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海南海药(000566):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9:06:14 中财网
原标题:海南海药: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简称海南海药股票代码00056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石磊王小素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电话0898-363806090898-3638060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1,065,134,639.521,030,173,231.12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989,077.33-377,129,265.619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61,517,881.88-217,294,003.5771.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5,420,601.3921,348,171.77206.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46-0.290794.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46-0.290794.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9%-11.23%10.3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7,782,713,026.738,362,720,404.64-6.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32,803,467.332,149,227,286.82-0.7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57,15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海南华同 实业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2.89%296,989,889.000质押148,494,9 44.00
深圳市南 方同 正投资有 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0.56%136,966,587.00130,825,900.00冻结134,446,1 69
     质押130,825,9 00.00
云南国际 信托 有限公司 -聚 利36号单 一 资金信托其他8.26%107,216,412.000  
君康人寿 保险股份 有限公 司-万能 保险产品其他3.11%40,294,844.000  
胡景境内自然 人3.02%39,218,300.000  

杨西德境内自然 人1.44%18,734,405.000  
金元顺安 基金-农 业银行 -杭州通 武投资管 理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其他1.01%13,082,500.000  
张素芬境内自然 人0.71%9,200,000.000  
郭劲松境内自然 人0.66%8,608,010.000  
国通信托 有限责任 公司- 国通信 托·方泰1 号集合 资金信托 计划其他0.54%7,00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华同实业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南方同正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实施部分要约收购而设立的信托计划。除此之 外,前10 名股东中南方同正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其相互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公司前10名股东中,胡景通过信用账户持有31,139,500股;杨西德通过信用账户持有 17,534,405股;郭劲松通过信用账户持有8,608,01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事项
2018 年公司与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签署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协议,同时
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 8%,该额度在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三年
内有效,并以赛诺生物复方红豆杉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026350 号)作为对海南海药 30,000 万元借款的担
保保障措施。

为有效解决上述财务资助问题,加快公司债权回收,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2年 4月 25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议案》,赛诺生物分期偿还债务。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赛诺生物偿还的 8500万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及 500 万元其他债权抵偿,还款方案执行正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关于华穗 19 号信托事项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购买金额人民币 2 亿元,该信托产
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截至 2022 年 1 月 18日公司已收回债权本金 2亿元及利
息 3,589,66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及 2022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债务抵偿的进展事项
1、关于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的主要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月 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向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方同正”)转让部分应收款项债权,南方同正以债权本息净值 446,362,578.91 元承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协议约定,
南方同正受让目标债权,并以其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房地产”)正在开发的(位于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东门岭地段海药花园)项目未来三年销售收入的 35%作为目标债权转让对价,不足部分由
南方同正补足。按协议的支付进度要求:海药房地产需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不低于总计 12,000 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3 日及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签署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关于解除协议的主要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要求海药房地产返还购房款总计 23,045万元。根据协议支付计划,三年内,海药房地产海药花园
项目整体销售收入的 15% 将划归公司,用以向公司支付上述返还购买海药房地产部分房产的本金、违约金及利息,各年
度不足部分,海药房地产有义务以现金补齐差额。且按协议的支付进度要求:海药房地产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不低于总计 3,000 万元。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药房地产应支付公司不低于 15,000 万元,公司已收到海药房地
产支付款项 1,800 万元,总计欠付 2021 年应付款项 13,200 万元(以下简称“目标债权”)。为持续推进上述债权转让及债
务抵偿工作,促进债权的回收,公司于 2022 年 3月 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2年 4月 25日召开
的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根据《清偿协议》协议的约定:海南海药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 101 套商品房(建筑面积 11,007.33 平米)抵偿 2021 年应支付给公司的欠款,101 套
商品房的最终价格为12000元/平米。海药房地产应于 2022年 11月 30日前与海南海药签订网签备案合同,2023年 09月
30日前向海南海药交付该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证办理时间将在房屋的实际交付之次日起的 365天内完成不动产权登记
证的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和 2022年 4月 23日《关于债务清偿协议所涉房产的评估报告》。

(四)海南海药、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财富”)以及盐城烽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年 1月 18日签订《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烽康”),同日还签署了《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远期受
让合同》(以下简称“远期受让合同”)。根据远期受让合同,海南海药应于 2022年 1月 18日前受让兴业财富所持盐城
烽康基金份额 19334.04万元,并支付溢价款(按 7.2%年利率计算)。 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诉状及
证据材料(案号:(2022)沪74民初2301号),案由为关于本次远期受让合同纠纷,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
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8 )。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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