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三孚股份(603938):三孚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三孚股份:三孚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38 公司简称:三孚股份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孙任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治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宪民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相关章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第四章列报第十三条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对列报期间数据进行了调整。 2、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的通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 2022年 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对于 2021 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产品所处行业及市场地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过多年的布局及发展,公司形成了以硅系列产品为主链,钾系列产品辅助支撑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产品系列设计合理,产品附加值及技术含量随着产业链条的延伸而不断提升,公司逐步从基础化工生产企业转型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精细化工生产、研发企业。公司各个生产系统协调联动生产,相互支撑,物料形成闭环流转,应用充分,从而使公司各产品具备一定生产成本优势及环保优势。 1、硅系列产品: 公司硅系列产品主要涵盖三氯氢硅、四氯化硅、高纯四氯化硅、气相二氧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硅烷偶联剂。 (1)三氯氢硅的主要用途为制造多晶硅及硅烷偶联剂。2022年上半年,受国际大环境和国内“双碳”目标大力推行新能源政策持续影响,光伏产业蓬勃发展,2022年上半年,硅片、电池片、组件环节产量分别约为152.8GW、135.5GW和123.6GW,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5.5%、46.6%和54.1%。多晶硅产量约36.5万吨,同比增长53.4%。三氯氢硅作为多晶硅的上游,景气度得以延续。公司为行业内投身较早的从业者,具有丰富的三氯氢硅生产经验,工艺过程控制良好。公司光伏级三氯氢硅产品品质优良,碳、硼等元素含量较低,适合下游多晶硅客户生产使用,与国内多家多晶硅生产企业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新建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及年产7.22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建设有序展开。未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三氯氢硅规模效应,完善自身循环产业链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高纯四氯化硅下游主要应用于光纤预制棒、人造石英的生产。光纤预制棒属于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产品,其生产技术最初主要掌握在日本、美国等国外企业。近年来,随着国内精馏技术的提升,相继有三孚股份、富通翔骏、武汉新硅、洛阳中硅等企业陆续生产出符合光纤预制棒和人造石英生产要求的高纯四氯化硅产品。随着“宽带中国”政策的不断深化,得益于通信行业的规模发展,我国光纤宽带部署规模不断扩大,作为拉制光纤上游原料的光纤预制棒的市场需求量远期来看将保持增长态势,对高纯四氯化硅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随着国产化率的不断上升,已基本实现进口替代。我公司高纯四氯化硅产品目前在我国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尤其是在高端芯棒生产方面,已实现对原材料要求较为苛刻的PCVD芯棒生产工艺的规模化供应,并实现了进口替代,同时我公司也是目前亚洲少数产品质量能够满足欧洲特纤市场的9N高纯四氯化硅生产企业,产品已成功销往欧洲市场。 (3)气相二氧化硅作为工业产品添加剂,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分散性、补强性,增稠性和触变性,因而被广泛地应用到各个领域,如研磨剂、硅橡胶、胶黏剂、油墨、涂料、建筑、医药、化妆品等。公司气相二氧化硅产品质量稳定,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气相二氧化硅凭借其优越的性能,下游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需求呈逐年上升趋势。 (4)电子特气作为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平面显示器件、化合物半导体器件、太阳能电池、光纤等电子工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和支撑性材料之一,被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制造中刻蚀、清洗、外延生长、离子注入、掺杂、气相沉积、扩散等工艺,据全球半导体协会统计,目前常用的电子气体纯气有60多种,混合气有80多种。电子级二氯二氢硅和电子级三氯氢硅即属于其中两种,主要应用于先进晶圆加工,存储芯片制造,硅外延片制造,是半导体行业的重要辅助材料。电子特气方面,我国在NF3、WF6等关键气体已经实现批量供应,但部分电子特气依然依赖国外进口。 目前我国电子级三氯氢硅产品在4-6-8寸外延片方面实现国产化应用,在12寸高端外延及功率器件等方面应用较少。电子级二氯二氢硅产品国产产品依然相对较少,未来两种产品对国产材料的需求占比将有较大提升。公司“年产500吨电子级二氯二氢硅及年产1000吨电子级三氯氢硅”已于2020年11月投产,两种电子特气产品指标已达到下游客户要求并逐步推向市场。未来一段时间,我司电子特气产品将持续为实现硅基材料国产化努力,逐步切入高端供应体系。 (5)硅烷偶联剂是有机硅材料的四大门类(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硅烷偶联剂)之一,是近年来发展很快的一类有机硅产品。硅烷偶联剂具有品种多、结构复杂、用量少而效果显著、用途广泛等特点,其独特的性能与显著的改性效果,使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产量大幅上升,目前已成为现代有机硅工业、有机高分子工业、复合材料工业及相关的高新技术领域中不可缺少的配套化学助剂,广泛运用于胶黏剂、涂料和油墨、橡胶、铸造、玻璃纤维、电缆、纺织、塑料、填料、表面处理等行业。常见的硅烷偶联剂有含硫硅烷、氨基硅烷、乙烯基硅烷、环氧基硅烷、甲基丙烯酰氧基硅烷等。硅烷偶联剂需求随人均GDP增长而增加,国际及国内市场对硅烷偶联剂的需求呈增长趋势。因中国的产业链要素比较集中,能够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国内生产企业具备较强成本优势,全球的硅烷偶联剂产业链逐步向国内转移。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一次性整体规划、设计,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自动化水平,未来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规模优势、区位优势、环保优势等,将成为国内规模较大、产品系列较全、产业链完善的硅烷偶联剂生产企业之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三氯氢硅、四氯化硅、高纯四氯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气相二氧化硅、硅烷偶联剂、氢氧化钾、硫酸钾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三)、公司主要产品的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基本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自主组织生产,主营产品生产连续、稳定。公司依据市场情况制定生产计划,按计划组织生产,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同时公司具有柔性化生产优势,可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硅粉、氯化钾等主要原料及其他辅料。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对于不同原材料,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保证原材料供应充足的同时,也保证了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公司与各主要原辅材料的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原辅材料供应的及时畅通。根据所采购的品种,公司采购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对于硅粉、氯化钾等原辅材料及小金额设备等经常性采购以询价、议价的采购模式为主;对于大额固定资产以招标采购模式为主。 3、销售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实践,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和稳定的客户群体,对于不同产品,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对于终端客户相对集中的三氯氢硅产品、氢氧化钾液钾产品、高纯四氯化硅产品,根据市场行情,以议价方式与终端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对于终端客户较为分散的氢氧化钾固钾产品,则多采取经销模式进行销售。对于硫酸钾产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并逐渐开拓农业终端渠道的销售模式。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循环经济模式 公司多年来坚持产业链条的延伸与拓宽,将以硅基产品为核心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不断完善、强化。通过延伸产业链上下游产品、设计改造工艺流程,使各个生产系统之间协调联动、相互支撑,原材料和能源在企业内部实现高效利用,最终实现整个生产过程原材料耗用减量化、能源消耗最低化、污染物排放最小化,有效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了公司的经济和环保效益,促进了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核心产品为三氯氢硅,其本身作为公司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硅烷偶联剂中间体产品的原材料,同时其生产系统产出的普通四氯化硅作为高纯四氯化硅生产所需原材料,余能余热回收副产蒸汽供应生产系统循环利用;副产品氢气作为氢氧化钾生产所需能源。高纯四氯化硅产品提纯后的尾料四氯化硅用于生产气相二氧化硅。氢氧化钾和硫酸钾生产系统的副产品氯化氢,均作为三氯氢硅产品的原材料,实现了三氯氢硅生产用氯化氢内部供应。未来公司“年产3万吨氯丙烯项目”建成后,所需丙烯部分外购,另一部分来自年产15000吨硅烷偶联剂中间体项目生产车间。产品氯丙烯用于生产硅烷偶联剂。循环系统中的各种物料均直接通过管道运送至各生产系统,降低运输成本的同时,保证了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2、技术与工艺优势 公司采用“硅氢氯化法”生产三氯氢硅,采用“光催化——热耦合精馏组合法”生产高纯四氯化硅,采用“三氯氢硅歧化法”生产电子级二氯二氢硅及电子级三氯氢硅,采用“离子膜法”生产氢氧化钾。硅烷偶联剂项目实现了整体设计、整体规划,拥有业内较高的自动化水平。 同时,公司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了产品的纯度。与采用其他生产工艺的企业相比,公司采用的生产工艺由于反应容易进行,控制简单,易于操作,既减少了劳动强度,也减少了相应的设备投入和人员配备,从而有效的降低了公司的生产成本。 3、质量优势 公司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生产流程,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和责任管理制度,公司一贯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质量控制经验,公司所有产品均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电子级二氯二氢硅及电子级三氯氢硅产品通过了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参与修定的工业三氯氢硅产品国家标准(国标编号:GB/T28654-2018)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孚电子材料参与制定的《电子工业用二氯硅烷》国家标准(国标编号:GB/T38866-2020)、《电子工业用四氯化硅》国家标准(国标编号:GB/T38867-2020),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4、物流优势 三氯氢硅、氢氧化钾、高纯四氯化硅均为危险化学品,对于运输车辆有严格的要求,需要专业的特种车辆运输,并且运输成本较高。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孚运输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在充分保障公司货物运输的同时,降低了产品的运输成本。 此外,公司工厂位于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距曹妃甸港约50公里,距天津港约80公里,距唐山港约80公里,三个港口之间由唐曹高速和沿海高速公路连接,交通便利。公司在物流方面的优势一方面降低了运输成本,另一方面使得公司产品出口更为便捷,在行业中具有明显优势。 5、规模与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全国范围内产量较大及供货稳定的三氯氢硅、氢氧化钾、高纯四氯化硅、硫酸钾生产企业,规模经营优势明显。公司产品销往国内多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到南美、东南亚、非洲、澳洲等地。公司具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良好的产品口碑,主要客户有:东方希望、通威股份、新特能源、中天科技、长飞光纤光缆、金能科技、山东国邦、鲁西化工等,客户资源优势较为明显。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经营,以市场为导向,精准决策,高效生产,持续精细化管理,在面对诸多外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仍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950.96万元,同比上涨111.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89.07万元,同比上涨173.84%,并在2022年第二季度实现了单季度利润水平历史新高。 1、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2022年上半年,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及外部短期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各部门齐心协力、积极应对,保持了各生产系统连续稳定运转,各主要产品销售渠道畅通,确保公司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当前我国新能源产业的迅速发展,下游多晶硅行业积极提产、扩产,新增产能逐步落地,使得对原材料三氯氢硅的需求相应有较大增加。公司作为国内现有规模最大的三氯氢硅生产企业,经过多年对三氯氢硅生产工艺的摸索,拥有了成熟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稳定,市场占有率业内领先。2022年上半年,三氯氢硅产品整体价格同比上涨167.80%,体现了产品良好的盈利能力。 得益于公司循环经济产业优势,公司高纯四氯化硅产品2022年上半年整体表现较为突出,通过原材料普通四氯化硅的稳定自供,高纯四氯化硅产品长期高品质稳定生产,保质保量服务于下游光纤预制棒、人造石英、电子级多晶硅等行业的客户,并逐步扩大产品供应领域,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产品的竞争实力。2022年上半年,公司高纯四氯化硅产品产销率达101.16%,产品售价同比上涨151.58%,盈利能力明显提升。 2、循环经济效应凸显 目前公司已从技术层面实现了三氯氢硅生产过程中三氯氢硅、四氯化硅的产出比例可控化,极大的提高了公司内部调整各个产品产量的能力,通过对各产品市场趋势及盈利能力的预判,灵活调整三氯氢硅、四氯化硅、高纯四氯化硅、气相二氧化硅的产销量比例,形成了硅系列各产品联产联动的经营模式,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市场变化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各生产系统高效运转。 3、主营产品规模扩充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新建5万吨/年三氯氢硅项目已进入整体收尾阶段,投产后,预计该项目短期内可达到设计产能,2022年四季度,公司三氯氢硅、四氯化硅产能将有所扩充,从而满足较为旺盛的市场需求及公司内部硅烷偶联剂、高纯四氯化硅等产品的原材料需求。 新建7.22万吨/年三氯氢硅项目目前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工作已完成,部分设备已到场,安装工作有序筹备中。预计该项目将于2023年一季度建设完成。 以上两期三氯氢硅新建项目采取更为先进的自动化设备,将更加有利于生产过程的精准控制,从而有效提升产品品质,降低公司生产成本。 4、新增产品日见成效 电子特气产品:2022年上半年,公司电子气体项目整体运行稳定,重点着力于市场开发工作。 其中,电子级三氯氢硅实现了向下游客户持续供货,目前公司已与下游硅外延片、碳化硅等行业的主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所供应的产品在客户处使用情况良好,并且即将开展更多的合作模式。凭借这些主流客户的业绩认证,公司电子级三氯氢硅产品市场开拓进程不断推进。 电子级二氯二氢硅产品目前已实现向下游客户批量供应,同时多家国内、国际客户处于试样、验厂阶段,进展顺利。目前该产品下游主要对接客户集中于含硅前驱体、逻辑芯片、存储芯片等行业。 经第三方机构检验,公司该两种产品质量稳定,且部分指标优于同行业产品。电子特气产品的成功推向市场,将有助于公司未来布局更多电子级硅基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电子级产品序列。 气相二氧化硅产品:目前整体产销情况良好,2022年上半年,该产品收入利润水平实现较大规模增长,同时产品质量及销售价格在国产品牌中均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自收购完成后,公司对该产品的生产、质控等方面实施了一些改进措施,如:提升产品尾气管道防腐性能、优化原料精馏塔操作、细化产品检测方法等,从而提高了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了原料质量和产品的质量,全方位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 硅烷偶联剂产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一、二期均处于试生产状态,一期生产平稳,二期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总体规划安排各产品逐步开车,目前两期产品均已形成外售。2022年,公司规划了“年产3万吨氯丙烯项目”,该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硅烷偶联剂产品的原材料自供能力,应对因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对产品造成的影响,同时氯丙烯生产过程中所需原材料氯气由公司自供,原材料丙烯部分来源于硅烷偶联剂一期生产系统,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循环产业链条,实现了物料的充分利用,是目前行业内独有的产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硅烷偶联剂产品开拓市场,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及安全生产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大,汇兑损益影响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硅烷偶联剂项目银行贷款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请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设立三孚(天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及《关于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022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公司与河北文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丰新材料”)合计出资人民币5亿元设立合资公司河北文丰三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5亿元,持有50%股权;文丰新材料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5亿元,持有5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及《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22万吨三氯氢硅扩建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三氯氢硅产品生产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把握“双碳”背景下的行业发展机遇,公司决定在5万吨/年三氯氢硅项目基础上扩建7.22万吨/年三氯氢硅项目,项目投资总额7,526.52万元人民币,建设期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年6月9日发布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22万吨三氯氢硅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中三氯氢硅、高纯四氯化硅、氢氧化钾及硫酸钾属于较为充分竞争的市场情形,不排除出现新竞争者进入该市场或者原有竞争者加大产能,加剧本行业的市场竞争,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从而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的情形。此外,公司若不能在技术、管理、规模、品牌以及产品更新升级、工艺优化等各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其在未来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占公司成本比重较高,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受基础化工原料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故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出口占一定比重且出口收入以美元结算为主,因此汇率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随着汇率市场的全球性震荡,未来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属于化工行业,公司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风险。如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温度、浓度及压力变化超过生产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因设备老化失修,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公司可能存在由于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从而致使公司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及加强安全检修与监测,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通过制度规范、定期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措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5、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一方面公司通过不断提高循环经济的转化效率,使各个生产系统之间的副产品能够相互利用,逐步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用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治理,使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收紧,环境保护标准日趋提高,以及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环保压力。从长远来看,环保标准的提高,会淘汰落后的精细化工企业,有利于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但短期内会加大公司的经营成本。因此,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因环保投入持续增长造成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6、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的技术和工艺水平在行业内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公司生产的产品较同类产品具有质量高、运营成本低等特点。技术优势是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但是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客户对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和质量上会提出更高的要求。未来若公司无法持续保持工艺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和领先,将会导致公司竞争优势被削弱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三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孚硅业 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的COD、氨氮,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氯气。 生产废水达标后排入南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气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氯化氢经过变压吸附装置和碱液淋洗处理后排放、氯气经过两级碱液淋洗处理后排放。 排放口数量:污水排放口1个,废气排放口30个。 污染物排放实测浓度:COD63.1mg/L以下、氨氮18.36mg/L以下;颗粒物7.9mg/m3以下、氯化氢 8.44mg/m3以下、氯气 3.09mg/m3以下;天然气锅炉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 4.6mg/m3以下、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21mg/m3以下;曼海姆炉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9.9mg/m3以下、二氧化硫16mg/m3以下、氮氧化物168mg/m3以下。 执行标准:废水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COD 200mg/L、氨氮40mg/L;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氯化氢20mg/m3,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氯气5mg/m3,氯化氢20mg/m3,天然气锅炉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冀气领办 [2018]177号,要求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 ,曼海姆炉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曹妃甸区分局印发的《曹妃甸工业炉窑专项治理方案》(唐曹环发(2020)6号),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 排放总量:COD1.2373吨、氨氮0.2880吨;二氧化硫0.1174吨、氮氧化物1.4249吨、颗粒物0.1554吨。 年度核定排放总量:COD 26.865吨、氨氮0.872吨、二氧化硫3.366吨、氮氧化物9.835吨、颗粒物3.003吨。无超标排放情况。 三孚电子材料 主要污染物:废水包括 COD、氨氮,排入硅业公司处理;废气为氯化氢,经过两级碱性吸收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排放口数量:废气排放口2个。 污染物排放实测浓度:COD63.1mg/L以下、氨氮18.36mg/L以下氯化氢5.14mg/m3以下。 执行标准:废水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COD 200mg/L、氨氮40mg/L;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氯化氢10mg/m3。 排放总量:废水:COD 0.0425吨、氨氮0.0099吨。 核定排放总量:COD 1.628吨、氨氮0.163吨。无超标排放情况。 三孚纳米材料 主要污染物:废水包括氨氮、COD,废气的颗粒物、氯气、氯化氢。污水经公司内部污水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南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颗粒物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氯气、氯化氢经过尾气吸收塔、一般放空洗涤塔治理达标后排放。 排放口数量:废水排放口1个;废气排放口数量3个。 污染物排放实测浓度:COD 17mg/L以下、氨氮1.25mg/L以下;颗粒物2.0 mg/m3以下、氯气4.2mg/m3以下、氯化氢4.4mg/m3以下。 执行标准:废水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即化学需氧量50mg/L、氨氮10mg/L;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10mg/m3、氯气5mg/m3、氯化氢10mg/m3。 排放总量:COD 0.093吨、氨氮0.003吨。 核定排放总量:氨氮0.07吨/年、COD 3.52吨/年。无超标排放情况。 三孚新材料 主要污染物:废水包括COD、氨氮,废气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甲醇、非甲烷总烃。废水采用“调节池+厌氧+好氧”达标处理后,采取间歇式排放。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低氮燃烧器及SCR脱硝处理后达标排放,氯化氢、甲醇、非甲烷总烃经过酸洗塔、降膜吸收器、碱洗塔处理后达标排放。 排放口数量:废水排放口1个,废气排放口4个。 污染物排放实测浓度:二氧化硫未检测到、氮氧化物24mg/ m3以下、颗粒物4.7mg/m3以下、氯化氢4.41mg/m3以下、甲醇未检测到、非甲烷总烃9.77mg/m3以下;COD77mg/L以下、氨氮11.4mg/L以下。 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要求,颗粒物:5mg/ m3,二氧化硫:10mg/ m3,氮氧化物3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甲醇20mg/ m3,非甲烷总烃80mg/ 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氯化氢 30mg/m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表4三级标准及南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化学需氧量:350mg/L,氨氮:20mg/L。 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未检测到、氮氧化物0.7884吨、颗粒物0.198吨,非甲烷总烃0.0036吨,COD1.2936吨,氨氮0.192吨。 核定排放总量:二氧化硫1.136吨/年,氮氧化物3.408吨/年,颗粒物0.41吨/年,非甲烷总烃0.882吨/年,COD16.774吨,氨氮1.678吨。无超标排放情况。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孚硅业 配套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中和+沉淀+压滤”处理方法,达标排入南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处理建设有氯气处理装置、氯化氢尾气吸收装置、变压吸附装置、淋洗塔装置、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废水安装COD、氨氮、pH在线监测仪、流量计,与环保部门联网,随时监控污水排放情况。安装在线智能监控设施、主要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装置。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 三孚电子材料 根据环评及排污许可的要求,废水排入硅业公司进行处理,废气处理建设有两套氯化氢尾气淋洗塔(一开一备),废气治理达标后排气筒排放,在环保设施运行方面,将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纳入日常生产运行和设备巡查维护管理,做到了环保设施连续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安装了主要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装置。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 三孚纳米材料 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达标排入南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建设有氯化氢、氯气吸收装置、布袋除尘器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废水安装化学需氧量、氨氮、pH在线监测仪、流量计,与环保部门联网,随时监控污水排放情况。安装在线智能监控设施、安装危废智能监控设施、主要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装置。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 三孚新材料 配套建有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调节池+厌氧+好氧”处理方法,并在公司总排口设置TOC及氨氮监测设备。废气处理建设有:低氮燃烧器、SCR脱硝装置、醇洗塔、酸洗塔、水洗塔、降膜吸收塔、碱洗塔,废气分类治理达标后排气筒排放。在环保设施运行方面,将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纳入日常生产运行和设备巡查维护管理,做到了环保设施连续稳定运行,并通过在线监测和日常监测等方式对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安装危险废物智能监控设施、主要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装置。安装烟气尾气分析仪随时监控烟气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孚硅业:2020年5月取得新排污许可证, 2021年11月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完成,2022年变更排污许可证完成;2022年1月6日取得5万吨/年三氯氢硅项目环评批复,目前处于在建阶段。 三孚电子材料:2020年12月取得新排污许可证,2021年8月变更排污许可证完成。 三孚纳米材料:2020年5月取得新排污许可证,2021年 12月变更排污许可证完成,2021年12月深度环保治理技改项目、危废四氯化硅治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完成。 三孚新材料:2021年10月取得新排污许可证,2022年5月变更排污许可证完成。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各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健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修订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与培训,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定2022年度自行监测方案,按照监测方案进行自动监测,并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定期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开展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监测方案及检测信息定期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及共享平台”。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子公司按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编制、修订并备案“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公示牌公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相关内容。按照当地生态环境局要求,定期在政府门户管理平台或公司门户网站公开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产生情况;依照规定在当地政府门户管理平台上公开企业的其他环境管理相关信息。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一: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承诺: 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因自身经济需要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期间内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法人股东唐山元亨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三孚股份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三孚股份的股份。在本公司所持有的三孚股份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三孚股份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期间内三孚股份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注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先生以及主要股东元亨科技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1)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承诺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3)承诺人不会向其他业务与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4)实际控制人保证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等,也遵守以上承诺; (5)对于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公司(含其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在本承诺函中相同的义务; (6)若承诺人及相关公司、企业与公司产品或业务出现相竞争的情况,则承诺人及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7)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至承诺人作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如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从中受益,承诺人同意将所得收益全额补偿给公司。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内容如下: (1)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承诺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3)承诺人不会向其他业务与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4)承诺人不在与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若承诺人及相关公司、企业与公司产品或业务出现相竞争的情况,则承诺人及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至承诺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如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从中受益,承诺人同意将所得收益全额补偿给公司。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注三: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少数股东的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元亨科技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或由承诺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统称为“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2、对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承诺人负责承担。 5、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承诺人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满十二个月之日终止。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失信情况,不存在未履行法院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2022年公司拟向关联方孙任靖先生租赁房产3套,房产租赁价格将按该地段的市场价格确定,租赁期限为5年,房租费用按年交付,2022年为租约第五年,租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税)。 报告期内实际履行情况:以上房屋租赁交易已实施,本年租赁价格为人民币36万元(含税)。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