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光迅科技(002281):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光迅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简称: 光迅科技 股票代码: 002281 披露日期: 2022年8月26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宣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向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 ...................................................................................................... 第四节公司治理 1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15 ...................................................................................................... 第六节重要事项 1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2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29 ...................................................................................................... 第十节财务报告 3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和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董事长黄宣泽先生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件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光器件行业所处的电信和数据中心两大市场资本支出都比较积极。 根据知名调研公司数据,全球云基础设施服务支出在2022年一、二季度分别达到559亿美元和623亿美元,比上年度同期分别高出140亿美元和150亿美元。国内云基础设施服务支出2022年一季度达到73亿美元,与2021年第一季度相比增长21%。 电信市场投资方面,2022年上半年,在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和“双千兆”网络建设的带动下,国内运营商在5G网络、算力网络和算力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都比较积极。中国移动上半年完成资本开支920亿元,其中5G相关投资587亿元,算力网络资本开支为200亿元。中国联通上半年资本支出达到人民币284亿元,同比提升98.5%。 光器件行业处于数字经济的发展的上升期和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和“双千兆”网络建设的窗口期,都为公司的增长提供了基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公司主要产品有光电子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按应用领域可分为传输类、接入类、数据通信类。 传输类产品可以覆盖光传送网端到端需求,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传输类产品包括:传输收发模块、光纤放大器、各类无源光器件、智能光网络应用光器件等。传输收发模块包括100G/400G等速率、10km/40km/80km/120km等距离的光模块产品;光纤放大器产品包括掺铒光纤放大器、拉曼放大器和混合光放大器;无源光器件产品包括AWG(阵列波导光栅)、VMUX(光功率可调波分复用器)、WDM(波分复用器)、VOA(可调光衰减器)、OPM(光性能监测功能模块)等光器件;智能光网络应用光器件包括WSS(波长选择开关)、OTDR(光时域反射仪)、相干器件等。 接入类产品包括固网接入和无线接入类产品。固网接入类主要应用于FTTX(包括接入网光纤到户、光纤到大楼、光纤到房间等),产品有GPONOLT/ONU BOSA、10GbpsPON(10GEPON/10GGPON/10GComboPON)OLT/ONUBOSA和光收发模块等;无线接入类包括4GLTE和5G网络用CPRI/eCPRI的各种10G/25G/50G灰光和彩光光收发模块。 数据通信产品主要用于数据中心、企业网、存储网等领域,包括光电器件、模块、板卡、AOC产品。产品组合包括10G/25G/50G/100GSFP/SFP+/SFP56/SFP112光收发模块,40G/100G/200GQSFP+/QSFP28/QSFP56光收发模块,200G/400G/800GQSFP-DD/OSFP光收发模块,16G/32G/64GFC光收发模块和AOC(有源光缆)等。 此外,公司在10G/100G长跨距、光线路保护、分光放大以及传感类方面也有解决方案。 (三)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地位、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根据行业机构Omdia最新统计数据,公司整体市场份额为7.1%,相对于上年度同期,公司整体市场份额持平,排名保持不变。 公司的主要优势是产品覆盖全面,拥有从芯片、器件、模块到子系统的垂直集成能力,拥有光芯片、耦合封装、硬件、软件、测试、结构和可靠性七大技术平台,支撑公司有源器件和模块、无源器件和模块产品。 公司产品研发紧跟始终是面向客户需求,紧盯市场增量。面对东数西算对全光底座光传送网的需求、算力中心对高速数据中心网络的需求,以及双千兆网络对10GPON等光模块的需求,公司在5G、10GPON、高速数据通信模块、超宽带光放大器、新型智能器件、相干器件和模块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进展,驱动公司收入和利润持续增长。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四、主营业务变动说明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分产品数据与接入产品收入同比增长44.73%,成本同比增长55.15%,主要系全球市场对接入类、数据通信类细分产品的市场需求增加,但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产品盈利能力下降。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发展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宏观环境风险、行业内部风险以及公司自身风险。 宏观环境风险:全球局势、新冠疫情、货币政策、进出口政策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给行业的发展带来整体性的影响。面对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照中央指出的“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策略,规避大的风险、持续稳健增长。 行业风险:首先面临的是宏观政治环境带来的进出口政策的风险,对此公司将持续完善全球化制造平台,更好地为全球的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其次是行业在2021年出现的供应链紧缺风险在2022年可能会延续一段时间,对此公司将通过风险备货和持续扩大供应链伙伴关系等手段,减低公司的供应链风险,保障对客户的产品交付。 公司自身风险:包括企业经营的合规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方面。公司将持续在企业风险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做好应对。坚决落实国资委要求,持续开展重大风险监测,建立并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全面风险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建立完整的合规体系,范围覆盖到子公司。结合业务布局,推进重点领域的合规体系建设及合规管控,持续强化责任追究体系建设。 除了以上风险,企业的经营可能还存在其它不可预料的风险,公司将持续保持对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的敏锐洞察,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化解风险。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一)排污信息:公司废水排放污染物(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氨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全公司仅一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西南角,各项指标检测均达标排放,未出现超标等情况。废气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及噪声,全公司共计13个排放口,分布在A2、A3和B1楼顶,各项指标浓度均达标排放,未出现超标等情况。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建设酸雾废气处理系统5套,合计风量为45000m3/h,有机废气处理系统6套,合计风量为730003/h,其中两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已向主管部门申报设备暂时停用,排气筒编号为DA003和DA004,其他废气设施运行正常;含氟废水处理系统及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2022年度公司《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X射线检测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获取环评批复,同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2022年公司同时开展《NLL光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已获取环评批复。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能力,公司开展了应急演练,演练结果显示公司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具备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避免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污染。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排放,噪声等开展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因子监测频次,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六)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任何与环境或生态问题有关的处罚。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一)高度重视,积极筹划:公司管理层对国家出台的“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高度重视,组织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的知识培训和政策解读,规划公司未来低碳运营模式下的经营发展战略。 (二)强化领导,明确目标:公司改组了“双碳”工作小组成员,强化了公司领导职责,拓展了“双碳”工作范围。工作小组由公司高管层担任组长,并将公司市场战略、营销管理、产品研发、制造交付、供应链管理等部门全方位地纳入到工作体系中,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目标,为公司的“双碳”工作落实和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节能降耗,技术先行:公司组织了节能技改项目申报立项活动。经评审,批准实施《自由冷却系统替代空调中温机组运行》《“零气损”空压系统干燥机应用》《空调风柜系统变频运行改造》等节能技改项目。项目完成验收后,预计每年可节省电力能耗167万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约1380吨。 (四)节能减排,低碳运营:公司积极推进低碳绿色交通工作,园区通勤班车和产品、半成品的运输工具,已实现了电动化;在年度电力交易中,公司采购绿电800MWH,实现碳减排572吨;公司启动了园区屋面光伏建设工作,建设装机容量1.2MW的光伏电站1座,预计年发电量为110万千瓦时,实现碳减排786.5吨。 (五)加强管理,培养习惯:公司利用各区域LED屏、企业微信、张贴宣传图画等多种形式,向员工推送节能主题宣传口号、节能知识和技能,培训员工节能意识,培养员工节能习惯。同时积极倡导员工在公共区域关注节水节电、使用纸张双面打印、电脑设置待机状态、包材回收再利用、绿色出行等良好的行为习惯。通过日常细节的培训,提升节能管理工作的效果。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随着业务量逐步缩减,基于战略整合考虑,公司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拟于2021年清算子公司光迅香港有限公司。 在疫情影响下直至2022年6月17日才办完清算手续,光迅香港有限公司正式注销,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65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70,000股。2022年2月7日,该部分解锁的股票上市流通。 (2)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5,730,633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离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按有关规定予以锁定和解锁。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1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465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7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5,730,633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和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股份过户或登记手续,均已于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和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对最近一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无影响,对最近一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影响为每股减少0.07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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