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核钛白(002145):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2-074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9,100.00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 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受理序号:212622 ),因中 国证监会在审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行政许可过程中,公司聘请的非公开发行审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 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在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于恢复审查中核华原钛 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且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 审查通知书》(受理序号:212622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 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分别于 2022年 6月 7日、2022年 6 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 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已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3,673,321股为基数, 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5股。根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 调整。鉴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前: 根据《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616,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 为准。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09,100.00万元(含本数)。 (二)调整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616,00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893,20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09,100.00万元(含本数)。 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 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2年8月16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3年8月16日止。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2年9月29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3年9月29日止。 3、对外投资设立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战略布局,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星钛白”)出资设立安徽金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新能源”),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万元,金星钛白持有其100%股份。在已充分掌握相关产品技术、市场的基础下,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金星新能源是 公司布局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的重要战略实践。公司计划以金星新能源为主体,推动金星钛白以构建循环产业经济的方 式实现转型升级。金星新能源将重点围绕磷酸铁等电池正极材料领域落地项目。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将为公司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4、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报告期内,为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夯实公司全资子公司攀枝花泽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通物流”)业务 发展的资本基础,公司对泽通物流完成实缴出资并进行了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2,600万元,增资后泽通物流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1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7,600万元。泽通物流的出资方式由货币出资调整为货币及非货币性资产出 资,公司将竞拍取得的瑞威物流资产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向泽通物流进行实缴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泽通物流的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1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7,600万元,公司持有泽通物流100%的股权。本次通过非货币性资产(含铁路专 路大支线的进度,进一步降低公司物流运输成本,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公司物流运输能力,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核心 原材料钛矿的稳定供应。 5、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 2021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2,053,673,321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164,293,865.68元,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合计转增股本924,152,99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1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053,673,321元增加至2,977,826,315元。 6、回购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综合考虑生产经营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基础上,公 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票,从而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回购用 途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 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 注销。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 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次回购金额不超 过10亿元,不低于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87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87元/股的情况下,按回购金额上 限 1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77,700,077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78%;按回购金额下限 5亿元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8,850,038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89%。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 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 12.8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8.82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10亿元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13,378,68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81%;按回购金额下限 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不低于56,689,34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90%。 截至2022年6月7日,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4,354,1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1611%。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 7、收购合资公司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与时代永福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白银中核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 977,933元受让时代永福持有的白银中核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时代”)50%的股权,并由公司履行剩余 人民币4,900万元的出资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核时代 100%的股权,中核时代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以中核时代为主体,强链条,补链条,加快布局新材料、新能源业务板块。新能源项目作为公司 “硫-磷-铁-钛-锂”绿色循环产业的配套项目,将极大地增加企业耗能结构中绿电的比例,实现能评达标,同时将为公 司循环产业提供极具成本优势、清洁低碳的绿色能源,有利于公司对规划建设的磷酸铁锂等产品进行碳足迹认证,进一 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认可度,提升公司综合盈利水平。本次交易是公司从落实“碳达峰、碳中 和”相关要求的角度出发,基于未来经营发展所需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构建绿色循环经济的总体规划,对公司长期发 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 8、换届选举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袁秋丽女士、谢心语女士、王顺民先生、 陈海平先生、俞毅坤先生、韩雨辰先生,独立董事为彭国锋先生、卓曙虹先生、李建浔女士,其中彭国锋先生为会计专 业人士;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为朱树人先生、任凤英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夏珍女士。第七届董事会和第七届监 事会任期均为三年。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聘任袁秋丽女士担任公司总裁;聘任潘旭翔先生、俞毅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韩雨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丹妮女士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本发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秋丽 2022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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