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皇台(000995):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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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9:06:2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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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皇台: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皇台 公告编号:2022-039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皇台 | 股票代码 | 000995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皇台酒业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段文新 | | |
办公地址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新建路55号 | | |
电话 | 0931-4917086;0935-6139865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70,598,189.80 | 25,249,370.93 | 179.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73,091.00 | -12,073,866.68 | 124.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 2,879,748.11 | -12,913,861.81 | 122.30% |
利润(元)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89,576.29 | -13,790,263.51 | 122.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7 | 128.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7 | 128.5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3% | -9.40% | 11.83%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487,170,087.86 | 473,108,649.41 | 2.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7,572,419.60 | 123,060,184.60 | 3.6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 | 42,24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 | 0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北京皇台
商贸有限
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3.90% | 24,667,908 | 0 | 质押 | 24,100,00
0 |
| | | | | 冻结 | 24,667,90
8 |
上海厚丰
投资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5.51% | 9,770,000 | 0 | 冻结 | 9,770,000 |
甘肃西部
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4.79% | 8,501,583 | 0 | | |
甘肃盛达
集团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4.02% | 7,126,500 | 0 | | |
赵章财 | 境内自然
人 | 1.70% | 3,014,900 | 0 | | |
江逢娣 | 境内自然
人 | 1.04% | 1,846,800 | 0 |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
ONAL PLC. | 境外法人 | 1.01% | 1,785,994 | 0 | | |
罗利 | 境内自然
人 | 0.76% | 1,343,301 | 0 | | |
吉文娟 | 境内自然
人 | 0.73% | 1,301,600 | 0 | 冻结 | 490,000 |
田亚南 | 境内自然
人 | 0.72% | 1,269,810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盛达集团、西部资产和皇台商贸为一致行动人,详情请查阅公司 2019年 4月 13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
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 无 | |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受持续反复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
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疫情的反复带来了的消费场景缺失对白酒行业造成一定冲击,行业的集中化、品牌化、高端化趋
势继续凸显。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精细管理增效益,精准营销拓市场”的发展思路,沉着应对疫情反复的不利影
响,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实现经营业绩持续良性增长。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059.82万元,同比增
长179.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31万元,同比增长124.62%,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并扭亏为盈。
1、坚守酿造匠心,保证产品品质
公司坚持品质至上和消费者至上理念,坚持抓好质量安全生命线,严格执行生产工艺,不遗余力推进产品品质提升。
目前公司有国家级白酒评委 2名,国家级葡萄酒评委 2名,能够对公司产品质量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公司坚持从产品
原料、包装材料到成品酒均实行严格的检验程序,尤其是对生产原料严格甄选,确保品质。公司白酒,采用西北特色单
窖循环法生产工艺,使用祁连山冰川水,严选北方优质红高粱,甄选东北优质珍珠米,使用小窖分型发酵,使酒体完美
融合单粮醇香与五粮芬芳之精华,窖香浓郁、甘美柔和,香味谐调、绵甜净爽。皇台窖底原浆系列酒,全部采用下层酒
醅,经过超长发酵,历经缓火细蒸,创新发掘了新一代皇台高品质陇酒的典范。公司葡萄酒,生产原料全部来源于自有
5000亩绿色无公害种植基地,遵循手选分级采摘,分级压榨生产工艺,严选法国贮藏橡木桶,意大利灌装生产线,结合
国内外先进生产管理技术和工艺,匠心打造中国河西走廊产区“凉州”风韵名优高端葡萄酒品牌。
2022年7月,在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配套活动——2021年度“青酌奖”酒类新品评选颁奖盛典上,皇台酒业42度皇台·迎宾酒凭借精美的包装、优异的品质,从 191个参评产品中脱颖而出,荣获 2021年度中国白酒类新品最
高荣誉“青酌奖”,这是皇台酒连续三届第三次荣获此殊荣;同月,在2022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奖赛上,皇台
宾系列再次荣获1金3银的骄人成绩。自公司2019年推出新品后,公司的白酒和葡萄酒产品已荣获多项国内外行业大奖,
产品品质得到市场认可。
2、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开拓市场新需求
公司始终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明确产品定位,持续对公司的产品体系进行梳理和完善。报告期内,公司产品
技术中心对省内的主要产品进行分析研究,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新产品研发工作,并根据不同层次消费群体的试饮反馈,
不断地对新产品进行完善。目前公司核心产品体系较为完善,产品结构和价格体系较为丰富,公司将持续做好产品研发
和布局,不断开拓市场新需求。
3、夯实市场基础,加快品牌建设步伐
销售渠道建设方面,公司在北京、成都、贵州分别成立销售子公司,战略上紧跟白酒行业发展新趋势,扩大线上、
线下招商经营范围,布局全国酒类核心一线市场。在甘肃省内,在进一步推动武威根据地市场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开拓
和精耕省内核心地县级市场,并逐步向省外市场渗透,着力打造西北战略核心市场。随着东部沿海市场业务规模的增长,
公司也将积极筹划将经营区域逐步向全国一线城市拓展。品牌建设方面,公司突出重点,多措并举,进行了全方位、立
体化、多层次的宣传推广活动。在省内重点城市核心商业地段精准投放各类宣传广告,在重点区域开展了一系列大型品
牌路演宣传活动,打造皇台品牌旗舰店和直营店,持续开展“万人回厂游体验活动”,邀请核心客户、核心消费者近距
离了解公司酿酒生产全过程,同时以新媒体为手段,优化视频号、抖音运作,增加皇台酒曝光度与知名度。通过上述一
系列品牌宣传活动,强化消费者对皇台酒的品牌认知,不断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
4、推进生产设施改造升级,强化营销团队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方面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提升了自动化生产工艺水平,对车间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升级。同
时,积极配置人力资源,吸纳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重点补强营销人员队伍,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绩效管理体系,
促进公司营销工作良性健康发展。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
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情
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东益润贸
易有限公司
诉皇台酒
业、上海鑫
脉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债
权债务概括
转移合同纠
纷 | 3,834.29 | 否 | 2022 年 3
月,一审法
院裁定驳回
原告起诉;
原告上诉至
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于
2022年8月
作出终审裁
定,驳回原
告上诉,维
持一审裁
定。 | 二审法院作
出终审裁
定,驳回原
告上诉,维
持一审裁
定。不影响
当期损益。 | 2022 年 3
月,一审法
院裁定驳回
原告起诉;
原告上诉至
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于
2022年 8月
作出终审裁
定,驳回原
告上诉,维
持一审裁
定。 | 2017 年 12
月02日 | 见公司分别
于 2017 年
12月 2日、
2021年8月
28日、2021
年 10月 26
日、2022年
4月28日、
2022年8月
26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收
到民事起诉
状的公告》
( 2017-
128)、
《2021年半
年度报告》
之“第六节
重要事
项 ” 、
《2021年第
三季度报
告》之“其
他重要事
项 ” 和
《2021年度
报告》之
“第六节重
要事项”、
《2022年第
一季度报
告》之“其
他重要事
项”、《重 |
| | | | | | | 大诉讼事项
进展公告》
( 2022-
040)。 |
无锡市梅林
彩印包装厂
诉皇台酒业
买卖合同纠
纷 | 1,411.42 | 是 | 2021 年 9
月,公司向
甘肃省高级
人民法院递
交了新证据
材料,依法
申请再审;
2021 年 10
月,甘肃省
高级人民法
院对本案已
经启动审判
监督程序,
目前正在裁
定再审审理
中 | 甘肃省高级
人民法院对
本案裁定再
审审理中,
相关预计负
债已在以前
年度计提,
不影响当期
损益 | 甘肃省高级
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1
月 9日做出
将本案件指
定由白银市
中级人民法
院恢复执
行,因本案
目前甘肃省
高级人民法
院已经启动
审判监督程
序。2022年
3月,公司
已向甘肃省
高级人民法
院申请执行
监督和向白
银市中级人
民法院申请
了暂缓执
行。该案执
行法院白银
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22
年 6月查封
了我公司部
分原浆酒,
并终结本案
本次执行程
序。 | 2016 年 09
月20日 | 见公司分别
于2016年9
月 20日、
2021年4月
28日、2021
年 8 月 28
日、2021年
10 月 26
日、2022年
4月28日在
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
于收到民事
起诉状的公
告》(2016-
57)、
《2020年年
度报告》之
“第五节重
要事项”、
《2021年半
年度报告》
之“第六节
重要事
项”、
《2021年第
三季度报
告》之“其
他重要事
项”和
《2021年度
报告》之
“第六节重
要事项”、
《2022年第
一季度报
告》之“其
他重要事
项”。 |
四川省宜宾
圆明园实业
公司诉皇台
酒业买卖合
同纠纷 | 1,033.85 | 是 | 二审已判
决,处于执
行阶段,双
方已达成执
行和解协
议。 | 双方已达成
执行和解协
议,相关预
计负债已在
以前年度计
提,不影响
当期损益。 | 公司已与原
告达成执行
和解协议,
尚在履行
中。 | 2017 年 10
月26日 | 见公司分别
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2018年
1月16日、
2018年5月
3 日、2018
年 7 月 3
日、2021年
8月28日、
2021 年 10
月 26日、
2022年4月
28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 |
| | | | | | | 的《关于收
到民事起诉
状的公告》
( 2017-
109)、《关
于收到民事
判决书的公
告》(2018-
4)、《关于
收到民事判
决书的公
告 》
( 2018-
39)、《 关
于重大诉讼
进展暨签署
〈执行和解
协议〉的公
告 》
( 2018-
62)、
《2021年半
年度报告》
之“第六节
重要事
项”、
《2021年第
三季度报
告》之“其
他重要事
项”和
《2021年度
报告》之
“第六节重
要事项”、
《2022年第
一季度报
告》之“其
他重要事
项”。 |
上海坤为地
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诉皇
台酒业借款
纠纷 | 182.55 | 是 | 原告已申请
执行,目前
双方正在沟
通和解方
案。 | 二审公司败
诉。本金及
利息公司已
在2020及以
前年度计
提,律师费
及诉讼费在
本期计提。 | 判决尚未履
行,关于履
行方案双方
仍在协商中 | 2018 年 08
月28日 | 见公司于
2021年8月
28日、2021
年 10月 26
日、2022年
4月28日在
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
《2021年半
年度报告》
之“第六节
重要事
项”、
《2021年第
三季度报
告》之“其
他重要事
项”和 |
| | | | | | | 《2021年度
报告》之
“第六节重
要事项”、
《2022年第
一季度报
告》之“其
他重要事
项”。 |
四川省宜宾
圆明园实业
有限责任公
司诉浙江皇
台实业公
司、皇台酒
业买卖合同
纠纷 | 132.79 | 否 | 一审已判
决,浙江皇
台实业公司
上诉后又撤
诉,二审裁
定准许撤
诉,一审判
决生效。 | 判决浙江皇
台实业公司
支付原告货
款及运输费
共计 132.79
万元,相关
预计负债已
在以前年度
计提,不影
响当期损
益。 | 判决尚未履
行。 | 2019 年 01
月25日 | 见公司分别
于2019年1
月 25日、
2021年8月
28日、2021
年 10月 26
日、2022年
4月28日在
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累
计诉讼情况
公告》
( 2019-
008)、
《2021年半
年度报告》
之“第六节
重要事
项”、
《2021年第
三季度报
告》之“其
他重要事
项”和
《2021年度
报告》之
“第六节重
要事项”、
《2022年第
一季度报
告》之“其
他重要事
项”。 |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继陈 2022年8月2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