信息化平台,精准敏捷地传递到各部门,满足了终端销售和产能的平衡,为公司618大促提供了后台保障。
(2)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物流中心与信息部联合共创TMS物流运输管理系统,在数字化调度车辆、装车及在途跟踪等方面,实现物流全链条数字化管理。
(3)湖州工厂实行供应链绿色循环箱项目,实现厂内和第三方物流仓库全线路循环收集,首创国内美妆行业包装箱绿色循环标杆。
(4)供应链采购部门联合供应商,积极践行可持续包装,在减塑、使用环保材料、包装减量化等方面成效显著,在部分大单品的产品包装中,替换部分塑料为金属铝,减少塑料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625,943,244.29 | 1,917,718,497.60 | 36.93 |
营业成本 | 837,034,743.80 | 695,558,289.19 | 20.34 |
销售费用 | 1,116,921,650.63 | 807,204,631.76 | 38.37 |
管理费用 | 127,140,154.83 | 116,191,173.05 | 9.42 |
财务费用 | -14,804,776.98 | -1,864,128.79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61,066,694.07 | 31,371,344.46 | 94.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3,782,130.38 | 266,175,578.82 | 168.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651,474.45 | -190,628,459.7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919,542.24 | -248,631,053.62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线上渠道营收同比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长。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半年度销售费用11.17亿元,费率42.53%(上年同期42.09% ),基本持平。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10亿元,增长38.37%,主要系营收增长销售费用相应增长。其中形象宣传推广费同比增加2.64亿元,同比增长40.52%(主要系新品牌孵化(如彩棠、OR)与品牌重塑(如悦芙媞)等,增加形象宣传推广费投入)。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2半年度管理费用1.27亿元,费率4.84%(上年同期6.06%),费率有所下降,主要系营收同比增长比率高于管理费用同比增长比率。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095万元,增长9.42%,主要系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间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工费用、直接投入及委外费用等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净流量增加4.48亿元,主要系:1、增加现金因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7.90亿元,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7.74亿元(营收同比增长);2、减少现金因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3.42亿元,主要系:“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49亿元(主要系支付的形象宣传推广费同比增长);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07亿元(期初缓缴的税费在本期间缴纳)。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变动不大。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变动不大。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74,004,643.37 | 1.46 | 138,626,627.90 | 2.99 | -46.62 | 主要系:1、线下经销
商按正常账期结算,
进一步减少信用支
持,2022年半年度末
应收账款余额减少;
2、本期间发生的珀莱
雅“羽感防晒”退货,
应收账款余额减少 |
应收款项融
资 | 8,727,916.00 | 0.17 | 3,242,000.00 | 0.07 | 169.21 | 主要系期末银行承兑
汇票余额增加 |
预付款项 | 114,722,216.21 | 2.26 | 58,406,647.11 | 1.26 | 96.42 | 主要系预付的形象宣
传推广费等金额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27,908,294.86 | 0.55 | 66,043,707.81 | 1.43 | -57.74 | 主要系期初应向部分
电商平台收取的年度
返佣已在本期间收回 |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 146,402,400.00 | 2.89 | 56,402,400.00 | 1.22 | 159.57 | 主要系本期间新增对
杭州高浪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投资
9000万元 |
在建工程 | 155,648,709.93 | 3.07 | 108,678,896.27 | 2.35 | 43.22 | 主要系湖州扩建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及龙坞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增加投入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19,740,438.97 | 0.39 | 38,796,018.02 | 0.84 | -49.12 | 主要系 2018 年实施
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最后一期已于 |
| | | | | | 2022年1月解锁,原
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相应减少 |
其他非流动
资产 | 4,621,667.82 | 0.09 | 44,167,303.56 | 0.95 | -89.54 | 主要系期初余额中包
含的 3990 万元商标
款(SINGULADERM)在
本期间完成商标权转
移登记,转入无形资
产 |
应付票据 | 52,985,397.00 | 1.04 | 79,156,771.40 | 1.71 | -33.06 | 主要系应付银行票据
减少 |
应付账款 | 758,217,516.91 | 14.95 | 404,026,241.16 | 8.72 | 87.67 | 主要系:销售同比增
长,应付货款增加
2.3 亿元,应付费用
增加1.1亿元 |
预计负债 | 6,818,443.69 | 0.13 | 10,812,084.88 | 0.23 | -36.94 | 主要系预计退货减少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5,588.37(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0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期末账面价值 |
5,656,688.40 |
5,656,688.4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期末数 | |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3,068,944. | | 3,068,944.66 | 3,074,758. | |
66 | | | 68 | |
192,088,17
1.43 | 52,351,201
.99 | 151,337,086.
78 | 181,555,24
6.18 | 14,670,46
8.59 |
195,157,11
6.09 | 52,351,201
.99 | 154,406,031.
44 | 184,630,00
4.86 | 14,670,46
8.59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7、长期股权投资”之说明。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主要子公司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
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控股或
参股 |
杭州珀莱雅
贸易有限公
司 | 化妆品销
售 | 化妆品 | 5,000.00 | 22,433.27 | 11,641.8
0 | 905.99 | 控股 |
浙江美丽谷
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 | 化妆品销
售 | 化妆品 | 1,000.00 | 48,375.55 | 20,445.6
9 | 4,505.0
8 | 控股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风险
(1)行业各品牌竞争加剧,公司品牌策略、渠道策略不达预期;
(2)营销投放竞争加剧,数字化、精细化投放费用管控不达预期。
2、项目孵化风险
(1)新品牌孵化风险:营销投入大,业绩不达预期;
(2)新品类培育风险:不同品类的运营模式区别大,团队不达要求,业绩不达预期。
3、新冠肺炎疫情对经营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
度股东大
会 | 2022年5月
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22-027号公告 | 2022年5月
13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
关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2-027)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持续推进低碳环保和绿色制造各项举措,又投入高精密的VOCs气体收集装置,有效降低企业无组织气体排放量,降低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为保护大气层做出贡献;同时推行卓越绩效和精益管理,上半年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百余条,减少了能源消耗及废品率,提高了原材料使用效率,降低了碳排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工作,使全厂员工熟悉并掌握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安全生产隐患意识,提升安全应急事故处理能力;湖州工厂上线了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的消防自主管理平台,以整套系统流程操作企业的消防火灾防控工作,完美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对照管理平台的检查标准,做到了消防的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三自主能力”。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及期限 |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股份限
售 |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侯
军呈、方玉
友、曹良国 | (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
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3)若本人/本合
伙企业违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
售 | 高级管理人
员金衍华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 承诺时
间:2018
年4月16
日,期限:
2018年4
月16日至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6个月;且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4)
若本人/本合伙企业违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本合
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 | | | |
| 股份限
售 | 高级管理人
员王莉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且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4)
若本人/本合伙企业违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本合
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承诺时
间:2018
年9月3
日,期限:
2018年9
月3日至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
售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侯军呈、方
爱琴 | (1)本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6%;(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4)如果
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
售 |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方玉友、李
小林 |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
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
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本人减持公司股
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4)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
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 | | |
| 其他 | 公司 | 在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
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
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
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
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自本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
诺。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 | 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
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
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
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
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
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
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
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公司上
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
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
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
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
的直接经济损失。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
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
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 |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公
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
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
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
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违反
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露媒体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采取相
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 | | |
| 其他 | 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
人员 |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公
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
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
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
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
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披露媒体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
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
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为止。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加强经营
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强化投资者
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
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
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
措施。本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
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
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资者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
代承诺。 |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侯军呈、方
爱琴 |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1)
任何情形下,本人承诺均不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
司利益;(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
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
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
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
承诺或措施,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3)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
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
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公开作出解
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
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上述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
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
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
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3)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
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支
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
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在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
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承诺或措施,以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6)本人承诺全面、完
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的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披露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
/或股东的补偿责任;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
措施。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
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 | | | | |
| 解决同
业竞争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侯军呈、方
爱琴 |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
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与股份公
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
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
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本人控制的企业,
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
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 | 承诺时
间:2017
年11月
15日,期
限:2017
年11月
15日至长
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
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
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按照如下
方式退出与股份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
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
三方。4、本人参股的杭州华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湖
州莫干望舒化妆品产业壹期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及其对外投资企业均不从事化妆品业务或化妆品
上下游业务,若该等企业未来从事化妆品业务或化妆品
上下游业务,本人承诺将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对该
等企业的投资,并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该等企业其他股东
同意的情况下,由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优先选择
是否投资。 | | | | | |
与再
融资
相关
的承
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侯军呈、方
爱琴 | 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
承诺: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会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
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承诺时
间:2021
年4月21
日,期限:
2021年4
月21日至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
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
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承诺时
间:2021
年4月21
日,期限:
2021年4
月21日至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