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南都物业(603506):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8:37:11 中财网
原标题:南都物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06 公司简称:南都物业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南都物业60350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磊倪瑶陈苗苗
电话0571-870030860571-870030860571-87003086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 路2号联合大厦A幢1单 元10楼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 路2号联合大厦A幢1单 元10楼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 路2号联合大厦A幢1单 元10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367,123,161.932,115,456,424.021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972,344,615.13947,068,871.652.67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896,817,165.08764,159,864.421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90,385,810.5784,687,289.50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79,050,124.8371,145,864.0211.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73,266,409.2047,517,122.2254.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9.119.83减少0.7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480.45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480.456.67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32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浙江南都产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34.3664,527,3270质押16,000,000
韩芳境内自 然人21.4840,329,53400
舟山五彩石投资合作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4.989,356,465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其他3.947,391,571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616,774,18000
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3.56,572,60000
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境内非3.56,572,30100
国有法 人     
上海中城年代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52,816,667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32,506,1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42,336,36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韩芳女士, 直接持有公司21.48%的股权,通过浙江南都产业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34.33%的股权,通过舟山五彩石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1%的股权,合 计持有公司57.12%的股权。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