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上海能源(600508):上海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上海能源:上海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08 公司简称:上海能源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毛中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成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齐玉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火力发电,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及销售,太阳能发电及技术服务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煤矿年核定生产能力 909万吨,其中江苏徐州生产基地拥有 3对煤炭生产矿井,年核定生产能力 729万吨,煤炭品种为 1/3焦煤、气煤和肥煤,是优质炼焦煤和动力煤;公司所属选煤厂年生产能力达 820万吨。新疆生产基地拥有 1对生产矿井和 1对在建矿井,生产矿井 106煤矿年产能 180万吨,在建矿井苇子沟煤矿一期工程规模 240万吨/年,正在加快建设。 2022年上半年,公司原煤、洗煤共实现销售收入 480,204.80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71.97%,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采掘业。 公司报告期内总装机容量为 850MW;公司利用已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进入电力交易市场。2022年上半年,除内部自用外,公司电力板块实现销售收入 82,322.7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12.34%。公司铝加工年生产能力为 10万吨,2022年上半年,公司铝产品加工实现销售收入 96,959.14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14.53%。公司自营铁路 181.9公里,年运输能力为1300万吨;公司所属拓特机械制造厂从事煤矿机械设备制造和修理,年设备制修能力 18000吨。 2022年上半年,公司自营铁路运输及设备制修等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7,766.80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1.16%。公司拥有较完整的煤电铝运一体化产业链。 (二)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采掘业。当前,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我国正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将发生改变,但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特点难以改变,在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内能源结构深度调整形势下,煤炭的兜底作用难以替代。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我国将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释放优质产能,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市场竞争格局深度调整,以国资国企改革为背景的新一轮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进入快车道,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2022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扰动、乌克兰危机、减排环保等多因素交织叠加,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紊乱。在国内保供稳价政策下,我国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价格在合理区间高位波动。我国将通过落实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保障产能合理充裕,强化市场预期管理,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2022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区域市场地位基本保持稳定。 长期以来,公司以优质的炼焦煤、动力煤产品及服务,赢得了煤炭用户的广泛赞誉,以诚信经营和良好的业绩获得了权威机构认定的“AAA级”企业信誉等级,打造了企业煤炭品牌优势。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是公司本部江苏基地地处华东苏鲁豫皖四省交接处,位于淮海和“长三角”徐州工业基地,交通条件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有利于公司综合协调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重要资源配置,为公司煤炭及延伸产品提供主要消费市场,靠近用户,运输成本低,具有独特的区位竞争力。 二是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管理基础深厚,规范有序,具有生产管理和技术人才优势,积累了丰富的安全生产技术经验和管理经验,在井工开采、火力发电、铝加工技术、管理和人才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是公司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品牌优势,连续多年获得“AAA级”企业信誉等级,赢得了煤炭用户的广泛赞誉,获得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同。 四是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依托所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积极推进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公司荣获多项省部级科技成果、荣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多件,被评为煤炭工业科技创新企业、科技管理先进单位,在引领煤炭行业发展方面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五是煤矿安全稳定生产,智能化矿山建设实现突破。公司各矿井总体保持稳定,实现“稳产、均产,精采、细采”。3对生产矿井全部保持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成了 4+5个智能化采掘进工作面,皮带巷等场所机器人替代人员巡检取得新进展。姚桥煤矿入选全国首批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名单,通过了江苏省智能化示范矿井验收,目前已具备国家智能化示范矿井验收条件。 六是煤电耦合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实现了精煤外运、劣煤转化、发电、售电、售热产业链经营模式,煤电一体化的协同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七是抓住发展新能源重大机遇,开启新能源发展新征程。新能源产业是国家和地方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战略方向,同时中煤集团“十四五”发展布局把江淮地区定位为重要战略前沿区,加速布局发展新能源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公司进入新能源领域、拓展新的转型空间提供了重要机遇。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一期)263MW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大变化。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稳定,经济运行顺畅高效,质量效益大幅增长,营业收入、经营利润均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改革三年行动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实现了“双过半”,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上半年,公司自产煤炭 418.09万吨,洗精煤产量253.90万吨,商品煤销售量 333.16万吨;发电量 13.58亿度,铝材加工量 4.67万吨,铁路货运量712万吨,设备制修量 0.89万吨。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落实“稳住煤炭产业,做优火电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和“13443”的新能源发展思路,以“从严管理保安全,均衡有序稳生产,提升单进优接续,提质上量增效益,深化改革强动力,抢抓资源促转型”为重点,坚定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不动摇,加快推进公司转型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 51.81%,主要受公司持续优化生产组织和产运销协调,煤炭产销量同比增加,同时本期商品煤价格维持较高水平的影响。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 40.8%,主要受本期优化人员结构计提辞退福利增加,同时发放效益奖较同期提前的影响。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 74.25%,主要受本期加大研发投入的影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 297.21%,主要受本期销售收入收到现金较多的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净流入减少 124.99%,主要受同期取得的借款资金较多的影响。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 103.59%,主要受本期煤炭资源税增加的影响。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 8,365.37%,主要受本期公司所属发电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司对股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本期比上期期末增加 96.73%,主要受本期销售收入收到现金增加的影响。 应收账款本期比上期期末增加 54.97%,主要受本期尚在信用期内的销售款项增加的影响。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比上期期末增加 61.1%,主要受本期销售过程中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量增加的影响。 存货本期比上期期末增加 58.74%,主要是受本期用于保供的库存煤和铝加工产品增加的影响。 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比上期期末增加 184.28%,主要受本期增值税留抵税金增加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比上期期末减少 100%,主要受本期计提参股股权减值准备的影响。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比上期期末减少 94.46%,主要受本期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影响。 应付票据本期比上期期末增加 445%,主要受本期增加使用票据结算的影响。 应交税费本期比上期期末增加 120.82%,主要受本期应交所得税余额增加的影响。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比上期期末增加 143.77%,主要受本期需在一年内支付的长期借款增加的影响。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苇子沟煤矿项目 2019年 1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新疆昌吉白杨矿区苇子沟煤矿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19〕8 号),对苇子沟煤矿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并同意建设年产 240万吨苇子沟煤矿一期工程及配套选煤厂。2019年 9月苇子沟煤矿取得采矿许可证、取得呼图壁县发改委同意苇子沟煤矿项目复工通知书(呼发改煤复字〔2019〕10号),已具备合法合规开工建设的条件。该项目总投资额 151,736万元,后期调整为 197,738万元,累计完成投资 116,893.13万元。 2)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为积极落实国家“双碳”政策,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发展,2021年 8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沛县卞庄采煤塌陷区投资建设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光伏发电装机容量 263.5MW。2021年 11月,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总投资额 119,625.32万元,累计完成投资 20,892.80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玉泉煤业)70%股权及相关债权挂牌转让 2022年 4月 7日,中煤股份公司批复同意公司重启玉泉煤业 7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工作。 4月 27日,公司在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了转让信息的预披露,披露时间为 4月 28日至 5月 27日。 5月 31日,在产权交易机构进行首次正式信息披露,披露时间为 6月 1日至 6月 29日。目前,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的前提下,正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最长不超过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 12个月)。 2.解散清算山西中煤煜隆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煜隆公司) 山西省第一批焦化产能指标压减补偿资金已拨付至石楼县。目前,煜隆公司正在积极协调石楼县相关部门,争取第一批省补资金尽快到位。 (六) 主要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1)全资及控股公司情况
(2)参股公司情况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 6月 28日,公司召开了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十八项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工作(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 3月,季文博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2、2022年 4月,包正明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 3、2022年 5月,毛中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朱家春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向开满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4、2022年 5月 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选举毛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张付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5、2022年 6月 28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付涛先生、向开满先生、蔡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张锋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2022年 6月 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张付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列入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共 5家,分别是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公司热电厂、公司铝板带厂、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公司物资贸易部。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二氧化硫 35mg/Nm3、氮氧化物 50mg/Nm3、烟尘 10mg/Nm3。2022年上半年累计排放总量分别为二氧化硫 77.7吨,氮氧化物 134.74吨,烟(粉)尘 7.49吨。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 0.121吨,氨氮 0.027吨; 公司铝板带厂,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二氧化硫 80mg/Nm3、氮氧化物 180mg/Nm3、颗粒物 20mg/Nm3。2022年上半年累计排放总量分别为二氧化硫 2.869吨、氮氧化物 3.026吨、颗粒物2.29吨。 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总铬 1.0mg/L,六价铬 0.2mg/L,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60mg/Nm3;2022年上半年累计排放总量分别为总铬 1.17克,六价铬 0.85克,挥发性有机物 6.7千克。 以上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总量均控制在排污许可范围内。 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公司热电厂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电厂锅炉,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公司铝板带厂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熔保炉、加热炉排气筒,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 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公司热电厂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灰、渣,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水污染源是电镀车间,主要污染物为总铬和六价铬,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大气污染源是涂装车间,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以上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等信息,具体见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和省、市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公司物资贸易部为上海能源公司分支机构,于 2021年 3月被徐州市列为土壤类重点排污单位,该单位只负责上海能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的集中统一签订,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1、#2锅炉 2008年投产时各单独配置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锅炉烟气经静电除尘器、锅炉引风机后进入。2019年超低排放改造投用的半干法脱硫和布袋除尘系统进行深度脱硫和除尘。脱硝系统为SNCR脱硝+COA协同脱硝。2022年上半年除尘器运行状况良好,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公司热电厂 2019年 6月 9日,9月 26日正式并网进入商业运行。2台 350MW机组配套两室两电场电袋复合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2022年上半年除尘器运行状况良好,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公司铝板带厂布袋除尘器于 2011年 7月安装使用,为DLMC模块式扁袋除尘器,采用炉门排烟装置将炉门逸散的烟气与炉内烟气混合后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以后通过 25米高排气筒排放。 2022年上半年除尘器运行状况良好,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电镀废水处理机采用氧化还原法,用焦亚硫酸钠还原电镀废水中的六价铬为三价铬,然后加氢氧化钠中和后加絮凝剂使氢氧化铬沉淀与废水分离。涂装车间废气治理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法,用活性炭吸附涂装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吸附饱和后进行催化燃烧脱附处理。上半年电镀废水处理机及涂装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电镀废水和涂装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 1:原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 1号、2号机组热电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徐环项〔2004〕219号) 竣工验收 1:2009年 8月通过原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环评批复 2: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危废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徐沛环项表〔2021〕30号) 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322MA1MTLWR99001V (2)公司热电厂 环评批复:原国家环保部《关于江苏中煤大屯热电“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160号 ) 竣工验收:2020年 2月底完成自主验收公示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备案。 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0000631587477D001U (3)公司铝板带厂 环评批复 1: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1.3万吨高 精度铝板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121号) 竣工验收:2015年 2月 13日通过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苏环验〔2015〕18号) 环评批复 2: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厂新建危废库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徐沛环项表﹝2022﹞23号) 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000053486649J001Q (4)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环评批复:沛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铸造车 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沛环审〔2019〕122号) 竣工验收:2020年 12月 6日通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20000743142288N001Z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 12月通过沛县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20322-2021-159-L。 (2)公司热电厂,于 2020年 1月 9日在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20322-2020-002-L。 (3)公司铝板带厂,于2021年1月18日编制签发了铝板带厂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于 2021年 2月 23日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20322-2021-017-L。 (4)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正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拓特机械制造厂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 监测项目按照执行标准、环评批复以及监管要求确定。监测频次:自动监测的(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24小时连续采样,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时,手动监测频次不少于 4次/天,间隔不超过 6小时。手工监测的,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等因子每季度监测一次;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PH值每月监测一次;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监测 1次;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的频次执行。 (2)公司热电厂 监测项目按照执行标准、环评批复以及监管要求确定。监测频次:自动监测的(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24小时连续采样,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时,采用手动监测,手工监测频次 1次/天;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等因子手工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一次;废水不外排,但仍需要每月监测一次;厂界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无组织排放每季度一次;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的频次执行。 (3)公司铝板带厂 监测项目按照执行标准、环评批复以及监管要求确定。大气污染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每年 1次);噪声(厂界噪声每季度 1次);无组织排放每半年一次;废水每季度监测一次;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的频次执行。 (4) 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监测项目按照执行标准、环评批复以及监管要求确定。电镀废水每次排放时监测废水中的pH、六价铬、总铬;热处理废气、涂装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颗粒物每年监测一次,厂界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的频次执行。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铝板带厂在熔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渣贮存在分检车间,铝灰渣吨袋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贮存场所(分检车间)地面未做防渗处理。2022年 2月 28日,铝板带厂收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 30.8万元。 姚桥煤矿产能从环评批复 300万吨每年增加到 445万吨每年,没有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也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 6月 17日,姚桥煤矿收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 41万元。 姚桥煤矿西北侧露天堆存煤矸石,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2022年 6月 17日,姚桥煤矿收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 2.98万元。 徐庄煤矿西北侧露天贮存煤矸石,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2022年 6月 17日,徐庄煤矿收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 3.43万元。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完成山东省下达的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双 100%”的目标。有序推进江苏境内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徐庄煤矿已与大屯街道达成 1750亩采煤塌陷地治理意向,今年下半年签订治理协议,履行塌陷地治理和环境生态修复的责任和义务;姚桥煤矿与大屯镇签订 227.18亩采煤塌陷地委托治理协议。孔庄煤矿正积极与有关镇政府沟通塌陷地治理相关事宜。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为推进煤炭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开展,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制度、政策、法规,提升碳排放管理、碳交易管理,强化碳达峰、碳中和培训,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举办的 2022年第一期煤炭行业"碳管理"网络培训班。学习掌握温室气体基础知识及相关政策解读、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煤炭行业及相关产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要点、及碳交易与碳资产管理相关知识,为煤炭行业纳入碳市场做准备。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组织领导方面:上半年公司党委 2次研究帮扶工作,专题听取帮扶工作汇报,研究 2022年度帮扶工作,审定消费帮扶采购计划。及时传达集团公司帮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新要求对全年帮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促进乡村振兴方面:2月份,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到蔚县开展帮扶调研,调研产业帮扶项目,与蔚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所属企业新能源公司与蔚县代王城镇、蔚县新源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换电重卡合作协议,有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消费帮扶方面:召开专题会议对消费帮扶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各单位公务接待、职工福利、群团活动优先采购帮扶地区特色农产品,按照“采购金额不得低于往年标准”制定采购计划,经梳理汇总,2022年公司采购金额将突破 200万元。 选派挂职干部方面:公司选派的挂职干部李军军继续在蔚县挂职县委常委、副县长。根据江苏省委安排,上半年公司选派 1名干部作为新一届省帮扶工作队队员到睢宁县挂职锻炼,公司对上一届睢宁挂职期满干部返岗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李爱拴诉称:2012年 12月 15日,李爱拴与公司在盂县签订《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收购李爱拴、李炳忠持有的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 70%的股权,收购价款为 35350万元。2017年 1月 13日公司将原来约定的收购款 35350万元调减为 3346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向李爱拴付款 24875万元,剩余款项 8585万元一直未予支付,遂诉至法院。公司接到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后,提起了管辖权异议,法院最终驳回了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2021年 6月,公司提起了反诉,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李爱拴返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损失合计 38175万元。 2021年 7月,公司收到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2020)晋 03民初 365号,判决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李爱拴股权转让款 8585万元、违约金 4000万元;驳回公司的反诉请求。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 12月 2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网络开庭。经过审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2年 2月 14日作出裁定,认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22年 7月 12日,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开庭审理此案。 2.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刘小军、许秀明合同纠纷,涉案金额 10373.43万元。 2012年 7月,上海能源公司与刘小军、许秀明签订了《山西石楼煜隆煤气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煜隆项目协议”)。《煜隆项目协议》签订后,上海能源公司分别向刘小军及许秀明付款 4284万元及 850万元;并向煜隆公司支付增资款 4500万元,履行完毕增资义务。在后期,发现刘小军通过向上海能源公司时任董事长高建军行贿方式取得签约,并在资产评估中虚报资产,抬高评估价格,严重损害上海能源公司利益。 上海能源公司于 2021年 1月向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上海能源公司与刘小军、许秀明于 2012年 7月签订的《山西石楼煜隆煤气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为无效合同,要求刘小军返还上海能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4284万元,许秀明返还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850万元;赔偿上海能源公司损失 5239.43万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法院受理案件后,上海能源公司提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和其持有的部分股权,查封了被告拥有的 2套房产。该案于 2021年 7月和 2022年 4月进行了开庭。目前,案件处于一审中。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公司对各关联方除在某些生活、生产辅助方面的服务目前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其他依赖,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之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对公司股东利益产生损害。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是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原则签订协议。定价政策和依据:有政府或行业定价的,按政府或行业定价执行;无政府或行业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既无政府或行业定价,又无市场价格的,其定价依据是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交易商品或劳务价格;不能按上述方法确定价格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中介机构,原则上以中介机构出具的价格咨询报告为定价依据,确定交易商品或劳务价格。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审议情况:2022年 3月 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年 6月 28日召开的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对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安排,详见公司[临 2022-006]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公告》。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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