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太龙股份(300650):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25日 21:52:20 中财网

原标题:太龙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庄占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艳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艳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四、其他备查文件。

五、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太龙股份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股东大会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太龙光电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
博达微电子博达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悦森照明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厦门太龙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太龙至邦(厦门) 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仕元照明仕元(厦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太龙深圳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中慧城通中慧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太龙参股子公司
太龙豪冠上海太龙豪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太龙智显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江苏智显太龙智显通信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太龙智显控股子公司
广东太龙太龙(广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太龙视觉深圳市太龙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漳州太龙漳州市太龙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太龙科恩广东太龙科恩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全芯科全芯科电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Upkeen GlobalUpkeen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
Fast AchieveFast Achieve Ventures Limited
成功科技成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全芯科之全资子公司
博思达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芯星电子芯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全芯科微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博思达之全资子公司
博思达国际博思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博思达之全资子公司
博思达资产组全芯科、Upkeen Global 和 Fast Achieve,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LED发光二极管,当被电流激发时通过传导电子和空穴的再复合产生自发辐 射而发出非相干光的一种半导体二极管
照明器具由光源、灯具、电器和配件组成的成套设备
IC、芯片半导体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通 过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 等组件及布线互连在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芯片或介质基 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手机射频前端射频前端是射频收发器和天线之间的一系列组件,主要包括功率放大 器、天线开关、滤波器等,直接影响着手机的信号收发。
功率放大器是指在给定失真率条件下,能产生最大功率输出以驱动某一负载的放大 器。
滤波器滤波器是由电容、电感和电阻组成的滤波电路。滤波器可以对电源线中 特定频率的频点或该频点以外的频率进行有效滤除,得到一个特定频率 的电源信号,或消除一个特定频率后的电源信号。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太龙股份股票代码300650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太龙照明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太龙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TECN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庄占龙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苏芳庄伟阳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 吴宅园区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 吴宅园区
电话0596-67839900596-6783990
传真0596-67838780596-678387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册登记日期注册登记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册号  
报告期初注册2021年12月 21日漳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9135060066509817X19135060066509817X19135060066509817X1
报告期末注册2022年04月 29日漳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9135060066509817X19135060066509817X19135060066509817X1
临时公告披露的 指定网站查询日 期(如有)2022年05月05日    
临时公告披露的 指定网站查询索 引(如有)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475,126,833.212,735,826,267.52-4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37,985,670.2775,299,634.63-4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元)36,749,884.0469,405,733.01-47.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246,614,095.60156,630,226.8857.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70-7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70-7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7%12.70%-9.2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228,298,240.782,345,345,952.98-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1,092,828,770.821,091,417,955.210.13%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89,616.9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5,750.1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130,457.87 
减:所得税影响额257,833.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21,289.36 
合计1,235,786.2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半导体分销业务为主,以商业照明业务为辅,同时公司积极向创新科技型企业转型。

半导体分销业务是2020年公司完成对博思达的收购后的新增业务板块,主要业务为无线通讯及消费电子领域相关的半导
体分销,产品主要应用于无线通讯、消费电子及工业物联网领域,其中以手机的射频前端芯片为主,如今已成为公司营
收的主要来源;商业照明业务主要是向客户提供集照明设计、开发制造、系统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
主要产品包括照明器具、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等三类。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疫情反复、国民经济受影响的情况中,
为稳定公司业务做出了一系列努力,尽量减低各子公司受各因素影响停工过程中的损失,同时积极地洽谈新客户,对公
司的未来发展布局。

(一)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
1、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业务为半导体分销,业务主体为博思达资产组。博思达是业内知名的半导体分销商,常年专注于半导体分
销领域,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产品主要应用于无线通讯、消费电子及工业物联网领域。博思达基于在电子元器件行业
多年的服务经验和成熟的运作模式,结合上游原厂产品的性能以及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功能需求,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
件产品分销、技术支持及供应链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及一体化服务,是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中联接上游原厂制造商和下游
电子产品制造商的重要纽带。

博思达主要业务为无线通讯及消费电子领域相关的半导体分销,其中以手机的射频前端芯片为主。射频前端(RFFE),
是移动通信系统的核心组件,主要起到收发射频信号的作用,包括功率放大器(PA)、双工器(Duplexer和Diplexer)、射
频开关(Switch)、滤波器(Filter)、低噪放大器(LNA)等五个组成部分。除此外,博思达代理的产品还包括各种运动传感
器、视频图像处理器、图像传感器、安防主芯片、车载音效 DSP处理器、导航、MCU、TWS耳机主芯片等产品。公司基于
对各类芯片性能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需求的理解,在客户产品立项、研发、系统集成、量产等多个环节提供实验室和
现场的技术支持,使公司代理的芯片及其他元器件能够嵌入在客户终端产品中,实现预定的功能,帮助下游客户快速推
出适应市场需求的电子产品。

2、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的主要商业模式
(1)销售模式:博思达销售人员和FAE团队在与客户的沟通交流中,首先了解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代理产品的
技术资料,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后,再为客户提供一系列解决方案。紧接着实时跟踪客户进展,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必要
时能够及时为客户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使产品实现预定的功能。最后在交付货物后,完成销售工作,进入售后服务阶段。

(2)采购模式:根据客户项目进展,综合客户向博思达提出的订单需求,形成采购计划;与供应商沟通产品价格、
交期及其他商务条款,再经过博思达内部风控部门审批后,正式生成采购订单,并下单给供应商;博思达在采购产品到
货后检验入库,从而完成整个采购流程。

(3)盈利模式:电子产品制造商分销商在整个电子产业链中处于中间环节,起到连接上游原厂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
商的作用。其最主要的功能是向原厂采购物料,并提供给下游需要该物料的电子产品制造商,由分销商承担向制造商提
供技术支持、账期支持、售后甚至产品设计等服务,以及向上游原厂收集供应链信息提供行业动态等。同时,电子元器
件分销商在电子产业链中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在服务长尾客户、提供多样化供应链支持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原厂
与代理商存在某种程度的相互依赖,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在产业链中的价值创造系标的公司的盈利模式。公司在开展半
导体分销业务时,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服务和技术支持,以此促进半导体分销产品的销售。该模式分销业务
中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并不单独收取费用,主要通过产品的销售量来实现盈利。

3、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及行业地位
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通过为上游原厂与下游客户搭建沟通的桥梁,将上游原厂的产品提供给下游客户,并通过专业化、
规模化的代理分销、技术支持、解决方案服务,为上游原厂提高销售效率,为下游客户降低技术准入门槛,从而降低产业
个中国电子产业飞速发展的黄金年代,电子产业因专业化分工深化而持续快速增长,智能手机、智能化家电、汽车电子、
网络通信等终端产品不断创新,分销产业作为电子产业的纽带,始终处于景气周期。但是中国本土分销行业,目前还基本
处于小而散的状态。中国近年来上游原厂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均快速发展并涌现出一大批实力强大的企业,如华为海思、
中兴通讯、京东方等,但在分销行业尚缺乏在体量上与这些企业相匹配的公司。无论从产业链的发展历史,还是从产业链
的安全角度,出现综合实力强大的本土分销商都是大势所趋,而在这一发展趋势中随着竞争日趋激烈,各分销商逐步加大
了增值服务的比重,提高在供应链环节中的附加值,并通过并购整合资源,获得规模效应,提高运作效率,以期在中国这
个越来越重要的电子元器件市场中获得尽可能多的市场份额。

博思达经过多年的发展,突出的技术能力及销售服务能力获得了供应商和客户的普遍认可。在上游原厂合作方面,博
思达已经与Qorvo、AKM、Invensense、Sensortek、Pixelworks、圣邦微、晶相、矩芯等知名电子元器件生产厂商合作,主
要产品涵盖智能手机、安防、车载、TWS耳机、机器人等新兴下游应用领域。在客户合作方面,博思达在手机射频芯片领域
优势明显,长期合作的手机品牌企业和大型手机ODM企业有小米集团、OPPO、华勤通讯和闻泰科技等,此外还与TCL、创维、
广州视源、海康、BYD等知名企业有厚实的合作基础。根据《国际电子商情》对中国元器件分销商的统计排名,博思达位列
“2021年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排名TOP25中第18”,已在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跻身前列,有着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及行业地
位。

4、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实现营收 127,485.8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49.56%;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3,786.5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3.75%。

博思达的分销业务主要集中于手机领域的半导体分销,下游手机行业本身集中度较高。其客户群体主要是手机品牌
企业和大型手机ODM企业,如小米集团、OPPO、华勤通讯和闻泰科技等。

2022年以来,随着国内疫情反复、俄乌战争、通货膨胀等一系列负面影响,促使企业和消费者减少支出,个人电脑、
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需求放缓,半导体终端市场尤其是消费类市场需求收缩,市场订单下滑明显,大陆半导体行业出现
了结构性调整。智能手机由于创新乏力,近年来除折叠手机外再无明显突破,导致智能手机平均换机周期已经延长至 31
个月,2022第一季度全球出货量同比下降 9.09%,环比下降 13.33%,其中全国出货量更是同比下降 29.36%,环比下降
32.20%;今年1到5月,我国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降 27.15%。受此影响,博思达报告期内的营收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

公司在提升服务老客户品质,维护、巩固好手机行业老客户群体的同时,也将大力发展新客户,尤其是开发新的行
业领先品牌客户,在汽车电子和安防监控等新领域拓展更多的业务量,扩大客户群体的同时也增强公司应对行业波动风
险的能力。同时,公司仍会继续积极向创新科技型企业转型,为未来公司向半导体应用方案设计领域转型布局,通过多
种方式提升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继续探索、寻找优质项目,坚定地迈向半导体应用方案设计领域,从总体上提升公司
整体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能力。

(二)商业照明业务板块:
1、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的商业照明业务主要是照明器具、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三大模块。其中照明器具在照明应用中有基础和环境照明作用,而 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则主要作为品牌和产品形象展示的载体,是配套产品体系的组成部分。为了顺应行
业发展以及满足下游品牌零售商客户的需求,公司从2014年起开始大力发展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产品,公司逐步形成
以照明器具为核心,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为新增长点的“一核两翼”产品格局。

2、商业照明业务板块的主要商业模式
公司采用“总部提供专业化设计、照明器具定制化开发、品牌终端门对门服务”模式,通过照明设计、开发制造、
系统综合服务三大业务体系的有机组合,构建了一体化商业照明服务平台,向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全流程的商业
照明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充分运用三个业务体系:通过照明设计切入销售,传递服务理念、提升产品价值;通过产品开发将设计方案予
以表达,通过产品制造及销售来实现公司价值;通过系统综合服务挖掘和服务客户需求,增强客户黏性,将这三个业务
体系融合,使得三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全面贯穿了于产业链的首尾,能够通过有效整合生产链条增
强生产制造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对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具有更快的响应速度,能够快速整合内部资源,提升完成客户订
单的效率,保持公司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这一模式得到了品牌服饰零售终端照明领域的认可,公司始终致力于将这一
商业模式充分复制,将规模效应与协同效应实现全面整合,创造更大的收益。

3、商业照明业务板块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及所处的行业地位
商业照明是指营造商业场所光影环境,用以满足照亮空间、产品展示等基础性需求,以及氛围渲染、品牌提升等功能
性需求的照明系统,广泛地运用于品牌零售终端、购物中心、超级市场等以销售产品为目标的商品式商业领域和星级酒店、
主题公园、娱乐会所等以提供服务为目标的体验式商业领域。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提供集照明设计、开发制造、系统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所处商业照明
行业的上游行业为电光源制造业、灯用电器及附件制造业,下游行业为商品式商业和体验式商业等商业企业。从产业价值
链的角度看,上游制造业提供标准化的电光源、灯用电器及相关配件产品,是整个产业链条中价值产生的源头;公司所处
商业照明行业,通过设计照明方案、开发符合方案要求的灯具,将上游标准化的产品转化为各类照明器具并综合应用于终
端客户,营造个性化的光影环境,是产业链条中价值再创造和向下游传递的核心;下游商品式商业和体验式商业中的客户
应用商业照明系统,达到良好的经营环境、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是产业价值的最终体现。

作为专业的商业照明企业,公司解决了品牌商的终端门店照明需求,公司的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公司服务的品牌商的
广度和知名度。2010年以来,公司已累计在全国范围内为超过1,100余个品牌、13万余个零售终端提供了商业照明整体解决
方案,公司产品应用于品牌服饰、家居家纺、商超、餐饮等领域,并积累了一批稳定的高端客户群,多数已建立长期合作
伙伴关系。

4、商业照明业务板块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照明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总收入 20,026.86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净利润 11.99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8.50%。

2022年上半年受国内疫情反复的影响,公司生产、运输等受到限制,产能利用率的降低导致产品单位制造成本有所
上升;同时,公司近些年来部分新厂房投入使用以及为新厂房陆续购置新的生产设备,以突破原有的产能瓶颈,并且公
司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生产智能化与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这些事项虽有利公司的长远发展,但仍使得公司近些
年的固定管理成本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综合上述因素,导致公司商业照明板块业务在本报告期内盈利较低。

据高工产研LED研究所(GGII)预计,2022年中国LED显示屏市场规模有望达到635亿元,同比增长10.24%。且历经国内疫情,众多规模较小、缺乏核心技术、缺少资金支撑的 LED显示屏企业已逐渐被淘汰,行业集中度也发生了较大
变化,公司商业照明板块业务经过近些年的布局和沉淀,积极拓展其他细分领域市场,将产业触角继续外延至商超、酒
店、商显等领域,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相信在国民经济逐步恢复的过程中,公司商业照明业务将有望尽快恢复。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竞争优势体现在细分市场优势、客户资源优势和产品服务优势等方面。

(一)公司在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
1、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供应链体系
凭借博思达资产组经营管理负责人袁怡等核心领导团队在行业内多年深耕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对市场的敏锐判断,经
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博思达资产组半导体分销业务已经构建完成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已形成覆盖境内外完善的“采、
销、存”供应链体系。根据半导体研究机构IC insights公布的数据,Qorvor公司位居2021年全球十大模拟IC供应商
的第六名,而博思达资产组目前系 Qorvo公司(全球射频解决方案领先企业)在中国市场的最大分销代理商,经过多年
合作和发展,博思达资产组在行业内已拥有较的高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

2、技术型分销模式特点:销售+技术服务优势
博思达资产组采用技术型分销模式为原厂和电子制造商提供产品销售和技术支持服务。博思达资产组拥有一支高技
术水平、高执行力、高服务能力的现场技术支持工程师(FAE)团队。一方面,该团队对博思达资产组所代理原厂的产品
性能、技术参数、新产品特性等都非常了解,能够帮助原厂迅速将产品导入市场;另一方面,对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
该团队能根据客户的研发项目需求,主动提供各种产品应用方案,协助客户降低研发成本,以使其能够将自身资源集中
于电子产品的生产和市场推广,同时也能更好的了解客户的需求,进而使得研发模式下开发的产品能够顺应市场需求做
出迅速反应。目前博思达资产组 FAE团队强大的技术支持能力已经得到众多知名原厂和电子制造商的认可,供应商体系
和下游客户群体不断扩大。

3、客户、供应商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目前已经进入国内主流手机品牌商和方案商的供货体系,其中手机品牌商包括小米、OPPO、黑
鲨等,方案商包括闻泰、华勤等。庞大的客户数量和重点下游领域深度布局能够有效的提高公司的产品销售推广能力及
把握市场的能力,也是令公司长期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壁垒之一。

4、优质产品优势
公司代理及销售的均为美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等国内外著名射频器件等电子元器件生产商的产品,包括 Qorvo
公司、AKM公司、Sensortek等,上述电子元器件生产商品牌知名度高、产品质量可靠、种类丰富、货源充足稳定,涵盖
了消费电子的主要产品类别,可以满足细分行业客户的需求。

5、团队专业人才优势
多年来公司已经建立起一支高效的运营团队,运营团队包括电子信息、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微电子等领域的专业
人才,拥有丰富的电子产品元器件分销经验,高效、专业的人才队伍是公司保障公司实现未来战略格局的人才竞争力。

公司团队在维护稳定原有手机品牌客户商的同时,也在不断拓展汽车电子和安防监控领域的业务,对未来半导体芯片行
业发展趋势有较前沿的观念和想法,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公司在商业照明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
1、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能够有效满足品牌客户“引导消费行为”、“促进品牌建设”和“提供一体化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已得到时
尚休闲服饰、运动服饰、商务服饰领域内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公司着力构建稳定、双赢的客户关系,积累了一批知名
品牌商组成的核心客户体系并形成品牌效应,为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公司持续保持对其他商
业领域的开拓,并已在家居家纺、商超、教育、餐饮等领域积累众多知名客户。

2、采用“总部营销客服中心+办事处+售后工程师”网络架构,突显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首先与品牌客户总部进行沟通,设计符合客户品牌形象展示方案要求的光影效果,确保商业照明系统对客户品
牌形象建设的促进作用,然后针对各门店的商业环境、营业面积、采光情况、人流密度、陈列方案等具体因素,个性化
地考虑消费引导效果、商品重点展示效果、安装施工难易程度、后期维护成本高低、门店综合照明能耗等多方面情况,
将初创设计的理念和效果在应用终端中最终体现出来。公司采取了“总部营销客服中心+办事处+售后工程师”的三级服
务网络架构,在总部漳州台商投资区建立营销中心和客服中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设立办事处配备销售
服务人员,并在全国范围内根据服务需要配备维修工程师,建立了辐射超过 300个城市的服务网络,为客户总部和终端
门店提供优质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在初创设计、终端设计和全面服务上持续积累服务能力优势,始终坚持提
供包括产品和服务在内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有效满足了商业企业对于照明系统外包的一站式需求。

3、配套能力优势
公司形成了包含照明器具、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的配套产品体系,可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采取灯具部件自制的后向一体化经营战略,已形成了涵盖灯具研发、样品制作、模具开发、压铸成型、精密加工、表面处理、成品总装
等重要工序在内的完整配置。相对于生产外包而言,公司通过对生产链条进行有效整合,增强了生产制造系统的快速反
应能力。通过建立集设备柔性、工艺柔性、产品柔性、生产能力柔性和扩展柔性于一体的柔性化制造体系,公司具备了
针对不同光源电器、不同规格照明器具以及不同功能照明产品的柔性化生产能力。同时具备丰富的配套产品体系、快速
响应能力、以及柔性化的制造体系,是公司具体解决方案得以执行的基础。

4、研发能力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配套产品的开发和新型照明技术的研发,通过逐年提高的研发投入和日益深化
的研发管理,将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作为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源动力。公司不断设计和开发各类新型照明器具,以顺应
下游市场的发展趋势;且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照明设计方案的特点,为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商
业照明产品。截止2021年期末,公司新增开发277套灯具,共完成样品单据1,115单。同时,公司结合市场发展以及商
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需求,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获得472项有效专利技术。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475,126,833.212,735,826,267.52-46.08%主要系市场环境影 响,客户需求下降, 导致半导体分销收入 下降
营业成本1,340,205,158.312,530,994,596.65-47.05%主要系业绩下降,同 时成本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20,879,027.1031,625,859.82-33.98%主要系业绩下滑,职 工薪酬及推广费适当 减少
管理费用34,020,437.6037,189,503.92-8.52% 
财务费用5,083,230.3612,995,514.46-60.88%主要系本期博思达资 产组银行融资贷款减 少,相应利息支出减 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7,731,192.8318,973,871.30-59.25%主要系本期博思达资 产组利润减少,当期 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研发投入20,178,761.9421,549,345.35-6.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46,614,095.60156,630,226.8857.45%主要系加快了销售回 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66,452,627.79-5,002,580.943,227.34%主要系本期支付博思 达股权投资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11,938,557.23-136,331,918.7055.46%主要系归还借款及股 份回购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125,146,263.3514,827,538.36-944.01%主要系本期支付投资 款及归还借款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照明器具121,209,624.0988,371,074.5327.09%-13.31%-6.33%-5.43%
LED显示屏70,086,188.1151,119,531.2727.06%15.61%23.84%-4.85%
电子元器件 分销1,274,858,238.391,193,924,381.716.35%-49.56%-50.00%0.82%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
披露要求:
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地产品名称销售量销售收入当地行业政策、汇率 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 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 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 绩的影响情况
内销  197,278,365.25 
外销  1,277,848,467.96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销售模式类别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直销200,268,594.8213.58%208,202,591.457.61%-3.81%
分销1,274,858,238.3986.42%2,527,623,676.0792.39%-49.56%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产品的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项目单位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
电子元器件分销销售量Kpcs504,383.77848,066.53-40.53%
 销售收入1,274,858,238.392,527,623,676.07-49.56%
 销售毛利率%6.35%5.53%0.82%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产品的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LED显示屏换取广告权益
□是 ?否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6,264,976.08-13.14%主要系处置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000.00%  
资产减值-918,573.28-1.93%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 
营业外收入562,227.231.18%主要系政府补助
营业外支出538,500.261.13%主要系滞纳金支出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 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05,623,327.104.74%229,314,246.249.78%-5.04% 
应收账款269,738,684.7212.11%422,072,911.0518.00%-5.89% 
合同资产2,264,834.740.10%2,616,982.520.11%-0.01% 
存货866,156,619.1738.87%670,044,156.9928.57%10.30% 
投资性房地产32,575,590.451.46%13,918,368.030.59%0.87%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0.00% 
固定资产280,410,796.5712.58%292,612,409.4912.48%0.10% 
在建工程31,497,938.931.41%19,859,400.540.85%0.56% 
使用权资产13,382,187.920.60%16,662,330.190.71%-0.11% 
短期借款297,526,330.5613.35%232,584,250.139.92%3.43% 
合同负债10,249,567.430.46%16,668,030.860.71%-0.25% 
长期借款194,200,000.008.72%0.000.00%8.72% 
租赁负债9,547,499.610.43%10,379,397.620.44%-0.01% 
应收款项融资27,157,067.631.22%67,213,357.422.87%-1.65% 
商誉491,191,872.5822.04%491,191,872.5820.94%1.10% 
应付账款320,435,891.7514.38%457,263,084.4519.50%-5.12% 
其他应付款154,234,774.016.92%392,221,073.6016.72%-9.80%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形成原因资产规模所在地运营模式保障资产 安全性的 控制措施收益状况境外资产 占公司净 资产的比 重是否存在 重大减值 风险
博思达科 技(香 港)有限 公司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 合并893,467,0 87.47香港自主经营自主统一 经营管理净利润 37,484,40 9.3839.64%
芯星电子 (香港) 有限公司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 合并4,627,763 .92香港自主经营自主统一 经营管理净利润 45,729.940.02%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本期计提 的减值本期购买 金额本期出售 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 融资产(不 含衍生金融 资产)21,000,0 00.00   43,400,00 0.0053,500,00 0.00 10,900,00 0.00
4.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2,014,59 5.02      2,014,595 .02
其他        
应收款项融 资67,213,3 57.42     - 40,056,28 9.7927,157,06 7.63
上述合计90,227,9 52.44   43,400,00 0.0053,500,00 0.00- 40,056,28 9.7940,071,66 2.62
金融负债0.00      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
主要系本期使用保理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6,608,175.78票据及航空购票保证金
无形资产11,324,269.01抵押
固定资产169,802,727.40抵押
合计187,735,172.19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22,980,492.317,818,429.80193.36%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名称投 资 方 式是 否 为 固 定 资 产 投 资投资 项目 涉及 行业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截至报告期 末累计实际 投入金额资金来 源项目进 度预计收 益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收 益未达到计划 进度和预计 收益的原因披 露 日 期 ( 如 有 ) 披 露 索 引 ( 如 有 )
商业 照明自 建商业 照明18,943,459 .30143,065,28 2.22募集资 金、自111.82%141,343 ,300.0010,43 0,600项目受疫情 影响、相应   
产业 基地 建设 项目     有资金  .00产能尚未得 到充分释放   
设计 研发 中心 建设 项目自 建商业 照明4,037,033. 0130,245,413 .35募集资 金、自 有资金104.38%  项目尚未完 工、相应产 能尚未得到 充分释放   
合计- -----22,980,492 .31173,310,69 5.57----141,343 ,300.0010,43 0,600 .00----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0,314.6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84.1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769.7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29%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476号)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8.70万股, 发行价格 13.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228,6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0,2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9,978,65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362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 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4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实 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8,545,388.00 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842号)。2017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8,545,388.00 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为降低公司收购博思达及相关公司的资金压力,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 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收购博思达 资产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募资资金为人民币20,436.72万元,其中: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12,412.18万元,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24.54万元,收购博思达资产组5,000.00万元。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178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22,839.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 19.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83.21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1,316.7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7月 29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1]2100937002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13,330,039.88元。(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 资金投 向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调整后 投资总 额(1)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商业 照明产 业基地 建设项 目16,100. 211,100 .2 12,412 .18111.82 %2021年 12月 31日- 387.561,043. 06
2.设计 研发中 心建设 项目2,897.6 72,897. 67403.73,024. 54104.38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收购 博思达 资产组 项目 5,000 5,000100.00 %2020年 09月 30日不适用不适用
4.收购 博思达 资产组 项目41,316. 7941,316 .79480.4541,333100.04 %2020年 09月 30日3,786. 5819,733 .36
承诺投 资项目 小计--60,314. 6660,314 .66884.1561,769 .72----3,399. 0220,776 .42----
超募资金投向           
-           
合计--60,314. 6660,314 .66884.1561,769 .72----3,399. 0220,776 .42----
未达到 计划进 度或预 计收益 的情况 和原因 (分具 体项 目)1、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18,997.87万元小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 30,400.06万元,因此公司向银 行取得了专项贷款用于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贷款金额15,140.00 万元用于上述项目。 2、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产能尚处于逐步释放阶段,且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商业照明订单减 少,从而导致项目效益低于预期。          
项目可 行性发不适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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