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罗曼股份(605289):罗曼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罗曼股份:罗曼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289 公司简称:罗曼股份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孙凯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晨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40 第十节 财务报告..........................................................................................................4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8,886.30万元,同比下降 64.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7.09万元,同比下降 58.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9.31万元,同比下降 69.10%。主要原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景观照明市场需求下降。 3月‐6月期间,上海本轮新冠疫情对公司业务拓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部分项目停工,项目周期拉长,导致公司整体收入下降,盈利状况不及预期。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归属于建筑业(分类代码:E)中的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E50)。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景观照明行业。 今年上半年,受国际环境复杂演变、国内疫情冲击等超预期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旅游、夜游经济产业造成巨大冲击,景观照明市场需求下降。二季度,随着一揽子稳增长措施有效实施,疫情反弹得到有效控制,经济运行总体呈现企稳回升态势。 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照明建设在节能化、智能化等科技热点趋势中大方向,也为照明企事业单位参与全国城市照明建设带来了政策动力,赋能全国照明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双碳”培育绿色发展动能。 城市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最大应用场景。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全国多省市发布照明节能改造新规,创造绿色低碳的城市光环境。LED替代传统光源,为节能减碳作出积极的贡献。 相关数据显示,道路照明中,LED光源占比约 30%,未来用 LED路灯替代高压钠灯仍有很大空间。城市景观照明通过应用智能控制创新技术,选择 LED+智能控制系统控制照明能耗,体现便捷、高效和节能优势。 “双智”进一步释放增长潜力。 《规划》在开展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中提到,一方面加快推进照明设施面向车城协同的路内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改造,以实现道路交通设施的智能互联、数字化采集、管理与应用;另一方面要开展智慧多功能灯杆系统建设,依托城市道路照明系统,推进可综合承载多种设备和传感器的城市感知底座的建造,以促进杆塔资源共建共享。 在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上,《规划》提出要通过智能灯杆来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目标上,《规划》也提出要建设智慧多功能灯杆 13万基以上,以满足智慧城市建设的各种功能性支点需求。 以灯杆综合利用为基础的数字化终端加载,将极大地助力 5G网络、城市数字化及车路协同等领域的“新基建”推进,形成以“灯联网”促进数字化升级的新机遇。 文旅融合进一步激发城市活力。 城市景观照明的建设和推进,是实现夜间经济繁荣的桥梁。为了拉动内需,带动经济活力,各地纷纷推出夜间经济发展政策,点亮“夜间模式”,通过沉浸式夜游项目带动城市的经济活力。 北京发布夜经济 3.0版政策,提出运用科技与艺术,丰富夜间潮玩潮购新体验场景。VR、3D全息投影、灯光设计、3D裸眼等现代虚拟现实技术渐渐成为夜间经济里灯光场景建设重要的构建支柱。各大景区也通过“自然+”的理念,结合“人为+”的精神,运用“艺术+”的动态,辅以“科技+”的创造,达到虚实结合的动态场景应用,构建出沉浸式+夜游的复合型业态体系。 (*以上资料来源: 住建部官网、中照网)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为景观照明整体规划和深化设计、景观照明工程的施工以及远程集控管理等景观照明其他服务。 公司致力于将优秀的景观照明设计理念、工艺、技术和案例运用到全国市场,是国内领先的城市景观照明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依靠较强的专业设计和工程实施实力,以上海为中心,拓展了四川、内蒙古、海南、新疆、云南、湖南、湖北、浙江、山东、山西、重庆等区域市场,经营规模和实力持续壮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设计优势 设计是景观照明的灵魂。景观照明设计是景观照明工程的前端业务。公司已获得“照明工程果兼顾艺术美感和极强的落地性,实现“技术+艺术”的双重突破。在业务发展中逐步形成了“设计导入施工、施工升华设计”的业务模式,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拓展了公司的市场信息渠道,增强了公司业务拓展能力。同时,公司与时俱进,把握设计的前沿理念和先进技术,以AR/VR等先进技术,赋能艺术设计,强化公司设计引领的核心优势。 2、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服务优势 近年来,景观照明设计和工程施工作为景观照明工程中密不可分的两个环节,已率先呈现出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特别是一些大型的、城市级别的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业主对设计与施工“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型项目一般实行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对招标方提出设计、施工双重资质要求。公司拥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的“双甲资质”,同时拥有一支实力强、反应快、效率高、口碑好的工程和技术服务保障队伍,能够满足客户在工程中对艺术设计、产品质量、工期安排和工程现场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公司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团队为客户提供后续的管理、维护服务,凭借在行业内多年的项目经验,有能力为客户提供景观照明行业的前期规划设计、中期施工安装、后期维护管理的“三位一体”服务。 同时,公司设计优势又可以为建成项目提供长期内容更新服务和项目宣传推广服务,解决客户后期更新的难题,通过微更新焕发新精彩。公司设计+建设+运维+持续更新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增强了客户粘性。 3、承接大中型项目的能力优势 公司在国内大中型照明工程项目中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在国内完成了一批工期要求紧、质量要求高、技术难度大的大中型工程,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并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曾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照照明奖、中国室外照明“夜光杯”工程创新奖、照明科技奖、白玉兰照明奖、行业发展贡献奖、上海市 LED照明技术与景观工程评选大赛创意奖等业内具有影响力的奖项。高质量完成的一系列标杆性的大型项目,已经成为公司实际能力的力证。 4、技术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在景观照明工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景观照明工程工艺。公司与高校合作成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研发景观照明技术。由于良好的技术成果转换,2018-2020年度公司被评为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优秀建站单位。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超高层建筑夜景照明工程技术规程》于 2021年 5月正式发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 4项,累计拥有52项专利、55项软件著作权。公司的技术优势为承接各类景观照明项目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战略合作伙伴在虚拟现实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通过持续深化底层核心技术,重点研发在运动捕捉、空间定位、面部识别、云渲染等前沿技术的集成能力,感知交互技术的研发能力取得了明显进展。同时,公司不断推进 XR技术在 C端应用,根据应用场景开发定制化、专业化的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打造融合现实世界和数字世界的沉浸式体验。 5、远程集控管理能力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广聚智能是国内较早从事景观灯光远程控制技术研究的企业之一,业务已 经拓展至上海市大多数区域以及延安高架等核心地段,在内蒙古、湖南、浙江及云南等省份的项 目也有区域性实施,已经满足景观照明远程故障预警、远程读表和亮灯状态及能源数据反馈等功 能,实现了景观照明更有效的管理、更节能的控制、更安全的系统和更多样的展现,具有较高客 户认可度。同时,大量历史运营数据的积累也为未来进一步深度研究行业数字化和大数据分析, 提供了先发性优势。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和宏观经济结构性调整的双重影响,公司面临复杂严峻的经营 形势。公司管理层在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深入推进“一核双翼六板块”战略布局, 即:以景观照明为核心,以科技和创意为可持续发展之翼,形成设计咨询、城市更新、城市运维、 文化创意、节能环保、数字科技的六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以成都、昆明为突破 口,重点发力文旅、夜游城市更新的战略布局,首个沉浸式主题夜游项目顺利落地,区域市场竞 争力进一步增强,为扭转上半年经营不利局面、保持业务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持续打造上海、成都“双中心”经营架构,区域业务呈现良性发展。 公司重点围绕区域中心拓展业务,努力消化上海市场受本地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的不利影 响。成都团队依托公司总部强大的设计优势,因地制宜深耕西南市场,灵活配置区域内的各项资 源,在城市更新、数字科技领域为客户提供一对一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不断创造增值服务。 针对疫情后市场需求变化的新常态,公司积极调整定位,聚焦客户持续深耕城市服务,以点 带面,从线到面,辐射周边市场,进一步夯实长三角、成渝及华中核心都市圈的布局。 2、扎实推进建养一体化的全寿命周期服务,努力巩固和提升市场领先地位。 公司充分发挥在城市照明远程集控管理领域的竞争优势,不断完善智能控制系统,控制设备全面升级,达到物联网单灯管理系统、照明能耗辅助决策系统和运维管理系统分组科学、掌控全面,不断提升城市照明智慧化水平。在上海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城市运维事业部根据各区域要求,依托罗曼智慧管理运行平台,执行 AB岗轮值闭环管理,确保了黄浦江两岸核心区域景观 灯光的正常运行,并圆满完成了上海 11个行政区的景观灯光保障任务,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 3、虚实共生,首个沉浸式主题夜游项目落地。 6月 26日,公司在国家 5A级景区云南普者黑投资、建设、运营的首个沉浸式主题夜游项目 “荷风夜拾光”正式开业。项目依托普者黑丰富多元的在地文化,以高科技光影技术融合 AR, 打造出专属的特色 IP人物和系列 AR景点,青龙山上的 3D MAPPING崖壁投影秀构建出充满东 方韵味的奇幻世界,营造多维度的沉浸式体验空间,为游客和当地居民带来震撼的浸入式视觉享 受和互动式艺术体验。 “荷风夜拾光”是公司以文化创意服务乡村振兴的首个标杆项目,也是公司推动农、文、旅 融合发展的有益尝试。 4、国际先进虚拟交互技术赋能公司科技内核,增强公司技术领先优势。 2月,公司获得英国 HOLOVIS 22项专有技术的国内独家许可使用权。上海霍洛维兹团队认真分析国内主题文旅市场需求,对 HOLOVIS的主题游乐延伸体验系统 HoloTrac已展开深入技术研究,实现罗曼的智慧文旅系统与 HOLOVIS的虚拟交互技术深度融合,夯实公司在中国地区主题游乐体验技术领域的先发优势。 5、品牌战略引领人才发展,打造高素质专业团队。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1年上海市品牌引领示范企业”称号,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 度不断提升,员工凝聚力不断增强。秉持和发扬“公司和员工共同成长”的核心价值观,公司进 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在充分发挥现有人才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引进核心技术人 才,重点强化数字科技、数字创意团队的建设,进一步形成由关键核心技术人员、高端技术人才 组成的研发人才梯队,持续提升研发团队整体素质,为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攻关新技术提供坚实 的人才基础。 下半年,公司将持续夯实主业经营,提升综合管理能力,立足新基建、碳中和等宏观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促进各板块的业务迅速发展;进一步聚焦核心优势业务,加快上海和成都双中心建设,一心多点地辐射更多周边区域,更好地增强核心服务能力和中心输出能力,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市场认可度;进一步加大创新及研发投入,在文旅沉浸式体验、增强现实的应用场景等新兴领域持续发力,在节能减排、数字管理等方向深入研究,服务每一个城市的转型发展,全周期助力城市的低碳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成本同比下降 68.97%,主要原因为收入下降,导致成本下降。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发生额 2,283,196.05元,较上期增加 2,399,094.33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固定资产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同比下降 35.84%,主要原因为 3-6月期间受上海疫情影响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期增加141,863,822.29元,主要原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 27,149,277.60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 93,075,056.76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69,207,228.12元,主要原因为本期理财产品净赎回 50,000,000.00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1.85%,主要原因为上期收到发行股份收到的资金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同比上升 2,182.87%,主要原因为本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 425.41%,主要原因为前期理财产品到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结转为投资收益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上升 305.14%,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回前期应收账款,从而使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 40.21%,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润下降导致所得税费用下降。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各 1家,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22、在建工程。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景观照明工程业务的业务规模与宏观经济政策及走势、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及房地产行业的变化密切,宏观调控尤是财政政策调控对于景观照明工程的投资力度及进度有着重大的影响。 2、应收账款比重较高导致的坏账风险 应收账款在资产结构中的比重较高,与公司所处的景观照明行业密切相关。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资金,而项目一般分期结算、客户付款审批流程较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应收账款余额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虽然客户性质决定了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但是如果客户无法按期付款或者出现没有能力付款的情况,将会使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 3、核心人才流失风险 景观照明行业对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及素质要求较高。公司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一支技术精良的跨专业复合型人才队伍,但是,随着景观照明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专业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吸引到满足业务快速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或者专业人才队伍出现大批量流失,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面临专业人才流失及储备不足的风险。 4、经营规模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和资金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有所提高,在项目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资金链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如果不能及时根据业务需要建立更加高效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可能会制约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如果公司缺乏足够的资金流,会给公司带来经营管理风险。 5、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风险 2022年上半年,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复。受上海新冠疫情管控措施的影响,公司业务拓展遭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公司管理层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如果未来爆发类似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控措施持续,则将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监事会于 2022年 2月收到公司监事兼证券事务代表何以羚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何以羚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兼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何以羚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何以羚女士的监事辞职申请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何以羚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于 2022年 5月 16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傅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公司董事会于 2022年 3月收到公司董事刘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喆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喆先生除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于 2022年 5月 16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刘敏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公司于 2022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朱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主要分支机构所处景观照明行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上下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视节能和环保,建章立制,报告期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今年 4月,公司在云南普者黑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云南曼游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运营普者黑景区夜游项目。云南曼游不属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开业以来,云南曼游始终将环境保护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当地环保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周边环境。报告期内,云南曼游不存在违规排放污水的情况,未发生过环保事故。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景观照明行业中的领先企业,始终围绕“绿色照明+智慧城市”定位,坚持将绿色环保、高效节能的理念贯穿于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运维的各个方面,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1、持续升级照明设计理念,助力客户实现节能管理。公司研发和设计团队非常重视绿色照明的效能研究,为绿色照明设计理念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公司充分发挥设计优势,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帮助客户降低能耗,提高照明的绿色低碳水平。 2、持续升级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和管理平台,做好绿色环境的守卫者。公司自主开发的远程无线灯光控制系统充分发挥物联网+大数据的技术优势,依托城市夜景规划与夜经济布局,不断拓宽智慧照明应用场景,实现了不同应用场景下的照明系统与大数据结合,为城市提供智慧能源管理路径和全生命周期服务,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源消耗,进一步降低维护和管理成本。 3、持续推动城市光污染治理,积极探索光健康的发展路径,构建健康照明应用光环境。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主动实施绿色管理,努力践行低碳可持续发展。 绿色供应商管理: 公司注重供应商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全面的供应商低碳节能评估流程,与供应商分享低碳节能经营理念,共同推动供应链上下游减碳,落实产品全生命周期碳减排。报告期内,1家核心供应商成为全国首家完成第三方碳中和审核的照明企业。公司与合作伙伴继续加强协作,支持供应链低能耗低排放的低碳运营实践。 绿色楼宇管理: 公司致力于推进办公场所的节能降碳,办公区域全部使用 LED灯等节能产品,行政部门每月对水、电用量、纸张使用进行统计,对耗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购置的自有物业罗曼大厦进行节能改造,实施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数据机房空调改造、开水机智能控制等一系列节能措施,同时在屋顶拟建立光伏发电系统,优化能源结构。公司自主研发的能源云管理系统,包含电能计量管理系统、风冷热泵智能控制及末端控制日常管理,降低运维检修成本,努力探索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降碳减排。截至目前,罗曼大厦已进入试运行状态。 绿色景区管理: 云南曼游深挖普者黑夜游项目的节能降碳潜力,按照“节能不降游览体验、减排增加景区亮点”的管理方针,出台动力设备经济运行、景区灯光控制等多项节能管理制度,实施景区照明电气化改造,全部用电设施分时、分节点控制,不断提升减碳空间。 普者黑夜游项目借助公司智能照明集中控制系统,通过细致规划和精细化管理,将全部用电设施分散、再组合为 31个独立控制单元,在满足功能性需求前提下,最大化优化用电时间,实现节能减排。“灵兽引路”景点创新引入无机自发光材料,不用电自发光,无碳环保。 倡导绿色出行 公司积极倡导员工公共出行、低碳出行。行政部门修订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油料的使用管控,减少尾气排放。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号召,以文化创意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为乡村建设贡献力量。报告期内,公司在云南普者黑投资、建设、运营“荷风夜拾光”项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荷风夜拾光”项目预计合作 10年,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科技光影技术打造当地民族文艺精品,提升当地夜间文旅的丰富性和体验性,成为“沪滇协作”帮扶模式新名片,推动两地文旅融合发展。 上半年,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多地、频发态势。为支持呼和浩特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公司第一时间向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捐赠 10万元医疗抗疫物资,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呼沪一家亲”。在上海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公司快速响应组织号召,投身防疫一线,在民生保障、志愿服务、物资捐赠等方面积极作为。主动对接党建结对共建单位杨浦区控江街道抚岭居委,了解社区内失独家庭和一级残疾家庭底数及生活保障情况,紧急采购一批营养物资大礼包,解决特殊人群的燃眉之急。有序组织工程部、运维事业部员工加入黄浦区抗疫消杀志愿队,充实政府环境消杀力量。罗曼股份消杀队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执行好每一次消杀任务,确保各场所点位全覆盖消毒。公司于 6月荣获“2022年黄浦区新冠疫情防控消毒突出贡献”称号。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方:公司控股股东孙建鸣,共同实际控制人孙建鸣、孙凯君 承诺内容: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直接和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承诺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罗曼企业管理、罗景投资 承诺内容: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承诺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孙建文、孙建康、蔡茵、王晓明、孙凯杰 承诺内容: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直接和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承诺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翔宇、张晨、刘锋、朱冰、何以羚、王琳、项怀飞、王聚、张啸风,原高级管理人员汤军,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张晨的配偶黄文峰 承诺内容: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直接和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截至 2021年 8月 11日收市,公司股票已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27.27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因此,上述股东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个月至 2024年 10月 25日。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无违反股份锁定期承诺的行为。 注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承诺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 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当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证券市场表现情况、公司 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 5个交易日内审议是否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如决定回购公司股票的,需一并审议回购数量、 回购期限、回购价格等具体事项。 注3:关于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承诺方:公司 承诺内容: 本公司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份回购方案后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 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停牌,则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且 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司法文书的要求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承诺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作为发行人 控股股东或共同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停牌,则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 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按照 相关司法文书的要求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承诺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本人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按照相关司法文书的要求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4: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的承诺 承诺方:公司控股股东孙建鸣,共同实际控制人孙建鸣、孙凯君 承诺内容: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不因减持影响本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承诺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罗曼企业管理、罗景投资 承诺内容: 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承诺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孙建文、孙建康、蔡茵、王晓明、孙凯杰 承诺内容: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承诺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翔宇、张晨、刘锋、朱冰、何以羚、王琳、项怀飞、王聚、张啸风,原高级管理人员汤军,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张晨的配偶黄文峰 承诺内容: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承诺方:公司股东昆仲元昕、诚毅新能源 承诺内容: 出于本企业自身需要,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累计减持数量可能最高达到上市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注5: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承诺方:公司 承诺内容: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将对出现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等措施。 承诺方: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如果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 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 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共同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承诺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如果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 事项。同时,本人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但可进行职务变更;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